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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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省级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的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四川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以下简称勘查资金)系预算外专项资金,纳入省财政专户存储管理。
第三条 勘查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市(地、州)、县(市、区)矿管部门按规定比例上交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的70%;
(二)省矿管部门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的70%。
第四条 勘查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矿产勘查工作应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突出重点、提高效益;
(三)实行勘查项目管理,按勘查项目立项、设计、预算、审批、拨款、检查验收和办理财务决算,建立项目合同制;
(四)勘查资金纳入省地矿主管部门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勘查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省内重要经济建设区和重要的地质成矿带的矿产资源勘查;
(二)省经济建设急需矿种的勘查;
(三)地方重点开发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补贴;
(四)老、少、边、穷地区开展的重点扶贫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补贴。
第六条 市、地、州、县申请使用勘查资金,使用单位应于年前会同具有勘查资格的地质勘查单位,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内容填写《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由各市、地、州、县矿管部门汇总后,逐级上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省计划部门。
省矿业主管部门和省地勘部门申请使用勘查资金,应于年前会同具有勘查资格的地质勘查单位,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省计划部门。
第七条 省地质矿产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财政部门对报送的《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立项申请书》进行会审,确定勘查资金安排的勘查项目或补贴项目。
会审的主要内容:
(一)地质依据及实现目标的可能性;
(二)勘查项目是否符合当前或中长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勘查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经济指标的组织措施是否经济合理;
(四)现有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可能性。
第八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立项批准后,向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下达勘查项目设计任务书。
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根据勘查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和项目预算(一式八份),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九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项目设计和项目预算进行审查评议。
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应按审批意见修改完善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和项目预算。
第十条 设计预算批准后,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代表发包方与申请单位和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签订《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项目承包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勘查项目应列入部门和地方地质勘查工作计划。
承担项目的地质勘查单位要在人力、物力、时间等方面给予保证,接受计划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勘查项目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勘查资金项目经费审查核定后,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进度分月拨款给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并按收支两个帐户进行管理。
项目无重大变化,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再调整。
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坑道)节余经费,全数上交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项目经费节约,由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按规定进入专项基金管理。
第十三条 承担项目的地质勘查单位应按批准的项目设计和项目承包合同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定期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勘查项目的工作半年报、年报以及财务、统计报表。
对无特殊原因不报,或未完成计划进度,或不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工作方案,单方变更、中止项目承包合同,以及滥用勘查资金的承担项目的勘查单位,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财政部门和省建行核减或停止拨款,直至从承担项目的勘查单位的银行帐户中扣回已拨付的勘查项目经费。
第十四条 项目工作完成后,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合同书》和地质工作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对提供矿山建设的最终勘探报告,由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勘查项目的地质资料按《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向四川省地质资料处汇交。
其原本档案由承担项目的工作单位,按各专业立卷归档办法归档保存。
各个勘查项目工作完成后,必须取得四川省地质资料处签发的《地质资料复制本合格证》和《科技档案验收合格证》。
第十六条 承担项目的地勘单位应按规定表式和要求填报《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四川省矿产资源勘查资金项目统计表》,方可进行项目财务决算。
第十七条 勘查资金完成的勘查项目报告,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供给项目申请单位使用。
第十八条 各市(地、州)、县(市、区)计划部门或矿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矿产资源勘查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并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四川省地质勘查基金(财政投资)矿产勘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为降低地质找矿风险,促进我省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产的找矿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根据《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四川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市(州)规划的国家投资(地质勘查基金)预留勘查区块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0年地勘基金(财政投资)矿产勘查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地区及矿种
项目申报重点地区为攀西地区、四川三江地区、川西北地区及康定大渡河地区;重点矿种为磷矿,黑色金属铁矿、锰矿,有色金属铜、铅、锌、镍矿,贵金属金、银矿等及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矿等我省重要和急缺矿产。
二、项目申报编制要求
(一)项目由具有甲、乙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对各项目申报范围的矿业权设置情况等提出相关核实意见并填写《四川省探矿权设置情况调查意见表》及《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项目申报勘查范围按经纬度区块拐点坐标圈闭(西安80坐标);项目申报范围应符合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不在禁止勘查区内,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的经费概算标准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及我省地勘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后,进入我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备选项目库,并预留探矿权。
