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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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现状及信息化支撑情况

“十一五”系统按照三级电力市场建设有关要求,以支撑统调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开展交易和交易中心内部管理为主,为国家、区域、省三级电力市场独立运营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取得积极成效。

“十二五”系统按照发电侧统一市场运作和“一级部署”的要求进行升级建设,2012年国网交易中心组织各级单位对交易业务进行了深入梳理,形成了电力交易业务标准说明书。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统一、标准的需求规格;提出系统建设工具化、可配置化和流程化管理功能需求;为后续实现“交易业务协同化”、“市场服务互动化”、“交易资源管控集约化”、“购电决策智能化”的新一代交易运营系统提供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电力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交综〔2013〕8号)的要求,采用公司统一开发运行平台(SG-UAP)进行系统研发,2013年5月完成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一期)的基础支撑应用功能及市场成员管理、合同管理模块研发和试点上线工作。

计划于2013年底将完成包含交易管理、交易计划管理、电能结算管理、交易信息发布、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等基本业务功能模块的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二期)研发和试点上线工作,支撑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交易的开展,2014年继续开发交易运营分析、服务窗口管理等功能。

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是按照发电侧单边市场模式进行建设,仅支持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接入和发电侧市场运作,无法支持电力用户接入及发电侧、用户侧联动的双边市场运作。

公司为积极争取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提出了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方案,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总体思路,在保持输配电一体化、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的基础上,构建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运作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交易平台,向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开放,满足其自由选择参与市场交易。

因此,需要按照“统一市场、两级部署”的思路对现有电力交易运营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功能开发,建设具有准实时业务支持能力的技术支撑平台,满足海量电力用户接入的全国统一市场运作要求。

二、改造/新增需求

为迅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迈出实质性步伐,体现公司主动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响应中央改革号召的积极态度。

公司主动搭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赋予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充分发挥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运作的优势,使公司更好地面向市场、面向客户,满足市场各方的需求。

1、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对技术支撑平台的总体要求:

1)市场由原来的发电侧单边市场改为发电侧、用电侧联动的双边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需支持电力用户参与交易。

2)海量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将作为市场成员,进入技术支撑平台运作,计算复杂性急剧增加,对平台支持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技术支撑平台支撑的交易周期由月度运作提高到准实时运作,在交易和结算环节上需提供高可靠性。

4)技术支撑平台需及时交互电网运行、电能计量、电能结算等大量信息,与调度、营销、财务、计量等系统高度融合。

5)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主要在省内开展,各地总体思路和核心规则虽统一,但不同地方政府出台的具体交易细则存在差异,技术支撑平台要支撑各地不同情况。

6)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断推进,需要技术支撑平台能够灵活调整,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2、技术支撑平台架构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由总(分)部和省两级平台共同构成。

总(分)部平台由总(分)部一体化组织运营,以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市场为主。

省级平台由省公司运营,以满足省内供需平衡和大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为主。

3.平台支撑的交易品种

平台主要支撑跨区跨省交易、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基数电量交易、应急支援交易、合同回购转让交易和低谷电交易等交易品种的开展。

总(分)部平台主要开展点对网、网对网的跨区跨省交易。

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电力用户通过总(分)部平台购电,并鼓励其尽可能消纳清洁能源。

省级平台以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为主,并开展基数电量交易、发电权交易等。

4、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安排

选择安徽、山西、甘肃三省作为试点,在2014年一季度完成平台建设工作,之后在省级平台上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等各类交易;2014年完成总部、华东分部,华中分部、东北分部、西北分部、华北分部、山西、安徽、甘肃、北京、天津、河北、冀北、山东、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辽宁、吉林、蒙东、陕西、宁夏、青海、新疆26个单位的平台建设。

具体业务需求如下:

1)交易管理

支持月度以及以上交易周期,双边、撮合等不同交易方式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组织开展,提供信息公告、交易申报、交易计算、结果发布的交易全过程技术支持。

支持点对网、网对网长期合同交易、短期优化交易;网对网回购转让交易、清洁能源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短时电力支援交易等不同交易品种、不同交易周期的各类跨区跨省交易组织开展,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2)市场注册

