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现代化历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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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现代化历程

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现代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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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宗顺

 

制度化是现代性的基本特征。

从制度生成的角度看,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经过清末的初创、民国初期的调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拓展,促使我国学前教育的现代化取得了难能可贵的进展。

本文对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演进,略作梳理。

  一、清末学前教育体制的初创

   

(一)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启动的资源

   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尽管不乏“传统资源”作基础,但不可否认,本土以外的“西方势力”的强行侵入,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社会是被不请自来、强行登陆的“西方因素”推上了现代化的历程,带上了些许不情愿的色彩。

正因为如此,“西方因素”既是我们现代转化的看得见的“推手”,又是我们现代转化的参照“偶像”。

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启动也是如此,在近代社会颇为悲壮的现代转化进程中,学前教育也被裹挟着踏上现代征程。

一方面,传统教育缺乏向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有效“资源”,诸如育婴堂、敬节堂一类传统机构,同福禄贝尔开创的现代学前教育模式有天壤之别,这就逻辑的决定了中国近代学前教育现代转化的路径依赖性,模仿(不论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无法回避。

另一方面,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传教士大批东来、西学东渐加速,从现代教育观念引进、到“物化”的新式教育机构的产生,为现代学前教育制度的启动提供了可资模仿的外来资源;近代工商业在洋务自强的旗帜下逐步发展,幼儿的看护和教育在部分妇女走出家门以后开始凸现;维新变法运动兴起后,开民智、新民德、鼓民力成为朝野共识,为近代幼儿教育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思想基础。

上述条件,说到底,又是由“西方因素”直接或间接促成的。

因此,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启动的动力在本土以外。

   具体来说,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启动的资源主要来自由“西方因素”促成的教育会学前教育机构和以湖北幼稚园为代表的国人学前教育实践。

这两类学前教育实践可分别作为被动模仿西方现代学前教育制度和主动学习西方现代学前教育制度的代表,为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初创奠定了基础。

   1 教会学前教育。

东来的传教士在我国创办学前教育机构,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被动举措,但这一举措确实成为我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启动的宝贵资源。

《南京条约》签订后,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大门打开,为了便利传教,他们开展慈善活动以吸引中国民众,创设孤儿园、慈幼院、育婴堂等虽属慈善活动,但收容养育幼儿的举措本身,构成了教会学前教育的基础。

19世纪80年代,教会在通商口岸的教堂或教会女学仿照西方的幼稚园制度附设小孩察物学堂,由牧师夫人或女传教士任教师,招收牧师、教徒及中国家庭的子女。

宗教教育以外,进行知识启蒙教育,具有现代学前教育色彩。

据著名传教士林乐知统计,到1902年,教会在华建立的学校中有小孩察物学堂6所。

其中,1892年,美国监理工会传教士海淑德女士在上海中西女塾创办幼稚园教师培训班,这是近代中国最早开办的教会幼儿师资培养机构;1898年,英国基督教长老会在厦门鼓浪屿牧师楼举办幼稚园并创办识字培训班。

教会早期的学前教育实践为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创立发展提供了可贵的基础。

   2 湖北幼稚园是近代国人主动模仿西方现代学前教育制度的表现。

1903年9月,由张之洞挈画、端方督办的湖北幼稚园正式开办,聘请日本人户野美知惠为园长,拟定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招收5至6岁幼儿入园,保育科目设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等7项;该园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公立幼稚园,1904年9月易名为武昌初等小学堂附设幼稚园;同年2月,附设保育科开办,招收青年妇女,由日本保姆教习讲授保育知识,标志中国近代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起步。

   上述有限的现代学前教育实践,从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立、学前教育内容的设置、学前教育方法的探索、学前教育的管理,到学前教育的培养等方面,为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建立,进行了宝贵的探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以蒙养院为主体的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初创

《壬寅癸卯学制》是中国教育现代化启动的标志,正是在这一标志性行动中,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得以初步确立。

  1 1904年颁布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初步创立了以蒙养院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制。

《章程》规定:

蒙养家教合一,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设蒙养院保育教导3至7岁儿童,每日钟点不得过四点钟;各省府厅州县均应在育婴堂、敬节堂内附设蒙养院,一面教给乳媪、节妇及保姆保育教导幼儿之事。

一面收本地附近幼儿入院教育。

《章程》称:

蒙养院即为外国幼稚园,但因此时不能创办女学无法多办幼稚园,唯有酌采外国幼稚园法式,设蒙养院。

《章程》要求:

