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论文会计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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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论文会计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分类号编号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DiscussingtheDevelopmentoftheConsumptionTaxinourCountry

申请学位:

管理学学士

系别:

会计系

专业:

会计学

班级:

文会12S-3

姓名:

学号:

201290709352

指导老师:

2014年6月1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姓名:

导师:

 

2014年6月1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院(系):

会计系

姓名

学号

201290709352

毕业届别

2014

专业

会计学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指导教师

学历

研究生

职称

副教授

助教

所学专业

会计学

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资料等):

1.严格按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细则》的具体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

2.认真搜集、整理与论文选题有关的大量文献资料,定期与指导教师交流观点、意见;

3.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能正确、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

4.文章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重点突出;

5.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进度安排:

第1周:

召开分组会议,确定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

第3周:

提交开题报告,确定论文提纲;

第4-7周:

撰写论文初稿;

第8周:

上交论文初稿,由指导教师审阅指导;

第14周:

论文定稿,交指导教师及评阅人审阅并签署意见;

第15周:

答辩;

第16周:

评定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院(系)意见:

系部主任(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摘要]尽人皆知,消费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

消费税作为我国三大税种之一,不论是就其在我国税种中的地位还是对国家税收的作用而言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和消费税有关的一切政策、措施都值得我们去关注。

针对我们正在日益发展壮大的消费体系,消费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消费税的改革呼声不断。

马克思主义教会我们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我国消费税的一些政策已经明显不适合当代社会的消费体系。

本文从我国消费税的概念出发,通过一些实际的调查分析来研究消费税的作用、特征、征收模式以及通过与外国征收消费税的形式进行比较来发现我们的缺陷和不足,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出相应的几点建议,以更加完善我们的消费税征收体系,使其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发展;改革

 

目录

一、消费税概述1

(一)消费税的定义1

(二)消费税的特点1

(三)消费税的作用1

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情况2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2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2

(三)消费税征收模式3

三、我国消费税征收出现的不足3

(一)消费税税目少且不合理,与当代社会发展不相符3

(二)不合理的消费税税率,影响生产消费3

(三)实行价内税的消费税问题凸显4

(四)征收环节单一4

四、完善征收消费税的建议4

(一)研究经济发展现状,增加税目4

(二)调整税率,促生产消费5

1.调整现有的消费品税率5

2.调整新增的消费品税率5

(三)实行价外征收消费税5

(四)实行多环节征收消费税6

五、总结6

参考文献7

一、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定义

我国在一九九四年税改中新增的税即消费税是一种流转税,是对消费者购买消费品这种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征收消费税一般不涉及所有的购买消费品行为,只是对消费者在特定环节购买的某些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者的某些特定的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我们征收的消费税是消费税税制改革的结果,一直使用的是一九九四年税制改革前的税负水平,现在不仅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而且还征收消费税,但我们开征消费税不应该成为我们某些消费品物价上涨的原因。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收费标准,纳税义务人把税最终转移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成为最终税额承担者。

另一明显特征是消费税是价内税。

消费税被包括在消费品的价格中。

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应税销售收入中包括消费税额,而且销售成本中也包含应纳税额。

征收消费税的税额较重并且消费税的税率比例不同。

对不同的消费品征收不同税率,从1%到56%不等,这体现我国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与此不同的是,我国对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税率,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税。

这三种征收消费税的税率正体现了国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引导消费,调整产业结构的方针策略。

消费税征收方式灵活,根据每一征收对象特征不同,征收不同的税。

消费税征收环节单一,消费税是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具体环节征收,且只征收一次。

既降低了纳税人纳税成本保证了税源,又避免了重复征收。

我国征收消费税的征收税目明确。

主要有税法规定的烟、成品油、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十四种个税目,除我国税法明确列举的这十四种商品以外,其他产品只要不在税法列举项目中均不再征收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作用

首先,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缓解供求矛盾比如征收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消费税的时候,可以抑制过高或超前的消费需求,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不仅调节了收入分配不公的情况,而且增加了政府收入,一举两得。

再如烟,这种对人身体有害的物质,国家对烟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消费税,消费者在购买烟的时候承担了额外的税负,必将降低烟的消费量,同时对生产者而言制约烟的生产。

