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版本科专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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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版本科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证。

为应对中国教育发展新常态,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巩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机制创新,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完善、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精神,以“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为指导、围绕把学校建设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的思路,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整体优化培养方案,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

各专业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反映国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的同时,探索分层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处理好一般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培养的关系。

3.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原则。

遵循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加强文理交叉渗透,重视艺术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推进素质教育。

4.突出办学特色原则。

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符合国家专业目录培养要求的基础上,要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

教师教育专业要继承和发扬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优势,适应并引领我区基础教育改革。

非教师教育专业要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办学的特点和优势,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根据广西产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科学地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努力将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反映在培养方案中。

5.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原则。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创造”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构建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且把学生素质拓展、科技竞赛等各种课外实践活动统一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切实加强和统筹规划实验、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我校师范生顶岗实习和校企联合办学新模式,不断探索打造实践教学新平台,真正体现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

6.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专业性;又要积极构建第二课堂,大力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做到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7.坚持课程结构优化与内容更新相结合的原则。

各专业要通过调研,准确把握未来产业结构变化特征、高中新课改的特征对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充分论证课程结构体系。

课程内容和设置要服从培养目标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间的知识整合与衔接,实现知识结构、课程体系的优化,杜绝因人设课现象;打破课程间的学科专业壁垒,努力开设新课程,增开讨论式、研究型和特色课程,办出专业特色。

8.分类培养突出特色。

鼓励学院在本科人才培养上大胆改革创新,深化分类培养,丰富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专业特色。

部分试点专业,如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进行卓越教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校企(地、校)合作办学专业等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定位,制订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

《广西师范大学发展定位规划(2013-2020年)》指出,学校要培养适应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强,引领和服务广西教育的高级人才;发挥人文社会科学传统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广西人文、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人才;促进优势基础学科与新兴(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适应产业发展的广西急需应用型技术人才。

各专业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提出的新要求,在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

注重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彰显专业特色。

三、修订重点

(一)继续推行通识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通识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的需要,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大学教育应以通识教育理念为统领,实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二者有机结合。

构建优质通识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育人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构建有利于个性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改革教学理念,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内容的规划和建设,强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现有学分学时框架内,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科学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效果。

要积极推进实验和实践教学改革,要增加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推进创新方法课程、开放实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建设,课内课外相结合,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训练学生的创新方法,强化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

(三)优化课程体系框架,融入专业大类培养思想

以专业大类培养人才为主导思想,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拓宽专业口径,立足于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先进性,科学重组和有效整合课程资源,构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开放课程有机融合、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

尤其是目前已经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更要以此为指导,优化课程体系框架。

(四)发挥学科优势,规范特色人才培养

对于基地班、独秀试验班、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等专业,制定完整的本科阶段培养方案,其培养方案要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教育思想,充分体现我校的传统特色、办学优势。

三、学制、学分学时要求及学分计算办法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

1.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以总学分要求为依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3-6年内完成学业。

2.“专升本”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年,以总学分要求为依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2-4年内完成学业。

(二)总学分与总学时要求

根据我校每个标准学期17个教学周、每个教学周5个工作日、每学时40分钟以及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实际,各类专业的总学分、总学时要求如下(见表1):

表1 各类专业的总学分要求及周学分安排

基本学制

专业类别

总学分

课内总学时

4年制

人文社科类

不低于160

≈2800

艺术、体育类

不低于165

≈2900

理工类

不低于165

≈3100

2年制

(专升本)

人文社科类

不低于80

≈1200

艺术、体育类

不低于82.5

≈1350

理工类

不低于82.5

≈1550

学期/周学分安排

原则上每学期所安排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25学分,各学期的周学分数应做到合理安排,科学分布。

(三)学分计算方法

各专业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见表2):

表2 各类课程的学时与学分换算方法

课程类型(课程性质)

