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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施工原则工艺

一、电气的安装件的加工和安装

1、电气的安装件包括:

a)用于支承和紧固定电缆的紧固件,如电缆托架、扁钢等。

b)用于保护电缆穿越船体结构、保持船体结构强度和密性要求及防火完整性的电缆贯通件。

如穿线管、填料函及电缆盒(筒)等。

c)用于电气设备安装的设备固定件。

如各种底座、底脚、支架及组合等。

2、电缆托架组成和要求:

a)电缆托架采用A型直电缆支架单个焊接在成型轨道上,与托架带孔支脚之间用M3x25螺栓连接,支脚原则上采用L30X30X4角钢加工安装孔而成,支脚定位间距≤900mm~300mm。

b)电缆托架在安装时通常其应略高于电缆框下沿20mm,以便于灌堵。

电缆托架距离其电缆柜安舱壁200mm~300mm。

c)电缆托架在十字或丁字交汇处要根据具体构件上,但两头弯脚不宜过长,以免产生变形。

3、扁钢支架的要求:

a)扁钢两端弯制成直角焊接在甲板或船体上,但两头弯脚不宜过长,以免产生变形。

b)每根扁钢支架的长度一般大于600mm,每两扁钢支架间距≤15cm。

c)在机舱、货舱区域、机旁及其它明线敷设场所,应采用镀锌防蚀I型的支架,居住舱室内暗线敷设可采用涂防锈漆(2度)防蚀的扁钢支架。

4、电缆贯穿件:

a)穿线管:

一般采用普通镀锌钢管,在仅穿单根电缆时,管头安装配套的焊接式电缆填料函,穿过主甲板的电缆护管及其它贯穿处对船体结构强度造成危害的电缆护管必须使用厚壁套管作通舱件,厚壁套管的选用对应于所穿船体构件的厚度。

b)δ隔舱环(TC/YG型见附图2):

一般采用Q235-A,Q=8mm的钢板弯制成腰圆形或镀锌钢管截制而成,用于穿越一般无防火要求的舱壁或强梁。

c)电缆框(TK/YG型见附图3):

一般采用Q235-A,Q=8mm的钢板弯制成腰圆形或镀锌钢管截制而成,用于穿越B级防火要求的舱壁。

d)防火电缆盒(BH/YH型见附图4):

一般采用镀锌钢管或Q235-A,Q=8mm的钢板弯制成腰圆形加Ф6圆钢制作而成,用于穿越A级防火要求的舱壁。

e)防水电缆盒(BSH/YSH型见附图5):

制作与d相同但需要加两只灌注嘴,用于穿越有水密要求的舱壁。

f)电缆筒(HT/YT型见附图6):

一般采用δ=6~δ=8的钢板弯制腰圆形或镀锌钢管截制而成,用于穿越各层甲板。

5、尼龙衬圈穿过复合岩棉板、镀锌板等舾装件应衬适当的尼龙衬圈保护电缆。

花铁板下电缆管两端亦应衬以适当的尼龙衬圈保护电缆。

6、电气安装的材料一般采用普通碳素钢,但补强复板及组合填料函的底板应与处所安装处的船体材料牌号一致。

7、电缆坚固件和贯通件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和锐角,折弯处有一定的弯曲半径并不得有裂缝,设备固定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并保证安装平整、牢靠、易于拆装,同时便入电缆引入。

8、电气安装件上船安装前必须经防蚀处理,防蚀的方法为镀锌或涂防锈漆(2度)涂防锈漆前须酸洗除锈。

9、经镀锌处理的电气安装件须采用有效措施(如包扎或两次预装等)防止镀锌层被后续作业污损或破坏。

10、电缆和设备的安装件不能固定在船体的外壳板上。

11、在水密的舱壁、甲板,舱室的外围壁上不应钻孔和用螺钉固定电气安装件。

二、紧固件、组装件及安装件的焊接

1、安装件的焊接应牢靠,应能保证设备、电缆紧固和使用时不致脱焊。

2、电缆托架或扁钢支架直接安装在横梁或肋骨上时,则与每一档横梁或肋骨的接触处均应焊牢。

3、对开孔处兼作强度补偿的电缆框,应沿电缆框四周双面连续焊接,以保强度,如开孔不需作强度补偿及无特殊要求时,其设置的电缆框允许采用单面满焊。

4、电缆填料函、电缆筒和电缆盒等防火、水密安装件应用沿焊接处四周双面连续焊接,以保证水密,焊接完毕清除焊渣后,应检查焊缝的水密性。

5、所有焊接好的紧固件,组装件及安装件,应清除焊渣,打磨平滑光亮,并涂以防锈漆。

三、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的一般要求见下表:

项目

标准范围

备注

层数

一般2层或厚度≤50mm

成束根数

≤6根

距热源

≥100mm

否则采取有效措施

距潮湿舱壁

≥20mm

距船壳板、耐火舱壁及甲板

≥20mm

电缆露书隔热防火材料

距双层底及滑油、燃油舱柜

≥50mm

贯穿件距船体构件距离

≥30mm

组装支架扎带间距

≤300mm

转弯处≤250mm

扁钢支架扎带间距

≤200mm

穿管系数

≤40%

最小弯曲半径

6D(无铠装时为4D)

D为最大电缆外径

进设备的线芯长度

≥150mm

2、电缆敷设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工艺规定了电缆敷设前的在准备工作、电缆的接线、敷设、紧固、接地的工艺,本工艺使用与一般钢质船舶电缆的敷设。

凡属具有特殊要求的电缆敷设工艺,不包括在本文件之内。

2、引用标准

GB9331.1——88额定电压0.6/IKV以及下船用电力电缆和电线一般规定。

GB320——64电缆导板

GB*332——86电缆紧钩

GB*323——86电缆管、电缆框、电缆筒和灌注式电缆盒

GB*389——84电缆衬套

GB*785——82电缆填料函

GB*3125——82船用金属电缆扎带

GB3126——82船用非金属电缆扎带

3、电缆敷设的准备工作

3.1准备并熟悉电力一次系统图、二次系统图、照明系统图、通导设备、报警设备等船舶电气设备的系统图及电力、照明、通导、报警等电气设备的布置图、电缆表册、电缆敷设施工工艺等电缆敷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3.2按3.1所述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准备好电缆敷设所需要的附属材料、安装件、紧固件和施工工具。

3.3根据电缆表册所列的电缆型号、规格、长度选择电缆并进行电缆切割备料。

3.3.1电缆切割前应做好电缆识别标牌,该标牌应注明电缆代号、规格、长度、起终点设备的名称和位置,每根电缆应备2块相同标识的标牌。

3.3.2将相同标识的2块电缆标牌分别固定于已割好的电缆两端。

3.3.3将被切割的电缆两端切口进行包扎封口,防止受潮。

并按敷设的地点,先后顺序堆放整齐备用。

3.4按施工图纸要求为电缆路径进行实船定位,划出电缆紧固件、安装件的安装位置及电缆柜、电缆筒、填料函等的开孔位置并进行烧焊安装和开孔。

3.4.1在船体后件和甲板上开孔,应与船体专业充分协商后再进行,开孔的位置高度和宽度,孔的形状均应符合“海规”的要求。

3.4.1.1在甲板纵桁腹板上开孔,开孔的高度不得超过纵桁腹板高度的25%,开孔宽度不得超过次要构件间距的60%和纵桁腹板的高度,开孔边缘至纵桁板的距离应不少于纵桁腹板高度的40%,否则应做强度补偿。

