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簿单填写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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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簿单填写方法

附件7: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

一、表头基本信息填写方法

1、表题后括号内填写检验类别,例如:

技术等级评定检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验、二维竣工暨技评检测、大修竣工暨技评检测、×××专项委托检测,等等,其中“×××”表示“抽查车”、“事故车”、“消防车”、“军用车”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

苏F-12345(蓝)。

4、号牌种类,按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填写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教练汽车、警用汽车、低速车、临时行驶车,等等。

5、检验日期,用“YYYY-MM-DD”即“年-月-日”格式填写实施人工检验的完成日期。

6、记录单编号,填写对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不需要进行核查评定,《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以下简称“人工检验记录单”)中1~10号项目的“评定”栏均记“/”。

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需要进行核查评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0号项目,共10项。

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壹”(表示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或“贰”(表示符合二级技术等级要求),否则记“×”(表示单项不合格)。

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核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表示不涉及此项)。

具体的填写方法参见表1。

表1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2016

18565

-2016

1

制动

防抱死

装置

M2和M3类客车、N2和不超过四轴的N3类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及乘用车

安装了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并配备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信号装置的

表A.1.1

4.2.1

未安装防抱制动装置,或不符合GB/T13594规定,未配备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信号装置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2

盘式

制动器

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客车

前轮安装了盘式制动器的

表A.1.2

4.2.2

前轮未安装盘式制动器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3

缓速器

或其他

辅助制动装置

车长大于9m的客车、N3类货车(含危险货物运输车)

装有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的

表A.1.3

4.2.3

未装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4

制动间隙自动

调整装置

M2和M3类客车、N2和N3类货车、乘用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

所有行车制动器装有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

表A.1.4

4.2.4

不是所有行车制动器装有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表1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5

压缩空气干燥

油水分离装置

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

装有气压显示装置、限压装置并可实现报警功能,同时气压制动系安装了保持压缩空气干燥或油水分离装置的

表A.1.5

4.2.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6

子午线

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车、卧铺客车、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

卧铺客车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装用子午线轮胎的

表A.1.6

4.2.6

危险货物运输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卧铺客车、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7

安全带

客车、货车及乘用车

所有座椅均装备了符合GB14166要求的安全带,其固定点符合GB14167要求的

表A.1.7

4.2.7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8

限速功能

限速装置

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

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了符合GB/T24545要求限速装置的(限速功能、限速装置调定的最大速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表A.1.8

4.2.8

危险货物运输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客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

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具有限速功能和限速装置且符合规定的除外),能通过视觉或声觉信号报警的(超速报警调定的最大速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9

卫星

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及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N3类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

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并符合GB/T19056和JT/T794规定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

表A.1.9

4.2.9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10

发动机舱自动

灭火装置

发动机后置的客车(电动汽车除外)

发动机舱内装备了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的(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通过声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

表A.1.10

4.3.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核查

/

三、“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唯一性认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17号项目,共7项(另有外廓尺寸和车厢栏板高度等2项参见“九测量项”)。

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内记“○”,不符合的记“×”。

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内记“/”。

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2。

 

表2人工检验记录单“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11

号牌号码

在用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12

车辆类型

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13

品牌型号

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14

车身颜色

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15

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

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16

底盘号

VIN号

汽车

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相符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17

客车座(铺)位数

客车

客车的座(铺)位数与道路运输证核定的数量一致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四、“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凡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需要进行故障信息诊断,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8~21号项目,共4项。

实车诊断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内记“○”,不符合的记“×”。

对于未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内记“/”。

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3。

表3人工检验记录单“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18

发动机

排放

控制系统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

没有与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相关故障信息的

表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19

制动

防抱装置(ABS)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

没有与防抱制动装置(ABS)相关故障信息的

表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20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

没有与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相关故障信息的

表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21

其他与

行车安全

相关的

故障信息

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

没有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故障信息的

表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五、“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22~69号项目,共48项(另有轮胎花纹深度、门窗玻璃、车身与驾驶室、对称部位高度差、车身表面涂装等5项参见“八分级项”)。

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内记“○”,不符合的记“×”(关键项)或“

”(一般项)。

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或不适用的项目,免予检查并在其评定栏内记“/”。

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4。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22

