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191798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docx

网络暴力研究下人民大学匡文波

网络暴力研究(下)

主讲人:

匡文波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三、网络暴力的新平台之一:

手机媒体

说到手机的发展,我顺便谈一点,前几年尤其是10年前很多人把短信叫第五媒体,这种观点是不对的,短信不等于手机媒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中国过去虽然流行发短信,但这是中国特色。

在中国打手机很贵,接听5—6毛,电话打出去是5—6毛,加起来是每分钟1块到1块2,而且这还不包括长途和漫游,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宁可发短信,短信1毛到1毛5一条,不区分长途、短途没有漫游费,所以导致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在中国短信文化的流行,事实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比方说日本还有美国,短信发出量相当相当少,这是一个中国特色。

短信有一个问题,一条短信最多只能发送70个汉字,信息传播信息的承载量非常有限。

即使是彩信,信息量不超过50K,也就是说最大的信息量不会超过25000个汉字,显然短信的信息量太小、太有限,无法成为一种媒体。

顺便说一下我们前面提到的彩信,彩信跟短信是不一样的。

彩信属于数据业务,如果你的手机没有开通数据业务,是收不到彩信的。

彩信不是短信,短信不是手机媒体。

手机媒体是网络的一部分,手机媒体不是第五媒体,不是一个独立的形态,是网络媒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手机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手机就是具有通信功能的迷你型电脑,手机媒体就是网络媒体的一部分。

手机媒体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

过去的传播学理论是这么区分传播现象的,第一把传播分为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

手机有个很大的特点,能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

给朋友打电话发短信,或者说是点对点的发微信,属于人际传播;在微信里面建一个微信群,属于群体传播;如果一个单位、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建一个微信平台,这属于组织传播。

通过手机上网看新闻,属于大众传播,所以手机媒体完美的将各种传播方式融为一体,这是他的一个很大优势。

手机媒体有什么特征呢?

除了具有新媒体的所有特征之外,即低成本信息化传播、互动性强、信息个性化、海量的信息以及信息互动性之外,手机媒体还有它的优势。

第一个优势就是便携性,手机媒体具有高度的便携性,这是他一个很大的特点,这是跟其他媒体不一样的地方,互动性比基于有线互联网的新媒体更强,信息传播具有及时性。

虽然说网络互联网是信息是及时传播的,但电脑是不可能24小时带在自己身边的,也不可能让电脑24小时开机,更不可能让自己的电脑24小时在线,即使是平板电脑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所以中国手机媒体具有信息传播的及时性,超过了任何一种形态的媒体形态,因为手机是24小时带在身上的。

有人把手机媒体称带着体温的媒体,因为手机是时时在线的,所以信息传播具有高度的及时性。

在发生重大新闻事件的时候,手机媒体永远是信息传播最快的一种媒体形态。

第四手机媒体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用户资源极其丰富。

我们叫用户资源和受众资源,传统媒体叫受众。

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受众。

大家注意一下,衡量一个媒体是否具有竞争力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它的受众量。

比方说一份报纸,最引人注目的数据就是它的发行量,一份报纸多少几十万或者说一两百万的发行量,这是衡量媒体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广播的听众、电视的收视率、观众的数量,是衡量这个媒体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手机媒体是最具有竞争力的,因为用户数量在全国达到了70亿人,在中国超过了13亿人。

换句话说,所有用户、所有人都是手机媒体的用户。

从这个角度来讲,他的用户资源极其丰富,所以这也导致另外一个问题,手机上一旦传播网络暴力事件,可以让全世界每个人都收到这个信息,从而加大当事人的人身伤害。

另外手机传播也是多媒体传播,比如说3G手机、4G手机,实际上都是多媒体传播,如果说不考虑流量的问题,其实现在的手机看视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第六点手机也是重要的新闻采访工具。

