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134255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9.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docx

福建省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福建省2003年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6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在我省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和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与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

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省高招办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

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与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与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与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考生通过登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自行选择好考试地点。

 

  第二阶段:

考生按选定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招办设置),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与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1、网上信息输入时间:

8月10日-8月30日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9月1日-9月7日 

  (四)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流程:

 

  

(1)考生登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站(网址:

),进入“福建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页”,认真阅读200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院校招生计划和其他说明。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报考学校与专业志愿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

 

  (3)考生一般应在户口(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考试地点和信息确认点。

 

  (4)核对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将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记录下来,并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此密码还将适用于成绩查询、录取查询与补报志愿)。

 

  2、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1)考生按自己选择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现场,凭本人的网上报名号进行信息确认。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与复印件。

 

  (3)交纳报名考务费。

 

  (4)进行电子摄像。

 

  (5)核对信息校对单无误后,签字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3、现场信息确认交验材料与有关要求:

 

  

(1)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与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军人证)与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与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报名信息的采集与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六)报名费用 

  考生按省物价委、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106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的标准为每生90元。

 

  四、填报志愿与注意事项 

  

(一)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三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二)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

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升本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四)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

“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但没有户口限制。

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

大部分院校学习形式中的业余主要是指夜大学,请务必了解清楚,避免误报。

 

  (五)报名组织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并报省高招办备案。

 

  信息确认工作要严格按《福建省200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要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指定专人收取考生相关证明、复印件与信息确认校对单等。

 

  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招办应从网上下载并打印《福建省2003年成人高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盖章后于9月25日前报省高招办,申请免试入学考生的有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也应同时报省高招办复核审定。

 

  五、考试 

  200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和标准化分卷考试。

考生准考号全省统一集中由计算机随机编排生成。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3日和14日。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 以上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经省高招办向社会公布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高招办备案。

(三)考试范围与考试时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3年版)的要求命题。

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今年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与专升本的统考科目继续实行标准化分卷考试,试卷分为Ⅰ、Ⅱ两种。

试卷Ⅰ为选择题部分,采用填涂答题卡形式;试卷Ⅱ为非选择题部分,采用笔答形式(其中高起本、专科语文、英语科进行网上阅卷评分,答题将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高起本、高起专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持艺术(体育)专业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2.加试科目:

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

《声乐》、《器乐》;体育专业:

《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3.省内成人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在有关院校设点进行,省外与部委属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有关高校自行组织考试。

省内、外院校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应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高招办。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必须规定合格标准。

 

  (六)考区考点 

  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考区,考点应设在县(市、区)以上政府所在地。

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

 

  六、阅卷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形式 

  200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形式。

录取工作分集中录取和调剂录取两个阶段进行。

集中录取时间为11月21日至30日,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为12月6日-10日。

 

  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13日;省高招办根据上线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

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高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分数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

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将上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与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其他事项 

1.招生学校按省高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

专升本的学生,要核对其毕业证书原件,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高招办备案。

 

  3.新生入学注册时间为2002年春季。

 

  八、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本人申请,经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与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出具市(县、区)级以上侨办、台办相应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

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必须于报名时出具相应的原始证件。

 

  九、其它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结业生学历问题的批复》(教学厅函〔2003〕3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结业生具有报专科起点的本科修读第二学历资格。

 

  2.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2000年5月发布的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附件1: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2:

福建省成人高校表

  附件3: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主题词:

教育  成人高校  招生  规定  通知 

  抄  送: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考试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招生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省招生监察组,各市招生监察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3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10月24日

10月25日

9:

00—11:

00

语文

英语

14:

30—16:

30

数学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10月24日

10月25日

9:

00-11:

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

(一)

高等数学

(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14:

30-17:

00

英语

附件2:

福建省成人高校表

1

厦门大学

2

福州大学

3

福建师范大学

4

福建农业大学

5

华侨大学

6

集美大学

7

福建医科大学

8

福建中医药大学

9

泉州师范学院

附件3: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与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对外汉语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           050106  中国语言文化

050107  应用语言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加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莱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罗马尼亚语

050231  葡萄牙语           050232  瑞典语    

05023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050234 土耳其语  

050235  希腊语             050236  匈牙利语

050237  意大利语           050238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韩国语

050250  塞尔维亚语         050251  克罗地亚语

050252  挪威语             050253  丹麦语    

050254  冰岛语             050255  翻译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050305  传播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历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博物馆学        

060105  民族学             060106  文物保护技术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招    生    专    业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统考科目

100503 蒙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6  维医学            100802  中药学

100804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811  蒙药学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一级学科)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50303  广告学             050306  媒体创意

050401  音乐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3  音乐表演           050404  绘画

050405  雕塑               050406  美术学

050407  艺术设计学         050408  艺术设计

050409  舞蹈学             050410  舞蹈编导

050411  戏剧学             050412  表演

050413  导演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6  摄影

050417  录音艺术           050418  动画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050422  艺术学             050423  影视学

050424  广播影视编导       050425  书法学

050426  照明艺术           050427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428  音乐科技与艺术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501  天文学            070601  地质学

070602  地球化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地球与空间科学

070803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大气科学

070902  应用气象学         071001  海洋科学

071002  海洋技术           071003  海洋管理

071004  军事海洋学         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