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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合作合同5篇

【精品】合作合同5篇

合作合同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

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合同篇1

甲方:

所在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时间按照甲方安排,对婚礼过程中新娘的彩妆及造型负责化妆和处理。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乙方客户订单情况,乙方应以电话、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进行确认,以准确快速的提高签单效率。

二费用计算

2.1甲方按每单业务(公司派单)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给乙方结算,乙方带来客户每单业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其中包括乙方餐费、交通费(市内四区),交通费超过范围按实际情况补贴或协商客户承担。

2.2每次试妆需收取试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

元(次),(注:

仅限于试妆当天没有下单的客户)。

公司收取管理费(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

2.3甲方处于人性化考虑,为乙方每年一个免费化妆造型名额(无需交到公司任何费用),一个半价化妆造型名额,公司统一收取管理费______元。

2.4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30单,甲方奖励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4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5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以此类推多接单多奖励。

三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该提前与客户商讨化妆风格,告知乙方客户对化妆的基本要求,以及简单的客户状况。

3.2甲方在乙方执行每单业务完毕验收无误后按约定金额在三到四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转账等方式给乙方结算,乙方应出具相关凭据。

3.3在协作期间,甲方有对乙方婚礼档期或其它形式档期的监管权和优先使用权,并有对乙方肖像权及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3.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口碑等问题进行监管和考核,如果乙方违反合作协议或者执行单中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损失给于赔偿。

3.5甲方应当在执行单中明确乙方在每次化妆造型中应该提供的服务内容,若有流程的变更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包括短信、微信、QQ)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3.6甲方为乙方提供化妆场地,提供首饰头饰,如乙方对场地设施进

行破坏,对首饰头饰不尽看管义务或损坏,甲方有权酌情要求乙方赔偿。

3.7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内不少于十次的免费培训和每周的公司内训,如乙方超过三次以上不参加,甲方通过批评且乙方不接受批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8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在协作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保持与甲方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即时通讯的更新情况,以便于随时确认工作安排,并记录好已经确认的档期,非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不得拒绝履行化妆职责。

4.2乙方应当在化妆前到门店或通过微信、短信或QQ了解本单业务客户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策划人员与新人沟通,制定出化妆、配饰等方案。

根据客户要求,做出具体跟妆流程和具体服务项目,并有义务主动跟进相关流程及进度。

4.3乙方必须在通知客户化妆时间前10分钟到达所约目的地,做好化妆前准备工作。

4.4如遇到本协议中未涉及事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如果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操作,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甲方赔偿。

4.5乙方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化妆档期调给其他个

人或组织。

若乙方私自调配,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当天服务金额的双倍赔偿金,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进行有偿服务时,不得向甲方客户(包括所有到场宾客)擅留任何私人联系方式,如有客人主动索要联系方式,乙方只可发放甲方配发的官方名片。

若在现场发现乙方给甲方客户(包括到场所有宾客)擅留私人联系方式,属乙方违约,甲方应扣发当天服务费用,并即行解除本协议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6乙方在为客户化妆服务过程中,应体现良好的专业素养,服务周到细致,不得破坏甲方的形象,损害甲方的利益。

乙方在此承诺:

热情服务,保证所用化妆品安全、无毒副作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客户推介附加服务,由此带来的负面作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7乙方如果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如约提供化妆服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更换同等或以上价位的化妆师完成化妆工作,在约定日期前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及客户更换。

乙方承诺愿意承担因化妆服务环节客户不满意造成的客户不付化妆费的100%责任和影响甲方收费的相应责任。

4.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营销方面的相关活动,甲方视情况可给予相应的报酬。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公司进行特殊活动时,给予无偿服务。

4.9乙方不得向客户索要红包或以其他手段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或向客户提出无理要求,甲方除可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协议。

4.10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以将本协议中乙方的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由其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若损失是由第三方引起的,甲方可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排除后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以减少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导致甲方客户拒付化妆费或其他应收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因单方无辜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青岛市婚庆礼仪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及附加条款

6.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附加如下条款:

化妆服务当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到场服务或乙方原因产生服务质量问题只甲方客户不能按照既定流程开始的,乙方同意按照服务费的双倍金额给予赔偿。

6.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私自接除甲方外任何订单,如有特殊情况

合作合同篇2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本合同同意在嘉兴×××材料有限公司内共同出资建立“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二步法)生产的合同工厂(以下称”合同工厂”),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组成方:

1、甲方:

嘉兴材料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乙方:

全权代理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合同名称:

合作生产经营”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三条合同工厂履行地:

嘉兴×××材料有限公司内。

第四条合同工厂的设置:

甲方出任董事长、总经理,乙方全权代理人出任副总经理。

第二章出资

第五条合同工厂的投资总额为715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双方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关的设施或技术折合的人民币金额按比例出资。

1、甲方占投资总额的60%比例,其组成为:

部分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厂房等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和以现金支付的`人民币金额。

2、乙方占投资总额的40%比例,其组成为:

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质量要求的”甲维盐”生产技术折算占投资总额10%和以现金支付的占投资总额30%人民币金额。

第七条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合同内容、要求和工业化生产规模

第八条内容:

双方在嘉兴×××材料有限公司内,成立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工厂,用二步合成法生产技术,合作生产和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九条要求:

1、“甲维盐”纯度≥60%;

2、“甲维盐”生产得率≥60%;

第十条工业化生产规模:

年产10吨;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甲维盐”生产的技术和设备资料,负责及时提供符合乙方提资要求的场地、资金、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

2、负责生产、管理人员的组织工作。

3、负责提供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办公、食宿和交通条件。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正确、完整的提供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合同工厂将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和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制造工艺、技术标准、测试化验方法、机械设备和公用工程的提资、厂房设计以及”三废处理”等书面技术资料符合本项目产品生产和质量要求。

2、在甲方预先没有同意前,不可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合同期内,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所需的非市场供应的原料采购,并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中断。

4、负责本项目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以及试、开车整个阶段的技术人员派驻合同工厂的落实工作。

5、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非甲方原因造成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克服的异常、故障等的技术支持。

6、负责本项目初次的员工培训工作,包括生产操作和控制要领、分析化验的规范和行业安全教育等有效培训的落实。

第十三条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同意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的时间段内,该项技术属保密。

合同期内,合同工厂及其全体员工和工作人员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对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此技术或商业资料。

2、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合同工厂的效益最大化。

3、共同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4、共同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

5、共同负责合同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保证

第十四条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乙方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

第十六条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可靠的、清晰的。

有关定义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六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的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

第七章分享与分担

第十九条以合同工厂各方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条合同工厂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分配利润。

合作合同篇3

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商量,就共同经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

大写:

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

大写:

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担负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担负: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负。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担负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担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担负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负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担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担负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商量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

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

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元人民币。

合作合同篇5

甲方:

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

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

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

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

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

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收取费用。

(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

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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