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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

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桥隧建筑物是铁路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构复杂,修建困难,造价较高。

为做好桥隧建筑物的大修和维修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适应铁路运输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桥隧维修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采取综合维修和经常保养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既有病害,及时消除危及行车安全处所,经常保持桥隧建筑物状态均衡完好,使列车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

第1.0.3条桥隧大修工作根据铁路运输需要和设备技术状态,有计划地对设备进行加固或改建,整治重大病害,恢复或提高设备承载、抗洪、抗震能力,改善建筑限界,以充分发挥桥隧建筑物的使用效能。

第1.0.4条桥隧设备检查是系统掌握设备状态变化的重要手段。

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检查制度,适时开展桥梁隧道检定和试验工作,及时发现病害和分析病害原因,据以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正确规定桥隧建筑物的运用条件。

第1.0.5条为了做好桥隧大修维修工作,铁路局应设置工务段及桥隧大修设计、施工和桥梁隧道检定等组织。

对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铁路局可视具体情况设置专门养护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施工机具、测试仪器及检修设备。

第1.0.6条桥隧大修维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查、计划、作业、验收等基本主作制度。

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实行现代化管理,强化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机械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1.0.7条桥隧大修维修施工作业,上特别注意行车和人身安全手正稳处理施工与运输的关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但不分尽量减少中断行车和限制行车速度的时间。

第1.0.8条桥梁;隧道接长度分类的规定:

1、桥梁

特大桥——桥长500m以上;

大桥——桥长100m以上至500m;

中桥——桥长20m以上至100m;

小桥——桥长20m及以下。

注:

桥长——梁桥系指桥台挡挡碴前墙之间的长度;

拱桥系指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

刚架桥(或框构桥)系指刚架(或框构)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

2、隧道

特长隧道——隧长10000m以上;

长隧道——隧长3000m以上至10000m;

中长隧道——隧长500m以上至3000m;

短隧道——隧长500m及以下。

注:

隧长——指进出口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局里,即以端墙面与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

计算时,双线隧道以下行线为准;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为准。

第1.0.9条桥隧大修维修工作,除按本规则办理外,还应遵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规章标准办理。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第一节荷载

第2.1.1条改建桥梁的承载能力应满足《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的规定。

运营桥梁的承载能力按《铁路桥梁检定规范》进行检算,以检定承载系数“K”表示。

K为结构所能承受的活载相当于标准活载的倍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梁、污工梁拱及墩台、基础应满足K≥l。

2、临时性桥梁,桥上容许通过的运行活载,必须满足Q<K(Q为运行活载相当于标准活载的倍数)。

第2.1.2条承载能力不足(即K<1)的桥梁,应根据其技术状态确定加固、更换或改建。

加固、更换或改建后的承载能力必须达到K≥1的要求。

对尚能满足K>Q的桥梁是否暂缓的加固,由铁路局根据情况确定。

第2.1.3条禁止蒸汽机车多机(三机及以上)及双机对头重联通过桥梁(梁拱跨度小于二台机车长度且墩台基础又容许时除外)。

三机及以上必须重联通过时,应在两台机车后设置隔离车。

隔离车数量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隔离车数量;

——梁拱跨度(m);

——每台机车连煤水车长度(m);

——车辆标准长度,取11m。

通过桥梁的特种车辆或者运行大于现行机车车辆活载时,由铁路局通过检算后规定运行条件和加固措施。

回送机车办法,应按(技规)第164条规定办理。

第二节限界

第2.2.1条改建桥隧的限界应满足国家标准中桥梁、隧道建筑限界的要求(图2.2.1—1、图2.2.1—2)。

第2.2.2条运营中的桥隧不能满足国家标准中桥梁隧道建筑限界的要求时,各部分及其附属设备均不得侵入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建限一1,曲线上按规定加宽)。

第2.2.3条桥隧限界不足时,应有计划地进行扩大,如尚能满足下列要求时,可暂缓扩大:

1.实际建筑限界超过最大级超限货物的装载限界(图2.2.3),并有70mm及以上净距时;