学分计算办法

理论课

通识素质教育平台课

由学校统一规定

其他平台课程

原则上每17学时计1学分

实验(实训)课

独立设置(≥34学时)

原则上每34学时计1学分

非独立设置(<34学时)

原则上计0.5学分

艺术、体育类术科课

独立设置(≥27学时)

原则上每27学时计1学分

非独立设置(<27学时)

原则上计0.5学分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由学校统一规定学分

其他实践教学环节

——

折合成周数后,原则上

每2周计1学分

说明

(1)最小学分单位为0.5学分;

(2)表内原则规定的学分计算方法可根据各个专业实际适当调整,但应以总学时不突破表1规定的课内最高总学时为宜。

 

四、课程结构与设置要求

(一)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

1.在强化培养方案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的基础上,夯实专业培养的基础,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整合,拓展选课空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构建“通识素质素养+专业核心素养+专业开放素养+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模块整合式课程平台结构体系。

根据教学环节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的要求,构建较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将专业所有课程分为通识素质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共4个课程平台。

课程类型

修读

方式

课程设置

修读要求

通识素质教育课程

必修

思想政治课、大学英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军事课、形式与政策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创业基础课等

选修

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其他专项类

跨类选修至少8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学科(类)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

选修

按专业方向、专业特色或合理知识结构设置课程组。

每个专业所设课程组数量原则上要求2-3个,每个课程组所设学分数应一致

至少选修一个课程组,其他课程组中课程可以任选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必修

必修部分包括:

教育(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

选修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2.各专业所设置的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要求学生修读的选修课学分要求应不低于总学分的30%,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达到或超过总学分的35%。

(二)通识素质教育平台

通识素质教育课程是全校课程结构体系中的基础部分,通过对该课程模块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学习的方法和能力,养成基本的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等。

1.通识素质教育必修课

通识素质教育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军事课、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设置,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应按要求设置。

(1)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共5门课程。

其中形势与政策课由学工部(处)开设,其他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

(2)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具体要求是:

艺术、体育类专业应修读预备级和Ⅰ-Ⅲ级、其他专业(不含外语类专业)应修读Ⅰ-Ⅳ级。

由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开设。

(3)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体育(体育类专业除外),实行分类教学。

分别由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开设。

(4)形式与政策在大学一、二、三、四年级开设。

由学生工作部(处)开设。

(5)大学语文在外语、艺术类及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中开设。

由文学院开设。

(6)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大学一年级针对非师范专业开设。

由学生工作部(处)开设。

(7)军事课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

由武装部开设。

(7)创业基础课程在大学三年级开设。

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设。

2.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

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分为4个系列:

(1)人文社科类;

(2)自然科学类;(3)艺术体育类;(4)其他专项类(创新创业方面的课程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系列讲座等)。

每个课程系列包括若干类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全校性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一览表》另行公布)。

要求各类专业学生至少应选修8学分,即每个课程系列至少选择修读2学分(同一学期内,学生听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开设的各大系列讲座中的任意5讲不同内容的讲座可以获得1个学分,听完10讲可以获得2个学分<在校期间最多不能超过2个学分>,可计其他专项类通识素质教育课1学分)。

鼓励学生多选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但各类课程多选部分的学分不能相互冲抵。

(三)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本专业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共同学习内容,属于整个专业课程的核心部分,该部分为专业的必修课程,在保证专业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在宽口径专业内柔性设置专业核心课程8-10门,总学分30分,大类招生的专业可有4-6学分的弹性学分。

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指导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在第6学期前全部开设完毕(对有先修后续要求的课程应作出规定)。

此平台的课程主要是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要充分体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宽厚的综合素质。

专业核心课程的目的是夯实学科基础。

学校统一制订理工、管理类专业的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开设)、大学物理(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开设)等课程设置建议方案,各相关专业根据专业性质自主选择开设。

