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228154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7.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docx

望江县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望江县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望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

目  录

1.《望江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2

2.考核分组情况表………………………………………………5

3.表2、表3(定量评分标准)……………………………………7

4.表4、表5(考核现场用表,提前联系被考核单位按参会

人数印制)…………………………………………………………11

5.表6、表7(提前联系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分别填写,考

核会现场收取)……………………………………………………13

6.表8、表9(汇总用表)…………………………………………16

7.《公告》通稿……………………………………………………18

8.个别谈话要点……………………………………………………19

9.检查考核组组长(或副组长)在考核汇报会上的讲话

(代拟通稿)……………………………………………………20

10.检查考核组注意事项…………………………………………22

 

望江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

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现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共分16个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担任,考核组成员由县纪委机关干部、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组成。

具体分组情况详见《检查考核组安排表》。

二、考核对象

全县十个乡镇,各行政机关(包括所有党群部门),部分企业化管理的条管单位(共22家,今年抽取7家,三年全覆盖),共考核90个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各单位对《望江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办秘﹝2014﹞17号)和《望江县2014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办秘﹝2014﹞1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对领导班子的检查考核

1.指标考核:

根据《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定量评分表》,对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

2.民主测评:

考察参评人员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整体评价。

3.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对象为县直单位和乡镇,由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班子进行互评。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检查考核

民主测评:

考察参评人员对本乡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的评价。

(三)综合评定

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占100%。

领导班子考核总分为100分,指标考核占50%,民主测评占30%,满意度测评占10%,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占10%。

对党风廉政工作成绩显著或有创新性举措的单位实行奖励加分,其中:

党风廉政工作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3分;在省级以上会议进行经验交流的加5分,在市级会议交流的加3分。

工作有创新性举措的予以适当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发布考核公告:

各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发布检查考核公告(公告通稿见附件)。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会议由被考核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主持。

乡镇参会人员为: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镇(乡)直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10名干部职工代表。

职工人数40人以下的县直单位,参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

职工人数40人以上的县直单位,参会人员为:

班子全体成员、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5名干部职工代表。

会议主要议程:

1.进行考核动员:

由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3.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

(三)个别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乡镇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直属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县直单位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现场检查:

主要是根据“定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时间安排:

2015年元月上旬至元月底。

 

表1:

检查考核组安排表

组别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单位

1

李跃云

黄彪

葛家俊

何杏玲

徐祝青

县委办、县直工委、资产运营中心、规划局、农商行、华阳镇

2

霍辉

张圣

李新民

程久宏

江婵娟

政府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政务中心、交通局、高士镇

3

储昭霞

何兴旺

聂筱

江文渊

陈子曦

汪凤娇

人大办、公路局、华阳海事处、招商局、水利局、长岭镇

4

曹红斌

曹林

童光明

方舰军

阳小其

张丹丹

政协办、发改委、信访局、编办、史志办、盐务局

5

汪洁

孙满萍

胡红望

韩刚印

彭犁

组织部、审计局、长江河道管理局、林业局、商务局、雷池乡

6

周正国

王浩

陈昱

刘晓中

何丽莲

宣传部、地税局、粮食局、供销社、物价局、鸦滩镇

7

刘玉球

王亦丹

徐祎文

王双发

刘新华

政法委、考核办、工信委、烟草公司、工商联、太慈镇

8

唐文兵

陈会兵

江洁云

汪潜

曹智龙

纪委(监察局)、农业委、国税局、科技局、残联、赛口镇

9

吴永生

周应平

沈松

胡国良

吴昊

法院、团县委、统计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凉泉乡

10

桂治华

黄世宏

徐俊欣

严莉

龙俊

检察院、教育局、广电中心、水产局、计生委、漳湖镇

11

刘观志

何立杰

李智

丁俊

王苗根

司法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信公司

12

邓小红

曹虎

刘应华

童乐赏

叶再青

胡纯

统战部、民政局、地方海事处、招标局、杨湾镇

13

董开宝

聂结华

金国泉

吴淑琴

胡金红

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局、安监局、工会、人民银行

14

汪森

汪华良

王中元

林继红

廖祝和

李银望

党校、邮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协、农行

15

曹晓革

方纯知

王振华

陈旭阳

朱佳节

徐燕芳

公安局、档案局、人社局、城管局、国元农保

16

夏应林

童学生

何常春

殷国华

倪珂

徐鲲

老干局、妇联、环保局、旅游局、供电公司

 

