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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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x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建设x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新型城镇化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助推全省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x〕10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宽各类转移人口落户限制

1.全面放宽全省城镇落户限制。

在全省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全省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符合《x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到x年,完成“十三五”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300万人的目标。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责任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安置落户。

探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安置管理制度,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进城落户程序,加强住房和建设用地保障,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

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进城落户后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

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

3.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深入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居住证制度向未落户的非户籍人口全覆盖,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

推动“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优化完善网上办事服务系统,进一步拓宽居住证申请方式。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三)建立财政、土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4.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及时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等,重点向农业转移人口多且财力困难地区倾斜。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类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企业债券募集资金除外)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

(牵头单位:

省财政厅;责任单位: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5.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深化完善全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结合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合理分解下达下年度土地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牵头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

省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四)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6.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各地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解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利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

(牵头单位:

省农委;责任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7.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落实学有所教。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政策。

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为高中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等资助。

充分考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努力解决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问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确保幼有所学。

加大职业院校建设力度,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全面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免除就读中职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同时向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来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智慧教育发展。

(牵头单位:

省教育厅;责任单位:

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8.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促进老有所养。

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社会保险和公共服务。

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制度。

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到x年,力争全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9.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基本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公租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

各地要加快研究制定公租房货币化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10.扎实推进健康x建设。

制定“健康x2030”规划,实施医疗卫生百院建设工程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完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和体育产业,建成“15分钟城市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圈和健身圈”,实现病有所医,健有所乐,创建一批全民健身模范县和运动健康城市。

建成一批医疗卫生标准化项目设施和运动健康设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和医养产业发展基地,切实提高人均健康寿命。

到x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张、2.5人、3.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2人、0.83人。

(牵头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11.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全覆盖。

依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学院、技工院校、企业等培训机构,探索联合高校建立农民工夜校、夜大,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培训基地等,深入开展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高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创业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仲裁服务的支持帮助。

实施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和“雨露计划”,培育新一代产业工人。

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信息系统功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健全就业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就业信息全国联网。

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人群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融入性。

(牵头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

省教育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财政厅、人行x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12.保障城乡劳动者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权益。

完善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制度,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按规定在城镇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进行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政策。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有所得。

(牵头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二、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七)培育壮大x中城市群

13.抓统筹协调。

加快完善x中城市群“一核一圈四带五心多点”空间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建立健全城市群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x中城市群跨行政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城市群建设。

实施x中经济区核心区、x新区、x临空经济示范区、毕节七星关区—大方、x东南州凯里—麻江等次区域规划,推动x中城市群协同化、一体化发展。

到x年,x中城市群城镇人口达到11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较大提升。

(牵头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x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x东南州、x南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14.抓交通先导。

加快构建x中城市群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推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交通的接驳,在全省率先实现快速互联互通。

打通x中城市群与北部湾城市群的快速连接通道,建设x桂高铁经济带。

建设环x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交通圈”,加快发展x中核心经济圈。

加快打通县际断头路,加强同城化地区路网建设,完善x中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密切核心区与周边城镇联系。

大力提升x枢纽机场地位,实现x中城市群内区域中心城市支线机场全覆盖。

(牵头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铁建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x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x东南州、x南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15.抓产业主导。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比较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培育区域优势产业集群。

依托现有产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聚和错位发展,打造一批千亿级以上产业园区。

推进产业发展、园区功能配套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构建跨区域、跨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再生资源产业和循环高效绿色产业,优化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牵头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

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x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x东南州、x南州人民政府、x新区管委会)

16.抓生态共保。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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