2.复线区段,有一线桥隧限界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第三节孔径及净空

第2.3.1条运营中的桥涵孔径应能正常通过规定频率(Ⅰ、Ⅱ级铁路桥梁为l/100。

Ⅲ级铁路桥梁及各级铁路涵洞为1/50)的洪水及历史上最大洪水。

对技术复杂、修复困难或重要的特大、大桥还应能安全通过校核频率(I、Ⅱ级铁路为1/300、Ⅲ级铁路为1/100)的洪水。

第2.3.2条桥下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1、不通航亦无流筏的桥孔,其桥下净空高度应符合表2.3.2的规定。

桥下净空高度表2.3.2

顺号

桥梁部位

高出检定水位的最小高度(m)

高出校核水位的最小高度(m)

钢梁

钢筋砼梁

钢梁

钢筋砼梁

1

梁底

0.25

0.25

0

2

梁底(洪水期有答漂流物时)

1.50

1.25

0.75

0.5

3

梁底(有泥石流时)

1.00

1.00

 

4

支承垫石顶

0

 

5

拱肋和拱圈的拱脚

0

 

 

注:

1、实体无铰拱桥洪水期无答漂流物时,检定洪水位到拱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拱矢高的1/4。

2、2、 严重泥石流时,或在洪水期有特大漂流物通过时,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大于表列的净空高度。

3、3、  表列水位及注1中所指水位应根据河流具体情况,计入可能的壅水、浪高、水拱、局部股流涌高、河流超高和河床淤积等影响的高度。

2、2、通航流筏的桥孔,其桥下净空高度及航行水位,均应与航运筏运部门商定。

注         注:

历史上最大洪水的频率小于设计规定的洪水频率时,应按历史上最大洪水的频率设计。

但当历史少年宫最大洪水的频 率小于下列频率时,应按下列频率设计:

Ⅰ、Ⅱ级铁路的特大桥及大中桥为1/300,小桥及涵洞为1/100;

Ⅲ级铁路的桥涵为1/100。

第2.3.3条涵洞孔径一般按无压状体检定,即按涵洞构造高度的1.2倍临界状态的水位检定。

无压涵洞内顶点高出洞内检定水位的净空,仍应满足表2.3.3的要求:

                       涵洞净空高度表2.3.3

涵洞类型

涵洞净空H(m)

圆涵

拱涵

盖板涵

框构涵

≤3

≥H

≥H

≥H

≥H

>3

≥0.75m

≥0.75m

≥0.5m

≥0.5m

注:

1、拱桥与拱涵的区分:

跨度≤6m,且填土高大于1m为拱涵,否则为拱桥。

2、框构桥与框构涵的区分:

跨度≥4m,且填土高小于1m为框构桥,否则为框构涵。

第2.3.4条桥涵孔径或桥下净空不足时,应有计划地进行扩孔、抬高或改建。

扩孔、抬高或改建后均应符合《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3.5条在铁路下面通过大型机动车辆的立交桥,其桥下净空不足5m时,应设置限界防护架。

限界防护架的形式由候路局确定。

第四节刚度

第2.4.1条改建桥梁的竖向刚度应满足《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的规定(见表2.4.1)。

钢梁的主梁中心距与跨度之比不得小于1/15,以保证钢梁的横向刚度。

桥梁最大容许挠度值表2.4.1

梁式

最大容许挠度值

 

桁梁

简支

跨度的1/900

连续

边孔

跨度的1/900

中孔

跨度的1/750

钣梁

简支

跨度的1/700

混凝土梁

普通钢筋混凝土梁及预应力混凝土梁

简支

跨度的1/800

连续

边孔

跨度的1/800

中孔

跨度的1/700

第2.4.2条风沙地区,除采取植物固沙即封沙育草、设置防沙草障、种植防护林带外,还可采用喷洒乳化沥青及化学固沙剂等办法固沙。

对路基本体可采用卵石、沥青沙砖、砂浆板等铺砌,或换填动土等措施予以防护。

第2.4.3条运营桥梁梁跨的实测最大竖向挠度(换算到中一活载时)、横向振幅和最低自振频率应满足附录一、附录二参考限值的规定。

如超过参考限值,则应检查分析桥梁的技术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

第2.4.4条运营桥梁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石砌实体墩台在动活载作用下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实测墩顶横向最大振幅和最低频率应满足附录三参考限值的规定。

