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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

7 燃料供应系统土建工程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陆路运输的卸煤建筑和输煤系统各建筑物、构筑物,燃料油罐土建工程。

本章未列项目应符合本部分第5章各相应条款的规定。

7.1.2 本章第7.2节适用于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

7.1.3 本章第7.3节适用于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的地下结构。

7.1.4 本章第7.5节适用于铰接拱形结构及钢网架结构干煤棚,其他结构形式干煤棚应符合本部分第5章各相应条款的要求。

7.1.5 本章第7.7节适用于各类钢制燃料油罐的基础。

 

7.2 卸煤沟及地下输煤隧道

 

7.2.1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立柱、隔离剂全数检查。

2)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和煤斗壁坡度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一般项目

3)模板安装全数检查。

4)模板安装的偏差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5)预埋件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6)预留孔和预留洞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2.1。

 

表7.2.1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模板及其支架☆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观察检查

2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观察检查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4

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观察和钢尺检查

5

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

 橡胶止水带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正确,固定牢固,无破损现象

 

观察检查

6

煤斗壁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垂线及钢尺检查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地坪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3

梁板起拱

 对跨度不小于4m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3‰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

预埋件制作、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按相应检查方法检查

5

轴线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6

中心线偏差

≤3

mm

钢尺检查

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中心线横向偏差

预埋螺栓

≤2

mm

钢尺检查

预埋螺孔

≤5

mm

钢尺检查

7

斗壁挑舌

底模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挑舌外缘对皮带中心的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各段相邻平面高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8

其他部位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检查

9

截面尺寸偏差

+4~-5

mm

钢尺检查

10

柱、墙

垂直偏差

高度≤5m

≤5

mm

吊线和钢尺检查

高度>5m

≤8

mm

吊线和钢尺检查

11

相邻两板面高差

≤2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2

表面

平整度

钢模、木模刨光

≤2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木模不刨光

≤3

mm

13

止水带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14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mm

钢尺检查

15

插筋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外露长度

+10~0

mm

钢尺检查

16

预留洞

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7.2.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2.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2.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2.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2.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2.7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按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每一变形缝(段)间抽查3处~5处,每处2m~3m。

1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2.7的规定。

表7.2.7 卸煤沟地下结构及地下输煤隧道混凝土结构外观及

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轴线位移

≤5

mm

经纬仪检查

3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10

mm

水准仪检查

预留孔中心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中心偏差

≤3

mm

钢尺检查

4

斗壁挑舌

挑舌面标高偏差

+5~-10

mm

水准仪检查

挑舌面净宽偏差

+20~-5

mm

钢尺检查

舌端与皮带中心的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5

其他部位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检查

6

截面尺寸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表面平整度

≤8

mm

2m直尺和锲形塞

尺检查

8

柱、墙垂直偏差

高度≤5m

≤8

mm

经纬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高度>5m

≤10

mm

9

预留洞

中心线移

≤15

mm

拉线和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10

止水带中心位移

≤15

mm

钢尺检查

11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7.3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

 

7.3.1 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立柱、隔离剂:

全数检查。

2)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变形缝处止水带设置和煤斗壁坡度:

按每一变形缝段抽查10%,但不少于3处;墙、板每15m2~20m2检查1处。

3)预埋件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每15m2~20m2检查1处。

一般项目

4)模板安装:

全数检查。

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的起拱: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部位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6)模板安装的偏差: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每15m2~20m2检查1处。

7)翻车机平台挡铁中心偏差、各层标高偏差:

按每一变形缝段抽查10%,但不少于3处。

8)预留孔和预留洞:

在同一变形缝段抽查10%,且不少于3处;对墙和板,15m2~20m2抽查1处。

2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3.1。

表7.3.1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模板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模板及其支架☆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观察检查

2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观察检查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4

施工缝的留设和处理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观察和钢尺检查

5

止水带设置

 橡胶止水带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正确,固定牢固,无破损现象

 

观察检查

6

煤斗壁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垂线及钢尺检查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地坪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3

梁板起拱

 对跨度不小于4m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3‰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

预埋件制作、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5

结构主轴线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6

模板表面平整度

≤3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7

轨道

基础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8

止水带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9

柱、墙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10

截面尺寸偏差

0~-5

mm

钢尺检查

11

翻车机平台挡铁中心偏差

±2

mm

水准仪、钢尺检查

12

墙板厚度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13

各层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14

垂直

偏差

全高≤5m

≤5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全高>5m

≤8

15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mm

钢尺检查

16

插筋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外露长度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17

预留洞

中心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尺寸偏差

+10~0

mm

钢尺检查

 

7.3.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3.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3.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3.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3.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3.7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的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3.7。

 

 

表7.3.7 翻车机室、碎煤机室及转运站地下结构混凝土外观及

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柱、墙中心位移

≤8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3

各层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钢尺检查

4

轨道基础梁

中心线偏差

≤3

mm

经纬仪、拉线检查

梁顶标高偏差

±5

mm

水准仪检查

5

止水带中心位移

≤15

mm

钢尺检查

6

截面尺寸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墙板厚度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8