为通过不同渠道接入、满足准入条件的市场成员(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电网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

主要功能包括市场成员注册、变更、注销,支持在一定的市场规则下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进入、退出市场业务流程,为交易业务提供基础信息管理支撑。

3)合同管理

对不同类型合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合同、年度基数电量合同、跨区跨省购售电合同、外送电合同、发电权交易合同、调试合同等)进行分类管理,支持合同的草拟、制订、变更、执行、备案、终止等业务开展。

支持电子交易单形式的交易合同管理。

支持合同多级审批流程控制和执行跟踪,并对合同签订和完成情况等数据实现灵活、全面的统计分析。

4)计划管理

针对跨区跨省联络线、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年度、月度、短期等多周期多交易品种跨平台协调分解的计划编制功能。

计划编制策略具有灵活扩展性。

能够对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结算管理

具备复杂交易成分的电能结算功能,支持跨区跨省交易、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等不同类型交易结算。

根据电能量计量系统提供的关口电能数据、营销业务系统提供的电力用户电能数据、调度系统的运行考核数据、以及交易计划、合同电价等市场数据,进行电能结算,并生成各类电费结算单,通过横向数据接口发送给财务系统或营销系统。

6)信息发布

根据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规则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支持大屏幕、触摸屏等不同发布渠道,具备周期发布、定时发布、实时发布等功能。

7)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在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大规模开展的情况下,进一步细化分析影响平衡的供煤、来水、新能源发电预测、检修、受阻、负荷等各项因素,提高平衡分析的预见性和准确性,为组织安排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等各类电力交易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8)双边市场三公管控

提供市场成员公平接入、信息公开发布、交易合规组织、交易执行监控等三公管控功能,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依据市场成员准入规则,保障市场成员公平准入与退出;发布交易成员、交易价格、交易电量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过程透明公开;根据交易规则,对交易过程、交易结果进行合规管控;具备交易、合同、计划、结算等主要业务执行过程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结合平台建设实际,2014年需完成双边市场数据管控工作,2015年再实现双边市场运营管控、双边市场交易资源管控、双边市场交易合规管控建设工作。

9)双边市场评估分析

支持双边市场运营情况分析、市场态势分析、市场运营效益分析、市场关键指标评估。

分析发电企业及电力用户成本和效益,掌握公司购售电成本与效益、清洁能源消纳及跨区跨省资源优化配置效益。

结合平台建设实际,2014年需完成双边市场运营情况分析工作,2015年再实现双边市场市场态势分析、市场运营效益分析、市场关键指标评估建设工作。

10)数据质量管理

建立全方位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对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管和控制,以满足各级交易业务的集中管理需要及跟踪分析展示需要。

应对外部监管环境的变化必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实现在数据的广度、深度、时间长度,以及数据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质量提升。

11)服务窗口管理

交易中心作为公司服务窗口,集业务受理、问询答复、信息发布、服务监督等业务为一体,通过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向政府、电监机构、发电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展示国网公司良好企业形象。

12)市场信息综合统计

随着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大规模开展,电网公司的市场成员、电力交易、电能结算信息数据量必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电网公司迫切需要对各类海量业务数据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和综合统计,形成支撑后续业务决策的关键数据基础和指标依据。

13)交易全景展示

电力交易作为公司经营链条的核心环节之一,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公司经营水平,面向公司各级领导的不同关注点构建展示模型,对电力市场运行状况和电力交易经营情况进行全方位展示,将有助于公司决策者把握电力交易全局信息,为制定公司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三、对信息化支撑提出的新增要求

1.支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等新品种的交易管理需求

随着电力市场化运作的深入推进,各类交易品种日渐丰富,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市场规则也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而逐步趋于完善。

因此需要改进和完善现有的交易模式和交易流程,以适应电力交易工作所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为适应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开展,2014年需在原有的发电侧单边市场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新增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功能。

支持月度及以上等不同交易周期,双边、撮合等不同交易方式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组织开展,提供交易公告、交易申报、交易计算、结果发布的交易全过程技术支持。

为提升电力交易在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交易管理应完善网对网长期合同交易、网对网短期优化交易、清洁能源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等跨区跨省交易功能,新增网对网回购转让交易、短时电力支援交易等功能,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2.支撑海量电力用户接入的市场注册需求

