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安装自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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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梯安装自检报告
产品编号:
液压电梯
安装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
设备名称:
□液压客梯□液压货梯
设备类型:
液压电梯
设备型式:
/
施工类别:
安装
检验日期:
201年月日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注意事项
1.本报告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自检。
2.本报告应清晰、工整,改动应划改,并有划改者签名及日期。
3.报告中带“□”的选项,根据具体情况在选定项目的“□”内填写“√”,表示选定该项;未选的项目,“□”内留空。
4.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栏填写要求:
(1)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2)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符合”或者“○”(表示符合);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填写“不符合”或者“×”(表示不符合);
(3)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
5.检验项目的“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或者“○”(表示合格)、“不合格”或者“×”(表示不合格)、“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6.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或“/”,整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整机“检验结论”栏填写“不合格”。
7.电梯的移装检验,在检验结论页的“备注”栏标明“该电梯系移装”。
8.检验条件应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T7004-2012)的规定。
9.检验所用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且精度符合规定,使用前应进行核查,符合规定才能使用,本次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相应的“□”内填写“√”。
10.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报告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
使用单位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登记编号
(设备代码)
/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上行m/s下行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JX□BL□XH□
油缸数量
顶升型式
□直接顶升□间接顶升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T7004-2012)及其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191号)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温湿度计□绝缘电阻表□磁力线锤□钢卷尺□
□万用表□速度测试仪□游标卡尺□钢直尺□
□计时器□测距仪□放大镜□塞尺□
检验结论
(施工单位章)
201年月日
检验
日期
201年月日
审核
日期
201年月日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章)
使用单位代表:
201年月日
备注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
(一)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技术资料
1
1.1
制造
资料
(中文)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证号:
TS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证号:
TX
或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书;编号:
TX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编号:
(4)
安全
装置、
主要
部件
型式
试验
合格
证及
有关
资料
a.门锁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
证号:
TX
b.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证号:
TX
c.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证号:
TX
d.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证号:
TX
e.破裂阀-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证号:
TX
f.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有);
证号:
TX
g.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
证号:
TX
h.仅使用机械移动部件的单向节流阀-型式试验合格证;
证号:
TX
i.高压软管的出厂合格证书;编号:
j.限速器调试证书;编号:
k.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编号:
l.破裂阀调试证书;编号:
m.制造单位提供的破裂阀调整图表;
(5)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图号:
(6)电气原理图;图号:
(7)液压系统原理图;图号:
(8)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2
1.2
安装
资料
(1)安装告知书;编号:
安装许可证;证号:
TS
(2)施工方案;编号: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号:
(4)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自检报告;编号:
(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编号: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编号: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
(二)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3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移装、改造、维修和年度自检时查验)
(2)安全技术档案,保存完好;至少包括:
①1.1、1.2项所述文件资料;
②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新安装的制定所需记录表格)
(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安装单位应提供查验内容的范本)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安装单位应提供查验内容的范本)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安装单位应提供查验内容的范本)
(5)按照规定配备的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号:
(如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安装单位应提供交接备忘录)
2机房及相关设备
4
2.1
通道及
检修门、
检修
活板门
(1)a.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1)b
采用梯子
作为通道
时,必须
符合以下
条件
①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通道高出楼梯所到
平面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梯子与水平方向
夹角°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0.60m,高度≥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通道门宽度m
通道门高度m
5
2.2
机房专用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液压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并设有消防设施;
6
2.3
安全
空间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0.70m,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2m;
深度m
宽度m
高度m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2m;
水平净空面积:
m×m
净高度m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三)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7
2.4
照明
与
插座
(1)机房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8
2.5
断错相保护
每台液压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液压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9
2.6
主开关
(1)在机房中,每台液压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液压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当液压电梯具备电气防沉降系统时,应当在主开关或近旁标识“当轿厢停靠在最低层站时才允许断开此开关”;
10
2.7
溢流阀
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140%。
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载压力的l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11
2.8
紧急
下降阀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
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松链。
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有误操作防护;
12
2.9
手动泵
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夹紧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一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动。
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手动泵应当装备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2.3倍;
13
2.10
油温
监控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当能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14
2.11
液压
管路
及
附件
(1)液压管路及其附件,应当可靠固定并便于检查,管路(不论硬管或软管)穿过墙或地面,应当使用套管保护,套管的尺寸大小应当能在必要时拆卸管路,以便进行检修,套管内不应有管路的接头;
(2)液压缸与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上应当永久性标注以下事项:
①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②允许的弯曲半径;
③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
且软管固定时,其弯曲半径应当不小于制造厂标明的弯曲半径;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四)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5
2.12
油位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且易于检查;
16
2.13
