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期末复习资料1212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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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期末复习资料121220

课程名称

审计学

名称

《审计学》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作者

刘建军

版次

2012年10月第2版

注:

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

一、论述题

1、如何理解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考核知识点:

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受托责任是指经管他人财产者所负有的向财产所有者提交说明其行为过程的报告责任。

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先生对受托责任的解释为:

“受托责任是由于委托关系的建立而发生的。

委托关系可以由于通常的托付行为而建立,可以由于聘请而建立,可以由于任命而建立,可以由于民主选举而建立。

委托关系建立之后,作为受托人,就要以最大的善意、最严格地按照委托人的意志来完成所托付的任务。

这种责任叫受托责任。

受托人在完成受托任务后,向委托人提出报告,经过委托人同意后,责任才能解除。

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受托责任理论:

(1)受托责任关系会涉及两个当事人,即委托人和受托人(或代理人)。

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了托付后即应承担托付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受托责任关系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比如:

①政府的受托责任。

政府的一切收支活动均应对人民负责,政府的受托责任与民主气氛极为相关,民主愈发达,政府受托责任的内容也愈丰富。

人民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经济而有效地用之于民。

②经营者的受托责任。

经营者的受托责任是一种以“两权分离”为典型特征的受托责任,其范围日趋广泛。

具体体现在:

对国家,要认真执行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应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合理利用资源,坚守信用,履行诺言;对劳动者,应坚持按劳分配,提供安全、优越的劳动环境,注重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对社会,要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均等的就业机会。

③管理者的受托责任。

组织内部的各级责任中心和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者也负有受托责任,这是一种以管理层次为特征的受托责任。

因为各个责任中心都独立地使用企业的一部分资源,因而应承担相应责任。

其承担的受托责任有:

局部资源的安全有效运行;目标责任制的顺利完成;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受托人所承担的责任可依据法规、合约和惯例等来加以规范,即要有衡量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标准。

从道理上讲,受托人接受资源或决策权,只应按委托人的要求和愿望去行事,因此,理论上受托责任机制应该由委托人来控制。

然而,实际上谁能控制受托责任机制和进程是一个相当复杂、难以绝对确定的问题。

(3)受托责任的内容具有可计量性。

这种计量指标既有财务指标,也有非财务指标,既有经济指标,也有社会指标。

这说明会计在受托责任关系中总是连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桥梁,也说明会计的本质就是对受委托责任的完成过程及其结果予以认定、计量和报告。

受托人利用会计信息,旨在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履行受托责任的过程和结果,并向委托人交代;委托人利用会计信息,旨在判断受托人对受托责任履行得如何,是否可以解除受托人的受托责任。

(4)与前述的控制机制和责任认定直接相关,受托责任内在地要求应由审计师独立地审查各种受托责任报告,并就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发表一个客观性意见。

显然,会计是对受托责任的认定、计量和报告,审计是对受托责任的重认定、重计量和重报告。

就会计、审计在受托责任机制中的运作看,管理会计是起始环节,通过计划、预算和控制等手段来确定、分解受托责任目标,并协助受托人完成受托责任目标,提出管理业绩报告;财务会计是在受托人接受托付后,按照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认定、自我计量,并定期编制各种财务业绩报告,为委托人审核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和结果提供信息;审计是对管理当局自我认定、自我计量、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按照职业道德规范和公认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重认定、重评定、重判定。

受托责任关系是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生活的重要表现形态,而这种形态的实现取决于对履行责任的控制和解除责任的鉴证,于是,便产生了审计。

英国学者戴维·费林特教授指出:

“作为一种近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审计的地方必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存在的重要条件,审计是一种确保受托责任得以有效履行的社会控制机制。

”所以说,审计事实上是受托责任关系的伴生物,甚至可以说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内生物。

受托责任的概念是一个动态概念,受托责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始终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变化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其受托责任也因之而变化发展。

社会经济生活中受托责任关系和受托责任内容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产生出何种与之相应的审计形态。

传统的受托责任是基本的财务受托责任,它要求受托人尽一个最大善良管理人的责任,诚实经营和履职,保护受托资财的安全完整并合法使用。

与此伴生的审计形态是以鉴证真实、合法为核心的财务审计。

在此基础上发展产生的受托管理责任是一种更高形态的受托责任,它要求受托人不仅应诚实合法经营和履职,而且应有效合理地经营和履职,即受托人要按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原则来使用和管理受托资源。

