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梦网SP合作内容评估指南.docx
《移动梦网SP合作内容评估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移动梦网SP合作内容评估指南.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移动梦网SP合作内容评估指南
移动梦网SP合作
内容评估指南
2004年11月
目录
一评估目的1
二评估业务范围1
三评估工作流程1
四业务申报材料2
五各业务评估细则3
5.1WAP业务评估细则3
5.1.1新增SP资质要求3
5.1.2现网SP资质要求4
5.1.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4
5.2百宝箱业务评估细则5
5.2.1新增SP资质要求5
5.2.2现网SP资质要求6
5.2.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6
5.3PDA业务7
5.3.1新增SP资质要求7
5.3.2现网SP资质要求7
5.3.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8
5.4彩信业务9
5.4.1现网彩信SP资质要求9
5.4.2SP新增业务内容评审标准9
5.5短信业务10
5.5.1现网SP资质要求10
5.5.2新增业务评审细则10
5.6语音杂志/移动沙龙业务11
5.6.1新增SP资质要求11
5.6.2现网SP资质要求11
5.6.3SP新增业务11
一评估目的
移动梦网合作业务内容评估是梦网业务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是通过对合作伙伴的资质、信息源版权、业务逻辑等的审核,以及对业务内容和业务资费进行合理性的引导,达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促进梦网业务良性发展的目的。
二评估业务范围
本管理办法涉及的业务评估范围包括:
WAP、PDA、百宝箱、移动沙龙、语音杂志和彩信、短信业务。
其中:
1.分频道集中评估:
WAP、PDA
2.分平台集中评估:
百宝箱、语音杂志、移动沙龙、彩信
3.接入省公司独立评估:
短信
4.详细分组如下:
组序
组别
评估内容
对应的WAP业务频道
对应的PDA业务频道
1
WAP
/PDA
资讯业务
资讯中心
新闻
2
铃图业务
铃图随意当
图铃
3
金融商务
证券理财
财经
4
游戏娱乐
游戏娱乐
游戏
5
时尚新生活
时尚新生活
时尚
6
影视业务
影视频道
影音
7
交友其他
我为交友狂、动漫乐园、邮箱相册
社区、动漫、软件
8
百宝箱
9
彩信
10
语音杂志/移动沙龙
三评估工作流程
评估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业务受理、业务评审和业务上线。
3.1业务受理
SP通过Email或SPOA的方式向中国移动递交业务合作申请,每月20日(包括20日,逢周末顺延至下周一)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
3.2业务评审
1、业务初审:
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初审组对SP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公司资质、违约情况等。
2、每月28日(逢周末顺延至下周一),中国移动通知初步审核通过的SP参加现场业务评审,包括会议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3、每月的第一周,SP参加现场业务评审。
4、现场业务初评:
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初审组根据《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评估细则》,现场对SP的业务进行量化打分初评。
5、业务复审:
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评估组根据《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评估细则》,对初评通过的新增SP和新增业务进行复审,复审评估流程分为两种:
✧初评通过的新增SP,全部要参加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评估组的复审。
✧初评通过的现网SP新增业务,通过抽评的方式参加移动梦网业务合作内容评估组的复审。
6、每月15日,中国移动公布业务评审结果。
3.3业务上线
1、每月15日~月底,对新增SP和新增业务进行网络测试、计费测试、业务测试。
2、次月1日,安排新增业务上线。
以上所有时间点遇节假日顺延。
业务评估流程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现场业务评估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三。
四业务申报材料
4.1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业务申报材料通过EMAIL或SPOA的方式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a)WAP:
WAP@C
b)PDA:
PDA@C
c)百宝箱:
JAVA@C
d)语音杂志/移动沙龙:
新增SP:
12590@C;
现网SP新增业务:
在SPOA上提交
e)彩信:
MMS@C
业务申报及评估的任何问题也可以发邮件到以上邮件地址咨询。
4.2申报材料的提交格式
a)邮件标题(主题)
✧现网SP:
XXX业务新业务申报-YYY公司;例如新浪申报WAP业务,邮件标题(主题)为:
WAP业务新业务申报-新浪
✧新增SP:
首次XXX业务新业务申报-YYY公司;
4.3业务申报材料
(1)现网SP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A.附件四《XXX业务现网合作伙伴合作申请表.doc》
B.附件五《XXX业务现网合作伙伴新增业务申请表格.xls》
C.以及申报表格中要求的各附件,包括:
a)版权许可协议(电子件):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
b)商业计划书和营销推广计划
c)客户服务支持计划
(2)新增SP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A.附件四《XXX业务新接入合作伙伴合作申请表.doc》
B.附件五《XXX业务新接入合作伙伴新增业务申请表格.xls》
C.以及申报表格中要求的各附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子件)
b)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件)
c)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件)
d)税务登记证(电子件)
e)版权许可协议(电子件):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
f)商业计划书和营销推广计划
g)客户服务支持计划
业务申报材料在移动梦网主站下载。
五各业务评估细则
5.1WAP业务评估细则
5.1.1新增SP资质要求
新增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WAP业务评审。
1.公司资质证明(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及复印件),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b.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c.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2.客户服务:
提供直线或手机电话,手机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更换;保证7×24小时工作;拨测接通率不低于85%。
3.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4.业务数量:
新增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5个,但业务评审通过数量必须为3个或3个以上,否则视该SP资质评审不通过。
5.本地运营资质:
sp在本地接入运营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本地运营期间月信息费连续3个月均不得少于2万元,使用用户数不得少于1万。
5.1.2现网SP资质要求
现网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WAP业务评审。
1.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2.业务数量:
现网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5个。
5.1.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
1.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为新增业务通过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新增业务评审不通过。