其次,响应国家消费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发展。

国家对消费者在某一特定的环节征收的某一特定的消费品或者消费者发生的某一特定的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

对消费者而言征收消费税起到引导消费,影响消费量、消费结构的作用;对生产者而言,影响生产趋势,调整生产者的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

简而言之,对消费税的征收会提高某种商品市场的价格,当商品价格大于价值时会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选择,同时影响生产者生产规模,促产业结构调整。

再者,征收消费税可以调减过高收入,相应的提升过低收入,体现了收入分配公平的原则。

征收消费税影响了部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消费税涵盖在价格中,商品价格高导致消费者可支配的实际收入少,低收入者因为上缴消费税必将使得其购买能力减弱。

同时对于高收入继续购买者,征收其消费税,把征收的消费税纳入财政收入中,这样对于稳定社会财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再分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家收入。

消费税作为我国的三大税种之一,在鼓励储蓄,激励投资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表1三大税种逐年税种统计单位:

亿元

年份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消费税

1501.9

1633.81

1885.69

2206.83

2568.27

4761.22

6071.55

6936.21

7875.58

营业税

3581.97

4232.46

5128.71

6582.17

7626.39

9013.98

11157.91

13679.00

15747.64

增值税

9017.94

10792.11

12784.81

15470.23

17996.94

18481.22

21093.48

24266.63

26415.51

从表格可以看出,消费税额逐年增加,同营业税、增值税形成三足鼎立状态,是国家财政收入不可忽视的一笔。

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情况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我国消费税纳税人是按照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的,我国的消费税纳税人为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包括国内的单位个人,而且还包括外国的单位个人。

具体来说,国内的单位个人指那些在中国境内进行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

国外的单位个人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征收消费税不涉及所有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目前我国消费税税目分为14种,这14种有的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具体税目包括:

烟、酒及酒精、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鞭炮烟火、成品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进而言之,可以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分为五种。

第一种:

消耗能源的交通工具。

如小汽车、摩托车。

第二种:

有害人体健康的消费品。

如卷烟、雪茄烟、烟丝、白酒、黄酒、啤酒等。

第三种:

影响生态环境的消费品。

如汽油、柴油、润滑油、鞭炮、烟火、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第四种:

非生活必需品。

如游艇、高尔夫球及及球具、金银首饰等。

(三)消费税征收模式

对于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只征收一次,不同于增值税的多环节征收,消费税只在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环节不征。

对于委托加工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特殊规定是如果委托加工商品收回后直接出售,则不得抵扣消费税,而是将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产品的成本中,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则抵扣消费税。

这正是消费税只征一次的具体体现。

三、我国消费税征收出现的不足

我们现在的消费税政策已经不符合现在国情,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变化,使得消费税改革成为必然趋势。

自1994年对11类消费品征税到2006年将税目增加到14类,我国消费税一直没有很大的变化。

现如今依然延续着2006年的税法,显然难以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一些矛盾凸显而出。

(一)消费税税目少且不合理,与当代社会发展不符

消费税税目仅仅14项,我们国家只对这14项征收已经难以满足当代社会发展要求。

首先,破坏生态环境的税目没有列入其中。

面对雾霾天气,人们束手无措,面对滥砍滥伐,森林破坏,人们无动于衷,我们有必要把一些环境污染大破坏大的物品列入消费税税目中。

比如把煤炭、天然气高污染及属于不可再生的能源纳入消费税税目中。

其次,高档的娱乐场所、奢侈的豪宅没有列入其中。

目前在我国KTV、歌舞厅、豪宅盛行之际,我国对它们的征收税额相比它们的高额收入利润而言,征收税额太低。

在当代经济高速发展,服务业迅速立足的年代,我们应该将KTV、练歌房、豪宅等这些仅仅征收营业税的税目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中。

对豪宅的征税,可以解决高档住房过剩,基本住房供不应求的现象,体现国家方针政策的引导作用。

最后,由于经济发展变化,税法中的一些非日常用品逐渐成为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却仍然在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中,不合时宜。

如:

啤酒,黄酒,日常化妆品现如今已经是生活的必须品,我们有必要将其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

(二)不合理的消费税税率,影响生产消费

首先,不符合环保要求,税率不合理。

比如,我国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税率过低,由于木质筷子的市场价格不是很高,抛去成本外,所交的税额少之又少,环保作用如何发挥呢?