与此伴生的审计形态是以鉴证效能为核心的管理审计、经营审计、绩效审计等。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受托责任关系和内容正进行着鲜明的演进和升级,我国审计形态赖以发展的基础正发生着深刻的转折。

查账仅是审计的属性之一,而非其全部属性,当受托责任超出财务受托之后,审计就不仅仅是查账了,受托责任拓展到哪里,审计的功能就拓展到哪里。

2、阐述审计关系理论。

★考核知识点:

审计关系理论

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产生审计的同时,也形成了审计关系。

审计关系是指一项审计行为必然涉及的审计人、被审计人和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三方之间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

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结果,是以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特定的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的,所以,审计关系是由三方审计关系人组成的。

第一关系人——审计人,是承担审计工作的人。

审计人受资源财产所有者、主管人员的授权或委托,并代表他们对经营管理者承担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实施独立的审计监督。

审计人不经管所有者的资源财产,也不参与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必须处于独立的地位;同时,他与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不存在资源财产的利害关系。

在我国,审计人包括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关系人——被审计人,是接受审计监督的人。

被审计人作为资产管理者对第三关系人承担责任,通过第三关系人授权或委托第一关系人对其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可以确定责任履行程度及其效果,从而满足第三关系人对其考评的需要。

被审计人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可以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

第三关系人——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是授权或委托审计、接受审计报告的人,是资源财产的所有者或主管人员。

他向被审计人提出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而使两者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并授权或委托第一关系人对第二关系人进行审计,接受第一关系人出具的审计报告。

目前,第三关系人的含义已扩展到社会公众。

3、如何理解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本质

附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中主要依靠市场调节。

为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各国政府都已认识到,国家必须对市场秩序予以管理和监督。

这样,国家就成为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与经济监督者。

经济监督是指国家以监督者的身份,通过各级政府,依靠政策、法律及各项制度中的规定,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在我国,经济监督与党纪监督、法制监督、行政监督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

(1)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在我国,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体对经济活动进行监察和督促是有明确分工的,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并有机联系,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监督体系。

我国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的部门分工如图所示。

 

专职监

督部门

审计:

对国家调控经济、市场引导企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对财政、金融、政府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进行监督,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监察:

对国家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特别是清政廉政进行行政监督。

司法:

职能之一是对经济审判机关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进行监督。

专职信

息部门

统计:

提供监督所需的经济数据信息,并以信息方式提供评价和建议。

经济信息中心:

为具体经济监督执行主体提供经济信息和经济政策信息。

 

综合管

理部门

计划:

对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还需通过审计、财政、金融实行监控。

财政:

通过财政业务过程,对国家的财政收支实行监控。

国有资产管理:

通过派人直接到使用或控制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监督,维护国家自身物质利益。

 

金融:

通过货币、信贷业务过程、运用金融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实行监控。

市场管

理部门

工商行政:

运用行政、法制手段对市场上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物价:

对市场上的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中,各项经济监督共同承担的任务是:

维护党和国家所确定的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计划和法规,发现和纠正一切违背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危害社会根本利益的市场行为,从而保证宏观经济按客观规律的要求顺利发展。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具有社会监督与评价职能的机构与组织的建立健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不可少的。

法律的、会计的等具有规范市场经营者行为的中介组织是我国社会监督的重要方面,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审计是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工作。

从宏观上讲,在经济决策、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五个环节中,审计工作属于监督环节,而且它不参加其他环节的活动,但要对其他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同时,与其他经济工作的调节和监督环节相联系,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组成部分。

从微观上讲,审计也不参加一个组织中的经济决策、计划、组织和调节活动,而只从事经济监督工作。

审计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

这不仅因为实施审计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保证,体现统治者的意志,也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严肃财经法纪、改善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进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审计活动可以从宏观的高度对综合管理部门(如财政、金融、各级政府等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也可以从微观的角度对具体的经营者进行检查;可以专门监督特定经济建设项目,也可以普遍检查存在于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的具体经济行为。