我厅将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备选项目库中的项目,通过专家审查论证,根据专家对项目的立项审查意见、打分排序情况予以批准立项,安排地质勘查基金(财政投资)开展地质找矿工作。
(四)申报单位在编写立项申报书时,一定要按相关矿种地质勘查规程、规划进行编制,在编制申报书之前必须到项目申报勘查区进行踏勘,详细了解勘查区的地质构造、成矿条件、找矿标志、控矿因素及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等情况,科学选择地质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促进找矿突破。
(五)申报项目的矿产勘查主要为风险找矿,其地质工作勘查程度一般要求在普查程度以下,个别矿种、重点矿区,可安排详查。
(六)项目申报表及申报书编制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探矿权性质
项目性质为国家全额投资的地质勘查项目,探矿权属国家所有,委托项目承担单位办理了探矿权,项目按任务要求完成勘查工作后,收回探矿权(注销探矿权),对使用勘查基金(财政投资)发现和查明的矿产资源,主要以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
其中地勘单位的权益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编制好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一份)报厅地勘处。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项目立项申报表
2.项目立项申报书编写参考提纲
附件1:
立项申报表
四川省××县××地区××矿(预查、普查、详查)
立项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有乙级以上资质地勘单位)
主管单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申报日期:
二○○九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实施
地址
实施地联系电话
项目类型
1、行政事业性项目□2、建设性专项项目□√
项目属性
1、延续项目□2、上年结转备选项目□3、新增项目□√
预算科目
类
款
项
目
申
请
理
由
及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项
目
总
体
目
标
阶段性目标
实施阶段
目标内容
时间(月)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项目采购方式
1、集中采购□2、部门组织统一采购□√3、单位分散采购□
品名
数量
金额
项目支出明细表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资金来源
来源项目
金额(万元)
合计
财政拨款
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
预算外资金
其它资金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支出明细项目
合计
测算依据及说明
附件2:
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参考提纲
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参考提纲
一、项目名称
二、工作范围及经纬度拐点坐标、勘查单位资质情况
三、项目起止工作时间
四、以往地质工作及综合分析
五、成矿地质背景及立项依据
六、目标任务及实现的可行性依据
七、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和总体工作方案
八、预期成果
九、主要实物工作量
十、第一勘查年工作方案及主要实物工作量
十一、经费概算及依据
十二、组织管理
十三、其他
附图:
1.交通地理位置图
2.地形地质图
3.勘查工程部署图
4.其他相关图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2005—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2005—2010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一、编制目的、依据…………………………………………………………
(1)
二、适用范围…………………………………………………………………
(2)
三、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2)
四、其他内容.................................................(3)
第二章 地质勘查现状及形势………………………………………………(3)
一、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3)
二、地质勘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4)
三、地质勘查工作现状………………………………………………………(6)
四、地质勘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3)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需求分析…………………………………(17)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26)
一、指导思想…………………………………………………………………(26)
二、基本原则…………………………………………………………………(27)
三、目标………………………………………………………………………(27)
第四章 基础性地质调查……………………………………………………(31)
一、区域地质调查……………………………………………………………(31)
二、区域地球物理调查………………………………………………………(33)
三、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生态地球化学调查.....................(33)
四、遥感地质调查……………………………………………………………(33)
五、基础地质研究……………………………………………………………(34)
第五章 矿产资源勘查………………………………………………………(34)
一、矿产资源专项调查和潜力评价…………………………………………(35)
二、矿产资源勘查……………………………………………………………(37)
三、矿山地质勘查……………………………………………………………(39)
第六章 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和地下水调查评价与监测………………………………………………………………………………(40)
一、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40)
二、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41)
三、地下水调查与监测………………………………………………………(41)
四、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42)
第七章 地质资料开发利用…………………………………………………(43)
一、建设地质资料数据中心…………………………………………………(43)
二、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43)
三、地质资料和数据的开发利用……………………………………………(44)
四、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44)
第八章 组织实施……………………………………………………………(45)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45)
二、商业性地质勘查...........................................(46)
三、资金来源…………………………………………………………………(57)
四、组织领导…………………………………………………………………(59)
第九章 保证措施……………………………………………………………(60)
一、加强地质勘查规划的实施………………………………………………(60)
二、深入开展地质找矿能力建设……………………………………………(60)
三、大力加强地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61)
四、加强地质工作行业管理…………………………………………………(62)
五、加强矿权市场建设………………………………………………………(62)
六、积极支持地质勘查单位发展……………………………………………(63)
七、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63)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学合理部署我省地质勘查工作,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一)目的。
贯彻落实《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4号)、《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科学部署地质工作,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提高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拓宽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促进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国土资发〔2001〕1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5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
