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14646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25.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docx

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1

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供国内科研、教学、生产等机构使用的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供国外科研、教学、生产等机构使用的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未造成病原扩散的

警告,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造成病原扩散的

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

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的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二次以上违法的

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未造成疫病扩散的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造成疫病扩散的

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二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

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二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二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以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6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对违法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二次违法的

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对违法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次以上违法的

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对违法单位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7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系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8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系疫区内易感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9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0%以上20%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20%以上30%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上50%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10

屠宰、经营、运输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11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染疫或疑似染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