如超过参考限值规定,应查明桥墩的技术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或采取保安措施。

第五节基础埋置深度

第2.5.1条墩台明挖基础和沉并基础的基底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1、冻胀、强冻胀上,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0.25m;弱冻胀土,不小于冻结深度的80%;

多年冻土地区,基底设置应进行详细论证。

注:

冻胀土及强冻胀土中的基础埋设深度必须满足冻胀力计算的要求。

2、无冲刷处或设有铺砌防护时,在地面下不小于2.0m

3、有冲刷处,在墩台附近最大冲刷线下应不小于表2.5.1所列安全值。

基底埋设安全值表2.5.1

冲刷总深度(M)

0

5

10

15

20

安全值(m)

一般桥梁

2.0

2.5

3.0

3.5

4.0

特大桥(或大桥),属于技术

复杂、修复困难、重要者

设计流量

3.0

3.5

4.0

4.5

5.0

检算流量

1.5

1.8

2.0

2.3

2.5

注:

冲刷总深度为自河床面算起的一般冲刷深度与局部冲刷深度之和。

4、对于不易冲刷磨损的岩石,墩台基础应嵌入基本岩层不小于0.2~0.5m(视岩层抗冲性能而定)。

如嵌入风化、破碎、易冲刷磨损岩层,按未嵌入岩层计。

第2.5.2条墩台桩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l、承台座板底面在土中时,应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0.25m,或在最大冲刷线下不小于2m(桩入土中深度不明时)。

柱在最大冲刷线下的入土深度必须保证墩台稳定。

2、承台座板底面在水中时,应位于最低冰层底面以下不小于0.25m;或桩在最大冲刷线下的埋置深度必须保证墩台稳定。

3、木桩顶面应位于最低地下水位或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0.5m

4、钻(挖)孔灌注桩为柱桩时,嵌入基本岩层以下不小于0.5m。

第2.5.3条墩台基础埋置深度不明时,应予以查明。

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第2.5.1条、第2.5.2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墩台即为浅基墩台,应进行防护、加固或改建。

第六节抗震

第2.6.1条位于地震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桥梁(基本烈度六度地区的省会和市区人口在百万以上城市的重要桥梁按七度设防),均需按《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检算。

对抗震能力不足者应进行加固,并应有防止落梁措施。

注   注:

重要桥梁指特大、大、中桥,七度地区墩台高度大于10m和八度地区墩台高度大于5m的小桥。

 

第三章技术标准

第一节桥面

(一)桥上线路

第3.1.1条跨度在30m及以上的钢梁,桥上线路应设置上拱度。

上拱度值一般按以下规定设置:

1.现行最大活载(包括冲击)作用下实测弹性挠度的一半;

  2.中一活载作用下计算静挠度的一半;

3.悬臂梁端部的上拱度可采用按2倍悬臂梁长度的简支梁计算挠度的一半,自由梁的上拱度值,按商支梁设置;

4.连续梁的端孔按简支梁设置。

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梁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

第3.1.2条桥上线路中线与梁跨设计中线的偏差,钢梁不得大于50mm,污工梁不得大于70mm。

超过偏差限值时,应进行检算。

如影响承载能力(即K<l)或侵人限界时,须进行调整。

第3.1.3条曲线上明桥面的线路外轨超高,可采用以下方法设置:

1、1、在桥枕挖槽限度内调整;

2、2、  在墩台顶面做成超高,但应检算钢梁斜放后的应力和稳定性,并注意钢梁排水;

3、3、  用楔形枕木;

4、4、  在曲线外侧的桥枕下加垫木垫板,用木螺钉(或螺栓)联结牢固,木垫板净厚不少于30mm,每边伸出钢梁上翼缘盖板边缘不少于20mm,如图3.1.3所示。

第3.1.4条桥面在下列位置不能有钢轨接头,否则应将其冻结、焊接或铺设长钢轨:

1、桥长在20m及以下的明桥面上;

2、  钢梁端及纵横梁连接处、无碴无枕梁端、拱桥温度仲缩缝自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

3、  设有伸缩调节器的钢梁,在温度跨度(由一孔钢梁的固定受应至相邻钢梁固定支座或桥台挡碴墙的距离)的范围内。

第3.1.5条明桥面上线路不应设置坚曲线和缓和曲线。

明桥面也不宜设在>4‰的坡道上

第3.1.6条明桥面的钢轨扣件应采用分开式扣件,用轨卡及轨卡螺栓将钢轨与垫板联结,垫板与桥枕用3个(内2外1)或4个螺纹道钉牢固联结(允许速度为120km/h及以上时,必须4个),垫板与桥枕间防磨垫板厚度为4~12mm,其铺设安装规定详见图3.1.6。

明桥面两端桥头线路用木枕过渡时,必须采用分开式扣件彻底锁定,锁定长度至少为75m。

第3.1.7条分开式扣件设置和轨卡螺栓的拧紧方法,无缝线路地段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普通线路地段按以下规定办理:

1.简支板梁:

(l)跨度小于40m时,采用全部扣紧轨底方式,螺栓扭矩为50~70N·m。

(2)跨度大于或等于40m时,可采用全部扣紧轨底或扣紧与不扣紧轨底相间隔的方式。

全部扣紧时,螺栓扭矩为50~70N·m。

扣紧与不扣紧相间隔时,间隔为1—2—1(扣紧—不扣紧—扣紧),螺栓扭矩为80~120N·m。

2.大跨度简支桁梁,一般采用分段扣紧轨底方式,跨中扣紧,支座附近不扣紧,扣紧和不扣紧长度范围各为1/2梁长。

当设有钢轨伸缩调节器时.仅在伸缩调节器端扣紧,另一端不扣紧。

当设有伸缩纵梁时.在伸缩纵梁两端至少24m范围内不扣紧。

扣紧处螺栓扭矩为80~120N·m。

3、大跨度连续桁梁,根据结构形式选取。

(l)没有伸缩纵梁的连续梁,采用分段扣紧轨底的方式,在伸缩纵梁两端至少各24m范围不扣紧,在中间支座和钢轨伸缩调节器附近扣紧(无伸缩调节器时在端支座附近不扣紧),其扣紧长度范围为每联长的1/2,螺栓扭矩为80~120N·m。

(2)无伸缩纵梁的连续梁,当连续梁两端设有钢轨伸缩调节器时,宜采用全部扣紧方式,螺栓扭矩值为50~70N·m。

若采用分段扣紧方式,仅在设有伸缩调节器的活动端扣紧,螺栓扭矩为80~120N·m。

扣紧与不扣紧长度范围各为1/2。

4、桥面钢轨接头冻结或焊接时,轨卡螺栓扭矩为的80~120N·m

5、本枕分开式扣件,螺纹道钉至少应配齐3个(明桥面按第3.1.6条)并不得有浮离松动;动荷载下铁垫块与螺纹道钉不得有相对位移。

第3.1.8条道碴桥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营桥梁道碴槽顶面外缘宽度不得小于3.9m,轨底高出挡碴墙顶不应小于0.02m;桥面应铺设一级道碴,枕下道碴厚度不小于0.25m,也不得超过0.45m;桥上木枕应逐步更换为可安装护轨的混凝土枕。

2、改建桥梁的道碴槽顶面外缘宽度不得小于4.2m;桥面防水层应采用耐久性好的新型防水层,保护层采用等级不低于C40的纤维混凝土;桥面应铺设一级道碴,枕下道碴厚度不小于0.3m,并铺设可安装护轨的混凝土枕。

第3.1.9条温度跨度超过100m的钢梁,在活动端上的线路应设伸缩调节器,每一温度跨度安设一副;圬工桥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其铺设及养护标准应符合《曲线型钢轨伸缩调节器及铺设、养护维修技术条件》(TGW35—95)的要求。

第3.1.10条铺设无缝线路桥梁的作业条件:

1.更换分开式扣件、防磨胶垫或单根更换及移动桥枕时,在实际锁定轨温加20℃以下;

2.进行上盖板涂装、更换铆钉、成段更换或方正桥枕及其他原因须起道时,在实际锁定轨温加5℃减15℃以内;

3、进行起梁、移梁及拨移支座、捣垫砂浆等整治支座作业时,在实际锁定轨温内加减5℃以内;

4.桥梁架空或其他施工,必要时需采取放散应力或其他措施进行;

5.在单独设计铺设无缝线路的桥梁上,应在设计允许的轨温范围内进行桥梁或线路作业。

第3.1.11条下列桥梁应铺设护轨或防脱护轨(铺设防脱护轨时,要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1、1、特大桥及大、中桥;

2、2、  桥长10m及以上,桥上线路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600m,或桥高(轨底至河床最低处)大于6m的小桥;

3、3、  跨越铁路、重要公路、城市交通要道的立交桥;

4、4、  多线桥上的各线按本条第1~3项办理,但多线框构桥可只在两外侧线路上铺设。

第3.1.12条护轨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钢梁桥明桥面上护轨一般应采用与基本轨同类型的钢轨。

2、护轨顶面不应高出基本轨顶面5mm,也不应低于25mm。

护轨与基本轨头部问净距,当基本轨为50kg/m以下时为(200±10),当基本轨为60kg/m及以上时为(220±10)mm,铺设可安装护轨混凝土枕区段可为(200±10)mm,着与明桥面扩轨衔接,其净距应在明桥面上顺延过渡为(220±10)mm,护轨过渡长度不小于2m;安装钢轨伸缩调节器区段,其净距可为(320~350)±10mm,护轨过波段长度不小于10m。

3、护轨下容许加垫总厚度不大于30mm的垫板。

垫板厚度在20mm及以下时,每股护轨应在每隔一根桥枕上或每根线路木枕上钉两个道钉(混凝土枕上安装两个扣板螺栓,扭矩为30~50N·m);垫板厚度超过20mm或桥枕净距大于150mm时,每股护轨应在每根桥枕上钉两个道钉。

4、护轨应伸出桥台挡碴墙以外,直轨部分长度不应少于5m,当直线上桥长超过50m及曲线上桥长超过30m时应不少于10m,然后弯曲交会于线路中心。

弯轨部分的长度不少于5m,轨端超出台尾的长度不应少于2m,轨端顶部应切成不陡于1:

1的斜面并联结密贴,梭头尖端悬空不得大于5mm,见图3.1.12。

5、每个护轨接头安装4个螺栓,每侧安装2个,螺帽安装在线路中心一侧,在伸缩调节器处应采用一端带长圆孔的夹板。

6、护轨爬行严重时,允许安装防爬器。

7、自动闭塞区间,护轨应安装绝缘装置。

8、因道口、道岔或其他因素影响,护轨不能按标准设置时,应经铁路局批准,按特殊情况处理。

(二)桥枕

第3.1.13条明桥面枕木应采用优质防腐桥枕,其尺寸应符合表3.1.13的规定。

桥枕质量标准应符合附录四的要求。

现有桥杭断两尺寸不符合规定时,应逐步更换为标准桥枕。

桥枕尺寸表3.1.13

主梁或纵梁中心距

(m)

桥枕标准断面

长度

(mm)

附注

宽度(mm)

高度(mm)

1.5~2.0

220

240

3000

双腹板或多腹板的主梁中心距以内侧腹板间距为准

2.0以上~2.2

220

260

3000

2.2以上~2.3

220

280

3000

2.3以上~2.5

240

300

3200或3400

第3.1.14条桥枕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桥枕间净距为100~180mm(横梁处除外),根据运营情况,专用线可放宽到210mm。

2.桥枕不能铺设在横梁上,与横梁翼缘边应留出15mm以上缝隙。

3.横梁两侧桥枕间净距在300mm以上,且桥枕顶面高出横梁顶面50mm以上时,应在横梁上垫短枕承托,短枕联结牢固,且与基本轨底留出5~10mm空隙,如图3.1.14。