这难以起到调节生产,限制消费,环保节能的作用。

其次,普通化妆品的税率过高。

国内化妆品含税比重过高,导致消费者的缴纳税款压力大。

国内一支口红的消费税率竟然是游艇的3倍,同品牌乳液国内价格约为香港的2倍,说明我国消费税的税率明显不合理。

不能很好的体现国家引导消费的方针策略。

最后,不利于节能减排,税率不合理。

汽车不仅消耗资源,而且尾排严重污染大气,我国汽车消费税税率虽然在2008年有所调整,按车种排气量设置了三档税率,但较国外税率仍然普遍偏低,难以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消费,难以实现环保节能的效果。

(三)实行价内税的消费税问题凸显

不同于增值税所实行的价外税,我国的消费税实行价内税。

首先,我国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有极强的隐蔽性,消费者是最终消费税的承担者,却给人生产者是纳税人的假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商品价格里已经包含了消费税,然而消费者却难以直观的知道商品到底是缴纳了多少税额,商品的价值到底是多少。

这样造成消费者难以了解政府的消费税政策意图,政府起不到引导消费的作用。

其次,价内特征的消费税,容易导致增值税重复征收。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仅商品价格的增值额交了增值税,而且商品价格中的消费税也同时被算进增值额中,再次征税,导致重复征税。

(四)征收环节单一

征收环节单一。

普遍情况下中国的应税消费品只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但要注意个别商品如金银首饰等要在零售环节纳税,并且以后需要继续转销该消费品。

首先单一环节征税,不利于扩大消费税税基,比如部分企业改变经营方式,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公司,把自己生产的产品低价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出售,使得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的税额减少。

其次单一环节征税,容易造成偷税漏税。

征收环节单一,无法保证各个环节都征到该征的税。

假若,在某个环节由于疏忽或者人为等原因,而未缴纳消费税款,那么在以后环节我国的法律也并没有对这种现象作出具体补缴规定,这就导致消费税的税款流失,偷税漏税现象频现。

四、完善征收消费税的建议

面对极速发展的世界各国经济,我国有必要实施有效的策略如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等策略来发展经济。

改革是公认的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所以进行消费税制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一)研究经济发展现状,增加税目

目前面对雾霾遍布全国各地,我们呼吁保护环境的口号即使再响,没有具体的法律约束也很难有大的进步。

我国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研究现状,增加税目。

首先,出于改善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原因,我们要增加消费税税目如把高级皮毛制品、高档家具、纸制品,列入消费税税目中。

其次,鉴于国家倡导反腐倡廉,我们应该考虑增加消费税税目,把奢侈的消费品增加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中。

比如把高档娱乐场所、高档酒店、高档夜总会、KTV等营业场所纳入消费税税目中。

最后,以保护环境为出发点,出于节约不可再生能源或者资源的原因,把煤炭、天然气等物质列入消费税税目中。

我们在增加税目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与环境有关的消费税,分情况征收。

比如德国所征收的矿物油税,是按照矿物油的不同品种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对环境污染小的油比如不含铅的汽油就使用低税率征收,反之就高税率征收。

不仅能控制消费,而且可靠的保护了环境。

从以人为本为出发点,外国许多国家开征人性化的税种。

比如一个典型就是荷兰征收垃圾税及噪音税。

在荷兰,征收垃圾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少的家庭可享受减免部分垃圾税的待遇。

噪音税的征收对象是民用飞机使用者,在特殊地段(学校、住宅)附近若产生噪音,将为其付出缴税代价。

政府征收垃圾税、噪音税不仅能有效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而且增加来的税金可以用来建设隔音设施或者安置搬迁居民。

如果我国结合本国实际,很好的借鉴利用外国的经验,必将更好的体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针政策。

