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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小学生竞赛规程

2016年福州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赛规程

一、时间:

2016.4.8-10日

二、地点:

待定

三、参加对象:

1、各县(市)区少体校、田径传统校、全市中小学校在校适龄学生。

2、市级田径项目基地、田径传统校必须参加,否则取消当年评估资格。

四、年龄规定:

1、中学甲组、少年甲组:

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学乙组、少年乙组:

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甲组、儿童甲组: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4、小学乙组、儿童乙组:

2006年以后出生。

五、比赛项目:

1、中学甲、乙组,少年甲、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女)、800米(男)、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甲6kg,女甲4kg、男乙4kg,女乙3kg)、标枪(男600g,女500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小学甲、乙组,儿童甲、乙组: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男女均3KG)、垒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四项全能

六、参加人数:

1、小学甲、乙组男女各6人。

2、中学组甲组男女各3人,中学乙组男女各6人。

七、竞赛办法:

1、每人可报2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

2、接力由甲乙组运动员组成。

3、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少年田径竞赛手册》。

八、录取办法:

1、中学组、小学组各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并按7、5、4、3、2、1计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不足六队(人),含六队(人),减一录取。

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县(市)区少体校各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并按7、5、4、3、2、1计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报名人数(队数)不足六队(人),含六队(人),按实录取。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

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

mailto:

,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3、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4、报到:

各代表队应于4月7日报到,4月7日下午2:

3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经费:

1、各代表队往返旅差费自理,县(市)代表队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负责。

2、市区代表队以及超编、提前报到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说明、修改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6年福州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赛报名表

学校(单位盖章):

中学组/小学组:

领队:

教练:

组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6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00/110米栏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垒球

标枪

4×100米接力

4×100米接力

四项全能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16.5.28-29日

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省、市属各中学代表队、各县(市)区代表队

三、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高中组应是在校高中生,初中组应是在校初中生。

8岁以下组应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生。

9岁组应为2007年出生的在校生。

10岁组应为2006年出生的在校生。

11-12岁组应为2004年9月至2005年出生的在校生。

各组运动员不得越组参加比赛。

2、赛前运动员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人数规定:

1、高中组、初中组: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可报男、女各6人。

2、小学组以区县为单位报名,必须是达标赛达到参赛标准的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四)省、市体校以及市体工队学生可回原单位参加比赛,占原单位名额。

四、竞赛项目:

(一)高中、初中组男、女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二)小学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组合: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仰泳组合:

50米仰泳、100米仰泳

蛙泳组合: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蝶泳组合: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组合,比赛成绩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计算。

每单位每组别限报接力一队。

(三)8岁以下组男、女项目:

50米仰泳打腿,50米自由泳打腿,200米自由泳。

运动员必须参加此3项比赛,计全能成绩。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总分:

1、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

如报名单位不足六队(含六队),则按减一办法录取。

2、团体总分由各组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名次得分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若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小学组组合及全能录取前8名,高中、初中组单项录取前6名。

如报项人数不足6人(含6人),录取名次人数均减一名录取(2人为表演)。

计分办法为9、7、6、5、4、3、2、1,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三)凡报名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0.5分。

七、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

各单位报名单应按EXCEL格式,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及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赛前20天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350007),另发电子版本至邮箱:

,如电子报名表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2、报到:

另行通知。

八、经费:

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2016年福州市少儿游泳达标赛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市、县(市、区)游泳队

二、日期与地点

时间:

2016.4.23日

地点:

待定

三、比赛项目

每名运动员选报 2 个单项(200m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参赛,8岁及以下组运动员报1个单项(200米自由泳)。

四、参赛办法

(一)各队参赛人数不限,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年龄组:

男、女:

11-12岁组(04年9月-05年出生)、10岁组(06年出生)、9岁组(07年出生)、8岁组及以下组(08年及以后出生)。

(三)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四)在比赛中凡达到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单项A标或两项达到B标的运动员,直接获得2016年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

8岁及以下组在比赛中凡达到200米自由泳B标的运动员,直接获得2016年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须将报名表于赛前6天上报福州市体育局,电子邮件报名邮箱:

(二)参赛队于赛前1小时报到参加组委会,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向大会报到,比赛前20分钟开始检录。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八、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

附游泳标准:

(注A标为2014年前八名成绩B标为前16名成绩)

项目

组别(男子)

A标

B标

200米

混合泳

11-12岁组

03:

03.00

03:

16.00

10岁组

03:

25.00

03:

48.00

9岁组

03:

36.50

03:

51.50

400米

自由泳

11-12岁组

05:

41.00

06:

07.00

10岁组

06:

28.00

07:

14.50

9岁组

07:

01.00

07:

09.00

200米

自由泳

8岁及以下组

03:

30.50

03:

56.00

项目

组别(女子)

A标

B标

200米

混合泳

11-12岁组

03:

19.00

03:

27.00

10岁组

03:

26.50

03:

56.00

9岁组

03:

47.50

04:

06.00

400米

自由泳

11-12岁组

06:

14.00

06:

52.00

10岁组

06:

36.50

07:

29.50

9岁组

07:

12.00

07:

49.00

200米

自由泳

8岁及以下组

04:

00.00

04:

18.00

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员:

联系人电话:

项目

50米自由泳

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

100米仰泳

50米蛙泳

100米蛙泳

50米蝶泳

100米蝶泳

自由泳接力

混合泳接力

姓名

组别

男子组

女子组

备注:

在参赛项目栏中打“√”

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生游泳达标赛报名表

(小学组)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领队:

教练员:

联系人电话:

姓名

性别

组别

200米自

400米自

200米混

备注

备注:

在参赛项目栏中打“√”

2016年福州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时间

比赛日期:

2016.4.16-17日

比赛地点: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少体校。

三、比赛项目

1、男子甲组:

52kg、56kg、62kg、69kg、69kg以上级

2、女子甲组:

48kg、53kg、58kg、58kg以上级

3、男子乙组:

48kg、52kg、56kg、56kg以上级

4、女子乙组:

44kg、48kg、53kg、53kg以上级

5、男子丙组:

36kg、40kg、44kg、48kg、48kg以上级

6、女子丙组:

32kg、36kg、40kg、44kg、44kg以上级

7、男子丁组:

32kg、36kg、40kg、44kg、48kg、48kg以上级

8、女子丁组:

28kg、32kg、36kg、40kg、44kg、44kg以上级

四、参加办法:

1、年龄规定:

甲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

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丙组: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丁组: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数规定:

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各组男、女运动员不限人数(不限级别)。

3、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每场比赛时运动员需随带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2)凡2016年1月1日前正式报调省体工队,以及代训、试训的运动员,省少体校在训队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2、运动员的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级别抓举、挺举、总成绩均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抓举或挺举未获得成绩者不予录取。

参赛人数未到六人按实录取。

2、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各级别比赛前六名运动员成绩,按7、5、4、3、2、1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并给予奖励。

如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报名队数未到六队(含六队),则按实际参加队数录取。

七、经费:

1、各代表队差旅费自理,大会规定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2、超编人员、提前报到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

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

mailto:

,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报到:

各个代表队应于4月15日报到,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下午3:

3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大会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市体育局负责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福州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暨传统校考核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6.3.26-27日

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少体校、省、市级武术传统项目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男子、女子)、乙组(男子、女子):

1、规定拳

2、自选长拳

3、短器械一项(剑、刀任选)

4、长器械一项(枪、棍任选)

5、集体基本功(必须配乐,服装、内容、和编排形式不限,演练时间2分30秒-3分30秒),比赛内容:

〈1〉两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左右各两次以上。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五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后踢);左右各两次以上。

〈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

〈6〉五种步行(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以上内容要求参加者每人均要完成

(二)丙组(男子、女子)

1、三路拳

2、自选长拳

3、集体基本功(必须配乐,服装、编排形式不限,演练时间2分-2分30秒),比赛内容: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2〉三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

〈3〉五步拳

基本功的内容及数量:

〈1〉腿法:

每种腿法必须踢满6个

〈2〉跳跃:

每种跳跃必须跳2个

〈3〉五步拳:

左右各一遍

以上内容要求参加者每人均要完成

四、参加办法:

1、各县(市)区限报一个代表队,省、市级传统校可报一个代表队。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甲组男、女各4人,乙组男、女各4人,丙组男、女各4人。

2、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丙组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需提交复印件)。

每场比赛时运动员需随带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3〉凡2016年1月1日前正式报调省、市体工队,以及代训、试训的运动员,省、市少体校在训队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设团体、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赛。

2、集体基本功甲组和乙组分别进行比赛,各单位每组(男、女各3人)共6人参赛,每少1人,则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分;集体基本功的演练时间2分30秒-3分30秒),每超过或不足达0.1至5秒,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1分,依次类推。

3、竞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审定《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进行比赛(不需难度)。

六、录取名次:

1、每项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各单项参赛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取前八名,8-9人录取前六名;6-7人录取前五名,不足5人(含5人)减一录取。

2、集体基本功: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9个队减一录取。

3、团体名次:

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按实录取,团体总分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各项和集体基本功名次分之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的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名次分按9、7、6、5、4、3、2、1计算。

七、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福州市体育局负责选派。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

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

mailto:

,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报到:

各代表队应于3月25日报到,3月25日下午3:

3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九、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自理,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超编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经费自理。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福州市网球锦标赛

暨中小学生网球联赛(小学组)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6.4.23-24日

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市单项后备人才基地、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民办小学、各俱乐部、协会、个人,其中单项后备人才基地及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必须组队参赛,否则取消当年评估资格。

三、比赛项目:

男、女单打

四、参加办法:

1、年龄规定:

12-13岁组: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0-11岁组: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9岁组: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数规定

各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各组别限报运动员4名,接受个人报名。

3、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具有正式学籍,经医务检查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没有二代身份证不准参赛。

(3)凡2016年1月1日前正式报调省、市体工队,以及代训、试训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4)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3、比赛采用1盘平局决胜制。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男、女各年龄组前六名。

报名人数未到六人按实际参加人数录取。

2、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单打比赛前六名运动员成绩,按7、5、4、3、2、1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前六名给予奖励。

如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报名队数未到六队(含六队),则按实际参加队数录取。

七、经费:

1、市区代表队一切经费自理。

2、县市代表队差旅费自理,正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3、超编人员、提前报到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

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

mailto:

,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报到:

各个代表队应于比赛前一天报到,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下午3:

0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3、抽签:

定于4月13日上午9:

00在福州市体育局会议室进行,未参加的单位由组委会代抽。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大会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市体育局负责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福州市乒乓球锦标赛

暨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小学组)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6.4.16-17日

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省市传统项目学校、市单项后备人才基地、各民办小学、各俱乐部、协会、个人,其中单项后备人才基地及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必须组队参赛,否则取消当年评估资格。

三、比赛项目:

男、女单打

四、参加办法:

1、年龄规定:

8岁组: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岁组:

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小学学籍的运动员可以参加此组别比赛)

2、人数规定

各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3名,男、女运动员20名(省、市体校学生不占名额),接受个人报名。

3、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本市正式学籍,经医务检查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没有二代身份证不准参赛。

(3)凡2016年1月1日前正式报调省、市体工队,以及代训、试训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4)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3、比赛执行11分制。

4、比赛执行无遮挡发球。

5、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6、统一使用76厘米高的标准球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男、女各年龄组前六名,给予奖励,报名人数未到六人按减一办法录取。

2、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单打比赛前六名运动员成绩,按7、5、4、3、2、1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并给予奖励。

如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只三人参赛的不计团体成绩)。

报名队数未到六队(含六队),则按实际参加队数录取。

七、经费:

1、各代表队差旅费自理,正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2、超编人员、提前报到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比赛前20天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8层,邮编:

350007),电子报名表发送到:

,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2、报到:

各个代表队应于4月15日报到,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及学籍证明,下午3:

30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3、抽签定于4月6日下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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