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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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
7 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陆路运输的卸煤建筑和输煤系统各建筑物、构筑物,燃料油罐土建工程。
本章未列项目应符合本部分第5章各相应条款的规定。
7.1.2 本章第7.2节适用于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
7.1.3 本章第7.3节适用于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的地下结构。
7.1.4 本章第7.5节适用于铰接拱形结构及钢网架结构干煤棚,其他结构形式干煤棚应符合本部分第5章各相应条款的要求。
7.1.5 本章第7.7节适用于各类钢制燃料油罐的基础。
7.2 卸煤沟及地下输煤隧道
7.2.1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立柱、隔离剂全数检查。
2)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和煤斗壁坡度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一般项目
3)模板安装全数检查。
4)模板安装的偏差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5)预埋件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6)预留孔和预留洞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2.1。
表7.2.1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模板及其支架☆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观察检查
2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观察检查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4
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观察和钢尺检查
5
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
橡胶止水带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正确,固定牢固,无破损现象
观察检查
6
煤斗壁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垂线及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地坪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3
梁板起拱
对跨度不小于4m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3‰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
预埋件制作、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按相应检查方法检查
5
轴线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6
火
车
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钢尺检查
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中心线横向偏差
预埋螺栓
≤2
mm
钢尺检查
预埋螺孔
≤5
mm
钢尺检查
7
斗壁挑舌
底模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挑舌外缘对皮带中心的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各段相邻平面高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8
其他部位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检查
9
截面尺寸偏差
+4~-5
mm
钢尺检查
10
柱、墙
垂直偏差
高度≤5m
≤5
mm
吊线和钢尺检查
高度>5m
≤8
mm
吊线和钢尺检查
11
相邻两板面高差
≤2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2
表面
平整度
钢模、木模刨光
≤2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木模不刨光
≤3
mm
13
止水带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14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mm
钢尺检查
15
插筋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外露长度
+10~0
mm
钢尺检查
16
预留洞
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7.2.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2.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2.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2.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2.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2.7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按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1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2.7的规定。
表7.2.7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混凝土结构外观及
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
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
般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轴线位移
≤5
mm
经纬仪检查
3
火
车
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10
mm
水准仪检查
预留孔中心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中心偏差
≤3
mm
钢尺检查
4
斗壁挑舌
挑舌面标高偏差
+5~-10
mm
水准仪检查
挑舌面净宽偏差
+20~-5
mm
钢尺检查
舌端与皮带中心的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5
其他部位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检查
6
截面尺寸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表面平整度
≤8
mm
2m直尺和锲形塞
尺检查
8
柱、墙垂直偏差
高度≤5m
≤8
mm
经纬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高度>5m
≤10
mm
9
预留洞
中心线移
≤15
mm
拉线和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10
止水带中心位移
≤15
mm
钢尺检查
11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7.3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
7.3.1 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立柱、隔离剂:
全数检查。
2)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和煤斗壁坡度:
按每一变形缝段抽查10%,但不少于3处;墙、板每15m2~20m2检查1处。
3)预埋件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每15m2~20m2检查1处。
一般项目
4)模板安装:
全数检查。
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的起拱: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部位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6)模板安装的偏差: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每15m2~20m2检查1处。
7)翻车机平台挡铁中心偏差、各层标高偏差:
按每一变形缝段抽查10%,但不少于3处。
8)预留孔和预留洞:
在同一变形缝段抽查10%,且不少于3处;对墙和板,15m2~20m2抽查1处。
2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3.1。
表7.3.1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模板及其支架☆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观察检查
2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观察检查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4
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观察和钢尺检查
5
止水带设置
橡胶止水带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正确,固定牢固,无破损现象
观察检查
6
煤斗壁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垂线及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地坪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3
梁板起拱
对跨度不小于4m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3‰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
预埋件制作、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5
结构主轴线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6
模板表面平整度
≤3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7
轨道
基础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8
止水带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9
柱、墙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10
截面尺寸偏差
0~-5
mm
钢尺检查
11
翻车机平台挡铁中心偏差
±2
mm
水准仪、钢尺检查
12
墙板厚度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13
各层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14
垂直
偏差
全高≤5m
≤5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全高>5m
≤8
15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mm
