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教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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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教学方案
《电子商务法》教学方案
一、教师简介:
高希华,女,2001年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2004年于本校工作至今。
所教课程包括经济法、电子商务法、国际商法。
二、教学大纲
1.大纲说明:
《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课。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传统法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竣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都加快了对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
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各国都处在规范阶段,主要涉及网站的设立及其网络服务的法律管制,在线交易主体及其规制,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法》课程及所使用的教材适应专业学生的需要,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有较强针对性。
课程教学目标与任务:
通过本学期的讲授,使学生了解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我国及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掌握网站设立中的法律问题及网络信息服务法,了解并掌握在线交易主体及规制,掌握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掌握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的保护问题,并掌握相关典型案例。
重点、难点:
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网站设立和网络信息服务法,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2.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了解2学时)
第二章网站设立和网络信息服务法(掌握8学时)
第一节网站设立中的法律问题
一、接入互联网
1.立法及规定
2.接入中国公用互联网的条件(5个条件)(了解)
接入的主要手续(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到电信总局办理接入手续。
注意电信总局与接入单位的关系:
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
二、域名及其注册(掌握)
1.域名概念、性质、三级域名
2.域名的命名规则(主要三级域名)
3.域名的申请
(1)在美国申请域名
(2)在中国注册cn顶级域名下的域名
中国国家代码域名由中国政府指定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管理。
注册登记程序:
《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和“由申请人选择和负责原则”
第二节网站设立及其网络服务的法律管制
一、网站分类及其管制
1.分类:
经营性网站和公益性网站(非公益性网站)
2.管制(因信息服务种类和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管制,这些管制实际上构成网站设立的条件)(掌握)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1)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制度
(2)公益性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制度
(3)特种行业信息服务审批制度
(4)从事特殊信息服务专项备案制度
二、经营性信息服务网站设立的主要条件和程序
1.条件
2.程序
第三节ISP的义务和责任(掌握)
一、概述
ISP的服务内容、ISP的种类
二、ISP引起争议的几种行为
(一)储存非法信息的行为
1.仇恨性信息
2.禁止公开的信息
3.色情和淫秽图片资料
(二)诽谤
1991CubbyInc.诉CompuserveInc案
1995StrattonOakmontInc诉ProdigyServicesCo案
Zeran诉AmericaOnline公司案
(三)侵犯第三人权利的行为
1993PlayboyEnterprisesInc诉Frena案
三、ISP责任的认定
1.ISP储存非法信息行为责任的认定
2.ISP侵权责任的认定
第三章在线交易主体及其规制(掌握4学时)
第一节在线交易概述(了解)
一、在线交易参与主体
1.在线交易当事人
2.在线交易服务提供者(第三人):
银行等金融机构、认证机构、交易平台提供者、货物配送机构等。
二、在线交易的标的物:
有形商品、数字化商品或信息产品、在线服务
三、在线交易的模式
第二节在线(虚拟)企业的设立和交易主体认定问题(掌握)
一、在线(虚拟)企业
表现形式:
1.具有独立站点的在线企业
(1)是拥有自己的域名和服务器(包括虚拟主机),在工商或其他部门登记设立网站的企业。
(2)两种形式
(3)特点
2.具有主页形态的在线企业(专卖店或在线店铺)
适用于中小企业。
一般来讲,这些主页面是挂在某一行业的专业网站上或挂在同一种性质网站上的。
二、在线企业的登记管理(了解)
2000年,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通告》
三、在线企业(在线商店)设立中的法律问题
网站或交易平台与设立专卖店的设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合伙关系说;租赁关系说;居间关系说;技术服务关系说新型服务合同法律关系
四、专卖店设立合同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重点掌握12学时)
第一节电子合同概述(了解)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电子合同的主要类型(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格式合同)
三、电子合同的法律承认
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我国合同法:
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掌握)
一、概述
二者的区别:
1.处于不同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
2.成要件不同。
3.生的法律效果不同。
二、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掌握)
1.要约的构成要件
2.要约与要约邀请
(1)通过访问页面进行交易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判断;
(2)网络广告性质判断
3.承诺的构成要件
4.在线交易中要约和承诺的特征规则
(1)要约的撤回、撤销与承诺的撤销问题