表2:

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定量评分标准

镇(乡)年月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班子工作情况(10分)

4分

1.全年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并主持研究责任制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无相关计划扣2分。

4分

2.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汇报责任制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上报的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报送的各种材料的扣2分。

2分

3.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自批示、部署、督办情况。

无相关资料扣2分。

2.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7分)

4分

4.本地区“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经党委或政府班子集体决策。

资料不全的扣1-3分,无资料可查的此项不得分。

3分

5.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前未认真征求群众意见的扣1分,会中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1分,会后未落实整改的扣1分,无资料可查的此项不得分。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6分)

2分

6.开展廉政警示或示范教育。

没有开展或开展无资料可查的扣2分。

2分

7.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没有开展此项活动的扣2分。

2分

8.党政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廉政谈话。

无相关记录的扣2分

4.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8分)

4分

9.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扣4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未根据岗位细化防控措施的扣2分。

3分

10.严格执行“六个不允许”。

对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分

11.未实行廉政风险防控两卡的扣1分。

5.党务和政务公开情况(8分)

4分

12.坚持党务公开制度:

有制度、有目录、有载体,少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对公开栏及时进行更新的扣2分。

4分

13.坚持政务公开制度:

未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的扣2分;未按要求对公开栏及时进行更新的扣2分。

6.受理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情况(22分)

2分

14.信访工作组织、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

无相关资料扣2分,资料不全扣1分。

8分

15.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情况。

出现处理群众来信不及时、被上级发查报件、越级上访、集体访等情况的每件扣2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不及时回复的,每件扣3分。

扣完为止。

信访室提供

6分

16.在本级未及时发现并介入的前提下,党员干部被县级以上立案查处的,每涉及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案管室提供

6分

17.本年度自办查结的案件(计划生育案件除外),每件得3分,累计不超过6分。

审理室提供

7.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情况(10分)

4分

18.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无台账、学习无记录、履职无存档扣1-2分;相关票据无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的扣1-2分。

党风室提供

2分

19.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不规范的扣1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扣1分;

党风室提供

4分

20.在乡(镇)本级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的情况下,村级财务被县级以上查处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党风室提供

8.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效能(20分)

2分

21.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制度扣2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

10分

22.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六条、县委二十四条。

对违反公务招待、午间禁酒、公车管理等各项规定,或者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学习等名义,违规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党风室提供

纠风室提供

效能室提供

5分

23.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被县级以上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

效能室提供

3分

24.当年行风评议位列全县同类单位最后一名的扣3分。

纠风室提供

9.重视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9分)

3分

25.党风廉政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

(以上均需官方媒体)

3分

26.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没有营造氛围的扣1分,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的扣1分。

3分

27.创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拥有省级以上示范点的得3分,拥有市级示范点的得2分,拥有县级示范点的得1分。

宣教室提供

表3:

县直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定量评分标准

(单位)年月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班子工作情况(10分)

4分

1.全年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并主持研究责任制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无相关计划扣2分。

4分

2.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汇报责任制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上报的扣2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报送的各种材料的扣2分。

2分

3.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自批示、部署、督办情况。

无相关资料扣2分。

2.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10分)

4分

4.本单位“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经班子集体决策。

资料不全的扣1-3分,无资料可查的此项不得分。

3分

5.落实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未落实的不得分。

3分

6.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前未认真征求群众意见的扣1分,会中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1分,会后未落实整改的扣1分,无资料可查的此项不得分。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6分)

2分

7.开展廉政警示或示范教育。

没有开展或开展无资料可查的扣2分。

2分

8.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没有开展此项活动的扣2分。

2分

9.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廉政谈话。

无相关记录的扣2分

4.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9分)

5分

10.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扣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未根据岗位细化防控措施的扣2分。

3分

11.严格执行“六个不允许”。

对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分

12.未实行廉政风险防控两卡的扣1分。

5.党务和政务公开情况(8分)

4分

13.坚持党务公开制度:

有制度、有目录、有载体,少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对公开栏及时进行更新的扣2分。

4分

14.坚持政务公开制度:

未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的扣2分;未按要求对公开栏及时进行更新的扣2分。

6.受理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情况(14分)

2分

15.信访工作组织、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

无相关资料扣2分,资料不全的扣1分。

4分

16.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情况。

出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情况的每件扣2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信访室提供

4分

17.在本级未及时发现并介入的前提下,党员干部被县级以上立案查处的,每涉及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案管室提供