(二)调整税率,促生产消费

1.调整现有的消费品税率

第一,对于逐渐成为生活必需品的啤酒、黄酒、化妆品降低税率。

第二,对于娱乐休闲的奢侈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以及珠宝玉石可以调高税率。

第三,对于污染大气的鞭炮,烟火以及稀缺的能源汽油、柴油适当的提高税率。

第四,出于保护环境的观点,增加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

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对同一种税目,也可以按照税目某一方面特征再次细分,使得税率真正合理有效,起到正确引导消费,恰当增加税收的作用。

2.调整新增的消费品税率

第一,对于居家用品,比如高档的家具、高档电器、高档豪宅、高档昂贵衣物,应提高税率,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第二,针对过当的消费行为如过度砍伐森林,过度浪费水资源,污染大气的工厂施工行为,加征消费税。

对于一些奢华的高档娱乐,餐饮列入消费税中,加征消费税。

(三)实行价外征收消费税

改价内税为价外税,可以提高消费税的透明度,让征收的消费税在阳光下运行。

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于外国许多地区,对消费税的征收实行“价外税”,与我国的“价内税”形成鲜明的对比。

价外税,让消费者非常清楚自己为所买商品所缴纳的税额。

俄罗斯不仅实行“价外税”而且“分阶段纳税”。

对于不同酒精含量的消费品征收不同的消费税,酒精含量越高,所征的消费税越多。

这样的征收模式使得俄罗斯更好的对酒类消费税进行征收与管理,同时更有效、更容易的引导消费者适当消费。

更加适应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当今社会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征收方法一致。

改价内税为价外税使得消费者更加明确自己纳税主体的地位,明确知道自己的纳税金额,更好的发挥国家消费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同时当消费税变为和增值税一样的价外税的时候,避免了增值税再次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形,体现了税收公平。

(四)实行多环节征收消费税

我们要积极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消费税所倡导的的扩大消费税税基,完善消费税体系的号召。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有效地拓宽课税环节,把征收环节由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拓宽到批发、零售等环节,以此扩大税基。

实现消费税从单一环节向多环节征收转变,从而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例如,对于高档化妆品价高利大等产品,实行多环节比如在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征收,可以有效的防止企业转移利润,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发生。

五、总结

如今,消费税发展迫在眉睫,虽然面临各种争议阻碍,但发展改革势在必行,特别在当今经济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严重,社会各阶级收入差距大的情况下,消费税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们也相信消费税的发展必将成为我国税制发展改革的重要一笔。

我们要紧跟形势,在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勇于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消费税征收之路。

参考文献

[1]凌浩.浅析我国消费税政策的调整[J].市场周刊,2007.

[2]张世超.关于我国现行消费税制改革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1.

[3]刘世慧.消费税筹划初探[J].中国市场,2008.

[4]陈共.财政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白彦锋.我国消费税改革争论述评[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

[6]任常军.论现行消费税的调节作用及不足[J].决策探索,2009.

[7]宋玉.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思考[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

[8]郭磊.对奢侈品课征消费税的探讨[J].山东经济,2006.

[9]林巧兰.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完善[J].消费导刊,2008.

[10]刘树艺.从我国奢侈品消费现状看消费税的改革[J].财会研究,2011.

[11]甘泉.对我国消费税经济社会效应问题的探析[D].苏州大学,2008.

[12]张慧芬.基于消费动机的奢侈品消费税影响分析[J].经济论坛,2010.

[13]张莹.浅谈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

[14]姜东升.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影响分析及相关政策建议[J].商城现代化,2008.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指导教师用)

题目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学生姓名

于佳慧

学号

201290709352

专业

会计学

指导教师

姓名

刘学文

王莎莎

职称

副教授

助教

所学专业

会计学

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得分

评语:

 

评阅人(签字):

年月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评阅人用)

题目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学生姓名

于佳慧

学号

201290709352

专业

会计学

指导教师

姓名

刘学文

王莎莎

职称

副教授

助教

所学专业

会计学

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得分

评语:

 

评阅人(签字):

年月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答辩小组用)

题目

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学生姓名

于佳慧

学号

201290709352

指导教师

姓名

刘学文

王莎莎

职称

副教授

助教

得分

评语:

 

答辩委员会(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表

指导教师评分

评阅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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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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