(2)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到达主义原则)通过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
三、电子合同的生效(掌握)
(一)电子合同缔约当事人合法
1.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缔约能力的要求
2.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确定
3.电子代理人(掌握)
(1)概念
(2)法律地位
4.电子代理人的有效要件
(1)主体要件
(2)程序要件
(二)缔约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电子合同: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因欺诈订立的电子合同
3.因错误订立的电子合同
(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如果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功能等同”的方法来认定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
也就是说在立法上避免创新一种合同形式,同时并不要求数据电文具备书面形式的所有功能,而是注重于信息可以复制和阅读这一基本功能,只要数据信息可以被调取,其存在长期性,并能被阅读,就符合书面的要求。
第三节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了解)
一、电子合同履行概述(了解电子合同履行的原则和基本方式)
二、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
1.违约的归责原则
2.免责事由
3.违约救济
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掌握6学时)
第一节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
一、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了解)
1.著作权与著作权法
2.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3.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4.著作权的保护期
5.邻接权
6.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7.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二、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掌握)
(一)网络作品享有著作权
网络作品的形式及保护
1.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2.数据库的保护
(二)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和默示许可
(三)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
第二节商标的法律保护
一、商标概述(了解)
(一)商标
1.概念
2.商标分类
(1)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
(3)组合商标
(二)商标权和商标注册
1.商标权
2.商标注册:
(1)原则:
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优先权原则
(2)申请注册的商标(注意注册商标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
二、注册商标问题
1.期限:
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续展:
10年,可无限制续展(商标的相对永久权)
3.变更
4.驰名商标的保护
(1)驰名商标:
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2)驰名商标的认定
(3)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四、域名与商标的冲突
五、域名纠纷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域名注册、使用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指导意见》
1.域名纠纷案件的管辖
2.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3.恶意注册域名的认定
第六章电子商务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保护(掌握6学时)
第一节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了解)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与电子商务消费者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1)调整范围
(2)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3)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
3.电子商务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1)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2)经合组织对消费者的保护:
《经合组织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的建议》
二、产品质量法
1.产品及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2.产品质量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4.产品质量纠纷的解决
三、广告法
1.概念:
狭义和广义
2.主要内容
3.关于网络广告的规定
《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对利用E-mail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
《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
第二节电子商务交易中易出现的问题(掌握)
一、对消费者保护易出现的问题
(一)虚假广告问题
1.网络广告的形式和特点
特点:
(1)利用数字技术制作和发布
(2)可链接性
形式:
自建网站自我宣传;通过专业网站发布广告;在BBS上发布广告;E-mail发布广告
2.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3.网络经营者在广告发布中的责任
4.网络广告与不正当竞争
5.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
(1)广告活动主体的资格定位问题
(2)网络广告的审查、审核问题
(3)E-mail广告问题
(二)货不对办问题
(三)数字化商品问题
(四)电子商务的退货及验货问题
二、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的保护
(一)隐私与个人资料
1.隐私权:
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指有关个人私生活的事务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另一个是指个人对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支配、控制的权利。
2.隐私权的内容
(1)个人属性的隐私权
(2)个人资料的隐私权
(3)个人通信内容的隐私权
3.个人资料范围的确定
(二)个人资料的保护的法律基础和法律体系
1.国际上对隐私权的保护
2.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保护问题
1.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
(1)未经当事人知晓或同意收集个人资料
(2)个人数据二次开发利用
(3)个人数据交易
(4)对个人资料的失控
2.网站或在线企业(商店)个人资料收集、利用规则
(1)在线经营者要不要事先取得许可
(2)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的规则
3.资料收集者和资料提供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4.特殊资料的收集和保护
第七章电子商务救济的法律问题(了解6学时)
第一节网络环境下民事诉讼的管辖
一、互联网环境下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问题
二、网上民事侵权纠纷的管辖地
1.被告住所地
2.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三、电子合同管辖地
1.电子合同纠纷管辖的基本原则:
约定优先于法定
2.被告住所地
3.合同履行地
四、具有涉外因素的在线纠纷的管辖
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事先协议管辖。
第二节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
一、法律适用与管辖权的关系
二、法律适用的原则连结点(属地性连结点、属人性连结点、主观性连结点)
第三节电子商务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一、数据电文与传统证据规则
二、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采纳性:
从示范法到各国立法
三、数据电文证据效力及其保全措施
第四节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替代方式:
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一、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二、在线争议解决方式的主要形式
1.在线清算
2.在线仲裁
3.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
4.在线调解
三、在线争议解决方式的利与弊
三、教学安排
本学期教学周数:
16周
理论课教学周数:
16周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授与案例分析
教学考核办法:
考试
教学进度表:
周次
授课授课章节与内容提要
教学课时
教学方法
备注
讲授
实验上机
实践
作业
合计
1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导论
第二章网站设立和网络信息服务法
第一节网站设立中的法律问题
4
讲授
2
第二节网站设立及网络服务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ISP的法律责任
2
讲授
3
第三节ISP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在线交易主体及规制
第一节概述
4
讲授
4
第二节在线企业的设立和交易主体认定问题
2
讲授
5
第四章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4
讲授
6
第三节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2
讲授
7
第三节影响电子合同生效的情况
第四节电子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问题
4
讲授
8
第五节电子合同履行及违约
2
讲授
9
第五章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一节商标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域名的法律保护
4
讲授
10
第三节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
2
讲授
11
第六章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的法律法规
4
讲授
12
第二节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
2
讲授
13
第三节网上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问题
第七章电子商务救济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网络环境下的民事诉讼管辖
4
讲授
14
第二节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
2
讲授
15
第三节电子商务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4
讲授
16
复习、考试
2
讲授
四、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数据电迅
2.认证
3.电子签名
4.数据库
5.电子自我救助
二、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技术特征与立法原则
2、简述《电子签名统一规则》关于电子签名相对人法律义务的规定如何
3、何为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4、电子支付及其特征
三、论述及评析题
1、请详细分析《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对数据电讯的效力的有关规定
2、请评析电子支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详述超级链接的不当使用
四、案例分析
2002年3月21日,中国263网络集团为了企业利益单方面宣布终止通过263网站向用户提供的免费邮箱,实行收费邮箱制度。
背景:
1、用户向263申请注册免费邮箱服务时,依照263的服务条款提供了全面的个人资料。
2、在注册过程中,服务条款中有下列内容:
"无论您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您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确认"按钮并按照263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您的行为仍然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
3、服务条款中还有下列内容:
"263在线天下邮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向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问题:
1、用要约承诺理论,分析263网络集团与用户之间就免费邮箱的使用与提供是否达成了合同关系?
2、如果双方达成了合同关系,263终止提供免费邮箱是否违约?
