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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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docx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

广东省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for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sofurbanrailtransit

DBJ15-XXX-20XX

 

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总则

1.0.2本规范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敷设形式、结构类型和施工方法,结合广东省主要城市的地质条件,提出了具体的勘察要求,能够满足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要求。

 

2术语和符号

2.1.1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地面沉降的术语条文是:

大面积区域性的地面下沉,一般由地下水过量抽吸产生区域性降落漏斗引起。

大面积地下采空和黄土自重湿陷也可引起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试行)》(T/CAGHP026-2018)地面沉降的术语条文是:

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起的地层压缩变形导致的地面高程下降的地质现象。

广东城市地下水位普遍较高,地面高程下降影响因素通常包括:

固结沉降、抽取地下水造成的水位下降或水土流失、地面荷载加大、地下工程开挖和震动等。

本规范术语参照后者表述,包含上述各种原因造成的地层压缩变形导致的地面高程下降的地质现象。

2.1.12《广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线路孤石勘察及处理技术指南》提出了球状风化体的参考判定标准:

当判定为孤石时,孤石应与周围土体存在明显的性状差异,半岩半土状强风化中夹杂的中、微风化岩块(体)不应判定为孤石。

孤石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15~30MPa(当中等~微风化岩石周围岩土层的风化程度接近残积土时取低值,接近土状强风化时取高值),且中等~微风化孤石岩石岩芯节长大于或等于25cm或较完整岩石段累计长度大于等于50cm。

2.1.25本术语的描述借鉴了国家行业标准《建设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基本术语标准》(JGJ/T313-2013),勘察信息化是相对于传统的勘察技术和管理角度而言的,其核心本质是信息技术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一般包括规划、可行性研究、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试运营等阶段。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巨大,线路穿越城市中心地带,地质、环境风险极高,建设各阶段对工程技术的要求高,各个阶段所着重解决的工程问题不同,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资料深度要求也不同。

如:

规划阶段应规避对线路方案产生重大影响的地质和环境风险。

在设计阶段应针对所有的岩土工程问题开展设计工作,并对各类环境提出保护方案。

若不按照建设阶段及各阶段的技术要求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可能会导致工程投资浪费、工期延误,甚至在施工阶段产生重大的工程风险。

根据规划和各设计阶段的要求,分阶段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规避工程风险,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3.1.2岩土工程勘察应分阶段开展工作,符合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规律,即由粗而细、由浅而深,不断深化,逐步认识沿线区域及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准确提供不同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

特别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区,若不按阶段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轻则会造成返工浪费,给后期工作带来被动,重则可能会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或给运营线路留下诸多后患。

考虑在实际工作中,城市和工业建成区一般已经积累了大量工程勘察资料,即使复杂场地、复杂地基或特殊土地基勘察也可以视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合并勘察阶段。

对于设计方案已经稳定的工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鉴于工程地质现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一定间距布设勘探点所揭示地层信息存在局限性,受周边环境条件限制,部分钻孔在详细勘察阶段无法实施,工程施工阶段周期较长(长达几年),在此期间,地下水的时间效应,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工程问题,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阶段有必要开展勘察工作,对地质资料进行验证、补充或修正。

3.1.3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或场地附近存在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有重大影响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应开展专项勘察,专项勘察可结合工程需要,穿插在三个阶段或施工的不同时期进察,可以是单个岩土问题勘察,也可是专项问题研究或咨询。

专项勘察成果可以为单独编写专项勘察报告,对于穿插各勘察阶段进行的专项勘察,也可以在勘察报告中单独设置专题勘察章节进行阐述总结。

3.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存在着大量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人防工程等环境条件,对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轨道交通的敷设形式多采用地下线形式,地下工程的施工容易导致周边环境产生安全风险。

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前需要从建设单位获取地形图、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分布图,以便勘察单位在勘察期间确保地下管线和设施的安全,并在勘察成果中分析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工程周边环境资料也是工程设计、施工的重要依据,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往往不能够满足周边环境与工程相互影响分析及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施工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周边环境专项调查工作,取得周边环境的详细资料,以便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环境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