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要求,应为通过不同渠道接入、满足准入条件的市场成员(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基本信息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

满足对海量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新能源打捆管理的需求。

2014年需新增电力用户基本信息注册、变更、审核、注销等管理功能,支持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下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进入、退出市场业务流程,为交易业务提供基础信息管理支撑。

2014年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具备万数量级用户接入能力。

3.支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等新品种的合同管理需求

随着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开展,对合同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技术支撑平台应完善对年度基数电量合同、跨区跨省购售电合同、外送电合同、发电权交易合同等合同的管理功能,2014年需新增对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合同等新品种的管理功能,支持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等合同的起草、签订、变更、执行、备案、终止等全业务流程,支持合同版本的管理,精确记录合同变更条款细节,提供规范的合同模板管理。

支持电子交易单形式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合同管理,支持跨区跨省交易合同多级审批流程控制和执行跟踪,并对合同签订和完成情况等数据实现及时统计。

4.支撑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计划管理需求

考虑到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对交易计划编制业务流程、编制策略等影响,且来水、来煤等计划影响因素日趋复杂,需对已有计划管理功能完善,并新建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影响的计划管理功能。

2014年需新增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跨区跨省交易月度及以上周期的计划管理、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统调电厂月度及以上周期的计划管理、电力用户交易月度计划管理、地方电厂月度计划管理、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计划编制算法等功能。

考虑到两级平台计划业务流程相关性和信息协同性,需新增月度及以上周期多交易品种跨平台协调分解的计划编制等功能。

考虑各省级单位计划编制策略差异,新增交易计划多方案管理、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执行跟踪等功能,保证计划编制策略的灵活扩展性及对计划制定和执行跟踪的技术支撑能力。

5.支撑多品种复杂交易成分的结算管理需求

随着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开展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需实现复杂交易成分的电能结算功能,完善跨区跨省交易、发电权交易等交易品种的电能结算,新增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能结算等功能。

2014年需新增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直购电厂月度结算与年度决算、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月度结算与年度决算功能,支持新增交易结算成分、市场结算流程控制以及回购、转让交易的关联结算等业务开展。

支撑电力用户结算管理过程。

根据电能量计量系统提供的关口电能数据、营销业务系统提供的电力用户电能数据、调度系统的运行考核数据、以及交易计划、合同电价等市场数据,考虑发电侧、用电侧计量数据偏差处理规则,进行电能结算,并生成各类电量结算单,通过横向数据集成接口发送给财务系统或营销系统。

通过结算结果能够掌握电量流向和资金流向,为分析公司购售电成本与效益、跨区跨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效益提供依据。

6.支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信息发布需求

按照政府部门、电监机构和公司总部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信息网站展示、召开信息发布会、专门信息报送、手机短信息等方式规范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政府部门、电监机构、社会公众和公司内部发布电力交易和电网运行信息。

根据市场规则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为支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开展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通过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信息发布流程,2014年需新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息周期发布、定时发布、实时发布,市场发布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审批等功能。

新增关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信息的发布功能,包括电力用户侧周期性电力电量信息、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电力电量和价格信息、准入电力用户的按地区用电需求和预测信息等发布功能。

7.支撑统一市场运营的电力电量平衡需求

在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大规模开展的背景下,各方对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精益化管理需求的日益提升,需要进一步细化分析影响平衡的来煤、来水、电力用户需求预测、新能源发电预测、检修、受阻等各项因素,开展电力电量供应能力和电网负荷需求的平衡分析。

2014年需完善对电网受阻、来煤、来水等信息管理和分析功能,新增对电力用户需求、考虑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电厂发电能力等信息管理和分析功能,提高平衡分析的预见性和准确性,为组织安排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等各类交易提供可靠的依据。

8.双边市场三公管控之业务数据管控需求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系统需具备双边市场三公管控的能力,包括双边市场业务数据管控、交易资源管控、交易合规管控、市场运营管控等。

提供市场成员公平接入、信息公开发布、交易合规组织、交易执行监控等功能,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依据市场成员准入规则,保障市场成员公平准入与退出。

