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254538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47.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4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docx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0512234813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

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

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

烟。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

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

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设备

 

主要分家具和玩具两块。

家具有儿童桌椅,儿童床,玩具柜,衣柜,黑板,毛巾架,口杯架等幼儿园专用设备。

玩具有组合滑梯,秋千,转椅,哈哈镜,益智玩具,蒙氏教具,积木等。

各种幼儿园专用设备。

还有多种幼儿保护设备,主要包括幼儿地垫,幼儿护墙,幼儿操场等。

 

设计规划

 

地点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2.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3.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

 

4.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总平面设计要求

 

1.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和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

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室外活动场地必须各班设专用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各班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3.宜布置有集中绿化,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在供应区应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及游戏场地、绿化等宜设置安全、美观、通透的围护栏杆。

 

建筑设计要点

 

1.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

散。

 

2.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不低于2.80米,音体活动室不低于3.6米。

 

4.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5.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

于3小时的要求。

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置遮阳措施。

 

6.各房间应满足隔声的要求。

 

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索证制度

第一条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食品采购制度

第三条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运输卫生制度

第八条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

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

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贮藏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

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切配卫生制度

第二十一条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第二十五条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供应下列食品:

 

(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

(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

(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

(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

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菜肴留样制度

第三十五条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食品保质期限

第三十八条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掛上标牌;

第四十条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食品卫生监督包括:

(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

(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

(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

(5)菜肴留样监督;

(6)食品贮藏监督;

(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

(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

(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

(10)安全监督;

(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

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上报内容包括: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四条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保护好现场。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第五十九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十条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

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幼儿园全部管理制度

 

加强师德教育,使教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观和儿童观,乐意为幼教事业作贡献。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

要求为:

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

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

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

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

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

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

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具体

工作如下:

1、

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

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

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

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

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

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

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幼儿园

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

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

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

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

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

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

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

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

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

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

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

园,跟车老师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