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第3.0.5条,地下管线探测任务宜由专业探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任务形式下达,或由用户单位以委托方式进行。

不论何种委托方式,都应签订合同书,明确责任。

广州、深圳等地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阶段的地下管线探测、建(筑)物基础资料调查工作,一般由业主专门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地下管线探测和建(筑)物基础资料调查专项成果报告。

3.1.5搜集当地已有勘察资料和建设经验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勘察资料和建设经验可以了解区域地质情况、明确工作重点、节省勘察工作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敷设形式多,结构类型多,施工方法复杂;不同类型的工程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不同,解决的问题不同。

因此,针对线路敷设形式以及各类工程的建筑类型、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等工程条件开展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3.1.6由于收集到的勘察资料来源多样,勘察成果质量可能良莠不齐,部分试验成果可能具有时效性,如抽水试验成果等,勘察单位利用收集的勘察资料时,应复核利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应复核已有勘察资料与拟建工程勘察技术标准的匹配性。

参照广州地铁勘察经验,当局部勘探点无法按时实施或场地不具备钻探施工条件,可考虑利用沿线既有勘察成果资料;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岩面埋深变化大、断裂带发育等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尽可能减少利用既有勘察成果资料;勘察实施阶段,勘察单位应经常组织现场踏勘和联系协调,及时掌握勘探进场条件变化,竭尽所能地创造条件,及时完成设计布置的勘探点。

广州地铁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利用勘探点距拟建线路结构外边线的允许垂直距离控制值分别见表1、表2,利用勘探点与设计布置相邻勘探点沿线路纵向的投影间距不得超过对应阶段勘探点间距的1/3。

 

表1初勘阶段利用勘探点距拟建线路结构外边线垂直距离控制表

基岩类型

场地复杂程度

灰岩

花岗岩类

(红层)碎屑岩

一级(复杂)

≦20m

≦30m

≦40m

二级(中等复杂)

≦30m

≦45m

≦60m

三级(简单)

≦45m

≦70m

≦90m

注: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判断场地复杂程度。

表2详勘阶段利用勘探点距拟建线路结构外边线垂直距离控制表

基岩类型

场地复杂程度

灰岩

花岗岩类

(红层)碎屑岩

一级(复杂)

≦10m

≦15m

≦20m

二级(中等复杂)

≦12m

≦20m

≦25m

三级(简单)

≦15m

≦25m

≦30m

注:

1、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判断场地复杂程度。

2、详勘阶段的明挖工程原则上不利用除地铁工程外的既有勘察成果资料。

3.1.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巨大,线路穿越城市中心地带,地质、环境风险极高,工程勘察首先要从工程结构类型破坏结果的严重性、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环境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来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按照工程的建设阶段分阶段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以便在勘察工作量布置合理、综合的勘察方法采用,岩土工程评价、参数获取、工程措施建议等方面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提交不同阶段的岩土工程资料,解决不同设计阶段所侧重的岩土问题。

3.1.8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中,为统一同一区域不同线路不同标段同一地层的地层划分、岩土分类和命名,以利于勘察成果的共享和方便使用,推动本区域工程地质的认识统一性,宜建立统一的岩土分层系统进行划分。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相对而言,具有线路长,勘察量大,勘察阶段多,勘察周期长和参建勘察单位多等特点,有关岩土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文件多,涉及线路中相邻工点的勘察资料相互衔接,后期勘察利用前期勘察资料频繁等特点,没有统一的岩土分层系统,易导致勘察设计文件混乱,岩土勘察资料无法对比和利用。

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较之地面铁路和公路,主要在城市区域及其郊区中修建,线路相对而言,基本局限在城市区域地质内,没有跨越全国性的大地构造单元和地貌单元,勘察掌握的区域资料也比较详尽,有条件建立区域统一的岩土分层系统。

同时,地铁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建立统一的岩土分层系统,可为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土建)提供相对统一的标准,有利于减少因岩土问题而产生的错漏或误解,对提高管理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和必要。

