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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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招标文件模板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HNYAPYCG-2018-005

采购人:

XXX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招标代理: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八年八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五章项目需求书2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7

招标公告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已经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清XX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标包进行二次全国公开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

HNYAPYCG-2018-005

2.2项目名称: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 

2.3采购内容:

仙庄镇、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巩营乡、瓦屋头镇、马村乡7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2.4财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

B标包420万元

2.6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B标包:

仙庄镇、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巩营乡、瓦屋头镇、马村乡7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2.7编制周期:

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划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2.9招标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B标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期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最少二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查询不到按无效。

3.5投标人提供2016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二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采购人:

XXX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地址:

XX市清XX县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3号楼1单元1楼2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仙庄镇、双庙乡、六塔乡等13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项目(B标包)二次

1.1.5

项目地点

清XX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B标包:

仙庄镇、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巩营乡、瓦屋头镇、马村乡7个乡镇规划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和地形测绘

1.3.2

编制周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划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B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期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最少二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查询不到按无效。

5投标人提供2016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二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至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距投标截至时间10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B标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

*********  

保证金分配:

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单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予代理公司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2017年度审计报告

3.5.3

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4.1.1

装订、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方式均应采用胶粘,装订牢固,不得有掉页、易散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投标文件书脊应清楚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标包,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及页码。

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档分别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手章。

如副本与正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XX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河南省财政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

电子招标投标

1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11

投标原件

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件等原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原件,编制目录后,用袋子密封装好随同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一同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的各种原件。

3.验原件结束后,退还证件。

12

采购预算

B标包:

42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13

费用承担

1.投标单位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中一切资料的费用

2.中标单位承担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

按照中标价×1.5%费率计取。

14

知识产权的范围

及归属

投标人所制作的投标文件须保证没有侵权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若有的话,投标人应保证已获得权利人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同意使用于该项目。

1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规划编制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

不允许出现下列重大偏离: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签字或盖章的要求;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9、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1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1、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4.1.1要求的;

1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内容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附保证金交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需求;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根据本次发包项目的范围、答疑纪要及有关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并应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3.2.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年度报告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服务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U盘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人代表手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皮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皮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规划编制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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