发布交易成员、交易价格、交易电量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

根据交易规则,对交易过程、交易结果进行合规管控,具备交易、合同、计划、结算等主要业务执行过程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在平台中需要实现电力交易业务标准化流程控制,根据梳理的电力交易业务风险点,实现风险信息库管理、风险指标计算、风险识别与预警等功能,为双边市场三公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2014年具备双边市场业务数据管控功能,新增双边市场交易结果数据管控、计划结果数据管控、结算结果数据管控、市场成员信息管控等功能。

2015年具备双边市场交易资源管控、双边交易合规管控及双边市场运营管控功能。

9.双边市场评估分析之市场运营分析需求

随着电力用户参与交易,电力交易业务的不断深入,发电侧与用电侧联动的双边市场评估分析需求不断产生,双边市场评估分析包括市场运营分析、市场态势分析、市场效率分析和市场关键指标评估。

通过对合同、交易、计划、结算等业务数据进行深入挖掘,提炼出反映电力交易业务的关键分析指标,包括发电企业年度计划完成均衡率、电力市场集中度、供需均衡度等,通过对关键指标的计算、分类与展示,体系化反映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运营情况,为后期交易工作开展、完成公司经营目标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市场运营分析包括通过事前决策分析、事中监控分析和事后结果分析。

通过市场供给、市场需求、燃料、来水等信息,分析市场供需状况,结合电源结构及交易价格,达到分析预期购电成本的目标,实现电力交易运营的事前决策分析;通过对交易合同完成情况、交易价格、电源结构等数据的计算与分析,预判交易过程的风险,实现电力交易运营的事中监控分析;通过对交易电量、价、费,年度合同完成率、发电机组利用小时等数据的计算与分析,总结全周期电力交易运营情况,实现电力交易运营的事后结果分析。

2014年具备市场运营分析功能,包括跨区跨省交易分析、省内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分析等功能。

2015年具备市场态势分析、市场效率分析和市场关键指标评估功能。

10.数据质量管理需求

电力交易业务数据具有多源、多口径以及多维时变的特点,为了保证业务的有效开展和降低监管风险,需要开展校验参数定义、管控指标定义、校验规则管理、数据风险预案以及告警通知等功能研发,建立业务数据的全方位数据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设置数据合理区间、数据时效、数据完整度以及校验规则等,对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合规性等进行监管和控制,实现电力交易数据的质量管理。

主要包括如下8个方面:

1.校验参数定义,设置数据、时效等的数据源、绝对区间、相对区间等。

2.管控指标定义,通过经验约束、逻辑关联或规则公式建立管控指标与阀值定义,形成不同业务数据的管控节点。

指标的定义支持多层校验与联合校验。

3.校验规则管理,通过对数据之间的业务关系转换为数学描述,需建立校验规则,实现业务关系的定义与解析。

4.自校验、自判别与自评价,通过定时任务、后台计算等,实现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合理性、合规性的校验,再通过数据质量风险预案进行判别,并最后进行事前以后事后的质量评价。

5.数据风险预案,对可预知的典型风险,建立数据的替换策略,当满足预案启动的临界条件时,将启动数据的替换或者修正预案,保障数据的质量优化。

6.管控定时任务,通过定时调度任务实现数据质量的周期定义、启动时间定义等。

7.后台计算服务,依据定时任务或人工触发,实现数据质量的后台自动计算,并返回计算结果。

8.告警通知,依据风险阀值与校验结果,对数据质量进行告警,帮助业务人员及时发现数据质量风险。

11.服务窗口管理需求

服务窗口管理职能要求做好客户沟通管理、大屏幕信息管理、联络对象管理、来访管理、会议管理、电子邮件管理、传真管理等工作,保障公司的优质服务能力,落实“四个服务”企业宗旨。

交易大厅服务人员根据工作联系、通知发布等业务需要,在完成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审核后,生成业务通讯录,再细分成交易、计划、合同、结算等业务群,为市场成员提供短信、传真和邮件通知等服务。