保育教导儿童专在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使之远于浇博之恶风、习于善良之轨范;当体察幼儿身体气力之所能为、心力知觉之所能及,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疲乏过度之业;保育教导条目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等。

该章程标志着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起步,正因为是初创,局限性在所难免,主要是:

未能摆正蒙养与家教的关系、视蒙养院为家庭教育的辅助,蒙养院是传统的育婴堂、敬节堂的附属机构,未能开放女禁,将幼儿师资的养成放在蒙养院中不利于师资的培养,模仿日本的色彩浓厚。

  2清末的初步调整。

1907年3月,清廷批准颁行学部拟订的《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

女子师范以培养女子小学堂教习并讲习保育幼儿方法,要求“教授女师范生,须副女子小学堂教科、蒙养院保育科之旨趣,使合将来充当教习、保姆之用”;还规定女子师范学堂当附设女子小学堂及蒙养院一所,供师范生实习用。

《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的规定使蒙养院从必须附设于育婴堂、敬节堂的陈规摆脱出来,改变了由蒙养院培养幼儿师资的做法,使蒙养院招收女生成为现实。

这些变化,使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又向前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颁布后,近代学前教育有了初步发展。

(1)各地逐步办起了一批学前教育机构,著名的有:

京师第一蒙养院(1904年)、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1904年)、湖南蒙养院(1905年)、天津严氏女子小学附设蒙养院(1905年)、福建公立幼稚园(1907年)、上海公立幼稚舍(1907年)、爱国女学社附设蒙养院(1907年)、江苏金山县怀仁幼稚舍(1908年)、北京曹氏家庭幼稚园(1908年)、山西育婴堂附设幼稚园(1909年)等。

(2)学前师资培训工作也逐步展开。

如:

天津严氏女塾1905年开办保姆传习所;1907年,上海公立幼稚舍创设保姆传习所,并于1909年发行《保姆传习所讲义初集》等。

据清末统计:

1907年,共有蒙养院428所,在院幼儿4893人;1909年,有蒙养院92所,在院幼儿2664人。

  初创时期的学前教育有如下特点:

(1)学前教育机构多样化,有蒙养院、蒙养园、幼稚舍,也有幼稚园,有国人自办的,也有教会创办的;

(2)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没有独立,一般以保姆班、科、传习所、讲习所等名义附设于蒙养院、女塾或女师之内。

上述特点充分体现了学前教育体制未定型、不完善的初创色彩。

  二、民国初期学前教育体制的调整

  

(一)以蒙养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制的确立从民国建立到1922年新学制颁布,近代学前教育体制得到初步调整,建立起以蒙养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制。

  1《壬子癸丑学制》确立蒙养园体制。

民国建立后,1912年至1913年间,颁布了新的学制,史称《壬子癸丑学制》,将清末的蒙养院改名为蒙养园,入园年龄为未满6岁的儿童。

变化主要反映在《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规程》等文件中,规定:

女子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及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女子师范学校应于附属小学外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亦应设蒙养园,女子师范学校得设保姆讲习科。

上述规定,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改为蒙养园,首次将蒙养园保姆同小学教员并列为女子师范学校的任务,从而确立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在师范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2蒙养园规制的完善。

《壬子癸丑学制》虽然对学前教育体制作了调整,但并没有对蒙养园的运作做出详明的规范。

1915年7月,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1916年10月修正),推行国民教育同预备学校分途的初等教育双轨体制,教育部在1916年1月公布的《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中,对蒙养园的宗旨、保教内容、方法、设备要求等作了规定,要求:

蒙养园以保育3至6周岁的幼儿为目的,令其身心健全发达得善良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保育项目包括游戏、唱歌、谈话、手艺。

尽管国民学校和预备学校因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而被废,但关于蒙养园的规定没有受到大的影响,成为民国初期学前教育机构运作的依据。

  从“蒙养院”到“蒙养园”,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从“院”到“园”的变化,却充分反映了近代国人学前教育观念前进了一大步,从中国文字的含义看,“园”较“院”更适合现代学前教育所赖以发展的幼儿心理发展的特点。

在观念进步的基础上,尽管这一时期社会动荡,学前教育仍有一定发展。

据江苏省教育会幼稚教育研究会统计,1918年,仅上海一地新办幼稚园即达12所。

蒙养园师资的培养得到发展,如:

教会第一所单独设立的幼师厦门怀德幼稚师范学校于1912年设立,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1916年设保姆讲习科,江苏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917年增设保姆讲习科。

   

(二)以幼稚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制的确立

   1922年,大总统令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又称《壬GFCD5学制》),新学制对学前教育体制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

