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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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讲义

B13

聚瑞家园住宅小区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依据

监理组织及工作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聚瑞家园经济适用房

建设单位:

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总承包单位:

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桩基施工单位:

江苏金标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江苏省科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

2011年4月20日竣工日期:

2012年10月7日

工程总工期:

合同质量等级:

合格

聚瑞家园住宅小区工程位于葛中路北侧,浦淮路南侧,葛塘河以西,葛塘小学以东。

总占地总面积:

10491㎡。

总建筑总面积:

72000㎡。

详情见下表。

基础设计为预制管桩,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专业工程特点

墙体节能工程本工程外墙外侧做ZL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采用YQBW高性能保温砂浆及外墙外保温体系,由界面处理层、保温层、抗裂保护层、饰面层四部分组成,界面处理层采用YQ-II水泥改性剂在现场按一定配比与水泥、黄砂拌合搅拌而成,保温层采用YQBW高性能保温砂浆在现场加水搅拌进行施工,粘贴耐碱玻纤维网格布,抗裂保护层由YQKS抗渗防裂砂浆找平压光。

门窗节能工程本工程外门窗主要为中空双层玻璃粉未喷涂铝合金门窗,窗体空气渗透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标准,窗台低于800毫米的窗,其下部固定部分玻璃必须采用厚度不大于6.38毫米的夹层玻璃,玻璃边框的嵌固应有足够强度,底层入口及公共部份的落地门窗均应采用夹层。

屋面节能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防水层耐用年限15年,保温隔热材料为60厚泡沫玻璃保温板。

不上人保温屋面:

结构板面刷水泥浆一道,20厚1:

3水泥砂浆找平层,4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层,60厚泡沫玻璃保温板,20厚1:

2。

5水泥砂浆找平,加钢丝网。

二、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

3、建设部: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4、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5、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导则

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8、《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J04-242-2006)

9、《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1、《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1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13、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6)

14、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DGJ32/J23—2006)

15、江苏省《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22—2006)

16、设计文件

17、监理合同

18、监理规划

三、监理组织及工作流程

1、监理组织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节能管理,监理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领导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分别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2、监理工作流程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现场监理部,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2)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提前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

(3)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5)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检测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检测。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五、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基本规定

1、技术与管理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材料与设备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规范规定,详见下表。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序号

子分部工程

复验项目

1

墙体

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

2保温浆料的导热系数、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4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6必要时,可增加其他复验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验项目。

2

幕墙

1保温材料:

导热系数、密度、阻燃性;

2幕墙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

拉伸、抗剪强度。

3

门窗

1严寒、寒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露点进行复验;

2夏热冬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进行复验;

3夏热冬暖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透过率、可见光透射比进行复验。

4

屋面

1板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性;

2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阻燃性;

5

地面

1板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性;

2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阻燃性;

6

采暖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

2散热设备的热工等技术性能;

3在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

7

通风与空调

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7

通风与空调

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

1对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等设备的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对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9

配电与照明

1低压配电电缆截面、电阻值;

2照明光源;

3灯具;4附属装置。

10

监测与控制

(6)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

(7)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8)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

(9)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规范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规范相关的规定;

●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3、施工与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下表。

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当上述规范未明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上表要求进行验收。

(5)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6)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序号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墙体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

2

幕墙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遮阳设施。

3

门窗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

4

屋面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5

地面

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

6

采暖

散热器;设备、阀门与仪表;保温材料;热力入口装置;调试。

7

通风与空气调节

风机、空气调节设备;空调末端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

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

9

配电与照明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

10

监测与控制

冷、热源、空调水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

(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按照规范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

(9)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10)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格式见下表。

建筑节能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

子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质检员

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量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质量管理

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专业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总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

子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质检员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检验批数量

序号

检验批部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第条

2

第条

3

第条

4

第条

5

第条

6

第条

7

第条

8

第条

般项目

1

第条

2

第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一)、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锚固件;

●增强网铺设;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界面;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当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主控项目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并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5)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温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浆料保温层应分层施工。

当外墙采用浆料做外保温时,浆料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7)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材料的验收应执行规范规定;保温板的安装应位置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应粘结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8)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

保温砂浆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应见证取样送检

(9)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

当采用时,必须保证保温层与饰面砖的安全性。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应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

●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10)采用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11)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制保温墙板产品及其安装性能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保温墙板的板缝、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12)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气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13)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凸窗四周墙面或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或节能保温措施。

3、一般项目

(1)进场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2)当采用加强网作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表层砂浆抹压应严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3)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割断热桥措施。

(4)施工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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