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5600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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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

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

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3题,单选)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

A项: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因而,A选项错误。

B项: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因而,B选项错误。

C项: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3条第1款规定: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一)承销证券;

(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

2.甲国有企业、乙合伙企业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B、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C、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D、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案】:

C

【解析】:

考查合伙的种类和合伙人资格。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第3条的规定。

由于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所以C选项正确,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三28题,单选)

A、合营各方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B、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并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C、合营者如欲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份,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各项制度。

A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3款规定: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该条规定通常被理解为强制性规定,不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A项错误,当选。

B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C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

4.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

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

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8题,单选)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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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8节〉公司的解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之诉。

A项:

《公司法解释

(二)》第2条规定: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据此,股东不可以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A项错误。

B项:

《公司法解释

(二)》第3条规定: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

5.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

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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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主要原理在于任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从事交易,只要相对人是善意的,交易对其来说就有效。

6.关于证券交易的风险基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从会员缴纳的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而设立

B、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

C、应当存入专门的银行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D、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6节〉证券公司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证券交易的风险基金的设置。

风险基金由证交所理事会而非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故B选项错误。

其他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证券法》第116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

风险基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证券法》第11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7.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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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公司的分立

【答案】:

B

【解析】:

考查公司的合并、分立规则。

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第(9)项的规定及第103条的规定。

B选项错误,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需清算。

C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76条。

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74条。

8.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30题,单选)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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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4节〉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A、B项:

《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27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故在合伙企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下,孙、李二人没有合伙事

9.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1题,单选)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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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票据债务人,涉及无权代理、背书、承兑、付款等各项制度。

A项:

《票据法》第5条第2款规定: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故A项正确。

B、C项:

《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该票据是由甲伪造的,但是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法》第41条

10.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

A、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C、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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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破产案件的管辖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破产的管辖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条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2015年3月1日董大壮、何凯文、张晓山出资设立瑞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

2017年5月1日,董大壮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也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情况下,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小兵,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董大壮向李小兵转让股权,何凯文可以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

B、何凯文股权发生继承时,董大壮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C、董大壮向李小兵转让股权后,应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此修改无须股东会表决

D、董大壮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何凯文和张晓山征求同意,何凯文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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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c

【解析】:

%1《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及本规定所称的“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因此“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规定,而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为“同等条件”,何凯文不可以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1《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

12.甲国有企业和乙公司拟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律师提供的以下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B、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有“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

C、公司成立后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D、公司的总经理可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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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A

【解析】:

考查公司的人格。

A选项不正确,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属于国家;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

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9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

13.2013年,发起人甲、乙、丙、丁,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飞天股份公司。

以下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

A、持股1%的股东甲,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B、创立大会进行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D、章程可以约定在股东在表决时一人一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C

【解析】:

%1《公司法》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因此,股东甲无权提出临时提案。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1《公司法》第90条第3款规定,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而非“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14.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

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6节〉退伙

【答案】:

D

【解析】:

%1《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选项错误,发出通知并不使退伙行为发生效力。

%1《合伙企业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B选项错误。

合伙企业只有在解散之后才进行清算,合伙企业并不必然因贾某退伙而解散,也就不必进行清算,本题中贾某的退伙直接导致的是退伙结算,而非清算。

%1《合伙企业法》第52条规定: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

15.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27题,单选)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股东与合伙人的知情权。

A项:

《公司法》第33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

16.张某拟为其妻王某投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应征得王某的书面同意

B、保险金额应征得王某认可

C、受益人应由王某指定

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王某书面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

【答案】:

C

【解析】:

考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规则。

根据《保险法》第34条、第39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7.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海润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个基金品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A、海润基金管理公司不公平地对待自己管理的多只基金

B、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C、海润将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D、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证券投资基金关系中的当事人

【答案】:

B

【解析】:

①《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9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故B选项正确,当选。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

18.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

B、客户乙要求甲公司为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认为乙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

C、某交易日,客户乙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乙只有1000股,甲公司遂依据乙的全权委托将乙该种股票1000股抛售

D、甲证券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过股东会同意,可以向股东提供担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答案】:

A

【解析】:

①《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因此,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故A选项正确,当选。

%1《证券法》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1《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

19.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同意继续经营。

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进行了公告并声明公告后6个月内为申报债权期限,如不申报甲企业不再清偿债务。

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到期。

乙企业南于与甲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不知道甲企业解散并清算的事实。

甲企业注销6年后乙企业的债权到期,乙企业主张债权时发现甲企业已注销,遂找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和王某,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

二人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和王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了甲企业,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5年内未提出偿债要求,张某和王某对该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C、如甲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财产分配给张某和工某,则张某和王某在分得的财产范围内对乙企业承担责任

D、张某和王某对甲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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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9节〉合伙企业的清算

【答案】:

D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注销后的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91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D选项正确。

20.下列船舶适用《海商法》的是:

()

A、缉私船

B、军舰

C、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

D、10总吨的渔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船舶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考查海商法上的船舶的界定。

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3条的规定。

C选项中的海上钻井平台是海上移动式装置,所以正确。

21.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25题,单选)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红比例。

A项:

《公司法》第34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题中,因为公司章程对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所以适用《公司法》第34条的补充规定,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即20万:

30万:

30万进行分红,实缴基数为80万,丙可以按照37.5%的比例分红,故A项错误。

B项: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公司分红的基本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

22.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通知公司股票被盗事宜,公司即可宣布该被盗股票作废,并为甲补发等值股

B、甲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票失效

C、设在公示催告期间,乙从朋友手中购得该股票,则乙有权要求蓝天公司给以股东名义变更

D、设乙并不知情,则乙属于善意取得该股票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故C、D选项说法错误。

23.王某投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

由于经营困难,2009年6月1日王某解散了该公司并发出公告。

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没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报债权。

2009年9月1日清算结束,2009年9月5日王某到企业登记机关注销了企业登记。

关于乙公司的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清算结束,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B、乙公司如在2014年6月1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C、乙公司如在2014年9月1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D、乙公司如在2014年9月5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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