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副井绞车保卫及防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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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副井绞车保卫及防火制度

第一节副井绞车保卫及防火制度

为保障我矿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转,防止受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导致设备受损,威胁井下人身安全,特制定巡回检查制度:

一、外来人员应持证明,经本企业保卫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进入(用电监察人员持省局发的用电监察证件)。

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详细记载出、入所时间、姓名、单位等。

二、严禁在主绞车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的同意,现场有安全员监管的情况下进行。

三、副井绞车房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定期检查,抽样试验,对损坏及过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拖延。

四、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严禁随便动用。

五、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空压机20m范围内存放。

六、上班期间,值班员严禁脱岗、他人代岗,发现破坏性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及时驱逐,特殊情况及时汇报主管部门及调度室。

 

第二节副井绞车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我矿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巡回检查制度:

一、绞车司机必须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能解决的现场解决,能力范围以外的及时汇报主管领导,等待处理,严禁问题未处理彻底而进行开车。

二、检查制动闸及紧急制动闸和各部销轴,连接装置、开口销及螺母等是否有脱落和不灵敏现象。

三、检查电机有无异响,轴承是否发热,滑环接触是否良好,工作制动闸是否灵活,油箱油位是否适宜,深度指示器、信号系统指示是否正确,传动系统是否可靠,控制器是否良好,钢丝绳是否滑动,有无断丝情况,钢丝绳衬块、绳槽是否磨损。

四、检查各轴瓦是否发热、各润滑部位油量是否充足适当,油质是否合格(有无变色和水份)、油泵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处有无松动和掉电现象(包括天轮轴瓦)。

五、检查滚筒螺丝是否有松动和掉电现象,焊缝是否开裂;减速机有无异响,各部件是否松动。

六、检查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的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各个磁铁线圈是否正常动作,各加、减速开关、行程开关及振铃是否灵敏可靠。

七、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威胁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尽快处理。

 

第三节副井绞车定期维修和强制保养制度

为保证提升绞车的安全运转,减少事故,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延长使用年限,确保我矿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根据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必须实行定期维修,其大、中、小修的周期应遵照煤炭部《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二、检修前要对所有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好充分的准备,保障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

四、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五、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应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六、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检修日。

 

第四节副井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交接班人员必须对岗位进行全面检查,交班人将本班的运行情况、检修内容、存在问题、岗位物品、岗位记录及调度命令、领导安排等对接班人全面交待,确认正常,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接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三、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与“七不接”

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司机交待情况时可不接。

四、根据交接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对其进行处理。

五、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严禁提前脱岗。

六、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未按规定交接清楚,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第五节钢丝绳定期检查试验与更换安全规定

一、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井筒悬吊钢丝绳至少每周由运输队检查一次。

对易损坏或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

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二、提升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更换:

(1)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子牵引胶带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③、罐道钢丝绳为15%。

④、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2)钢丝绳在运行中突然停车或受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①、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②、断丝超出过本条

(1)的规定;

③、直径减小值超过本条(3)的规定;

④、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3)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值时,必须更换:

①、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②、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处50%。

(4)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三、使用钢丝绳达6个月,必须更换。

四、所有检修项目必须由专业人士进行,并将结果如实填写相关记录表,以便后期检修工作的展开。

 

第六节主绞车钢丝绳定期检查制度

为延长主绞车钢丝绳的使用寿命,杜绝因维护、检查、保养不到位而造成损坏,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钢丝绳的日常检验由绞车司机完成,月检、年检除检查日检项目外,由机电二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进行记录。

绞车司机与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熟知《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日检项目

1、检查钢丝绳的钢丝有无严重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多少立即上报机电科,进行处理。

2、绳头不应系在滚筒轴上,绳孔不应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应形成锐角,滚筒上保证缠绕3圈以上的钢丝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3、滚筒上缠绕2层以上的钢丝绳时,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保证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

4、检查松绳保护装置是否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

5、绞车司机每班对检查项目所检查的结果必须如实记录。

月检项目

1、检查钢丝绳的涂油润滑情况:

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2、绳在运行中,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的。

(3)少量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6条的。

(4)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3、每月对钢丝绳的凹槽进行清洁一次,使润滑剂更容易涂覆和渗透。

4、检查使用中的钢丝绳,其连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年检项目

1、绳运行半年后,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采取措施。

2、检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10%,不得使用,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以合格钢丝绳拉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4、检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5、检查以合格钢丝绳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安全系数,如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01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6、对钢丝绳破断拉力、钢丝绳破断拉力总和、钢丝绳公称直径、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等项目对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逐一检查。

 

第七节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要害岗位除值班司机和与之有关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外来人员必须持调度室或分管领导的介绍信,由本矿主管科室人员带领方可入内,并按要求填写《要害岗位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二、要害场所必须设有要害场所登记簿,值班人员应进行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三、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不得在交接班和排除故障时进入。

四、要害场所设备的安装、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经领导批准。

五、要害场所未经批准,不得摄影、绘图、抄录技术数据。

六、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情况切实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及时汇报机电科值班领导,如需进行检修抢救时,首先进行抢救、抢修,不得使事故蔓延、扩大。

七、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执行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外人破坏。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擅自带人(非工作人员)入内。

八、要害场所不得带入和放置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其它杂乱物品等。

九、进入要害岗位,任何人不得高声喧哗说笑打闹。

十、外来参观人必须在值班人员的指引下进行参观,对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器材等不得乱摸乱动,并不准与操作人员讲话。

十一、要害岗位的防火用具,任何人不得乱动或挪为他用,并定期试验,保证性能良好,动作可靠。

十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始终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搞好双文明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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