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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字结构

代词、词头。

一、代词

“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必然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份,必需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份。

因此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

(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出名词性。

例如:

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

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

“所”字在那个地址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确实是“期望的情形”,“所出”确实是“提出的方法,“所见”确实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显现,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

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

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

然那么所重者在意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意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

“所坐者”确实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确实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能够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

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

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

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

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

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

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

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

(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显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

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鸿门宴)(162)

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

(赤壁之战)(232)

有时“所”字结构前能够显现行为的主动者,这时行为的主动者是“所”字结构的定语。

例如:

置人所罾鱼腹中。

(陈涉起义)(170)

彼所将中国人只是十五六万。

(赤壁之战)(232)

得李翰所为《张巡传》。

(张中丞传·后叙)(236)

因诵嵩所念书(同上)(244)

二、词头

在“为……所”式的被动句中,“所”字用在动词前,帮忙表示被动,是词头的性质。

例如:

月氏已为匈奴所破。

(张骞传)(194)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赤壁之战)(223)

“所”作名词是“处所”的意思。

例如:

巴人讼于孟涂之所。

(巫山·巫峡)(29)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郑伯克段于鄢)(126)

用于抽象的意义,表示“适当的位置”。

例如:

必能使行阵和睦,好坏得所。

(出师表)(408)

又引申作量词。

例如:

离宫别馆三十六所。

(班固·西都赋)(698)

“所”字结构还能够放在名量词后面,用作不定数词,表示约数。

例如:

从门生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

(西门豹治邺)(183)

“所”字是一个特指代词。

它常经常使用在动词的前面,指代人、事物或处所,翻译为“……的人”、“……的东西”或“……的处所”。

它所指代的一样是行为的对象。

例如:

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

(史记·范睢(suí)蔡泽列传)

(无能的人君奖赏他喜爱的人而处惩他不喜爱的人。

马者,王之所爱也。

(史记·滑稽列传)

(马是王喜爱的东西)

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左传昭公十一年)

(树梢太大必然折断,尾巴太大摆不动,这是您明白的道理呀。

冀之北土,马之所生。

(左传昭公四年)

(冀州北面是马生长的地址。

“所”字也常经常使用在介词“以”、“为”的前面。

用在介词前的“所”字仍是代词,指代工具、方式、方式、缘故、事物等。

例如:

夫礼,因此整民也。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礼是用来调整人民关系的工具。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因此乱也。

(韩非子·五蠹)

(儒家用“仁义”、“礼治”的学说扰乱法制,游侠用械斗行凶违犯禁令,而人主都尊重他们,这确实是乱的缘故。

王者之法:

等赋,政事,裁万物,因此养万民也。

(荀子·王制)

(王者的理财法度:

制定赋税品级,治理民政事宜,操纵万物,它是用来养育万民的东西。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为起大事。

(项梁于是召集旧日熟悉的豪强官吏,告知了他们什么缘故要起大事的缘故。

“所”字所代指的人、事物和处所若是在动词后面显现,也确实是动词后面显现了“所”字指代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那末那个“所”就虚化了,这时“所”字就只翻译为“的”。

例如:

诏出,问所为诗。

(古今诗话)

(命令他出来,问他所做的诗。

范增数量项王,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项羽本纪)

(范增多次用眼睛看项羽,举起佩带的玉块来向他多次示意。

将卒数万人而军鉅鹿之北,此所谓河北之军也。

(率领几万军队驻扎在鉅鹿的北面,这确实是所说的“河北之军”。

“之因此”那个词组有时用来追述缘故,由果溯因。

其中,“所”仍是代词,代“……的缘故。

”例如:

故君子之因此日进与小人之因此日退,一也;君子小人之因此相悬者在此耳。

(荀子·天论)

(因此君子不断进步的缘故与小人不断退步的缘故是一样的;君子和小人相差很远的缘故

就在那个地址。

有时,“之因此”中的“以”是“用”的意思;“所”字也仍是代词,代“……的方式。

”例如:

吾知子之因此距(拒)我,吾不言(墨子·公输)

(我明白您用来抗拒我的方式,我不说。

“所……者”是古汉语中常见的名词性词组。

其中“所”字已经虚化;“者”字是代词,代人或物,它的作用是把“所……者”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作句中的主语或宾语。

例如:

所诸者,皆生平所仇怨,(史记·留侯世家)

(杀戮的人都是一生中的仇人。

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

(史记·刺客列传)

(聂政高声呼喊,杀死的人总共有几十个。

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

(史记·陈丞相世家)