广州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自地铁2号线首期工程(三元里~琶洲段)初步建立广州地铁岩土工程统一划分为9个大层,各大层划分为若干个亚层的方法,并逐步推广到地铁三号线首期工程、大学城专线等后续地铁线路,经过20多年的完善、修订和发展,形成轨道交通线网“九分法”岩土分层系统,该分层系统虽然未能完全体现广州第四纪地层演变的沉积环境和实际沉积分布的情况,但从工程实用性的角度,应用于广州地铁线网勘察,统一了地铁勘察分层标准,使不同线路、工点、勘察阶段各勘察单位完成的勘察成果具有了统一的技术接口,避免了地层划分和勘察成果的混乱,方便了地铁勘察成果的使用,也便于后续勘察工作对于前期勘察成果完善和利用。

广州地铁沿线岩土分层系统的建立,同样加强和方便了设计和施工对岩土层的认识、对确保地铁建设的质量、投资和工期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九分法”岩土分层系统见表3。

表3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九分法”岩土分层系统

岩土层号

岩土层名称

岩土亚层号

岩土亚层名称

时代与成因/岩性

说明

1

填土层

〈1-1〉

杂填土

Q4ml,人类活动

〈1-2〉

素填土

〈1-3〉

耕植土

2

淤泥层和淤泥质砂土层

〈2-1A〉

淤泥

Q4mc,海陆交互相沉积(或新近河湖相沉积)

〈2-1B〉

淤泥质土

Q4mc,海陆交互相沉积

〈2-2〉

淤泥质粉细砂

(或灰色粉细砂)

〈2-3〉

淤泥质中粗砂(或含蠔壳片中粗砂或灰色中粗砂)

〈2-4〉

粉质黏土层、粉土

(1)

3

砂层、碎石土层

〈3-1〉

粉细砂

Q3+4al+pl,海相冲积、陆相冲积-洪积

〈3-2〉

中粗砂

〈3-3〉

砾砂

〈3-3A〉

圆砾、角砾

〈3-4〉

卵石、碎石

4

冲积-洪积-坡积土层

〈4F-1〉

稍密粉土

Q3+4al+pl,冲积,洪积

〈4F-2〉

中密粉土

〈4F-3〉

密实粉土

Q3+4al+pl,冲积,洪积

〈4N-1〉

流塑-软塑状黏性土

〈4N-2〉

可塑状黏性土

〈4N-3〉

硬塑-坚硬状黏性土

〈4-2A〉

淤泥

Q3+4al,河湖相沉积

(2)

〈4-2B〉

淤泥质土

〈4-3〉

坡积土

Q3+4dl,坡积

5

残积土层

〈5F-1〉

稍密-中密状粉土

Qel,沉积碎屑岩类残积(上层)

〈5N-1〉

可塑状黏性土

〈5F-2〉

密实状粉土

Qel,沉积碎屑岩类残积(下层)

〈5N-2〉

硬塑-坚硬状黏性土

〈5H-1〉

可塑状黏性土

Qel,岩浆岩残积(上层)

〈5H-2〉

硬塑-坚硬状(砂质、砾质)黏性土

Qel,岩浆岩残积(下层)

〈5C-1A〉

软塑状黏性土(含红黏土)

Qel,石灰岩分布区残积

〈5C-1B〉

可塑状黏性土(含红黏土)

〈5C-2〉

硬塑-坚硬状黏性土(含红黏土)

〈5Z-1〉

可塑状黏性土

Qel,变质岩分布区残积(上层)

〈5Z-2〉

硬塑-坚硬状(砂质、砾质)黏性土

Qel,变质岩分布区残积(下层)