现在从记者的角度来讲,只要有一台手机,就可以完成新闻采访的全过程,比方说拍摄、照相、录像、录音以及编辑和发送信息,都可以借助手机的平台完成。

其实记者应该配最好的手机,因为这样可以节约购买单反相机、录音笔还有其他采访设备的费用。

手机拍摄的清晰度已经相当高,目前手机的拍摄像素,通常在800万到1000万、1200万像素之间,比较高的手机拍摄能达到4000万的像素,手机拍摄现在非常普及以至于过去传统上比较流行的便携卡片式相机的销售大幅下滑。

800万像素到1200万像素应该是目前在各位同志手里拿的手机的像素平均值,这个拍摄效果的清晰度刊登在报纸、期刊上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手机录像拍出的清晰度,放在电视台播放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尤其是手机是突发事件拍摄的最重要工具。

比方说伦敦发生了地铁爆炸,马德里发生了地铁爆炸,所有的现场照片和视频都是拿手机拍摄和录像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特点。

因为等记者赶到的时候,这个事情已经完成了。

很多网络暴力事件的视频也是拿手机偷拍下来的,所以手机是重要的新闻采访的工具,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的采访。

手机还有很大的一个特点,私密性、同步与异步传播的有机统一。

在一些西方国家,过分的看重手机的私密性,也导致了这些国家手机媒体并不发达,比如说手机广告、手机新闻、手机电视并不发达,这是私密性的一面。

当然手机传播也有它的不足,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叫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们坐在一起,你却在玩手机,说明手机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疏远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甚至人与人之间现实的社交能力下降。

手机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手机,智能手机成为了主流,也成为了网络暴力的主要的平台。

手机从网络暴力的角度来讲有很多不足,第一个是虚假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网络暴力事件里面其实很多信息是虚假的,或者说是未经证实的信息。

第二是侵犯个人隐私,网络暴力事件,很多都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

过去偷拍通常是通过长焦镜头去完成的,现在偷拍通常是通过手机,而且有很多手机是主打拍摄的,比方说诺基亚有一款手机叫920,像素达到了800万像素;三星有一款手机实际上是卡片式相机,把它改变为智能手机,这个拍出来的效果相当好。

所以现在来说,侵犯个人隐私,包括网络暴力的很多事件都是手机偷拍的,还有大量的信息的垃圾以及信息的安全。

手机小到侵犯个人隐私,大到影响国家安全。

为什么这样讲?

手机有个很大的特点——能定位。

所以世界各国的主要领导人都是不允许使用手机的,或者说不建议使用手机。

手机的定位功能被大家深刻的认识是1996年的4月22号。

前苏联解体以后,苏联俄罗斯一些地区闹独立,比方说车臣。

车臣的头目叫杜达耶夫,杜达耶夫是前苏联军队中的一个将军,军人出身。

杜达耶夫在1996年的4月22号早晨4点钟的时候,突然打手机,他觉得认为很是夜深人静,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结果打手机的时候,一接通信号就被俄罗斯的预警飞机A50截获。

因为每个人说话的口音都是独一无二的,通过他的语音通话很快判别是杜达耶夫的声音,立刻指挥苏25飞机飞过来,向杜达耶夫打电话的小楼发射了两枚反辐射导弹。

导弹跟随手机的电磁波,击中了杜达耶夫正在通话的小楼,杜达耶夫当场毙命。

这是因为手机的定位功能保持的一个比较大的一个事件。

前年周克华被击毙,也是因为和他的女友打手机,暴露了位置。

本拉登被击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亲戚打手机暴露了所藏的位置,所以手机定位功能是一个双刃剑,小到影响个人隐私,大到影响国家安全。

另外就是手机的管理难度增加,这里面顺便要谈到一点,这两年来中国的国产手机进步非常快,在中国市场上国产品牌占据了主导地位,目前手机中的外国品牌只剩下了三星和苹果。

我们看一看最新的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球手机企业的排行榜,三星、苹果、华为、联想、LG,分别列第一名到第五名。

2014年的第二季度前面四面的排名没有变化三星、苹果、华为、联想依然是排第一到第四位,但是小米手机击败了LG排名了第五位,应该说国产手机的进步是比较大的。

四、网络暴力的新平台之二:

微博

手机媒体是网络暴力的一个平台,网络暴力的平台还有微博,原来网络暴力的平台主要是论坛,现在来说微博也变成了网络暴力的一个主要平台。

什么叫微博?