接地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7
2.14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动力电路MΩ
照明电路MΩ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MΩ
3井道及相关设备
18
3.1
防止坠落、
超速下降
和沉降的
组合措施
①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和沉降的组合措施应符合附表3的要求;
②其他装置或装置的组合及其驱动只能当其具有与附表3所列装置同等安全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19
3.2
井道
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液压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符合规定要求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液压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液压电梯设备;
20
3.3
顶部
空间
(1)当柱塞通过其行程限位装置而到达其上限位置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①轿厢导轨应当能提供≥0.1+0.035vm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②轿顶上可以站人的最高水平面积,与位于轿顶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1.0+0.035vm2(m);
③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下面b所述及的)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3+0.035vm2(m);
b.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1+0.035vm2(m);
④轿厢上方应当有足够空间能够容纳一个不小0.5×0.6×0.8m的长方体;
⑤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向上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1m;
⑥对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不必考虑①、②、③中所提到的0.035vm2的值;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1
①轿厢导轨制导行
程m
②轿顶站人自由垂
直距离m
③a.井道顶的最低
部件与轿顶设
备的最高部件
的距离m
③b.井道顶的最低
部件与导靴等
部件最高部分
的间距m
④轿顶上方的空间
宽m×深m
×高m
⑤井道顶的最低部
件与柱塞头部最
高部件的自由垂
直距离m
(2)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如有平衡重,其导轨应当提供≥0.1+0.035vd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vm―上行额定速度;vd―下行额定速度;
平衡重导轨制导
行程m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五)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21
3.4
限速器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液压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液压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液压电梯检验机构或者液压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22
3.5
安装在
井道内的
限速器
(1)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则应当能够从井道外面接近它。
(2)
但是,当
下列条件
都满足时,
则不需要
符合上述
要求
①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特定的限速器动作(即在检查或测试期间,应当有可能在一个低于额定速度下通过某种安全的方式触发限速器来使安全钳动作),这种方式应当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并且未经过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②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③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或平衡重能够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23
3.6
井道
安全门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1.80m、宽度≥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安全门高度m
安全门宽度m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4
3.7
井道
检修门
(1)高度≥1.40m,宽度≥0.60m;
检修门高度m
检修门宽度m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5
3.8
导轨
(1)a.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2.50m;
(如果间距>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
b.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
最大间距m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平衡重导轨≤1.2mm;
不设安全钳的T型平衡重导轨≤2.0m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4
轿厢导轨铅垂度相
对最大偏差mm
平衡重导轨铅垂度
相对最大偏差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0~+2mm,平衡重导轨为0~+3m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4
轿厢导轨顶面的距
离最大偏差mm
平衡重导轨顶面的
距离最大偏差mm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六)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26
3.9
轿厢与
井道壁
距离
①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0.15m;
对于局部高度<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液压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6
最大距离m
局部高度m
②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27
3.10
层门地坎
下端的
井道壁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护脚板高mm
护脚板宽mm
28
3.11
井道内
防护
(1)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2.5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隔障底高m
隔障顶高m
隔障宽度m
(2)
在装有多
台电梯的
井道中,不
同电梯的
运动部件
之间应当
设置隔障
①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隔障延伸到最低楼
面以上高度m
②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相邻电梯运动部件
水平距离m
29
3.12
柱塞
极限
开关
(1)液压电梯应当在相应于轿厢行程上极限的柱塞位置处设置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应:
①设置在尽可能接近上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②在柱塞接触缓冲停止装置之前起作用;
③当柱塞位于缓冲停止范围内,极限开关应当保持其动作状态。
(2)对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当由下述方式实现:
①直接利用轿厢或柱塞的作用;或
②间接利用一个与轿厢连接的装置,例如:
钢丝绳、皮带或链条。
当钢丝绳、皮带或链条断裂或松驰时,应当借助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3)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当由下述方式实现:
①直接利用柱塞的作用;或
②间接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例如:
钢丝绳、皮带或链条。
当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驰时,应当借助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4)极限开关应当是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5)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当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其停止状态。
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当自动闭合;
30
3.13
随行
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1
3.14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液压电梯安装自检记录(七)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32
3.15
底坑
设施
与
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液压电梯的运行空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4)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33
3.16
底坑
空间
当轿
厢完
全压
在缓
冲器
上时,
底坑
空间
尺寸
应当
同时
满足
下列
五个
条件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空间;
(任意一面朝下即可)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宽m×深m
×高m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50m。
a.当夹紧装置钳块、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与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
b.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不大于0.50m,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0.5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轿厢最低部件和相
邻井道壁、导轨之
间的水平距离m
底坑底面与轿厢最
低部件的自由垂直
距离m
(3)固定在底坑的最高部件,例如液压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附件,与轿厢的最低部件[上述3.16
(2)a除外]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3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底坑的最高部件与
轿厢的最低部件的
距离垂直m
(4)a.底坑底或安装在底坑的设备顶部与一个倒装的液压缸的向下运行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50m;
b.但如不可能误入柱塞头部组件下面[如按照3.11
(1)设置隔障防护],该垂直距离可从0.50m减至最低0.1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底坑底或底坑设备
顶部与倒装的液压
缸柱塞头部组件的
最低部件之间的自
由垂直距离m
(5)底坑底与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轿厢下的多级式液压缸最低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50m;
注:
检测记录见附表2
底坑底与液压缸最
低导向架之间的自
由垂直距离m
34
3.17
限速器绳
张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