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233407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202.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docx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何谓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可从哪些方面理解?

P2

答: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

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

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法律法规:

《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标准:

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等。

●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理合同以及与监理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三控两管一协调”,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

答: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

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有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按照独立性要求:

GB50319-2013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公平性:

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

特别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从那些方面体现?

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

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

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

4)明确了监理人员的职责。

4.强制实行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是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体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工程。

A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它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排污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B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5.《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P4

监理单位职责:

1)《建筑法》31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7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4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复核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人员职责:

1)《建筑法》32条: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8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6.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P5

1)《建筑法》35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9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为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P5(内容较多,看书上)

7.何谓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答:

所谓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建设工程从从策划、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1)策划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

●编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工程项目的最终决策。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

2)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勘察设计。

Ø工程勘察。

Ø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P8

●建设准备。

Ø建设准备工作内容:

P9

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Ø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施工安装。

●生产准备。

●竣工验收。

8.目前我国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政府投资工程: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非政府投资工程: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制。

✧核准制: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

✧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9.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10.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项目法人的职权有哪些?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是什么?

答: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

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项目法人职权:

1)项目董事会的职权:

负责筹措资金;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提出项目开工报告;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等。

P11

2)项目总经理的职权:

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等。

P11

关系是:

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是要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

2)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11.工程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是什么?

工程招标投标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是什么?

范围和标准: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它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排污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体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范围包括:

●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

●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

●国家政策性贷款。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包括: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6)上述5类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关系:

1)工程招标投标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2)工程监理制是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制的重要保障。

12.工程项目合同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管理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体系的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工程承包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理合同;保险合同;贷款合同等。

2)施工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分包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保险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合同管理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合同管理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2)工程监理制是落实合同管理制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与收费标准

1.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哪些?

1)法律: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少?

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效期: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3.《建筑法》对工程发包与承包有哪些规定?

 

1)发包: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实行直接发包的,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承包: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联合体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禁止转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分包: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招标投标法》规定有哪些招标方式?

对投标文件有哪些规定?

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采用该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要求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采用该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内容。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拒收。

5.《招标投标法》对开标、评标和招标有哪些规定?

开标:

在招标人的支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应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正。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评标保密与中标条件: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中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合同法》总则有哪些规定?

何谓要约和承诺?

什么是无效合同?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解除有哪些规定?

合同:

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总则的规定:

P21

1)合同的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效力。

3)合同履行。

4)合同变更与转让。

5)合同终止。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解决。

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至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两种情形:

整个合同无效和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得以变更或者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合同解除的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7.《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规定?

对委托合同有哪些规定?

对工程合同的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承发包。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它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修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建设工程合同履行。

P29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委托合同的规定:

1)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受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应当亲自处理事务。

✧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收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各方主体分别有哪些质量责任和义务?

各类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多少?

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P31

✧工程发包。

✧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委托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阶段的责任和义务:

P31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揽。

✧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各类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机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各方主体分别有哪些安全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有哪些规定?

P34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提供资料。

2)禁止行为。

3)安全施工措施及其费用。

4)拆除工程发包与备案。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需要。

2)设计单位: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单位:

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5)施工机械设施安装单位: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工程承揽。

2)安全生产制度。

3)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8)施工现场卫生、环境与消防安全管理。

9)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

10)意外伤害保险。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对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分别有什么规定?

P37

划分等级:

序号

事故等级

造成**人员死亡

或者**人及以上重伤

或者**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1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0及以上

100

1亿元

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10-30

50-100

5000-1亿

3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3-10

10-50

1000-5000

4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

10

1000

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详见教材P38

1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分别有什么规定?

关于投诉与处理有何规定?

P40-44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包括哪些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有哪些?

GB50319-2013共分为9章和3个附录。

内容有:

1)总则。

2)术语。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9)相关服务等。

任职条件P46

1)总监理工程师:

应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2)总监代表:

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书面授权,代表总监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