微博是微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个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及时的分享。

新浪微博是140个字,当然有些微博像腾讯或者其他微博,字数可能有所增加,但一般来说是140个字。

全世界最早的微博大约是推特,一直到今天,他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新浪微博诞生的时间并不是太早,是2009年的8月,并不是最早做微博的,国内最早做微博的饭否。

但是我们研究发现,新浪微博虽然诞生的比较晚,但用户黏性超过了推特。

什么叫用户的黏性?

我们有一个统计,在中国平均每125次互联网的访问,就会有一次是访问新浪微博,而这个数据在美国是每555次互联网的访问,才会有一次是访问推特,可见微博在中国人的社会影响力、用户的受欢迎程度,还有它的黏性都超越了美国,这个数据英国是250次。

大家注意一个什么问题?

微博的粉丝数是衡量微博博主影响力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但是微博的粉丝数量是可以有水分的,大量的粉丝可能本身是僵尸粉,所谓的僵尸粉的意思就是不活跃用户,其有账户,但是从来不更新也不登陆,所以叫僵尸粉。

很多网站能够自动生成僵尸粉,甚至于有人把僵尸拿来买卖。

所以说看粉丝数量不要简单去看粉丝数有多少。

微博有什么特点呢?

微博这些年影响量之所以比较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简单易用,门槛很低。

只要会用电脑,会登陆微博,就能够熟悉微博。

第二,微博都有所谓的加关注,中文里面一般叫加关注,推特里面一般叫follow,跟随的意思。

加关注以后,对方的微博信息只要一更新,你作为粉丝就能马上接收到大量他的信息。

这是微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主动性比较强,正是因为微博具有这种主动性,导致了微博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网络。

第三个特点微博具有及时性,目前的微博主要是通过手机去刷微博,具有平台的开放性和多样性。

微博的平台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文体。

大约可以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文体叫流水体,这种表达方式就像记流水账一样,在微博中将生活的点滴,平时的生活感想用简短的文字记录下来发布出去,有的还附上图片和视频与粉丝们共分享。

姚晨的微博是典型的流水体,姚晨的微博粉丝数曾经达到了中文微博数第一,全球第三,她的文体就是流水体。

第二是新闻体,新闻体的话就是说有些微博,一个简短的140字以内的新闻表达,就叫新闻体。

还有评论语录体、段子体。

微博的社会影响力还比较大的,首先有助于社会的民主化,推动了企业的营销以及有助于形成公民社会。

但是微博也存在很大的不足,从网络暴力的案例可以看出来,微博在一些网络暴力案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和微博的不足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微博的信息是未经核实的。

传统的媒体有把关人,有编辑和记者把关,信息发布出去是经过核对的,微博上的信息没有把关人,所以发布的信息真实性有待于核实。

信息缺乏真实性,信息发布表现出很高的随意性,这是第一。

第二,信息的娱乐化。

微博上很多信息是娱乐化的,事实上很多网络暴力事件也具有一定的娱乐化,但是娱乐性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和正当的权利。

我统计了微博粉丝数最多的前300万位的博主里面,娱乐明星占了61%,政府部门只有2%,公益组织只有1%,可见微博具有一定的娱乐性。

微博容易成为商业炒作的工具,虽然可以变成网络微博营销,但是也容易变成商业炒作的工具。

另外微博能够影响社会稳定,这个从茉莉花革命能看出来。

微博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其他的不足,比方说微博无法营利,或者说营利比较艰难,这是微博存在的不足。

五、网络暴力的新平台之三:

微信

前面提到手机、微博是网络暴力的平台,还有第三个新的平台叫微信。

目前为止还没有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暴力的案例,因为微信是个新产品,有他独特的特点,微信中的人群通常是人们熟知的人群。

微信上信息的发布,通常我们能够很容易判断出是谁,所以微信里的信息发的可信度比较高,因为都是通过熟人发布的,这一点跟微博不一样。

所以微信正如他的广告语一样,微信以独有的优势,正在改变人们的沟通方式,微信也是多媒体的传播方式,微信可以视频、可以语音通话,微博也给人们生活方式带来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通讯方式。

去年我在纽约待了一年,通过微信跟家人通话,几乎是免费的,在美国有wifi,国内有wifi,而且可以视频通话,所以他有很大独特的优势。

微信的特点是什么?

比较人性化,使用起来非常便捷,而且是免费的。

有人担忧微信以后会不会收费?

应该说微信是不可能收费的,新媒体的营利模式主要有两种,免费加广告和收费。

99%的新媒体营业模式是免费加广告,所以收费是不可能的,系统开放,另外微信还具有异城设置的功能。

大家注意,微信有一些社会价值,比方说他可以构建熟人对熟人的社会网络,带来企业营销的新变革。

现在很多企业通过微信做营销,效果比较好。

微信营销一个很大的特点,因为是熟人之间的传播,可信度非常高。

微博跟微信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首先是不同类型的成品。

微博属于大众传播,而微信属于群体传播加人际传播;点对点的发微信,属于人际传播,建一个微信群属于群体传播。

微博属于大众传播。

有人说微信取代了微博,这种观点并不正确。

实际上微信和微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产品,他们之间可以并存。

之所以导致一种误解,认为微信取代了微博,是因为每个产品都是有生命周期的,微博已经到了生命周期的后期,而微信是在生命周期的前期。

因为微信用户在急剧增加,微博用户在急剧减少,给人一个印象,好像微信取代了微博,事实上并非如此。

微博是属于大众传播,传播范围比较广,覆盖面比较广,而微信传播的传播效果好,但是覆盖率范围比较窄,通常是在亲朋好友之间传播信息,这是很大一个差异。

微信传播有什么规律?

主体具有双向性、互动性;传播的内容具有私密性、及时性,传播的渠道具有多媒体平台集成共享、受众的分析还有传播效果具有扩散性和准确性。

所以微信传播有他的规律,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

微信存在的问题在于第一个信息安全,事实上微信的传播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重视不够的。

因为所有的信息都存储在腾讯公司的服务器上。

换句话说,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是需要加强的。

另外微信的传播是免费的,存在着大量信息过窄的现象。

微信的发展也使腾讯公司跟电信运营商至今的关系变得更加的微妙。

但是微博跟微信有什么差别?

如果说微信平台不幸成为了网络暴力平台的话,后果会更严重。

为什么这样讲?

我做了一个问卷调查,其中有一个调查题目就是谈不同类型媒体的信任度,微信的信任度高达63%,是最高的。

为什么微信会有这么高的信任度?

很简单,微信是在熟人之间传播,亲朋好友之间传播,所以信任度相当高。

排第二的是微博,微博的信任度达到了36.8%,接近37%,微博的信任度高于各类媒体。

我们按信任度排序,微信最高、微博第二,第三是电视新闻,因为电视新闻用的是视频。

很多人觉得视频信息是很难造假的,认为电视新闻可信度比较高,达到34.2%,其次电视排在第三位,第四就是手机网络报纸,信任度都是20%左右,手机的新闻度是22.4%,网络是19.6%,报纸是20.7%,手机网络报纸新闻的信任度都是20%上下。

这里统计会有一定的误差,我们这里所说的手机新闻包括彩信报,通过手机上网阅读各类新闻信息,通过手机刷微博,这属于手机信息。

通过这个调查,我们得出结论,传统媒体的信任度高于新媒体是不对的,事实上传统媒体的信任度并不明显高于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因为信任度都是20%左右,每年我们有份期刊叫《新闻记者》,要评选上一年度的十大假新闻。