3.4.1.2在甲板上开孔,其孔的形状应为圆形,椭圆形的腰圆形、椭圆形或腰圆形开孔的长轴方向应与船长方向一致,其长宽不少于2。

3.4.1.3应认清船体结构禁止开孔的位置。

3.4.2紧固件、安装件的焊接应牢固。

紧固件、安装件的底脚不得直接焊在上层连续甲板以下的船壳板上。

3.4.3兼作补强的作用的电缆框,应沿电缆框架四周连续焊接。

3.4.4兼有防火、水密要求的电缆填料函、电缆筒、填料围板等,应沿其四周作连续焊接,焊后还应检查焊缝的水密性(焊渣应先清除)。

4、电缆敷设基本要求

4.1电缆敷设的线路应尽可能平直和易于检修。

4.1.1主干电缆暗式敷设时,其路径上的封闭板应便于开启。

4.1.2用于电缆分支或连接用的接线盒若为暗式安装时,其封闭板应便于开启和有永久标志。

4.1.3冷藏舱、锅炉舱等处的电缆应明敷,电缆应具有水密或不透性护套。

4.1.4成束的电缆应整理平顺、整齐、不应成麻花式或绞缠。

4.1.5主干电缆应尽可能不在中途连续,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接线盒(箱)进行连续,且不能降低原有要求。

4.2电缆敷设应远离热源,如不可避免时,电缆与热源(如蒸汽管、排气管、电阻器、锅炉等)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

4.3电缆应避开有油、水凝露的地方敷设,当不可避免时,穿过这些处所的电缆应穿管敷设。

4.4避免在可动、可拆的场所敷设电缆,避免活动件移动时或拆动时损伤电缆。

同样,电缆敷设不应跨越船体甲板伸缩接头、如不可避免时,应将电缆变成一个环形伸缩弯头,弯头的长度正比于船体的伸缩长度,弯头最小内径应不少于电缆直径的12倍。

4.5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敷设电缆,对必不可少的照明电缆、报警电缆、应穿金属管子气密敷设,并保持这些所处的完整性。

4.6电缆严禁穿越油舱,尽量避免不穿越水舱,当不能避免时,须在穿越路径上焊接厚壁无缝钢管,电缆从管中通过,并应保证这些舱室的水密,管子应有防腐措施。

4.7电缆与船壳板、防火隔堵、甲板间的敷设间距不少于20mm,以双层底、燃油柜、滑油柜间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

4.8容易受到机械损伤的电缆,应有相同的机械保护措施,如用金属槽,罩壳或钢管进行保护。

4.9机舱话铁板下的电缆应有防油水浸渍和机械损伤的措施。

穿钢管时,管子应水密,两端关口应高出2铁板50-100mm。

4.10下列电缆不应敷设在一起。

4.10.1允许最高工作温度不同的电缆。

如不可避免时,则热物一根电缆的工作温度不应高于该电缆中允许最高工作温度最低的电缆的温度。

4.10.2具有不同保护套或覆盖层的电缆。

若敷设时,各电缆的护套或覆盖层不会相互损坏时,则不会受此限制。

4.10.3为重要设备(如舵机等)供电的两路电缆。

该两路电缆应最大的可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远离敷设。

4.10.4主操舵装置的两端独立控制系统的电缆。

该系统的电缆应自驾驶台至舵机室之间尽可能远离敷设。

4.10.5通过任一防火区的主用和应急馈电电缆。

主用馈电线和应急电线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尽可能远离敷设,以使得任务防火区失火时不致防哎其他防火区重要设备的供电。