4、有桥面系的上承钢梁,桥枕只能铺在纵梁上(设计容许铺设在主梁翼缘上的除外),在行车情况下不容许压着钢梁联结系。

5.为调整桥面钢轨上拱度,桥枕容许挖深30mm以内的槽口。

或使用比标准断面稍厚的桥枕,也可在桥枕下加垫本垫板,用螺钉(栓)或胶合联结牢固。

6.桥枕与螺栓头(铆钉头)接触处可挖钉窝或纵格。

7.每根桥枕需用两根经过防锈处理的直径22mm标准型钩螺栓与钢梁钩紧。

螺栓均应配以110mm×110mm×8mm的铁垫圈及10~20mm厚的木垫圈或6~10mm厚的胶垫圈。

在自动闭塞区间,钩螺栓铁垫圈与钢轨扣件间应留不小于15mm的间隙,以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第3.1.15条桥枕需注油防腐,加工新面和栓钉孔限应按规定作好防腐处理。

桥枕发生腐朽、裂缝或损伤,应及时进行削平、灌缝、捆扎、挖补等修理工作。

第3.1.16条桥枕有下列状态之一时,即为失效桥枕:

1、标准断面桥枕因腐朽、挖补、削平和挖槽累计深度超过80mm。

2、打孔周围腐朽严重,无处改孔,不能满足持钉及保持轨区的需要。

3、桥枕内部严重腐朽。

4、通裂严重,影响共同受力。

第3.1.17条钢轨接头处4根桥枕(支接时为5根)或其他部位有连续2根及以上的失效桥枕应立即抽换。

单根抽换时,可使用整修后的旧桥枕。

一孔钢梁上的桥枕失效达25%及以上时,应进行整孔更换。

(三)护木与防爬角钢

第3.1.18条钢桥明桥面上应按以下要求铺设护木:

1、护本断面尺寸为150mm×150mm,材质为一级松(杉)木。

2、护木接头采用半木搭接,设在桥枕上。

护木与桥枕联结处应将护术挖深20~30mm的槽口,紧扣在桥枕上。

3、护本与桥枕的联结采用Ⅰ式或Ⅱ式,见图3.1.18。

Ⅰ式为护本与桥枕、钢梁上翼缘用直径22mm钩螺栓联结。

Ⅱ式为护本与每隔一根桥枕用直径20mm或22mm螺栓联结;每根桥杭与钢梁上翼缘用直径22mm钩螺栓联结。

螺栓顶端不应超过基本轨顶面20mm。

4、护木内侧与基本轨头部外侧的距离,Ⅰ式为220~500mm,Ⅱ式为300~500mm。

在钢梁活动端处,护木须断开,并留出空隙,使护木能与钢梁共同移动。

5、护木应尽可能位于一条直线上。

如相邻两孔不能顺直对,应在护木内侧加楔木衔接,在曲线桥上可呈折线。

第3.1.19条铺设桥杭的钢梁顶面应按以下要求安装防爬角钢:

l、防爬角钢的最小尺寸为125mm×80mm×12mm。

2、每孔钢梁两端至少各安装一对防爬角钢,必要时在梁的中部每隔5~10m再安装一对。

有桥面系的钢梁,每个节间纵梁两端各安装一对。

若节间长度少于4m时,可在每两个节间纵梁两端各安装一对。

3、钢梁两端防爬角钢的水平肢应安装成相反方向,防爬角钢的长肢与桥枕应用直径20~22mm螺栓串联牢固(此处桥枕可不安装钩螺栓)。

(四)人行道及栏杆

第3.1.20条明桥面应在轨道中心铺设步行板,并设置单侧或双侧人行道。

道碴桥面应设置双侧人行道。

轨道中心步行板和人行道板可用钢筋混凝土、花纹钢板或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制成。

第3.1.21条人行道栏杆内侧至线路中心的净距应符合表3.1.21的要求。

第3.1.22条人行道支架及与梁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既有桥梁人行道不满足第3.1.21条规定需要加宽时,应检算联结支架用的预埋件的强度。

桥上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的净距表3.1.21

类别

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的净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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