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论文浅谈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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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论文浅谈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论文:

浅谈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

摘要:

开展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采集利用和诚信评价活动,是检验检疫机关一直在努力开展的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相继出台,这一活动更加法制化、规范化,通过“褒扬诚信,惩治失信”的具体措施,必将促进“诚信兴商”,“诚信兴企”,维护我国进出口外贸秩序和中国商品信誉,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良好发展。

关键词:

诚信理念,诚信评价,生产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经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建立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的规定,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层级为检验检疫部门开展诚信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回顾一年来检验检疫机构开展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采集利用和诚信评价活动,感到这一法律制度的设定,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深远的意义,为维护我国进出口外贸秩序和中国商品信誉,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近年来检验检疫诚信工作发展的现状

检验检疫诚信工作是伴随着我国的诚信体系建设共同发展的,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包括“诚信”在内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诚信建设的发展。

2003年9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其总体要求是:

抓教育,树立诚信意识;立规范,建立诚信机制;攻重点,整治突出问题;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

质检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等各项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研究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按照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广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诚实经营,以质取胜,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与促进全社会建立诚信机制联系起来,解决当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诚信问题,惩治失信行为。

2007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制订了检验检疫部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工作,提出了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和应用的若干意见,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检验检疫“红、黑名单”评定管理办法、进出口生产企业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褒扬诚信,鞭挞失信具体措施,同时为了提升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应用和实际效能,检验检疫部门在局内网搭建并开通了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分类管理名录”、“卫生检疫监管类企业信用记录”、“动植物、食品与化妆品监管类企业信用记录”、“检验监管类企业信用记录”、“违规企业公示区”等信用等级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2008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了43万条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不仅有效地提升质检系统服务社会的能力,动态展示质量监管效果,而且很好地满足了消费、投资、对外贸易、监管等领域对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的需求,极大地提高了进出口企业的诚信意识,促进了进出口企业诚信活动的开展。

2009年3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企业信用规范》)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并启用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虽然在检验检疫诚信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检验检疫诚信工作才刚刚起步,离国家对检验检疫诚信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距离,我们还要在完善信用管理规则制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监督管理和弘扬诚信理念等方面上继续努力。

二、开展检验检疫诚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检验检疫诚信工作是国家诚信体系总体建设的需要

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一个人失去信用,就无人与之交往;一个企业失去信用,便无法在市场中生存;一个国家失去信用,则会扰乱整个经济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所以现代社会呼唤诚信,也需要诚信,我们国家正在全力打造“诚信中国”。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单纯的某一行或某一业的事,而是全社会的行为,它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等为基础构建而成,检验检疫诚信建设是政府信用与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贸易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没有成熟的国内信用,就不会有成熟的国际贸易往来,加强检验检疫诚信建设,从经济上说就是树立我国外贸企业的产品信誉和国际形象,扩大出口商品,创造经济效益;从政治上说就是破解外国一些势力打食品安全牌、产品质量牌,以求对我国经济上挤压、在政治上施压的图谋,充分展示了我国政府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强决心。

(二)开展检验检疫诚信工作是检验检疫工作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1.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是实现对外贸易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对外贸易经济的健康发展依赖于良好的整体环境和作为经营主体的进出口企业的良好素质。

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是在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层面的制度化,通过有关部门“褒扬诚信,惩治失信”的具体措施促进形成“诚信兴商”的良好发展环境,鼓励我国企业以诚实信用的经商行为,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为境外融资成本、贸易条件、谈判地位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也能促进进出口企业注重自身诚信体系建设,让企业借助政府部门制度约束和自身道德约束的合力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诚信守法的企业。

对外贸易的事实证明,诚实守信、诚信经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自身简单的发展壮大,而且从政策层面、制度层面都将有相应的获利;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带来的消极影响是十分沉重的,不仅仅是道德的谴责,还可能受到制度的惩治。

因此,制度的建立必将进一步促进“诚信兴商”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的素质,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是对外贸易经济健康发展内在需要。

2.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是检验检疫部门转变传统“批批检”单一监管模式的需要。

科学的检验检疫监管方式来源于企业诚信与产品风险相结合的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部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诚信度、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商品的风险高低,实施分类管理,提高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动态的分类管理制度,对实施分类管理的企业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企业分类等级,对升级的企业给予优惠、便利措施,对降级的企业不予优惠。

因此,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能促进科学的分类管理,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转变检验检疫部门监管模式的重要手段。

3.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是提高通关运行效率的需要。

《企业信用规范》规定:

“对A级企业重点支持,给予享受检验检疫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实施出口免验、一类管理、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便利措施”,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提高通关运行效率成为促进外贸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检验检疫机构要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制度,并对记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达到便利通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

从长远看,随着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口岸有关查验部门都将建立健全类似的诚信制度或措施,简化手续,提高通关验放运行效率。

三、检验检疫部门如何更好地执行《企业信用规范》的探讨

(一)贯彻落实《企业信用规范》的思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出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

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规定,建立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记录的实质,就是把检验检疫部门已经开展的诚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经发布了《企业信用规范》,那么如何将这规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使检验检疫诚信工作真正发挥加强检验检疫管理,维护对外贸易良好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外贸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呢,笔者认为总体思路应当是“明确宗旨、强化规定、规范执法、突出实效”,即一是要依托《食品安全法》的权威,褒扬诚信、鞭挞失信,促进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全面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要进一步细化、明晰《企业信用规范》的内涵,既要与国家质检总局先后颁布实施的《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免检办法》、《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办法》、《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相辅相成,又要与开展的信用管理规则制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监督管理等活动相衔接,同时也要突出对食品等特定范围进出口商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者行为实施信誉记录的创新;三是要突出在制度层面上对规范检验检疫部门在此项工作的执法监督作用,树立政府既依靠法律手段又借助道德的力量来提升对外贸易效率,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四是要明《企业信用规范》最终的落脚点,即鼓励什么、允许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不允许怎么做等等,要有具体的奖惩措施;要坚持权利与权力平衡原则,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要加强对检验检疫部门开展诚信工作的管理,谨防泄露商业秘密。

(二)认真执行《企业信用规范》的建议

《企业信用规范》既是对原有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总结提高,更是一项把检验检疫诚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创新型工作,所以要注重“科学规划、资源整合、细化分解、科技支撑、宣传协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和检验检疫行业特性,必须确保《企业信用规范》的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1.统筹规划,突出科学性。

一是要充分体现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指导思想,要深入理解《企业信用规范》有关要求的内容实质,明确其在检验检疫系统开展诚信工作的权威性,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尤其在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的动态管理上,要充分遵循公平公正、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是要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检验检疫部门诚信管理建设现状,主要包括与检验检疫部门已有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分类管理办法等内容,注意总结提升突出科学性。

三是要全盘统筹考虑,从制度体系、具体措施、动态记录以及监督管理等多层次统筹,从领导、组织、投入、队伍、宣传等多方面谋划,从地方经济发展和国检部门把关服务、口岸部门协作配合等多角度考虑,提出执行《企业信用规范》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分阶段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2.整合资源,突出创新性。

一是要根据《企业信用规范》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整合提升原有诚信管理的各种规定要求;确保制度的形式具体、准确、简洁,可操作性强;制度的内容全面、客观,衔接原有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的程序严谨、规范,符合行政执法的要求。

二是要在提高有关信息资料资源利用率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企业守法信息、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信息、产品质量信息、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及社会对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等相关信息,整理分析和评价,突出创新性,使有关数据信息的分析评价结果提升到《企业信用规范》这个规范性文件层面进行应用。

3.细化分解,突出责任性。

《企业信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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