4.11用于重要设备或应急电源、照明、船内通信或信号的电缆应尽量员离厨房、洗衣房、机器处所及机舱棚,以及其他有高度失火危险的处所,但对这些处所供电的例外。

如有可能,所有这些电缆的敷设方式必须能防止由于邻近处所失火时可能造成的舱壁高温而使其失效。

4.12若电缆系成束敷设且有高度火焰蔓延危险的情况,即使全部电缆均为滞燃的,也应采取防止火焰蔓延的专门敷设措施。

4.13电缆必须穿过冷藏处所绝热层时,应穿金属管垂直通过,管两端设水密填料函。

4.14电缆贯穿舱壁

4.14.1贯穿水密舱壁或甲板时,可采用单独水密填料函,或采用装载多根电缆的水密填料箱,完工后应保证该舱壁(甲板)水密的完整性。

4.14.2贯穿防火舱壁(甲板)或结构,应不会削弱该舱壁(甲板)防火的完整性。

4.14.3贯穿非水密舱壁(甲板)或结构时,孔口应用铅皮或经认可的材料作衬垫。

4.15单根或成束电缆需要改变路径时,其最小弯曲内半径应不小于电缆(电缆束)总外径的6倍。

4.16成束敷设的电缆,其截面为长方形(矩形),且长边应尽量长,宽边尽可能短,尽量避免圆形或方行,以利散热。

4.17成束敷设的电缆,其层数最好不超过两层,或厚度不超过50mm,直径大、重量大的电缆在下层,重量轻、直径小的电缆布置在上层,防止压坏小电缆。

4.18.1管子和管道内壁应光滑,两端管口的毛刺应清除并加衬垫,管内可涂无腐蚀作用的滑石粉以增加管子内壁的光滑性。

4.18.2管子弯曲半径应不少于电缆弯曲半径的允许值。

4.18.3穿管系数(电缆外径截面积总和与管子)(管道)内截面积之比不应大于0.4。

4.18.4管子(管道)在接头应保证机械上和电气上的连续性,并可靠接地。

4.18.5管子(管道)内不会积水或产生凝水。

4.18.6当管子(管道)很长时,应设膨胀接头,并可开通风口以流通空气和排除积水凝气,但此开口要在不会增加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才可设置。

5、电缆的固定

5.1除用于可携式电气设备及敷设于管子、管道、电缆槽板或特别招壳内的电缆外,均应有效地支承和紧固。

5.2电缆紧固件或扎带应紧固,并具有足够的表面和形状,使电缆即能保持紧固而又不受损伤。

5.3电缆紧固件及其附件应用耐蚀材料制成,或经防蚀处理,接触电缆的表面应无毛边和锐边。

5.4电缆支承件的距离,应视电缆的类型、外径、安装场所及振动情况适当地选择具体可见“海规”的相应要求。

5.5电缆紧固的要求

5.5.1电缆紧固定后不应有任何送动,也不应使电缆发生有害的变形损伤。

紧固好的电缆应平直整齐。

5.5.2不得在水密舱壁、甲板、甲板室外围壁和上层连续甲板下的船壳钻孔,用螺钉紧固电缆。

5.5.3用扎带紧固电缆、应掌握

(1)尼龙扎带和镀锌钢扎带仅适用于室内。

(2)包塑镀锌扎带适用于室内走道和有饲料护套的电缆。

(3)其他场合应使用不锈钢扎带。

(4)在重要舱室(如机炉带)当用尼龙扎带紧固电缆时,还应哪隔5根尼龙扎带使用1根金属扎带补强。

(5)尼龙扎带不得接长使用。

5.5.4用紧钩固定电缆时,应在电缆与压板间垫以橡皮或海绵(其宽度约为压板宽度的1.25倍),用已保护电缆。

5.5.5水平敷设的电缆,最好采用下托敷设形式,即电缆搁置在支架的上方。

6、电缆框、电缆衬套、电缆筒、电缆管、电缆围板和填料函、电料箱。

6.1电缆穿过非水密舱壁和船体构件时,在穿过处应设置电缆框或电缆衬套。

电缆框形状为腰圆或矩形(矩形的四个角应为圆角)。

腰圆形的电缆框型式和尺寸按GB*323——86选用,电缆衬套的类型和尺寸按GB389——84选用。

一般情况下,电缆框的截面积可比电缆束的截面积大三分之一。

6.2电缆穿过水密舱壁时,单根电缆用单根电缆填料函,多根电缆用填料箱,一保持舱壁密封性,填料函或填料箱的类型和尺寸按GB*785——82和GB*3298——86选用。

填料函中的填料应由滞燃、无腐蚀、密封性能好的材料制成,填充后的填料函应能承受0.1Mpa的水压试验,保持1小时不渗漏。

6.3电缆穿过甲板应使用电缆筒、电缆管、填料盒或电缆围板。

电缆筒的类型和尺寸见GB*323——86,电缆管按穿管系数不大于0.4选取,一般为内径不小于电缆束直径的2倍。

电缆筒、电缆围板应伸过甲板(高于甲板),一般室内不低于200mm,室外不低于400mm。

电缆筒、电缆板等均应用填料填塞、水密甲板和防火甲板还应保持其相应技术要求。

7、电缆在管子或管道内拉放

7.1确认管口毛刺已除并加以衬垫,管口无锐边、管径与电缆束直径之比符合要求,管子的机械和电气性能都符合规范要求。

7.2以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杂物和积水,涂已适量滑石粉,穿入拉线绳进行拉线。