(四)专业拓展课程

在具备学科规划课程基础上,为拓宽学生专业面,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选修课程,旨在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鼓励学生可根据择业方向和个人兴趣选定一个专业方向的开放课程,或者在若干专业方向课程中选若干学分进行修读,修读的课程可以为线上课程,也可以为线下课程,建议线上课程修读学分数不超过4-10分。

(五)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增加实践教学比重。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桂政发〔2015〕6号)的精神,要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进学生创业指导实践等。

由此,要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创造”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统筹优化、合理制订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方案,确保各类专业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

列入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累计学分,人文社科类(含外语类)专业应不低于20%,理科类(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应不低于3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课程主要包含如下部分: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教育(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

为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各专业(不含“专升本”专业)在1-3年级每学年设置1周作为“学生实践教学周”,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安排在学期期间或寒暑假,以相对集中的时间,为学生提供以实践性或研究性等为主的多种课程与实践活动。

学生实践周期间开设属于课程设置计划内的实践性课程或教学环节(见习、公益劳动除外),可计入相应学分,课程设置计划外的实践性活动原则上不计学分。

1.见习

见习包括专业见习、教育见习、课程见习、工业见习、野外见习等,各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利用“学生实践教学周”切实开展好各项见习环节,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排,总时间不得少于3周。

见习为必修教学环节,原则上不计学分。

2.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

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计4学分,原则上安排在第7学期,总时间不得少于8周(其中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方向)实践实践不少于12周)。

鼓励各专业在原有实习模式基础上,稳步探索“顶岗-支教”实习(择优选派师范生到乡镇中学顶岗实习)、“1+X”实习(学生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实习后,再到其感兴趣或与就业相关的行业历练)、探究式实习(要求学生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由学院认定准入)等多种实习模式,并根据实际冲抵一定的专业拓展教育平台选修课学分。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计4学分。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设置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任选其中一项)。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安排在第7、8学期,总时间不得少于10周。

4.社会实践

包括一般性的社会实践和专业社会实践。

一般性的社会实践,如社会调查、社会体验、“三下乡”、志愿者(“义工”)等,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社会实践,如专业技能训练、专业实训、专业见习、专业考察、艺术考察、野外实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等,由各学院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或高年级学生带队指导。

社会实践总时间为8周,计2学分。

5.军训和公益劳动

军训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总时间为2周;公益劳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总时间为4周。

军训和公益劳动为必修教学环节,不计学分。

6.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定性为选修课程,计2学分。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开设,学生的自主创业等也可以转化为该学分。

六、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立足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做好“四结合”

各学院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中,要体现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相结合、教学团队建设与科研团队建设相结合,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培养出具有我校特色的人才。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修(制)订工作的宏观领导,并在教务处设办公室。

学院一把手是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成立专门修(制)订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秘书组成。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协调各专业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三)积极调研、加强协作

各学院要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调研国内外同类院校相同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学时分配等情况,深入到社会一线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文件,认真总结我校历年来本科人才培养的经验,努力吸取所取得的共识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同时大胆借鉴国内外高校的有益经验,并将其有机地反映在我校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五)明确培养目标,凸显特色

在广泛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各专业要认清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专业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积极搭建专业建设的新平台,积极打通有益于专业建设的新渠道,对人才培养机制各个方面的内在和外在诸多因素进行优化整合,深挖潜力,善于总结和提升,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凸显专业特色。

(六)努力杜绝不合理现象

这些现象包括:

1.不顾实际需要因人设课,因无人而不设课,按现有办学条件来安排计划的现象,但也不能不顾现有办学条件盲目设课。

2.照抄照搬兄弟院校人才培养方案。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由少数人坐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其他人不知不问。

4.随意改变教学计划。

5.不按学校规定的学分和学时之间的对应关系安排课时,变相地增加课时。

6.打乱课程体系的先后顺序而造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严重脱节。

7.安排学习进度时各学期的学分分布不科学、差异太大。

8.每学期考试(或考查课)门数过多而造成考试、考查课比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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