6

岩石

全风化带

〈6〉

沉积碎屑岩类全风化

沉积碎屑岩

〈6H〉

岩浆岩全风化

岩浆岩

〈6C〉

灰岩类全风化

石灰岩类

〈6Z〉

变质岩全风化

震旦系变质岩

7

岩石强风化带

〈7-1〉

砾岩、粗砂岩、含砾粗砂岩强风化

沉积碎屑岩

〈7-2〉

泥岩、粉砂质泥岩、页岩强风化

〈7-3〉

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强风化

〈7C〉

石灰岩强风化

石灰岩类

〈7H-A〉

半岩半土状强风化

岩浆岩

〈7H-B〉

碎块状强风化

〈7Z-A〉

半岩半土状强风化

震旦系变质岩

〈7Z-B〉

碎块状强风化

8

岩石中等风化带

〈8-1〉

砾岩、粗砂岩、含砾粗砂岩中等风化

沉积碎屑岩

〈8-2〉

泥岩、粉砂质泥岩、页岩中等风化

〈8-3〉

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中等风化

〈8H〉

岩浆岩中等风化

岩浆岩

〈8C-1〉

泥炭质灰岩、泥灰岩中等风化

石灰岩类

〈8C-2〉

石灰岩、硅质灰岩中等风化

石灰岩类

〈8Z〉

变质岩中等风化

震旦系变质岩

9

岩石微风化带

〈9-1〉

砾岩、粗砂岩、含砾粗砂岩微风化

沉积碎屑岩

〈9-2〉

泥岩、粉砂质泥岩、页岩微风化

〈9-3〉

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微风化

〈9H〉

岩浆岩微风化

岩浆岩

〈9C-1〉

泥炭质灰岩、泥灰岩微风化

石灰岩类

〈9C-2〉

石灰岩、硅质灰岩微风化

〈9Z〉

变质岩微风化

震旦系变质岩

0

溶、土洞

<0-1>

土洞

<0-2>

溶洞

F

断裂破碎带

〈F-1〉

土状、断层泥

〈F-2〉

角砾状

〈F-3〉

碎块状

说明:

(1)该层夹在全新统海陆交互相淤泥、淤泥质土中。

(2)该层夹在冲积-洪积土层(Q3+4)中。

3.1.9一般说来,拟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地下管线、管道很多,在工程项目的勘察、施工中,曾屡屡发生地下管线、管道遭到意外破坏的情况,甚至地下铁道隧道也曾遭受钻探的意外破坏。

而软土、填土分布区,是地下管线、管道等埋藏物分布较多的区域,勘探开始之前,应探查勘探部位的管道、管线分布,避免管线、管道遭到意外破坏。

勘察前应搜集沿线的地下管线资料,城市地下管线包括:

1管道:

燃气管、供水管、下水道、排污管等;

2管线:

电力管线、通信管线、有线电视电缆等;

3其他:

过街通道、防洪地下水道、人民防空洞室、地下铁道等。

3.1.12《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理规范》(GB50652)规定了勘察风险管理主要流程包括:

风险界定、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2018年3月8日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文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2018年5月22日再次发文建办质[2018]31号文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本条文规定了大纲中应包含勘察风险管理内容。

3.2勘察分级

3.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使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更具针对性,《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进行了重要性等级划分,并划分为三个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时,应注意场地复杂程度和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应从最高等级开始,向下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3.2.2考虑到含TOD综合物业开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越来越多,这种车辆段或停车场发生工程破坏时后果很严重,因此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提高了含30层以上高层或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工程重要性等级。

3.2.3本条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制定。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的岩土工程问题主要是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围岩和地下水问题。

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确定。

3.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复杂,不同环境类型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互影响不同,工程环境风险与环境的重要性、环境与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密切相关。

针对不同等级的环境风险采取管理措施不同:

一级环境风险需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设计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二级的环境风险在设计文件中应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三级环境风险应在工程施工方案中制订环境保护措施。

不同级别环境风险的保护和控制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不同。

一般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关注一级环境风险,并提出规避措施建议;初步勘察阶段应重点关注一级和二级的环境风险,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详细勘察阶段应关注所有环境风险,并提出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参考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同时考虑了影响区内存在高速铁路等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将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四级,考虑到我国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为便于操作,本规范将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表3.2.4脚注中影响区域界线的确定原则,参考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及广州、深圳地区经验。

3.3勘察大纲

3.3.1~3.3.9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第7.2.2条条文说明,“工程勘察开展前,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地下结构类型和施工方法提出工程勘察要求,勘察单位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方案深化,编制工程勘察大纲,重点应包括与不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相关的风险因素”。

2014年4月28日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24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铁路勘察实行地质勘察大纲审查制度。