(我说的东西是才能,陛下问的东西是品行。

孟尝君曰:

“视吾家所寡有者。

”(战国策·齐策)

(孟尝君说:

“看我家里少有的东西。

”)

前三个例句中的“所……者”是作句中的主语,后一个例句中的“所……者”是作句中的宾语。

“因此……者”也是一个名词性的词组,其中“所”仍是代词,代缘故。

“者”的作用也是把“因此……者”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

例如:

三代因此亡国者,君专授政,纵酒驰骋(chěng)弋(yì)猎,不听政事。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夏、商、周三代亡国的缘故

是:

人君把政权集中交给一个人,而且酗酒、跑马、狩猎,不问国家大事。

而因此死者,惑于贪利不止也。

(同上)

(而且死亡的缘故是迷惑于贪取财货不止。

因此不报者,以为小礼无所用。

(史记·魏公子列传)

(不报答的缘故,是以为小礼没有效。

 

熟悉和把握特殊代字“所”字的特点和语法功能,能够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1)“所”字本来是名词,代词用法是从名词演化而来。

名词“所”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份,或和名词、代词、动词等类词组成偏正词充当句子成份。

和一样名词一样,名词“所”的修饰语在“所”的前面,名词“所”有实在的辞汇意义,是“处所”、“位置”的意思。

例如:

①公朝于王所。

(《春秋·鲁僖公二十八年》)

②姜氏何厌之有?

不如早为之所。

(《郑伯克段于鄢》)

③字曰:

“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论语·子罕》)

④车马有所,宾从有代。

(《子产坏晋馆垣》)

⑤余知其死所,而长者使余勿言。

(《左传·哀公十六年》)

例①“王所”指周天子在衡雍的临时居处;例②“所”指给叔段安排的地址;例③“所”指位置;例④指寄存车马的地址;例⑤指楚太子建之子白公胜自杀匿尸的地址。

名词“所”的用法残留在此刻汉语中,成为一些名词的构词词素,如“派出所”、“托儿所”中的“所”即是。

名词“所”向代词“所”的演化进程和途径,此刻还不十分清楚,可是,“所”的名词用法能够作为明白得起代称作用的“所”的一个参考坐标。

(2)特殊代词“所”的要紧功用之一,是常常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一起组成“所+动(或动词性词组)”如此的“所”字词组。

这种词组是偏正词组。

在这种词组中,“所”字称代的是受它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修饰的人、事、物。

这种词组是名词性的,能够充当主语、宾语、谓语、定语。

例如:

⑥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庄子·养生主》)

⑦王所为拟于桀纣也,得以为尧舜也。

(《汉书·龚遂传》)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主语,“所见”那个词组称代看见的东西;“所为”称代做的情形。

⑧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

(《烛之武退秦师》)

⑨此愚臣之所大惑也。

(枚乘《上书谏吴王》)

此二例“所”字词组充当判定句的谓语,“所知”指明白的情形(情形),“所大惑”指大惑不解的事。

⑩蒍贾尚幼,后至,不贺。

子文问之,对曰:

“不知所贺。

”(《城濮之战》)

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枚乘《上书谏吴王》)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宾语,“所贺”称代祝贺的对象或缘故,“所欲为”称代想做的情形。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

抑亦盗跖之所筑与?

(《孟子·滕文公下》)

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数者,不问书说也。

(《汉书·晁错传》)

此二例中,“所居”带上定语“仲子”充当“室”的定语,偏正之间有连词“之”来连接;“所读”带上定语“皇太子”充当“书”的定语,那么不用“之”连接。

若是“所”和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组成“所”字词组,那么这些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也往往具有了动词的性质,作用也是从后修饰代词“所”。

例如:

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

(《管子·形势解》)

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

(《子产坏晋馆垣》)

此非明主之所臣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

(《韩非子·解老》)

夫天下者,万物之所一。

(《庄子·田子方》)

是“所”和形容词“长”、“短”组合;例

是“所”和名词“馆”、“臣”组合;例

是“所”和代词“然”组合;例

是“所”和数词“一”组合。

在讲代词“者”时,咱们曾经谈到,“者”能够位于名词后和名词组成词组。

“所”字词组既然是名词性的,“者”固然也能够在它后面和它组成“者”字词组。

例如:

视吾家所寡有者。

(《战国策·齐策》)

臣之所好者,道也。

(《庄子·养生主》)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那么必有所待;所就者大,那么必有所忍。

(《贾谊论》)

在文言文专门是先秦的文言文中,在“所”和动词(词组)组成的“所”字词组里,“所”字还常常称代动作行为的处所、缘故、条件、时刻等。

例如:

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嚎。

(《左传·襄公十四年》)

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

(《左传·昭公四年》)

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风雨也。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行不知所之,走不知所往。

(《吕氏春秋·论威》)

以上诸例中的“所”均称代处所,但它们已不是名词,而是受后面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修饰的代词。

大官大邑,身之所庇。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改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假设似夫子,欲以所事孔子事之。

(《许行》)

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

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

(《庄子·骈拇》)

九月,辛丑,用郊。

用者何?