表面平整度偏差

≤8

mm

拉线、钢尺检查

9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经纬仪、水准仪检查

 

 

7.4 贮煤罐

7.4.1 模板(滑模)安装: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模板安装:

全数检查。

3)每升高3m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6处。

模板安装的偏差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4)预埋件:

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4.1。

 

表7.4.1 贮煤罐模板(滑模)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或器具

主控

项目

1

组装

 有较好的整体刚度、良好的运转性能和足够的安全度,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观察检查

2

荷载试验

滑升前必须做静载和动载试验,取超载系数为1.2

 

观察,检查相应施工

记录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观察检查

2

预埋件制作、安装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3

围圈位

置偏差

水平方向

≤3

mm

直尺和钢尺检查

垂直方向

≤3

mm

4

提升架垂

直度偏差

平面内

≤3

mm

吊线及钢尺检查

平面外

≤2

mm

5

安放千斤顶的提升架横梁相对标高偏差

≤5

mm

水平尺检查

6

千斤顶安放位置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7

考虑倾斜度后模板尺寸偏差

上口

0~-1

mm

调正倾斜度后钢尺

检查

下口

+2~0

mm

8

圆模直径,方模边长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9

相邻两块模板平整度偏差

≤2

mm

钢尺和塞尺检查

10

筒体中心线位移

≤15

mm

经纬仪和吊线检查

11

筒壁半径偏差

±20

mm

钢尺检查

12

壁厚偏差

+10~-5

mm

钢尺检查

13

门窗及预留洞口的位置偏差

≤10

mm

拉线及钢尺检查

 

7.4.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4.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4.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4.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4.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4.7 贮煤罐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外观质量全数检查。

3)每升高3m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6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4.7。

表7.4.7 贮煤罐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

方案

2

筒壁中心线垂直偏差

不大于1/1000筒壁高度

mm

经纬仪和吊线检查

3

筒壁半径偏差

±25

mm

钢尺检查

4

壁厚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5

外表面垂直平整度

≤8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筒顶标高偏差

±1/750的筒体高度

mm

经纬仪检查

7

筒壁

扭转

筒壁高度不大于10m

≤150

mm

经纬仪和钢尺检查

筒壁高度大于10m

≤250

mm

8

预留

孔洞

中心位移

≤15

mm

拉线和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偏差

+10~0

mm

9

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7.5 干煤棚钢筋混凝土基础

 

7.5.1 模板安装:

1 检查数量:

独立基础按基础个数抽查25%,且均不应少于3个;条形基础按基础总长抽查10%,且不少于3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1的规定。

7.5.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5.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5.4 钢筋安装:

1 检查数量:

独立基础按基础个数抽查25%,且不应少于3个;条形基础沿纵向每30延长米抽查1处(3m~5m),且不应少于3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5.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5.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5.7 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基础的中心线位移、标高、预埋螺栓的中心偏差及外露长度全数检查;其余按基础个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条形基础沿纵向每30m~50m抽查1处(3m~5m),且不应少于5处。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部分5.10.9的规定。

 

7.6 干煤棚上部钢结构

 

7.6.1 干煤棚钢结构制作焊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1的规定。

7.6.2 普通紧固件连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3的规定。

7.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应符合本部分5.11.4的规定。

7.6.4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1.5的规定。

7.6.5 钢屋架、钢桁架组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0的规定。

7.6.6 钢墙架、檩条、支撑系统组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2的规定。

7.6.7 钢构件预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应符合本部分5.11.14的规定。

7.6.8 单层钢结构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5的规定。

7.6.9 墙架、檩条、支撑系统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18的规定。

7.6.10 钢网架制作工程:

应符合本部分5.11.6的规定。

7.6.11 钢网架安装工程:

应符合本部分5.11.20的规定。

7.6.12 压型金属板:

应符合本部分5.11.21的规定。

7.6.13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22的规定。

7.6.14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应符合本部分5.11.23的规定。

 

7.7 燃料油罐基础

 

7.7.1 模板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1的规定。

7.7.2 模板拆除:

应符合本部分5.10.4的规定。

7.7.3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5的规定。

7.7.4 钢筋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5.10.6的规定。

7.7.5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应符合本部分5.10.7的规定。

7.7.6 混凝土施工:

应符合本部分5.10.8的规定。

7.7.7 燃料油罐基础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2)混凝土表面质量先全面观察,再抽查3处~5处(每处3m2~5m2范围)作仔细检查和测量;其他项目抽查5处~10处,每一检验项目至少测10个数据。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7.7.7。

 

表7.7.7 燃料油罐基础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或器具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

理方案

2

基础中心偏移

≤15

mm

经纬仪和钢尺检查

3

基础中心标高偏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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