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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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威远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深化医改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中医药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迎来了快速发展期。

到年底,城市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镇卫生院,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

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仍然不健全,服务能力仍然不足,各乡镇中医药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缺失,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需求。

基层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为深入贯彻“十三五”深化医改要求,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年)》、《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年)》等文件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五部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内江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健全服务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领域逐步拓展,为建设健康内江和中医药强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对身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具体目标是:

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力争我县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力争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仔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的通知》(国办发〔〕号),切实履行好举办县级中医类医院的主体责任,加强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到年,力争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建设。

县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

到年,县人民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室要加强中医诊疗设备配备。

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普遍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仔细落实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鼓励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

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取消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

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

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站式集中便捷服务,原则上社会办中医审批要在个工作日完成。

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在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方面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二)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方向)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

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稳妥开展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

到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以上,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

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培养一批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县中医医院要建设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

.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完善医疗机构非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机制。

加强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

积极开展“西学中”培训。

将中医药作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县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鼓励使用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和非药物疗法开展综合治疗,建设个特色专科(专病);推广实施至少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

县人民医院应根据《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

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

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到年,全县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

县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承担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探索建立基层中医药服务区域质控机制,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县中医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鼓励县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

将中医药专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专家组。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中医药服务团队开展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注重发挥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县中医医院要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内容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到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

.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注重医疗向注重健康维护转变。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诊疗外,积极提供中医药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向城乡居民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

根据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校、写字楼、乡镇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针对性的中医药服务。

注重发挥中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服务。

.推进基层签约服务。

仔细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在推进签约服务过程中,注重签约服务效果,努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中医药服务,引导居民主动签约。

同时,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

(四)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强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规范接入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

加大县中医医院数字化医院建设力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实现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强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分级转诊网络体系。

.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

县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馆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五)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依托县中医医院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类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要加强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

要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基地要指定至少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要指定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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