(1)将“蒙养园”改为幼稚园,幼稚园收6岁以下的儿童。

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从此定为“幼稚园”,到1949年国民党迁台为止,幼稚园成为学前教育机构通行的“学名”。

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从“蒙养园”变为“幼稚园”,将“蒙养”改为“幼稚”,又向尊重现代学前教育理念前进了一步。

(2)《壬戌学制》将师范学校变为中学的一科,削弱了师范教育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产生了消极影响。

   这一时期,与官方相比,民间推动学前教育的热情更高。

五四运动前后,西方各种教育思想传入中国,知识分子撰文反思近代学前教育照搬外国经验的病端,如:

陶行知《创设乡村幼稚园宣言书》(1926年)、张雪门《参观三十校幼稚园后的感想》(1926年)、张宗麟《调查江浙幼稚教育后的感想》(1926年),他们反对抄袭外国,主张开展学前教育实验,提倡学前教育中国化,推动了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

(1)成立学前教育研究组织。

早在1917年,上海首设幼稚教育研究会,以留日学生为主任;1918年,江苏教育会下设幼稚教育研究会;1919年,北京女子高等师范保姆科成立幼稚教育研究会;1926年,沈百英倡议成立上海幼稚教育研究会。

各类学前教育研究组织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仍有发展,推动了学前教育体制的改进。

(2)开展学前教育实验。

著名的有:

1923年秋,陈鹤琴在自家开办幼稚园,定名为东南大学教育科实验幼稚园,1925年秋,改为南京鼓楼幼稚园,开展幼稚教育实验。

民间的努力,在社会动荡的背景下,成为推动近代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力量。

   这一时期学前教育有如下特点:

学前教育机构得以定名为幼稚园,学前教育观念更进一步现代化;以民间知识分子为主体,开展实验,探索学前教育中国化的道路,推动了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新学制对师范体系的调整,削弱了幼稚园的师资培训工作。

由于时局动荡不安,学前教育发展缓慢,据1924年南京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统计:

全国有幼稚园190所,其中,教会办理的156所,国人自办的幼稚园仅有34所。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学前教育体制的拓展

   

(一)抗战前学前教育体制的拓展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政权初步统一,国民政府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逐步拓展。

(1)1928年,大学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注重幼稚教育案》,要求:

大学院派遣视学时应有幼稚教育专家一人,各省县市实验小学及师范附属小学应设立幼稚园,研究平民的、省钱的、适合国情的幼稚园,各地应择适宜之地设幼稚师范学校或在师范学校内开设幼稚师范科。

(2)1929年8月,教育部公布由陈鹤琴主持制定的《幼稚园课程暂行标准》(1932年、1936年两次修订),这是近代首份有关学前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的专门法规,规定幼稚园的课目有音乐、故事和儿歌、游戏、社会和自然、工作、静息、餐点等七项,强调综合教学、设计教学的原则,注重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

《标准》的颁布有利于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3)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师范学校法》,规定:

师范学校得附设特别师范科、幼稚师范科,幼稚师范科修业2年或3年;次年公布的《师范学校规程》还对幼稚师范科的科目设置、入学资格、毕业服务等作了详细规定。

学前教育、师资教育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独立的学前师资教育成为可能。

   由于政府重视,学前教育体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有了较大发展。

(1)幼稚园有较大发展,据统计,1928年至1929年度,有幼稚园829所,入园儿童31967人;1935年至1936年度,有幼稚园1283所,入园儿童79827人。

著名的幼稚园有:

1927年,陶行知创办南京燕子矶乡村幼稚园;1930年,董健吾以“中国互济会”名义,在上海创办大同幼稚园,招收共产党人的子女及遗孤;1931年,孙铭勋等创办上海劳工幼儿团,招收工人子女;1935年,郑晓沧、黄翼等创办浙江大学培育院,招收3至4岁半的幼儿入院。

(2)独立的学前师资教育得到发展。

1927年,陈嘉庚创办厦门集美幼稚师范学校;1931年,熊希龄、张雪门创办北平幼稚师范学校,开展幼稚教育试验。

   

(二)1937——1949年学前教育体制的进一步拓展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在战时继续关注学前教育。

(1)确立战时学前教育方针。

教育部于1938年拟定《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关于幼稚教育规定:

幼稚园教育应为协助家庭教养幼稚儿童,籍以辅助家庭教育之不足,故保育与教导并重,增进幼儿身心之健康,使其健全发育,并培养其人生基本的良好习惯,以为养正之始基;过去幼稚园仅能收容家境较优之儿童,今后施教之对象,应推广及于贫苦儿童,凡在工厂附近及乡村中,应多设幼稚园及托儿所,以收容父母出外工作者之子女,代为教养。