勘察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规程规范编制地质勘察大纲,建设管理单位应对地质勘察大纲组织审查。

审查后的地质勘察大纲为工程勘察合同的组成部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总部《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管理及考核办法》也对勘察大纲的编制、内容、审批和执行进行了规定。

3.4工程地质单元划分

3.4.1“工程地质单元划分”是本规范新增内容,“工程地质单元划分”是根据地貌单元、微地貌单元、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将建设场地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将地质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场地划分为同一工程地质单元,以便对建设场地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以增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实际运用效果。

其中地貌单元、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地质单元划分的主要因素,对于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地段,应进一步划分亚单元。

3.4.2在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和初步勘察阶段中进行工程地质单元划分,主要是考虑线路工程为长条带状的特点,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段,分段进行岩土工程评价和分段提供岩土工程参数。

3.4.3本条规定了应按照工程地质单元统计及整理各种试验成果,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统计样本的代表性,避免统计对象中混杂不同的岩土类型。

按照工程地质单元统计及整理各种试验成果适用于各个勘察阶段。

对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及初步勘察阶段,由于钻孔间距大、样品数量和试验数据相对较少,因此一般按照工程地质单元统计和整理试验成果。

详勘阶段,当工点处于同一工程地质单元时,由于样品数量和试验数据充足,按工点统计试验成果一般能够满足勘察对于统计样本数量的要求;当工点范围包括多个工程地质单元时,如果本点内某工程地质单元试验数据的数量不足,可参考利用相邻工点同一工程地质单元的试验成果合并统计。

4工程地质调绘

4.1一般规定

4.1.1、4.1.2区域地质资料包括区域地层和岩石、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质灾害分布等综合地质资料;工程地质单元是根据地层岩性特征、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将建设场地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地质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场地划分为同一工程地质单元。

区域地质和工程地质单元划分是本规范增加的新内容,主要是要了解清楚工程建设项目与区域地质条件的关系。

勘察报告中的区域地质资料应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线路方案比选、车辆段和停车场选址等的需要。

4.2调绘与测绘工作方法

4.2.1区域地质资料搜集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是根据区域地质调查、《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中“13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工程地质调绘”工作内容,采用搜集当地区域性卫星影像和航空遥感解释资料,区域地形地貌资料,区域地层岩性资料,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区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区域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资料,现状地质灾害、地质遗迹、古河道等资料。

重点是搜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地层、岩浆岩、断裂构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

地质调绘内容包括:

1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2地层层序、成因、时代、厚度、岩土名称、胶结物;

3岩层产状、接触关系、节理、裂隙等发育情况,断裂构造和褶皱构造位置,断裂产状、类型、活动程度、破碎带范围、富水性等,新构造痕迹及特征;

4沿线地表水系、出露泉涌及用水量;

5不良地质作用的种类、性质、分布规律,特殊性岩土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

6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发育规律等。

4.2.3区域性卫星影像、航空遥感解释资料,重点是对区域地形地貌、区域断裂和褶皱构造、现状地质灾害的室内解译,在资料使用之前,应实地核实室内解译结果。

4.2.4野外观测常用方法有之字形穿越法、追踪法。

地质观测点应布置在具有代表性的岩土层露头、地层分界线、断层露头、重要的岩石节理、地下水露头、不良地质点、特殊岩土点等位置。

地质调查、测绘布置的工作量应根据地面环境条件、岩层出露情况、地下水露头、现状地质灾害等进行确定,在岩土层露头、地层分界线、断层露头、重要的岩石节理、地下水露头点、不良地质点、特殊岩土点、现状地质灾害点等位置应布置地质调绘点。

4.3调查与测绘工作范围

4.3.3、4.3.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重要建设项目,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断裂构造、地下水富集区、既有建筑工程地段,应适当扩大工作范围。

地质条件复杂的山区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轨道交通工程处于山区时,应扩大调查与测绘范围,从轨道交通工程下游100m位置至山坡分水岭范围应纳入调查范围。

4.4调查与测绘工作内容

4.4.1搜集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资料应通过气象部门、地质部门、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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