用者,不宜用也。

九月,非所用郊也。

(《公羊传·成公十七年》)

“所”称代工具;例

“所”称代方式方式(礼仪);例

“所”称代缘故;例

“所”称代时刻

称代处所、缘故、条件的这一类“所”字词组,后来一样进展成为在“所”字以后加上相应的介词。

这是汉语语法日趋周密和完善的一种表现。

(3)代词“所”后先显现介词,再显现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组成“所+介+动(词组)”这种“所”字词组,这也是“所”字常见的用法。

在这种“所”字词组中,“所”字称代的往往是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条件、缘故、工具及相关涉的人或事等。

“所”后显现的介词以“以”最为常见,其他介词有“为”、“由”、“从”、“与”等。

汉语介词往往由动词转化而来,因此“所+介”能够视同“所+动”。

即内部的语法关系能够看成与上述“所+动”同一类型。

至于“所+介”后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那么是从后修饰“所+介”那个结构的。

“所+介”有时候能够单独利用,例如:

子曰:

“视其因此,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庾哉?

人焉庾哉?

”(《论语·为政》)

“此役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因此。

(方苞《狱中杂记》)

“所+介+动(词组)”的例子,如:

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能够击吾之众者,为围地。

(《孙子·九地篇》)

“所从”、“所由”表处所。

观因此得尊崇,及因此废辱,亦当世得失之林也,何须旧闻?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

大王知胶西王因此为无道亡乎?

(《汉书·龚遂传》)

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

(《战国策·齐策》)

“因此”、“所为”表缘故。

夫仁义辩智,非因此持国也。

(《韩非子·五蠹》)

居今之世,志古之道,因此自镜也。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

夫风霜雨露寒暑之变,此疾之所由生也。

(《教战守策》)

“因此”、“所由”表工具(条件)或依据。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那么尽富贵也。

(《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

“所与”表示相关的人。

吾知因此距(拒)子矣,吾不言。

(《墨子·非攻》)

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因此共承宗庙意也。

(《史记·张释之列传》)

“因此”表示方法或手腕。

“所+介+动(词组)”也是名词性词组,一样用来作宾语或谓语。

一样“者”也能够和这种词组组合成“者”字词组,如例

“所”在先秦古籍中能够做名词,为处所之意。

如《左传·隐公元年》: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能够做象声词,《说文解字》:

“所,砍木声也。

《诗》曰:

‘砍木所所。

’”“所”最要紧的是用做结构助词,这种用法较复杂,下面详细谈谈。

(1)“所”常常放在动词或词组的前面,组成名词性的“所”字词组,在句中

能够充当主语、宾语、定语、判定谓语等。

如:

①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论语·为政》)

②渔人一一为具言所闻。

(《桃花源记》)

③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说》)

(2)“所+介词+动词”句式,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刻、缘故,动作赖以实现的工具、手腕等。

如:

①彼兵者,因此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

(《荀子·议兵》)

②吾知因此距子矣,吾不言。

(《墨子·公输》)

③圣人之因此为圣,愚人之因此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

④此婴之所为不敢受也。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⑤此吾剑之所从坠。

(《吕氏春秋·察今》)

例①“因此”表示“用来……的工具”。

例②“因此”表示“……的方式”。

例③“因此”、例④“所为”表示“……的缘故”。

例⑤“所从”表示“从……地址”。

学习时应注意和现代汉语相区别。

(3)“所”用在被动句动词谓语前,强调被动关系。

如:

①今足下自以与汉王为深交,为之尽力用兵,终为之所禽矣。

(《史记·淮阴侯列传》)

②公孙敖出代郡,为胡所败七千有余。

(《史记·匈奴列传》)

“所”字的这种用法,在被动句一节还要详细谈到,那个地址就不多举例了,“所”字还能够放在数量词以后表示概数,例已见前数量词一节。

还能够用在前置宾语和动词之间,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下面语序一节还要谈到。

此从略。

另外,“所”还能够做假设连词,古音读与“倘”同,相当于“若是”。

如:

③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④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诗·鄘风·墙有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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