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其他任何经济监督形式都不可能替代的。

审计所具有的特殊位置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指出,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不能狭义地理解它是以权力为保证的一般意义的“监督”,这样会构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对立关系。

应当广义地理解经济监督的含义,在通常情况下,审计者与被审计者没有根本利害冲突。

以各种组织形式存在的审计监督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的制约机制,其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4、为什么说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本

附2.1.1:

(考核知识点解释)

审计属于经济监督的范畴。

区分审计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是审计具有独立性,因此,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最本质的特征。

(1)审计独立性的表述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师公正不倚地进行审查并表达意见的状态。

公正不倚如果仅是对被审计人而言,审计人保持的独立状态称为“单向独立”。

如果审计人对于审计委托人也保持独立的状态,这种独立称为“双向独立”。

审计的独立性实质上是要求审计人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与被审计人之间不能存在经济利害关系,并且在行使审计职能时,他人不得进行干涉。

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已为审计理论界所确认,并在实践中予以遵守。

在理论上,美国学者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的独立性状态应从四个方面得到反映:

①在“财务利益”方面,他们认为审计人的活动经费应该独立,应有自己专门的经济来源,不得受他人的影响,同时审计人不得参与被审计人的经营管理活动;②在“精神状态”方面,审计人应保持精神上的独立,既不使自己的判断从属于他人,也不以个人偏见而左右判断,要以公正无私、不带偏见的考察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③在“组织地位”方面,组织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与被审计人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4)在“自由调查”方面,审计人的计划、检查与发表意见等各项工作均应是自由的,不受他人的控制与干扰。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77年发布的《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中就政府审计或政府审计的“独立性”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

①最高审计机关只有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并不受外界影响的情况下,才能客观而有效地完成其工作任务,最高审计机关必须具备完成其任务所需的职能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最高审计机关的建立及其独立性的程度应在宪法中加以规定,特别是应由最高法院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以保证最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受损害;②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师在任职期间应独立于受审计单位之外,不受该单位的影响;③最高审计机关在财政上应当独立,最高审计机关为完成任务所需经费应得到提供和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明确规定: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也按照《宪法》的规定重述了审计独立性的要求。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6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我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述及有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条款中,指出: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从《宪法》到具体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审计行使审计监督权时应保持独立性,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受法律保护。

5、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相比具有哪些优势?

★考核知识点:

审计监督的优势

附1.2.1: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与其他经济监督相比,审计监督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优势:

①审计监督地位具有高层次性。

审计监督的高层次性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反映:

一是审计监督的委托人或授权人是资源财产的所有人,因而,由所有人委托或授权的审计监督自然也具有了高层次性;二是与其他经济监督所涉及的监督对象的层次相比,审计监督也是具有高层次性的。

按法律规定,将国家的各个接受经济监督的被监督人按层次进行排列如图1-3所示。

宏观层次微观层次

通过图示可以看出,微观层次的经济监督对象仅仅涉及到具经济事项,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经济利益关系十分密切或一致,而且这一层次的经济监督人同时也是被监督人。

审计监督既可以是微观的,如对经济事项逐个进行审计;也可以是宏观的,可以对国家的宏观经济部门进行监督。

②审计人在三方面关系人中具有超脱性。

从经济关系方面考察,审计不直接参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

在审计监督中,审计人处于授权人或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中间的位置,不负有经济责任。

这就使其与其他两方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完全有条件按授权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开展事先、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

③审计主体作为独立审计人具有公正性。

由于审计可以做到双向独立,这一点在民间审计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故审计的实施与取得审计结果都会在独立的状态下完成,这就使审计意见具有公正性。

④审计监督范围具有综合性。

审计监督的综合性是与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专职监督相对而言的,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经济监督是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实施的专业监督,而审计监督则是对被审计单位各方面进行的综合监督。

审计监督既可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也可对经济效益的优劣状况进行审查评价;既可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有效情况进行审查评价,也可对是否遵守税务、工商、银行等有关规定的事项进行审查评价。

因而,审计监督具有综合性。

⑤审计的方法具有科学性和严肃性。

为了保证审计独立、公正,避免风险,审计实践中已积累和形成了独特的监督检查的方法体系。

这种方法体系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取证、审计报告以及审计评价、分析、文件处理等方面特有的审计方法,它们已具备了达到审计目标所需要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⑥审计目的决定于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