通过市场成员联络人(单人、多人、单组或多组)信息,利用公司短信平台实现短信群发、利用网络传真实现传真群发、利用邮件系统实现邮件群发。

交易大厅大屏幕展示市场供需、电力交易、公司发展、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指南、电力交易中心介绍、便民服务信息、政策法规和交易公告等信息,服务于市场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具有重要的宣传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大屏幕数据管理,结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数据共享融合工作,落实大屏幕数据集成,使其成为提升公司服务形象的重要支撑。

12.市场信息综合统计需求

随着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大规模开展,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交易、电能结算等信息数据量必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迫切需要对各类海量业务数据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和综合统计,形成支撑后续业务决策的关键数据基础和指标依据。

因此,需要新增市场信息综合统计功能,依托相关信息化手段对上述各类业务数据信息开展综合统计和指标展示,以清晰、直观、高效的方式为用户呈现当前各类业务数据统计信息,辅助用户对业务整体开展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合理判断,有效支撑业务开展和决策。

13.交易全景展示需求

电力交易是公司经营链条的核心环节之一,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随时关注电力交易业务开展。

通常情况下,要了解交易业务情况需查看相关业务报表,不仅信息量过大而且也不能很好的反映业务要点,往往需要业务专责进行讲解和汇报。

交易全景展示就是利用各类可视化技术,面向各级领导的不同关注点构建展示模型,对电力交易的申报、成交和执行等各方面信息进行全方位展示。

其视角包括总(分)部与省公司两个层面,是目标导向型的信息展示。

在总(分)部层面,展示主题包括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跨区跨省交易、特高压交易、全网电力电量平衡、清洁能源消纳等,直观展示交易准入成员信息、交易申报信息、交易成交信息、交易结果信息和交易执行信息,反映出全网电能流向、跨区跨省交易电量、重要输电通道状态等信息。

在省公司层面,展示主题包括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年度购售电合同、发电权交易、外送电交易、本省供需平衡等,直观展示交易准入成员信息、交易申报信息、交易成交信息、交易结果信息和交易执行信息,反映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活跃度、年度购售电合同执行、市场成员发电均衡性等多方面信息。

通过实现交易全景展示,将有助于公司各级决策者把握电力交易全局信息,为制定公司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14.系统集成及对端系统适应性改造需求

基于交易数据共享融合业务需求,在两级数据中心、一体化平台ESB、公共信息模型等组件支撑下,总部与省公司两级平台分别实现与调控中心、财务部、营销部、经法部、发展策划部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的集成。

包括:

一是在总(分)部与省公司平台分别实现与调度系统、营销系统、财务系统、规划计划系统等其它相关系统之间的横向数据集成,涉及到其他业务系统的相关功能和接口开发工作,还需要本级数据中心的配合。

调度系统需要按照交易业务的数据要求,提供E文件格式数据,数据中心负责将E文件解析,其它业务系统需要将交易所需的数据抽取出来,以格式化形式直接提供给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整理保存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格式化数据,并通过接口传递给交易平台。

二是实现总(分)部、省两级平台之间的纵向数据交换与同步,涉及到总部与省级两级数据中心、一体化平台、公共信息模型等项目组的技术支持工作。

公共信息模型项目组要制定总(分)部与省公司两级平台信息交换模型,一体化平台项目组提供数据传输通道,数据中心负责数据的存储和建立与技术支撑平台的数据接口。

由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开发平台SG-UAP进行研发,在数据集成、功能开发和应用集成过程中还需要SG-UAP、统一权限管理ISC、业务流程管理BPM等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撑。

15.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一期功能模块向SG-UAP迁移需求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是在电力交易运营系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

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一期项目建设了基础支撑应用、市场成员管理、合同管理等功能模块。

由于一期项目采用SoTower平台开发,在系统稳定性方面存在风险,必须完成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一期所有功能向SG-UAP平台的迁移工作。

在迁移过程中要全面分析研发风险,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大程度考虑用户体验,实现系统功能模块的平稳迁移。

16.两级部署系统功能改造需求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是在继承电力交易运营系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

电力交易运营系统V2.0是按照一级部署应用的设计思想进行研发的,功能上考虑各单位业务场景的划分、各个业务场景信息的共享机制等内容。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平台采用二级部署,继承的功能界面中存在大量的冗余信息,给用户增加了很多无用的操作,必将导致系统易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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