我们发现每一年度的十大假新闻当中,其实来自于互联网的假新闻不到一条,说明互联网并不是提供假信息的主要来源。

每年的十大假新闻里面,假新闻来源的渠道最多的是都市报,市场化的报纸。

因为我国的都市报是最早走市场化的报纸,在新闻媒体的冲击下,都市报的营利越来越困难,有些都市报甚至于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为了吸引眼球制造一些假新闻。

手机网络报纸信任度都有20%,哪一种媒体的新闻度最低呢?

广播的信任度只有12.6%,什么原因呢?

这个数据可能对广播来说有些冤枉,但是仔细分析也不难理解。

目前听广博的人数在急剧的下降,至少我个人来讲,收音机可能20年没使用过了,而现在听收音机的人,主要是每天起来锻炼身体的退休老人以及开车的人,听众在大幅减少,必然带来营利上的压力。

所以很多广播电台播大量的医疗、药品假广告,进一步降低了广播的信任度。

六、网络暴力的治理对策

我们前面提了目前网络暴力的几种平台,着重讲了几种新平台,微博、微信、手机。

到底应该怎样对网络暴力进行管理呢?

对网络暴力的管理,比对传统暴力的管理难度要大,对新媒体的管理比对传统媒体的管理要难度大的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互联网上是匿名的。

虽然从技术上来讲能追查,但是我们要注意,因为是匿名没有注册的,追查起来难度比较大,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

互联网的监管有什么难点呢?

第一个用户数量的海量性,每个人都有麦克风,13亿手机用户,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

第二,身份的隐蔽性。

虽然我们从技术上来讲,可以追查传播者、发帖人的IP地址手机号码。

但是问题在于,有新闻热的人会想办法隐藏自己的身份,从而给身份的追查带来更大的困难。

第三传播的时间地点具有不确定性,第四传播者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技术水平,另外把新闻发出去需要零门槛,对互联网的监管难度比传统媒体要大的多。

还有一点因为新媒体传播是跨国传播,没有地域限制,不同国家在互联网的管理上是存在不同的政策和法规的。

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幅照片在中国认为是合法的照片,如果把它拿到伊斯兰国家去,这幅照片就认为是色情的,所以不同的国家之间存在文化差异和司法上的差异。

有人说既然存在网络暴力我们可不可以立法,事实上在新媒体这个领域里面,法规永远是滞后的,有人提出来说要制定一部网络暴力法,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因为在法律制定出来的时候,恐怕法规的规定又过时了,所以说新媒体的治理包括网络暴力的管理,政策法规是永远滞后的。

是不是说没有办法去管理呢?

不是的,我们还是有办法去管理的,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大类就是法规,虽然我们没有专门的网络暴力法,而且也没有必要去专门立一个网络暴力法,但是加强新媒体的法规建设还是必不可少的。

比方说网络暴力虽然没有专门的法规,但是我们可以引用已有的法律,比方说刑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里面相关的法规。

前面提到的案例里面有要把网站告上法庭的,引用的就是《民法通则》,还有《民事诉讼法》等。

第二方面加强网络道德的规范,网络暴力有一种类型叫伪道德暴力,网民上网的时候要辩明事实的真相,不要急于去发帖子,更不要急于去转载,在未经核实之前是不应该转载信息的,要有基本的网络道德规范。

第三方面就是技术的监控,网络暴力发帖子从技术上来讲,能追查到发帖子的始作俑者,从而对恶意的网络暴力者形成一种威慑,这是我们所说的技术监控。

首先看法律,世界各国并不缺少互联网的立法,1997年的有一部德国的法律叫《信息与通讯服务法》。

这部法律学术界简称为多媒体法,提供了三条原则。

德国的这个《信息与通讯服务法》对世界各国互联网的管理法规起了很大的借鉴作用。

里面提出了三条原则:

一是对自己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负全部责任,做一个网民,从网上发布信息,要对提供的所有的信息内容负全部责任。

第二点,对网上提供来自他人的内容,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负责任,这个条件就是知道有关内容是违法的,并且应该也可能阻止它的传播。

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说一个网络暴力事件发生,作为转帖人,如果知道这个内容是违法的,信息是不真实的,就不应该去转载,转载就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说对转载的帖子、事实并不清楚,并不知道是失实的或者违法的,这个时候转载是不负责任的。

第三点对于只是提供上网通道的企业,对网上信息的内容是不负责任的。

比如说网络暴力事件,最后受害人起诉的是网站,比如说天涯社区这些网站,而不去起诉中国电信,因为中国电信只是提供上网通道的企业,是不对网上信息的内容负责任的。

我们国家在互联网的管理可以追溯到1996年,当时最早发布了基于互联网的用户进行登记,真正立法的高峰是2000年,制定了三部比较有影响的法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网站从事更改新闻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这三部法律是在中国具有新闻法性质的三部法规。

这三部法规里面提到了九不准原则。

第一条原则不允许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也就是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二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第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第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第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第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第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第八又提到侮辱或者毁坏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力的。

我们的网络暴力事件都是符合这八条,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

还有第九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这是国家有关新媒体管理的三条有影响的法规。

还有一点就是要减少网络暴力,要进行网络道德的伦理约束,因为互联网上跟现实的道德有所不同,互联网上网的时候经常是自己一个人上网,所以形成道德的约束其实重要性更高。

第五种方式就是技术监管,信息过滤还有信息的跟踪都是一种技术管理的措施。

我们国家对网络暴力的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呢?

第一个问题,我们对新媒体的管理存在规定不够明确和细化的问题。

比方说网络版权赔偿过低。

另外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网络暴力事件从理论上来讲公安部可以管,公信部也可以管,文化部其他的部门也可以去管理。

我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并不成功和彻底,导致了新媒体监管和网络暴力的监管存在一定的不足。

还有一点就是说我们国家对新媒体的管理还是受制于传统媒体管理的思维模式。

新媒体的管理,包括网络暴力的管理,一定要尊重新媒体发展的客观规律,避免鸵鸟政策。

我们国家有很多对新媒体管理的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导致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我举个例子,假如我们有网络暴力法规的话,要给它细化,要注重可操作的细则是相当的困难的。

还有一点就是新媒体传播是没有国界的。

所以说我们不建议制定网络暴力法,因为很多网络暴力事件可能最早的帖子是来自于境外。

新媒体没有国界,而且新媒体是零门槛的传播方式,用户数以亿计,全世界的网民数量现在是20亿到30亿之间。

几十亿的用户都有可能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体,互联网又没有国界,虽然我们可以对个别的网站采取封杀的措施,但是还是无法阻止互联网上很多网络暴力信息在境外的传播,以及由境外传播到境内。

我们这节课主要几点:

网络暴力的定义,主要是谈网络暴力更多的是在指是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伤论性的言论图片还有视频。

如果说对网络暴力的法律管理适合于2000年11月发布的三个互联网管理的法规里面提到的八个九不准的第八条,第八条发布侮辱性的、诽谤性的言论,这个是法律的方式来治理。

网络暴力与现实暴力有所不同,现实暴力更多的是表现在肢体的暴力,网络暴力更多的是表现在言语上,社会危害以及对当事人的损害都是很大的。

目前来说主要表现在没有经过证实的信息传播以及伪道德的谴责,侵犯当事人的隐私,甚至于对当事人的生活进行影响。

我们讲了一些案例,后面重点谈到网络暴力的平台,重点讲了几个新的平台,手机平台、微博平台以及微信平台,最后讲了网络暴力的管理,主要谈了法律、道德和秩序的管理。

关于网络暴力,我们应该根据新媒体发展的规律,针对性的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通过相关的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加强网民的道德素养,根治网络暴力的发展。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