钢尺检查
16
插筋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外露长度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17
预留洞
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7.3.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3.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3.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3.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3.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3.7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的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3.7。
表7.3.7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混凝土外观及
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
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
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一
般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柱、墙中心位移
≤8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3
各层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钢尺检查
4
轨道基础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拉线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5
止水带中心位移
≤15
mm
钢尺检查
6
截面尺寸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墙板厚度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8
表面平整度偏差
≤8
mm
拉线、钢尺检查
9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经纬仪、水准仪检查
7.4 贮煤罐
7.4.1 模板(滑模)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模板安装:
全数检查。
3)每升高3m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6处。
模板安装的偏差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4)预埋件:
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4.1。
表7.4.1 贮煤罐模板(滑模)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
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
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控
项目
1
组装
有较好的整体刚度、良好的运转性能和足够的安全度,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观察检查
2
荷载试验
滑升前必须做静载和动载试验,取超载系数为1.2
观察,检查相应施工
记录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预埋件制作、安装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3
围圈位
置偏差
水平方向
≤3
mm
直尺和钢尺检查
垂直方向
≤3
mm
4
提升架垂
直度偏差
平面内
≤3
mm
吊线及钢尺检查
平面外
≤2
mm
5
安放千斤顶的提升架横梁相对标高偏差
≤5
mm
水平尺检查
6
千斤顶安放位置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考虑倾斜度后模板尺寸偏差
上口
0~-1
mm
调正倾斜度后钢尺
检查
下口
+2~0
mm
8
圆模直径,方模边长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9
相邻两块模板平整度偏差
≤2
mm
钢尺和塞尺检查
10
筒体中心线位移
≤15
mm
经纬仪和吊线检查
11
筒壁半径偏差
±20
mm
钢尺检查
12
壁厚偏差
+10~-5
mm
钢尺检查
13
门窗及预留洞口的位置偏差
≤10
mm
拉线及钢尺检查
7.4.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4.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4.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4.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4.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4.7 贮煤罐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外观质量全数检查。
3)每升高3m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6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4.7。
表7.4.7 贮煤罐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
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
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一
般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筒壁中心线垂直偏差
不大于1/1000筒壁高度
mm
经纬仪和吊线检查
3
筒壁半径偏差
±25
mm
钢尺检查
4
壁厚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5
外表面垂直平整度
≤8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筒顶标高偏差
±1/750的筒体高度
mm
经纬仪检查
7
筒壁
扭转
筒壁高度不大于10m
≤150
mm
经纬仪和钢尺检查
筒壁高度大于10m
≤250
mm
8
预留
孔洞
中心位移
≤15
mm
拉线和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偏差
+10~0
mm
9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7.5 干煤棚钢筋混凝土基础
7.5.1 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独立基础按基础个数抽查25%,且均不应少于3个;条形基础按基础总长抽查10%,且不少于3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1的规定。
7.5.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5.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5.4 钢筋安装:
1 检查数量:
独立基础按基础个数抽查25%,且不应少于3个;条形基础沿纵向每30延长米抽查1处(3m~5m),且不应少于3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5.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5.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5.7 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基础的中心线位移、标高、预埋螺栓的中心偏差及外露长度全数检查;其余按基础个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条形基础沿纵向每30m~50m抽查1处(3m~5m),且不应少于5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9的规定。
7.6 干煤棚上部钢结构
7.6.1 干煤棚钢结构制作焊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1的规定。
7.6.2 普通紧固件连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3的规定。
7.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4的规定。
7.6.4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1.5的规定。
7.6.5 钢屋架、钢桁架组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0的规定。
7.6.6 钢墙架、檩条、支撑系统组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2的规定。
7.6.7 钢构件预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应符合本部分5.11.14的规定。
7.6.8 单层钢结构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5的规定。
7.6.9 墙架、檩条、支撑系统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8的规定。
7.6.10 钢网架制作工程:
应符合本部分5.11.6的规定。
7.6.11 钢网架安装工程:
应符合本部分5.11.20的规定。
7.6.12 压型金属板:
应符合本部分5.11.21的规定。
7.6.13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22的规定。
7.6.14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23的规定。
7.7 燃料油罐基础
7.7.1 模板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1的规定。
7.7.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7.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7.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7.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7.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7.7 燃料油罐基础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混凝土表面质量先全面观察,再抽查3处~5处(每处3m2~5m2范围)作仔细检查和测量;其他项目抽查5处~10处,每一检验项目至少测10个数据。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7.7。
表7.7.7 燃料油罐基础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
别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
控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一
般
项
目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2
基础中心偏移
≤15
mm
经纬仪和钢尺检查
3
基础中心标高偏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