2.《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四川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省“十一五”规划)、《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
3.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大调查“十一五”规划》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要求。
4.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地质矿产条件及地质勘查工作程度。
二、适用范围
《规划》是部署全省地质勘查工作的依据,是对全省地质勘查实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指导性文件,提出的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包括基础地质,矿产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灾害地质等(以下简称水工环)的调查、勘查,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管理等方面内容。
《规划》适用于四川省所辖行政区域。
三、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规划期为2005—2010年,展望到2015年,所采用资料的年份主要截止到2004年底。
《规划》通过年度计划、专项措施等予以落实;并可以编制专项规划进行细化和补充;根据需要实施动态管理和滚动修编。
四、其他内容
《规划》一经发布具有法定约束力。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章 地质勘查现状及形势
一、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四川省位于我国西南腹地,辖区面积48.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5.1%;至2004年底全省人口为8724.6万人,居全国第3位。
四川是我国西部地区的人口、资源和经济大省。
2004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为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同时拉动我省经济快速增长,提前一年实现了我省“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9元,比上年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2580.3元,比上年增长15.7%。
省“十一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西部文化强省和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开放四川、生态四川的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建设惠及全川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矿业经济发展概况。
四川省2004年矿业总产值达147.61亿元(不包括油气),其中煤炭工业总产值80.72亿元、铁矿12.26亿元、铅锌矿6.26亿元、铜矿3.31亿元、磷矿3.22亿元、金矿2.22亿元。
2004年矿产品销售收入为152.43亿元,年产矿石量19551.89万吨,从业人员46.34万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值为10.52亿元;利润总额为16.87亿元。
省“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强煤炭资源和煤层气的综合保护、勘探与合理开发利用。
抓住国家加强紧缺矿产资源勘探的有利机遇,大力推进四川境内的西南三江地区(以下简称四川三江地区)、秦岭地区(以下简称川西北地区)和川滇黔相邻地区(以下简称攀西地区)的矿产勘查。
充分利用优势矿产资源,大力推进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尽快把攀西地区建成世界级的钒钛产业基地。
加快川南煤田等重点矿山建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甘孜州、阿坝州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力度。
二、地质勘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提供资源保障。
全省已发现矿产132种,有35种矿产保有的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其中钒、钛、熔炼水晶、硫铁矿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是我国的矿产资源大省之一。
我省矿产种类齐全、矿种配置组合较好、矿床分布集中,优势十分突出,形成了以攀西钒钛磁铁矿、盆地天然气、川南煤、磷、硫等为依托,完备的能源、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体系,矿业的开发促进了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但是资源、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矿产资源需求的严峻形势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省地质找矿取得的重大突破不多,一些重要矿产资源的储采比较低,资源保障能力不足,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
我省地处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给我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和危害。
近年来,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不断加剧,地质灾害的危害与日俱增,形势十分严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渐严重。
有计划地实施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可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危害,消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对我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总体目标建设、重要经济区带建设、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
2004年5月,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就合作开展“四川省红层丘陵地区地下水调查与开发利用规划及农村打井示范工程”项目签署了部省合作协议,红层找水打井工程解决了严重缺水地区人民的饮水困难,省政府将这一工程列为民办实事之一。
“十一五”期间将大规模开展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质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城市发展和乡村建设,特别是重要城镇规划和建设,也需要通过前期工程地质调查提供基础地质信息。
(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基础地质调查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拓展服务领域,向农业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等领域延伸。
在为重要经济区、重大工程建设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2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省政府合作开展“成都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通过以农业地质为主要内容的全面调查、评价,为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和建设美好人类生存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对正确规划和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地质勘查工作现状
(一)基础地质调查。
1.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
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
我省包括8幅1∶100万图幅(含跨省图幅),20世纪六十年代完成了全省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
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我省有1∶20万图幅84幅(含跨省图幅),全部及大部在四川境内的图幅约有70幅;20世纪60年代—80年代中期,相继完成了全省和跨省的84幅1∶20万区域地质和矿产地质调查。
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我省有1∶25万图幅44幅(含跨省图幅),全部及大部在四川境内的图幅约有35幅;1996—2004年已完成6幅,占全省和跨省图幅数的13.6%;正在进行的7幅。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我省包括1∶5万图幅大约1220幅;至2004年底,全省已完成1∶5万区调248幅,面积(省内部分)10.56万平方公里(不含重叠图幅面积);完成的图幅数占全省总数的20.3%,完成的面积为全省总面积的21.77%。
2.区域地球物理调查。
区域重力调查:
已完成1∶100万区域重力调查11.27万平方公里;1∶50万重力调查33.46万平方公里(其中区域重力调查19.56平方公里、石油重力普查13.9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