助力转向传动带

转向轴最大设计轴荷大于4000kg的其他机动车

助力转向传动带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的

表A.2.3.3

5.1.3.3

6.4.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23

空压机

传动带/

齿轮箱

采用气压制动的机动车

空压机传动带松紧度符合规定,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的(对于采用齿轮传动的空气压缩机,其齿轮箱无异响和漏油现象)

表A.2.3.3

5.1.3.3

6.4.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24

燃料

供给管路

与部件

汽车(电动汽车除外)

燃料管路没有泄漏现象,与其它部件无碰擦,软管无老化现象的;燃料箱及燃料管路稳固牢靠的;燃料箱盖齐全,并能有效防止燃料泄漏的、没有随意改动或加装燃料箱的

表A.2.3.4

5.1.3.4

6.4.2.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电动汽车

免予检查

/

25

车轮与

螺栓、螺母

汽车

各车轮轮辋无裂纹,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齐全、完好,连接可靠,车轮安装的装饰罩和装饰帽没有碍于检查螺栓、螺母技术状况的

表A.2.6.3

5.1.6.4

6.4.5.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26

轮胎

胎面状况

汽车

轮胎的胎冠、胎壁没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缺陷的;并装轮胎间没有异物嵌入的

表A.2.6.4

5.1.6.5.1

6.4.5.3.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27

同轴

轮胎规格

和花纹

汽车

同轴轮胎规格和花纹相同的;规格符合整车制造厂规定的

表A.2.6.4

5.1.6.5.3

6.4.5.3.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28

轮胎

速度级别

汽车

装用轮胎的速度级别不低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要求的

表A.2.6.4

5.1.6.5.4

6.4.5.3.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29

轮胎气压

汽车

轮胎充气压力符合规定值的

表A.2.6.4

5.1.6.5.5

6.4.5.3.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0

翻新轮胎的使用

汽车

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所有车轮都不装用翻新轮胎的;其他车辆转向轮不装用翻新轮胎,其余车轮使用翻新轮胎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

表A.2.6.4

5.1.6.5.6

6.4.5.3.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31

子午线

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车、卧铺客车、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

卧铺客车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的;