4分

18.本年度自办查结的案件,每件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

审理室提供

7.发挥反腐倡廉牵头和协办部门作用情况(10分)

2分

19.对照《2014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表》,对本单位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制定相应落实办法,未制定的扣2分

4分

20.牵头单位未按《2014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表》完成牵头工作任务的扣4分。

2分

21.协办单位未按《2014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表》完成协办任务的扣2分。

2分

22.按要求报送牵头工作或协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报送的扣2分。

党风室提供

8.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效能(25分)

4分

23.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4分;制度不完善的扣2分。

12分

2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六条、县委二十四条。

对违反公务招待、午间禁酒、公车管理等各项规定,或者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学习等名义,违规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党风室提供

纠风室提供

效能室提供

6分

25.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被县级以上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

效能室提供

3分

26.当年行风评议位列全县同类单位最后一名的扣3分。

纠风室提供

9.重视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8分)

3分

27.党风廉政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

(以上均需官方媒体)

2分

28.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没有营造氛围的扣1分,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的扣1分。

3分

29.创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拥有省级以上示范点的得3分,拥有市级示范点的得2分,拥有县级示范点的得1分。

宣教室提供

表4:

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表

单位:

    测评时间:

  年月日

优秀

良好

一般

评价意见

 

 

 

意见及建议

备注

请在同意档次打“√”,只能选择一个档次,多打无效。

计入总分方式:

(优秀票数*0.95+良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100/总票数

 

表5: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单位: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职务

履行职责

廉洁自律

优秀

良好

一般

优秀

良好

一般

 

 

 

 

 

 

 

 

 

 

 

 

 

 

 

 

 

 

 

 

 

 

 

 

 

 

 

 

 

 

 

 

 

 

 

 

 

 

 

 

 

 

 

 

 

 

 

 

 

 

 

 

 

 

 

 

 

 

 

 

备注

请在同意档次打“√”,只能选择一个档次,多打无效。

两项各占50分,权数为优秀0.95、良好0.75、一般0.6、差0.4。

表6:

满意度测评表(乡镇班子成员评县直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满意度评价

序号

单位名称

满意度评价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县委办

41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人大办

42

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

政府办

43

发改委

4

政协办

44

农业委

5

纪委(监察局)

45

财政局

6

组织部

46

工信委

7

宣传部(文联)

47

商务局

8

政法委

48

招商局

9

统战部(民宗局.台办)

49

林业局

10

党校

50

教育局

11

法院

51

科技局

12

检察院

52

文广新局

13

信访局

53

人社局

14

考核办

54

水利局

15

编办

55

卫生局

16

老干局

56

民政局

17

团县委

57

广电中心(台)

18

妇联

58

政务服务中心

19

工会

59

机关事务管理局

20

县直工委

60

统计局

21

档案局

61

计生委

22

工商联

62

粮食局

23

史志办

63

旅游局

24

科协

64

供销社

25

残联

65

招标局

26

公安局

66

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安监局

67

资产运营中心

28

司法局

68

盐务局

29

物价局

69

人民银行

30

环保局

70

地方海事处

31

国土资源局

71

安庆华阳海事处

32

住建局(人防办)

72

长江河道管理局

33

城乡规划局

73

烟草局

34

交通局

74

供电公司

35

城管局

75

邮政局

36

审计局

76

农商行

37

水产局

77

国元农保公司

38

公路局

78

农业银行

39

国税局

7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0

地税局

80

电信公司

备注:

在统计阶段,满意以0.95、较满意以0.75、一般以0.60、不满意以0.40加权计分。

表7:

满意度测评表(县直单位班子成员评乡镇)

序号

单位名称

满意度评价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华阳镇

2

高士镇

3

长岭镇

4

鸦滩镇

5

太慈镇

6

赛口镇

7

漳湖镇

8

杨湾镇

9

凉泉乡

10

雷池乡

备注:

在统计阶段,满意以0.95、较满意以0.75、一般以0.60、不满意以0.40加权计分。

 

表8:

望江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指标得分(50%)

民主测评得分

日常工作

(10%)

合计

班子测评

(30%)

满意度

测评(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

各组负责统计“指标得分50%”和“班子测评得分30%”两个项目。

满意度测评由各组提交各单位的满意度测评表,党风室统一汇总。

 

表9:

单位: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总票数

优秀

票率

良好

票率

一般

票率

票率

汇总

得分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视频讲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