通过审计可以达到维护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经济利益的目的,为此审计监督可以满足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愿望,达到对被审计人的财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经营活动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的目的。

6.如何理解审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征

附1.2.1:

(考核知识点解释)

(1)审计的权威性是与审计的独立性相关的,它是保证有效地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必要条件。

审计的权威性问题涉及审计组织的独立地位问题与审计师的独立执业问题。

为有效地保证审计组织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各国法律对实行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机关以及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力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样就使得审计组织在地位上和权力上的权威性在法律上得到了体现。

我国对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在《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在《审计法》中又进一步明确: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监督。

我国的民间审计组织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都充分地体现了民间审计组织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威性。

我国的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椐有关法律设置的,因此在部门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组织也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另外,一些国际性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威的专业服务。

审计师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审计师依法执行业务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师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师;审计机关负责人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

(2)审计的公正性特征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审计师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出不带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并做出公正的评价和进行公正的处理,以正确地确定或解除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

公正性来自于独立性,并成为权威性的基础。

公正了才会具有权威性,因此审计师只有同时保持独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授权人和委托人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树立审计权威的形象。

7.审计的定义是什么?

应从哪些方面理解?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定义

附1.2.2:

(考核知识点解释)

审计的一般定义是以审计的性质为基点,结合审计的关系、依据、对象、目的、目标,对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政府审计工作共性方面的表述。

审计的定义可表述为:

审计是资源财产的拥有者或主管者,授权或委托专门机构或人员,对于资源财产经营管理人承担和履行的经济责任,及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并向授权人或委托人提出报告,以维护授权人或委托人权益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

这个定义是管锦康教授在《现代审计学原理》(1994年版)中提出的。

在此仍然沿用这个定义,因为这个定义从学术角度讲,比较全面、严谨地概括出了审计的本质特征。

审计同社会上一般所说的查账不同。

查账是指对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进行检查,是各种经济监督通用的一种监督手段;审计也要利用查账这种手段,但不能因此而将审计与查账混为一谈。

审计对象是经济责任或其引起的经济活动,审计不限于查账。

所以,审计的含义比查账的含义更广泛。

8、如何理解审计的职能?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职能

附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身固有的、体现审计本质属性的内在功能。

审计职能不由人们的主

观意愿决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社会经济条件、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及人们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水平决定的。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由审计的本质决定的。

它主要是通过审计,检查和督促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沿着正常的轨道健康运行;检查受托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借以揭露违法违纪、制止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判断管理缺陷,进而追究经济责任。

在审计实务中,政府审计从依法检查到依法评价,从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到督促决定的执行,都体现着审计的监督职能。

2.经济鉴证职能经济鉴证职能是指审计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并做出书面证明,以取信于委托者和社会公众。

例如,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通过对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就体现了审计的鉴证职能。

3.经济评价职能经济评价职能是指通过审核检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审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其经济活动,是进行经济评价的前提。

只有查明了被审计单位的客观事务真相,才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才能够形成各种经济评价意见。

这样,经济评价才能建立在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评价的结论才能客观、公正,才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评价的过程,同时也是肯定成绩、发现问题的过程。

因此,在评价的基础上,审计师往往提出审计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克服不足,纠正错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例如,经济效益审计最能体现审计的评价职能。

9、阐述审计如何按内容进行分类?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分类

附1.3.1(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内容不同,审计可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

(1)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公允性及其所反映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的审计。

其中,财政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财务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民间审计组织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经济活动的公允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2)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的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通常包括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及其管理活动、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活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及其管理活动,固定资产投资及其管理活动的经济效益情况及其影响因素、途径所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是促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

目前国外流行的“绩效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三E审计”、“五E审计”等均属经济效益审计的范畴。

10、阐述审计如何按主体进行分类?

★考核知识点:

审计的分类

附1.3.1(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主体不同,审计可划分为政府审计(国家审计)、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1)政府审计政府审计在我国也称国家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它包括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国有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拥有国有资产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所进行的审计。

政府审计的主要特点是法定性和强制性。

拥有和管理国有资产的单位,都必须依法接受政府审计的监督。

政府审计做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

政府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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