7.3拉线绳只能与电缆的金属编织层联接。

即只能拉金属织层,不能拉电缆的芯线,以免电缆发生断芯(无金属编织层的电缆可套以同径电缆的金属编织层,套入长度300—350mm后捆扎牢固即可)。

7.4拉线时应拉送结合,边整理边拉,用力不能过大,以免拉绳断裂或连接处脱落。

8、电缆金属铪套接地

8.1除工作电压不超过50伏及具有单点接地要求的电缆外,其他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于两端作可靠接地。

最后分支电路之电缆金属护套,允许仅在近电源一端作可靠接地。

8.2所有电缆的金属护套,在其全长上应保证有导电的连续性。

8.3接地导体应该接到船体永久性的钢构件或船体相焊接的基座、支架上;亦可接至已靠接地的设备的金属填料函或外壳上。

8.4专用接地连续柱,应设在不易受到机械损伤和没有油、水浸渍的地方。

在接地导体接地端的两侧,应垫以镀锡铜垫圈,并应设有防止松脱的弹簧垫圈或螺母。

8.5金属护套与接地导体的接触面处,应除去油漆及金属氧化层,并垫以厚度不小于0.5mm的锡箔或镀锡铜皮,也可垫以镀锡铜丝编织物,以保证有良好的接触。

8.6接地装置紧固后,应随即在接地处四周涂以防锈油漆封闭。

8.7接地导体应由紫铜或其他抗腐蚀金属制造,成束电缆如采用公共接地导体接地,则截面应按该束电缆最大截流导体的截面来选择。

8.8接地的形式

8.8.1用金属夹箍进行接地。

8.8.2用金属护套编成辫子进行接地。

8.8.3用金属填料函螺母压紧电缆金属护套进行接地。

8.8.4用电缆卡线板压紧电缆金属护套进行接地。

8.8.5用紧钩进行电缆接地。

8.8.6用金属扎带进行电缆接地。

9、油船电缆敷设的附加要求

9.1第一类舱室

9.1.1本类舱室严禁安装电气设备及敷设电缆。

9.1.2如不可避免,需要垂直隔离空舱内安装测深仪震荡器时,其电缆应敷设在气密的、坚固的管子内。

电缆管应不贴近油舱安装。

电缆管在进入隔离空舱处,管子内需以填料封隔,且应保持舱壁原有的密性性能。

9.2第二类舱(空间)

9.2.1除本类舱室所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的电缆外,其他无关的电缆应尽量避免通过本类舱室。

9.2.2本类舱室的的电缆,必须选用铠装护套电缆,或穿入气密的、坚固的管子敷设。

9.2.3电缆或电缆管道的敷设,不应紧贴舱壁和甲板,其间距应不少于50mm。

9.2.4出入本类舱室的电缆孔应设有密封填料函,电缆管或填料函穿过舱壁或甲板时,应保持原有的密性性能。

以防可燃气体进入年其他舱室。

9.2.5油泵间内如安装测深仪震荡器时,其电缆敷设的要求同第71条

(2)的规定。

9.2.6电缆的伸缩接头不应设在本类舱室的区域以内。

9.3第三类舱室(空间)

9.3.1沿步桥敷设的电缆,应选用铠护套的电缆,否则必须设有坚固的金属罩壳或穿管敷设。

9.3.2沿步桥敷设的电缆和电缆管、道,应尽量远离蒸汽管道敷设,电缆穿过隔舱壁时,和蒸汽管道法兰之间的距离应为:

当蒸汽管直径大于75mm时,不小于450mm。

当蒸汽管直径等于或小于75mm时,不小于300mm。

9.3.3沿甲板敷设的电缆应有坚固的金属壳或穿管敷设,电缆管、道距甲板的高度不小于200mm。

9.3.4沿步桥或甲板敷设的电缆或电缆管道,应设有环形伸缩弯头,以防船体变形所引起应力而损伤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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