(提示:
格式条款的免责问题)
3、用户与263达成的关于免费邮箱的合同,是否为单务合同(即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4、如果是单务合同,263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否与在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权利,同时负有合同项下的义务,如:
收费邮箱合同)下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数据电讯:
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2、认证:
是指权威的、中立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包括文件、身份、物品及其产地、品质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与资格,经审查属实后所作的证明。
电子认证是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3、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附加于数据电讯中的,或与之有逻辑上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
它可用来证明数据电讯签署者的身份,并表明签署者同意数据电讯中所包含的信息内容。
4、数据库:
数据库是指通过一定系统或方法上的编排,使任何人都能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加以利用的各种作品、资料或材料的集合体。
可以构成作品的数据库,其权利人人享有的著作权法的保护;不构成作品的数据库,其权利人可享有对数据库的特殊保护,即享有析取和再利用的权利。
5、电子自我救助:
电子自我救助是为了防止对方侵权或违约,技术提供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采取的防卫性的技术控制。
二、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技术特征与立法原则
技术特征:
程式性、技术性、开放性和复合性。
立法原则:
与国际电子商务规范接轨原则;技术中立原则;促进交易原则;安全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2、简述《电子签名统一规则》关于电子签名相对人法律义务的规定
相对方是指任何可能信赖电子签名的当事人,如其不能履行下列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1)采取合理步骤确认签名的真实性;
(2)在电子签名有证书证明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被中止签发或被撤销;以及遵守任何有关证书的限制。
如相对方未能履行确认要求,且未经过合理查证发现签名或证书是无效的,则相对方不能推卸该签名或证书的接受。
3、何为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即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
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后,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所不能预见的,也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
根据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可导致全部或部分免除合同义务、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而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电子支付及其特征
电子支付是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
其主要特征包括:
通过电子数据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开放的系统平台;低成本性和高效性;涉及多方参与人。
三、论述及评析题
1、请详细分析《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对数据电讯的效力的有关规定
(1)数据电讯效力的一般原则(对数据电讯的非歧视原则):
第5条: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讯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2)数据电讯在合同上的效力:
第11条:
就合同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讯的手段表示。
(3)当事人对数据电讯的承认:
第12条(当事人不得以单方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讯效力的承认,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作出改变)
(4)证据效力:
第9条(证据的可接受性及证据价值)
2、电子支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电子资金划拨当事人分为:
资金划拨人或指令人;接受银行;受款人或受益人。
指令人的权利:
指令人有权要求接受银行按照指令的时间及时将指定的金额支付给指定的收款人;指令人的义务:
受自身指令的约束、接受核对签字和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接受银行的程序,检查指令有无错误或歧义,并有义务发出修正指令接受银行的权利与义务。
接受银行的权利:
要求指令人支付所指令资金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拒绝或要求指令人修正其发出的无法执行的、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指令;只要证明因指令人的过错而致使他人假冒指令人通过认证程序,就有权要求指令人承担责任。
接受银行的主要义务:
按照指令人的指令完成资金支付;就其本身或后手的违约行为,向其前手和付款人承担法律责任。
收款人的权利义务:
收款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收款人与指令人、接受银行并不存在支付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款人不能基于电子支付行为向指令人或接受银行主张权利,收款人只是基于和付款人之间基础法律关系与付款人存在电子支付权利义务关系。
3、详述超级链接的不当使用
链接本身是一种中立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技术,是万维网连接全球数据和信息的手段。
一般来讲,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链接是合法的。
但不当利用链接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为保险起见,网站链接最好是事先请求或通知,使链接建立在相互认可或合作的基础上,并遵循相关的行业规范。
这些规范主要包括:
设链标志应简短、准确,不得歪曲被链接方内容;链接应清楚地显示被链接方的标记或简单地说明到了另一站点,减少用户混淆的可能性;被链接方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防止设链者绕过主页直接链接到内容上。
超级链接主要有链出、链入、加框和深层次接入等方式,对每一方式的不当使用都有可能侵害被链接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学生要予以具体说明)
四、案例分析
1、从要约承诺角度看,263网上提供的服务条款是要约,用户按照该要约的要求填写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过程,点击"同意"后,即发出承诺。
合同成立。
2、263和用户之间签定的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用户要提供大量个人资料,承担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且随时更新的义务,不能视为单务合同
4、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单务合同下,违约一方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才承担违约责任。
双务合同下,违约一方无过失或一般过失即需要承担责任。
五、教材教参
教材:
《电子商务法》关永宏主编2004年8月第一版
教学参考书目:
《电子商务法》高富平张楚主编2002年1月第一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王纪平主编2002年9月第一版
《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常用法律法规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