方案要求将学前教育推广到下层民众中,首次提出创立托儿所,无疑推动了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

(2)规制进一步完善。

1939年12月,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规程》;1943年12月,教育部将该规程修订公布《幼稚园设置办法》,这是近代第一份比较完备的学前教育法规,规定:

幼稚园收4足岁至6足岁以下儿童,必要时得呈准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受未满3足岁之婴儿予以保育;附设于国民学校、中心学校或小学,并可单独设置,各地官方及各级师资训练机关、私人等亦得设置;可分为半日制、上下午半日二部制或全日制;幼稚园对于儿童应顺应其个性依照其身心发展之程序施以适当之保育,不得授以读书写字等类小学功课或使为过度之工作;幼稚园保育应注重养成良好习惯,不得施行体罚及足使儿童感觉痛苦之苛罚。

这一法规的颁布,标志近代学前教育体制逐步走向成熟。

   此期的特点是学前教育的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体制逐步成熟。

由于学前教育体制逐步完善,近代学前教育在抗战中仍有发展。

(1)幼稚园的发展。

据统计,1936年至1937年度,有幼稚园839所,入园儿童46299人;1944年至1945年度,有幼稚园1028所,入园儿童106248人;战后的1946年至1947年度,有幼稚园1301所,入园儿童130213人。

(2)学前师资教育的发展。

1940年10月,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正式开学,陈鹤琴任校长,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公立单独设置的幼儿师资教育机构,1943年,改为国立,增设专修科,成为近代第一所培养大专学历学前教育师资的公立教育机关。

1945年12月,上海市立幼师开学,陈鹤琴任校长;1946年9月,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在上海开办,陈鹤琴任校长。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的学前教育

   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中,因为战争的需要,以干部教育为重点,但也结合实际、因陋就简开展学前教育。

(1)在江西苏区开展了以兴办托儿所为重点的学前教育。

1934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内务委员会颁发《托儿所组织条例》,对苏区兴办托儿所运动进行了规范,规定:

组织托儿所代替妇女担负婴儿的一部分教养责任,使每个妇女尽可能参加苏维埃的生产及其他工作,并且使小孩得到更好的教育与照顾,在集体中养成共产儿童的生活习惯;托儿所接纳1至5岁的婴幼儿,重在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据统计:

兴国县建立托儿所227所,瑞金县有920所。

在其他苏区,也注重幼儿教育的开展,如:

湘鄂赣省苏维埃1931年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文化问题决议案中明确提出注意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在次年颁布的学制中设有幼稚园、保育院等幼儿教育机构。

(2)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学前教育。

在陕甘宁边区:

1938年9月,延安成立了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1941年收容儿童586名;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修正发布《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要求各地及各机关建立托儿所,在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保育管理部门或设专人负责保育工作。

据1946年的统计,陕甘宁边区幼儿教育机构有四类:

由战时儿童保育会陕甘宁分会领导的保育院;附设在各类机关的托儿所,如十八集团军留守部队托儿所;由边区政府创办管理的公立托儿所,如1942年建立的延安洛杉矾托儿所等;幼稚园,如干部子弟学校等;共有2100名幼儿受到此类的教育。

(3)解放区的学前教育。

1946年,成立中央儿童保育委员会,任务是:

总结革命根据地的保教工作经验,筹备保育训练班,研究国外保育理论,向其他解放区推广儿童保育事业。

随着解放区的扩大,干部子女入托问题突出,各地仿照延安时期的经验,办起了寄宿制的幼儿园,如东北解放区在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等地办起了保育院、幼稚园。

   纵观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演进,呈现以下特点:

同其他各类教育相比,学前教育受到的重视程度较低,因而体制的完备相对较慢;教会在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启动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民间团体和先进知识分子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探索促进了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学前教育体制的创立经过模仿到逐步中国化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革命斗争的条件下进行了学前教育的可贵探索,为近代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总之,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努力,近代中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学前教育体制,在学前教育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可贵的进步,为建国后学前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宝贵的基础。

 

   参考文献:

①周邦道《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上海开明书店1934

②陈东原《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

③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④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1997

⑥宋恩荣章咸《中华民国教育法规选编(1912—1949)》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

⑦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⑧唐淑钟昭华《中国学前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⑨何晓夏《简明中国学前教育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⑩喻本伐《中国幼儿教育史》大象出版社2000

 

(本文作者: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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