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251715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4.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

精品文档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施工组织方案

感谢XXXX对我公司的信任,给我们这次施工的机会,通过对1#楼图纸审查、了解,在仔细领会同圆图纸设计思想的前提下,我方作出以下方案,希望领导审阅提出宝贵意见。

一、施工范围:

1#楼消防工程

施工项目:

1、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室外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3)室内消防用水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4)消防水池与消防水泵房

2、防烟与排烟

1)自然排烟

2)机械防烟

3)机械排烟

3、消防电气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二、施工设计总方案:

(1)本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设置在卫生所地下一层,由市政管网给消防水池供水,水池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

容量400m3(其中消火栓水量288m3,自动喷水量102m3)采用¢14钢筋、混凝土c20浇灌,并预埋柔性套管。

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作用时间2h。

喷淋系统设置为湿式自动喷淋,喷水强度为8Lmin.m2,最大设计流量为:

30Ls,作用时间1h。

消火栓加压水泵两台,自动喷淋加压水泵两台,一用一备。

高位消防水箱18m3及稳压设备一套设置在屋顶水箱间。

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喷淋水泵接合器各2套。

灭火器配置按中危险级配置,每个消防箱设2个3A级3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为便于装修、达到美观、实用,消防箱采用组合式,建议房间内喷头采用DN20边墙侧喷。

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管道采用20mm橡塑海绵包围,外做PAP保护层。

(2)卫生间采用排气扇,换气次数10次。

房间内宜采用直接充电应急灯。

(6)消防存水量远大于生活存水量,平时消防不用水,水停留时间长,流动性差。

水质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所以水池不宜于共用;生活储水池容积不宜太大,因水在池中停留时间太长,水中的余氯就会挥发掉,造成水质劣化。

考虑自来水池容量小,同时为了降低造价、使用灵活,建议用10mm厚钢板焊接。

二次加压变频控制。

三、编制依据:

(1)XXXXX领导对工程要求和设计思想。

(2)消防工程图纸。

(3)规范依据

1)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B50261-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303-200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045-95(2000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

GB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7)消防工程安装图集

8)GB37242-2004《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9)GB50261-9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关《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2)其他消防设计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本方案为XXXXXX消防工程编制,位于XXXXXXX区。

设备采用安全可靠性强、先进、经济的产品。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工期,我公司在施工安装、施工工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施工进度、人员安排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1.编制内容

本编制内容XXXXXXX消防工程。

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泵房及水箱间、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设计、安装、调试。

2.施工现场准备

(1)对施工现场有碍施工的障碍及周边卫生进行清扫整理

(2)按照甲方布置完成临时设施

(3)接通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管线

(4)组织安排各种施工机具进场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电及文明施工,遵纪守法教育,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弄清工程特点,将图纸中存在的错、漏及不详细的问题记录下来,将问题在开工之前解决。

(6)以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及要求作为指导文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以便指挥施工规范化作业。

(7)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组织各种材料进场,对各种材料检查其准用证,出厂合格证等必要证件,并及时向甲方和监理报验。

二、施工安装:

为了使工程质量、进度都达到业主的要求,符合规范、规定。

在组织实施各阶段施工程序时,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不降低标准,并和土建、给排水、强电、装修等系统配合协调工作,做到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力求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1.人员组织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我公司对本工程组成工程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担任工程指挥,各专业负责人、技术员及现场负责人组成一个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的统一调度、管理。

2.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

(1)、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图

项目经理

电器设备施工

设备管道施工

材料员

质安员

 

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员

 

预算员

 

(2)、质量管理网络图

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

总工办

协助

管理者代表

其他部门

协助

质安部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

协助

质安员

各班组

(3)、安全管理网络图

质安部

项目经理

质安员

各施工员

(4)、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

项目经理

施工员

文明施工管理员

各施工员

 

三、施工工艺:

A、消防报警系统安装

(一)消防报警系统安装

总的施工程序是管线敷设、穿线,再设备安装,最后单体调试和系统总调。

在总程序控制下各工序穿插进行。

在组织实施各阶段施工程序时,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不降低标准,并和给排水、强电、装修等系统协调,做到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力求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二)施工准备

1..材料设备要求

(1)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摇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做好编号。

(2)探测器采用二线制,+、—、信号。

(3)区域报警器的主要技术指示及其功能,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4)集中报警器的主要技术指示及其功能,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三)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理干净。

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7.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两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9.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10.线槽的直径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各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交处;

11.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12.管线经过建筑的变形缝(包括尘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四)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不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4.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统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5.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6.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7.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五)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单列时不应小于1.5M,双列时不应小于2M.

2.控制器值班人员工作面,控制器面至墙面距离不应小于3M.

3.盘后及侧面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牢固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5.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6.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七)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线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八)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有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2)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3)审查施工质量。

(九)系统调试

第一节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的第2、1、2条和第2、1、3条所列文件及条是必需的其他文件。

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第二节调试前的准备

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2.应按本规范第二章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

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应按本规范第二章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第三节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2)消音、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火灾优先功能;

5)报警记忆功能;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附录一填写调试报告。

(十)系统的验收

第一节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3)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4)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5)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6)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1)系统竣工表;

2)系统的竣工图;

3)施工纪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调试报告;

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操作、管理、

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

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2)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3)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4)本规范第2条的一至五款中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

第二节系统竣工验收

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实验,没次实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泵、备用泵转运行1-3次;

2)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工作泵、备用泵转运行1-3次;

2)消防控制内操作启、停泵1-3次;

3)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6.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7.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8.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9.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1)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2)公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3)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10.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硬度和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11.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

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第三节系统运行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a.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b.操作规程;

c.值班员职责;

d.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3)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2)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

a.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等显示。

b.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c.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d.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e.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f.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g.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四、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第三节气压试验

一、气压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

二、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0.28MPa,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第四节冲洗

一、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

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二、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表6、4、2的规定,当施工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冲洗。

冲洗水流表

公称直径mm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6

4

三、管网的地上管道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四、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水口出水的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出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五、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六、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十二)系统调试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二、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5.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第二节调试内容和要求

一、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源测试;

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调试;

4.报警阀调试;

5.排水装置调试;

6.联动试验;

二、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三、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校方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四、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五、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点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2.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电压、水流到实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当拆动时报警阀上室和管网的空气压力降至供水压力的18以下时,出水装置应能连续出水,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六、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作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2.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七、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附录C进行记录:

1.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启动一支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C、现场安全施工措施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消防设施操作规范,结合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程。

公司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学习,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二部分综合说明

1、施工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承诺消防施工严格按照图纸及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质保期限为二年,并长期提供技术指导。

2、施工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施工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

2)安全施工措施

建立安全保证和检查监督体系,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3)安全防火措施

a)制定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二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b)重点防火部位派专人负责,按照标准设置防火标志,并备齐防火器材;

c)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4)现场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执行上级颁发的场容管理32条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环境科学食品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