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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含食品保健食品)

一、进货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二、进货查验及进货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三、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五、食品养护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六、食品效期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七、食品卫生保障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八、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上报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一、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三、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十五、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含食品保健食品)

16、食品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7、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进货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索证:

1.1严格审验供货商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进口食品还要索取进口通关证明及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1.2不得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进货。

1.3不得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

1.4不得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1.5不得购进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1.6不得购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1.8建立供货商档案,并按时更新有效证照,保证在有效期内采购食品。

索票

1.1购进食品要有合法票据或随附单,载明食品有关产品信息,如:

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等内容;

1.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票查验由企业总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

1.3食品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购进票据按日期顺序按月装订,标示保存期,不少于2年。

进货查验及记录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购入食品时,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供货商销售凭证,验证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票据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要有供货单位的印章。

1.2根据来货逐一验收,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认合格后才可以上架销售。

1.3验收后选择账簿登记或电脑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台账应当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到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1.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食品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为确保公司的食品安全,保证在食品的经营过程和控制中,降低食品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的经营与控制。

1.1收货员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经营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1.2公司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员、验收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3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1.4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质管部报告。

1.5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公司食品安全与质管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1.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1.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1.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1.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1.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养护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养护员应对库存、陈列食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食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作好养护检查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1.2养护员应按食品储存要求检查食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

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湿度情况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存;如超过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1.3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设备。

1.4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食品效期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为防止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食品为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食品。

1.3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通知商品部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门店。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1.4对近效期的食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食品催销表”;对不合格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5对近效期保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检查及销售控制。

1.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食品售出。

食品卫生保障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1.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1.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1.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1.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1.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1.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报质管部门处理。

1.2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架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架,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架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上报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上传平台建立账号及密码。

1.2由食品管理人员,通过“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上传平台”维护、更新及上报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数据。

1.3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上报。

1.4追溯码与条形码:

广东省内的5家生产企业(高培、雅士利、美赞臣、施恩、雅贝氏)生产乳粉每一罐(盒)都有一个对应的追溯码,相当于奶粉“身份证”,对应的是每一罐奶粉;条形码对应的则是每一个生产批次乳粉。

对于非省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乳粉不用上报追溯码。

1.5箱码:

箱码是乳粉包装箱上的码,如果进货为一箱一箱进,就上报箱码信息,如果是一罐一罐进,就不用报箱码,对于非省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乳粉不用上报追溯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1.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1.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1.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1.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1.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1.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含食品保健食品)

1.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1.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1.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1.4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含食品保健食品)

1.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1.3食品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1.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1.6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1.7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1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属、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实施一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1.2 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1.3 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

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1.4 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1.5 用于储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1.6 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

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1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2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质管部报告,由质管部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1.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1.5各岗位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1.6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对食品存放产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1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1.2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1.3配合药监部门在相关媒体发布事故的相关情况。

  

1.4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5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质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再者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1.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食品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于各种原因需召回的食品保健食品。

2.范围:

适用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保健食品的召回及公司发错食品保健食品的召回。

3.职责:

销售部、市场部及营销中心实施召回工作,质管部负责召回工作的监督。

4.内容:

食品保健食品召回:

是指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保健食品。

食品保健食品召回分一级召回、二级召回、三级召回。

召回方式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企业售出食品保健食品后发现该批食品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食品保健食品,通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1食品保健食品售出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食品保健食品,通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需召回时应立即召回。

4.1.1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和在库养护检查中未能发现并已售出的假劣食品保健食品。

4.1.2售出并在使用过程中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食品保健食品。

4.1.3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销售或使用的食品保健食品。

4.1.4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在库中剩余该批号食品保健食品,且不是贮存原因造成的内在质量不合格者已被确认为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

4.1.5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生产厂家发现该批食品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需召回者。

4.1.6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用户反馈质量问题,经确认为不合格品,需同批号召回者。

4.1.7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需召回者。

4.1.8公司发货出现差错、发错的食品保健食品。

4.2由质管部下达《食品保健食品召回通知单》,销售、市场部及营销中心查阅销售记录,确认后将通知单将发到所有使用单位或部门,催促其退回药品,并填写销出《食品保健食品召回记录表》。

4.3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协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质管部负责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食品保健食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保健食品。

4.4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的召回工作,并负责所负责客户食品保健食品的追回落实工作。

4.5质管部监督该食品保健食品召回的实施。

并在最终写出《食品保健食品召回报告》,归入该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档案。

 

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管理文件

一、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发票、检测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公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三、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录入计算机系统。

四、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公司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公司或厂家,本公司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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