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客车装用子午线轮胎的

表A.2.6.4

5.1.6.5.7

6.4.5.3.7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32

备用轮胎

汽车

随车配备备用轮胎并固定牢固的

表A.2.6.4

5.1.6.5.8

6.4.5.3.8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3

前照灯与

远、近光

变换

汽车

前照灯的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正常的

表A.2.8

5.1.8.2

6.4.7.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4

转向灯

汽车

前照灯齐全、完好、有效的

表A.2.8

5.1.8.1

6.4.7.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5

示廓灯

宽度大于2100mm的机动车

示廓灯齐全、完好、有效的

表A.2.8

5.1.8.1

6.4.7.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36

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

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完好、有效的

表A.2.8

5.1.8.1

6.4.7.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7

雾灯

汽车

雾灯齐全、完好、有效的

表A.2.8

5.1.8.1

6.4.7.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8

反射器与侧标志灯

汽车

车辆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齐全、无损毁的

表A.2.8

5.1.8.3

6.4.7.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39

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

标志板

货车

侧面及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完好、无污损的

表A.2.8

5.1.8.4

6.4.7.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0

导线

绝缘层、

线束固定

汽车

发动机舱内线束以及其它部位线束的导线绝缘层无老化、皲裂和破损,导体无外露,线束固定可靠的

表A.2.9

5.1.9.1

6.4.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41

电缆线及连接蓄电池接头、绝缘套

汽车

电缆线及连接蓄电池的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的

表A.2.9

5.1.9.1

6.4.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42

穿过

金属孔

绝缘护套

汽车

线束穿过金属孔时设有绝缘护套的

表A.2.9

5.1.9.1

6.4.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43

车门应急控制器

采用动力启闭车门的客车

车门应急控制器机件齐全完好,应急控制器标志及操作说明无损毁的

表A.2.10.1

5.1.10.1.1

6.4.9.1.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4

应急门

客车

应急门机件齐全完好的

表A.2.10.1

5.1.10.1.2

6.4.9.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45

安全顶窗

客车

安全顶窗机件齐全完好的

表A.2.10.1

5.1.10.1.2

6.4.9.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6

应急窗

开启

客车

应急窗易于开启的

表A.2.10.1

5.1.10.1.3

6.4.9.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7

玻璃

破碎装置

客车

封闭式客车的每个应急窗邻近处均有玻璃破碎装置且状态完好的;采用安全手锤时在规定的位置放置的

表A.2.10.1

5.1.10.1.3

6.4.9.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8

客车

车厢灯

和门灯

客车。

车厢灯和门灯工作正常的

表A.2.10.1

5.1.10.1.5

6.4.9.1.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49

内外部

尖锐

凸起物

汽车

车身外部和内部没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尖锐凸起物的

表A.2.10.2

5.1.10.2.3

6.4.9.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50

货车货箱、车门、栏板、底板和栏板锁止机构

货车

货车货箱、车门、栏板和底板无变形和破损的;栏板锁止机构作用可靠的

表A.2.10.2

5.1.10.2.5

6.4.9.2.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51

驾驶室

车窗玻璃附加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

汽车

驾驶室车窗玻璃未张贴妨碍驾驶员视野附加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的

表A.2.10.2

5.1.10.2.6

6.4.9.2.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52

后视镜

和下视镜

汽车

车辆的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下视镜完好、无损毁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的(N2、N3类货车的内后视镜不做要求)

表A.2.11.1

5.1.11.1

6.4.10.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53

防眩目

装置

汽车

驾驶室内防止阳光直射而使驾驶员产生眩目的装置完整有效的

表A.2.11.3

5.1.11.3

6.4.10.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54

安全带

汽车

客车的所有座椅、货车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配备安全带且配件齐全有效、无破损的

表A.2.12.1

5.1.12.1

6.4.11.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55

侧面

防护装置

N2、N3类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

N2、N3类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O3、O4类挂车两侧以及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两侧装备的侧面防护装置完好、稳固、有效的

表A.2.12.1

5.1.12.2

6.4.1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技术等级评定检验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56

后部

防护装置

N2、N3类货车(牵引车除外)

后下部防护完好、稳固、有效的

表A.2.12.1

5.1.12.3

6.4.1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57

保险杠

货车、乘用车、车长小于6m的客车

乘用车、车长小于6m的客车的前、后保险杠,货车的前保险杠无损毁并稳固的

表A.2.12.2

5.1.12.4

6.4.11.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58

汽车列车牵引装置和安全

锁止机构

牵引车

牵引装置的连接和安全锁止机构锁止可靠的

表A.2.12.3

5.1.12.5.1

6.4.11.5.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59

集装箱

箱体

锁止机构

集装箱运输车

工作可靠、无损坏的

表A.2.12.3

5.1.12.5.2

6.4.11.5.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60

安全架与隔离装置

货车(自卸车、装载质量1000kg以下的货车除外)

货车车箱前部安装的安全架、驾驶员和货物同在车厢内的厢式车隔离装置完好、稳固的

表A.2.12.4

5.1.12.6

6.4.11.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61

灭火器材

汽车

随车配备与车辆类型相适应灭火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并安装牢靠和便于取用的(对于客车,仅有一个灭火器时,应设置在驾驶人附近。

当有多个灭火器时,应在客厢内按前、后或前、中、后分布,其中一个应靠近驾驶人座椅)

表A.2.12.5

5.1.12.7.1

6.4.11.7.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62

警示牌

汽车

随车配备三角警告牌并妥善放置的

表A.2.12.5

5.1.12.7.2

6.4.11.7.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63

停车楔

汽车

随车配备停车楔,数量不少于两只,并妥善放置的

表A.2.12.5

5.1.12.7.3

6.4.11.7.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64

危货排气管、隔热和

熄灭火星

装置

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

排气管装在罐体(箱体)前端面之前、不高于车辆纵梁上平面的区域,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完好的

表A.2.12.6

5.1.12.8.1

6.4.11.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65

危货切断

总电源和

隔离电火花

装置

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

电路系统具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该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的

表A.2.12.6

5.1.12.8.1

6.4.11.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66

危货

导静电

拖地带

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

车辆尾部导静电拖地带完整有效、无破损的

表A.2.12.6

5.1.12.8.1

6.4.11.8.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67

危货

运输车辆标志

及标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和标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齐全、完整、清晰、无污损、安放位置符合规定的

表A.2.12.6

5.1.12.8.2

6.4.11.8.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其他车辆

免予检查

/

表4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

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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