1.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2.业务自测承诺书:
必须提交各参评业务的自行测试承诺书,保证所有项目测试通过。
(电子扫描件)。
3.功能性错误:
测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功能性错误,以下任一项不合格则不通过:
a.不得出现死循环的链接指向;
b.不得出现在线不能完成全部功能而需要离线操作的现象;
c.不得出现“HTTP404错误”;
d.不得出现栏目内容为空的情况;
e.不得出现“服务器忙”、“请求没有找到”等错误提示;
f.链接指向必须和文字说明一致;
g.业务基本功能能够实现(如图铃可下载并可成功保存、动画图片确实具备动画功能等);
h.其它明显的功能性错误。
4.合法性: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WAP业务内容规范,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5.所有业务必须按照WAP业务内容规范相关规定提交更新频率承诺。
2.新增业务评审定量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量化指标为评委评分时的量化指标:
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评分平均分高于6.5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
各项指标包括:
1.资费:
要求符合WAP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5.用户体验: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5.2百宝箱业务评估细则
5.2.1新增SP资质要求
新增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JAVA业务评审。
1.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e.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f.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g.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h.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客户服务:
提供直线或手机电话,手机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更换;保证7×24小时工作;拨测接通率不低于85%。
3.处罚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处罚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4.业务数量:
新增SP每次申报游戏和娱乐类产品,必需申报5个或5个以上业务;其他业务如移动证券等需具备较强后台资源和运营能力的商务应用类业务只要有一项即可;该项留待业务评估后填写。
新SP业务通过率必须达到60%以上,才算整体通过,否则视该SP业务评审不通过。
5.2.2现网SP资质要求
现网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java业务评审。
1.处罚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处罚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2.业务数量:
每次申报业务在15项以内。
5.2.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
1.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为新增业务通过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新增业务评审不通过。
1.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
2.功能性错误:
测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功能性错误,以下任一项不合格则不通过:
a.不得出现死循环的链接指向;
b.不得出现在线不能完成全部功能而需要离线操作的现象;
c.不得出现“HTTP404错误”;
d.不得出现游戏不能够返回、退出。
业务使用逻辑要合理;
e.不得出现“服务器忙”、“请求没有找到”等错误提示;
f.SP业务是否符合开发规范要求,如是否有帮助信息、界面是否汉化。
链接指向必须和文字说明一致;
g.业务基本功能能够实现(如游戏类是否具有可玩性和趣味性,图铃可下载并可成功保存、动画图片确实具备动画功能等);
h.其它明显的功能性错误。
3.合法性: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百宝箱业务内容规范,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2.新增业务评审定量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量化指标为评委打分时的量化指标:
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满分为3分、5分不同分项,根据打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打分平均分高于6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
各项指标包括:
1.资费:
要求符合百宝箱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5.用户体验: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5.3PDA业务
5.3.1新增SP资质要求
新增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PDA业务评审。
1.公司资质证明(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及复印件),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b.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c.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2.客户服务:
提供直线或手机电话,手机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更换;保证7×24小时工作;拨测接通率不低于85%。
3.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4.业务数量:
新增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少于5个,不得多于15个,且业务评审通过率必须在60%上,否则视该SP资质评审不通过。
5.3.2现网SP资质要求
现网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PDA业务评审。
1.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2.业务数量:
现网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15个。
5.3.3新增业务评审细则
1.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为新增业务通过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新增业务评审不通过。
1.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2.业务自测承诺书:
必须提交各参评业务的自行测试承诺书,保证所有项目测试通过。
(电子扫描件)。
3.功能性错误:
测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功能性错误,以下任一项不合格则不通过:
a.不得出现死循环的链接指向;
b.不得出现在线不能完成全部功能而需要离线操作的现象;
c.不得出现“HTTP404错误”;
d.不得出现栏目内容为空的情况;
e.不得出现“服务器忙”、“请求没有找到”等错误提示;
f.链接指向必须和文字说明一致;
g.业务基本功能能够实现(如图铃可下载并可成功保存、动画图片确实具备动画功能等);
h.其它明显的功能性错误。
4.合法性: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PDA业务内容规范,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5.所有业务必须按照PDA业务内容规范相关规定提交更新频率承诺。
2.新增业务评审定量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量化指标为评委评分时的量化指标:
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评分平均分高于6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
各项指标包括:
1.资费:
要求符合PDA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5.用户体验: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5.4彩信业务
5.4.1现网彩信SP资质要求
现网SP新增业务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彩信业务评审。
1.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处理期间,不受理该SP的新增业务申请。
2.业务数量:
现网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10个。
5.4.2SP新增业务内容评审标准
1.初审标准(硬指标):
为SP参加新增业务评估的必要条件,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评估要求,则该SP本次业务评估不通过。
a、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合作协议;
b、业务逻辑—SP新增业务必须在现场通过不同类型手机演示,其所申报的新业务内容必须能在手机上展示出来,如不能展示或展示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评审不通过;
c、合法性:
SP的业务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色情迷信等非法内容的,或不符合彩信业务内容规范的,评审不通过。
2.新增业务评估量化指标
评委打分量化指标:
为量化指标,每项指标打分范围为1~5分,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综合加权平均分高于6.5分的业务为评估通过。
各项业务指标包括:
1.资费:
要求符合彩信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5.用户体验: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5.5短信业务
5.5.1现网SP资质要求
现网SP新增业务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短信业务评审。
1.违约处于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处于违约处理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2.业务数量:
现网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10个。
5.5.2新增业务评审细则
1.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定性指标为新增业务通过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新增业务评审不通过。
1.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2.业务内容:
业务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符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色情迷信、赌博等非法内容;非代收费或变相代收费业务。
3.业务名称:
业务名称健康向上,不涉及色情迷信、赌博等非法内容。
4.业务资费:
定价符合短信业务资费范围;计费类型设置合理,符合相关业务规定;业务频次设计合理:
包月业务资费/发送频次<2元/条,按条计费业务资费×发送频次<30元/月。
2.新增业务评审定量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量化指标为评委评分时的量化指标:
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评分平均分高于6.5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
各项指标包括:
1.资费:
要求符合短信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5.用户体验: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5.6语音杂志/移动沙龙业务
5.6.1新增SP资质要求
新增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评估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语音杂志业务/移动沙龙业务评审。
1.公司资质证明(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b.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c.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电子文档及复印件)
2.客户服务:
提供直线或手机电话,手机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更换;保证7*24小时工作;接通率不低于85%;
3.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处于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4.业务数量:
新增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5个,但业务评审通过数量必须为3个或3个以上,否则视该SP资质评审不通过。
5.本地运营资质:
SP在本地接入运营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本地运营期间连续3个月呼叫时长(包括用户作为主叫和被叫使用该SP语音杂志业务/移动沙龙业务的当月总时长)在1.5万分钟以上,使用用户数在3000人以上。
5.6.2现网SP资质要求
现网SP的资质要求是SP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SP不能参加语音杂志/移动沙龙业务评审。
1.违约情况:
如SP与中国移动合作的任何业务在违约期间,不受理该SP的合作申请。
2.业务数量:
现网SP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5个。
5.6.3SP新增业务
1.初审标准(硬指标,牵头省负责)
为SP参加新增业务评估的必要条件,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评估要求,则该SP本次业务评估不通过。
1.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
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证明(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合作协议;
2.功能性错误:
现场业务演示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功能性错误,以下任一项不合格则不通过:
a)不得出现死循环;
b)不得出现业务内容为空的情况;
c)点送类业务:
SP必须在语音流程中告知被叫用户为其点送的用户手机号码,并必须以其他辅助手段将点送用户手机号码告知被叫用户;
d)费率提示:
必须在每次用户呼入的开始即向用户给出费率提示,在该提示结束3秒后方可发送计费信令ANC。
e)必须严格控制各级菜单语音导入流程中的过渡音时间,必须为用户提供中断过渡音直接进入下级菜单的功能。
f)移动沙龙业务必须有注册流程,必须为用户提供获知ID号码、更改注册信息、ID号码注销的功能,
g)移动沙龙业务必须为用户提供黑名单和免打扰的功能设置。
h)其它明显的功能性错误。
3.合法性: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否则该业务评审不予通过。
4.所有业务必须符合语音杂志业务/移动沙龙业务内容规范的相关规定。
2.新增业务评估量化指标
新增业务评审量化指标为评委打分时的量化指标:
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满分为3分、5分不同分项,根据打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打分平均分高于6.5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
各项指标包括:
a)资费:
要求符合IVR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b)内容资源:
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c)营销资源:
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d)创新性:
业务设计特色
e)业务质量和业务逻辑:
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