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量规则.docx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量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量规则.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量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
总 说 明
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
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
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对于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带有“()”表示为主要材料,其他为辅助材料。
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或“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
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或“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七、本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本综合单价的费用构成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确定。
组成综合单价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综合费。
(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
1.人工单价:
不分工种、专业均按每综合工日39元进入综合单价。
2.材料单价:
以编制基期安徽省市场平均价计算进入综合单价,实际执行中材料单价依据各市材料信息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机械台班单价:
依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机上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后,重新计算确定单价。
(二)综合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具体构成见表1~表3。
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表1 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068
2.二次搬运费
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1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65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504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037
企业管理费
19.43
利 润
14.44
综 合 费
41.01
表2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1.681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46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20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68
6.生产工具用具 使用费
2.105
企业管理费
21.62
利 润
15.42
综 合 费
44.22
表3 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0.042
2.二次搬运费
0.808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2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71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0.526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146
企业管理费
24.33
利 润
14.35
综 合 费
42.5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4。
表4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专业工程
计算基数
费率(%)
建筑工程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12.44
装饰装修工程
11.70
安装(常用册)工程
8.86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5。
表5 规费构成及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22
2、失业保险费
3
3、医疗保险费
10
住房公积金
12
危险作业
意外保险费
0.8
注: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6。
表6 税金构成及税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税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税 费
税 前
工程造价
3.413
3.348
3.220
水利建设基金
0.062
0.062
0.062
税金(合计)
3.475
3.410
3.282
注:
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本综合单价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原2006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止使用。
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请示的复函》,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未经其书面许可,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上册-建筑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1章土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土方
1.土壤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项 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人工挖土方
人工挖沟槽
人工挖基坑
0.64
0.64
0.63
1.44
1.38
1.39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
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 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0.84
0.86
0.84
1.18
1.09
1.14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算。
表1-3 运距系数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 数
1.75
2.0
2.25
2.5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或实际碾压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计算土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⑴土壤类别的确定。
土壤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4折算:
表1-4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20
0.92
0.80
1.00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⑵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⑶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⑷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⑵沟槽土方工程量:
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m2)计算。
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
沟槽宽:
按图示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⑶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5规定计算:
表1-5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5
1:
0.33
1:
0.75
三类土
1.50
1:
0.33
1:
0.25
1:
0.67
四类土
2.00
1:
0.25
1:
0.10
1:
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⑷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土板面积计算。
⑸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6规定计算:
表1-6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⑹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表1-7宽度计算:
⑺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表1-7 管道地沟底宽计算表(mm)
管径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600
700
800
1000
1300
1600
1800
2000
2200
800
900
1000
1300
1500
1800
2000
2300
2600
700
800
900
1100
1400
—
—
—
—
注: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
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5.就地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m3”计算。
⑴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管道及其他构筑物)。
⑵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⑶管径在500mm以内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按表1-8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表1-8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3/m)
管道名称
管 道 直 径 (mm)
500~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
—
—
铸铁管
0.24
0.49
0.77
—
—
—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6.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结果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7.运土回填如运浮土,不能另计挖土人工,但遇到已经压实的浮土,可另加一、二类挖土用工乘以系数0.8(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的均不再套用就地回填子目。
二、机械土方
机械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方有关规定外,在土方运距上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附: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定额
分类
普氏
分类
土壤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
(f)
一、二类土壤
Ⅰ
砂
砂壤土
腐植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开挖
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锹开挖,少数用镐开挖
0.6~0.8
三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0.8~1.0
四类土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