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锋婚姻家庭爱情与性开放问题的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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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锋婚姻家庭爱情与性开放问题的研究报告
婚姻家庭爱情与性开放问题的研究报告
林志锋
摘要:
我们不能只从后天的利害关系来考虑人类的问题,还应该考虑遗传因素对人类行为的影响,理解人类的本能行为,排他性定型行为,性开放理论似乎完全忽略了遗传因素的影响,进化是不可逆的。
通过对比动物和人类对环境的适应性,动物行为遗传学的角度,更深入地了解人性本能,分析动物和人类家庭以及爱情的起源,人类婚姻的起源。
关键词:
遗传进化;定型行为;起源起因
1.生殖领域的排他性是一种本能
动物行为学认为,在任何行为的发育中,既不能忽视先天因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后天因素的作用。
关于性的排他性,不就是因为生育问题引起的吗?
现在有了避孕技术、亲子鉴定技术之后,这样不就可以性开放了吗?
现在的性开放理论,只从后天条件的情况去考虑问题,而不能结合遗传因素来考虑问题。
我们理论联系实际,很多人虽然理解这些技术的作用,但是仍然保持原有的排他性。
A.进化的不可逆律
动物在进化过程中所丧失的某些器官及其功能,即使后代重新回到祖先原来生活的环境,也不会重新回复。
这个规律称为进化的不可逆律,也称为多洛定律。
生物的进化是不可逆的。
动物界关于两性的排他性,最初应该是为了卵子争夺,避孕技术、亲子鉴定技术确实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经过数亿年漫长的岁月之后,如果没有不可逆的生物进化发生,是应该可以性开放的,但是这根本不可能。
B.动物行为学认为,只有能被感知的外界刺激对动物才具有“生物学意义”
动物感觉器官的感觉能力是同动物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动物重点使用的感觉器官,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化。
对于体内受精的动物来说,雄性对竞争对手何时射精无法感知,只能提前做出反应,否则,自己的生殖成功率会大大降低。
也就是说,在漫长的进化中,体内受精的雄性动物,基本上都不依赖于掌握竞争对手何时射精来做出反应。
即使是体外受精的动物,往往都是占有一片生殖领域,而不是等到竞争对手成功了才知道心痛。
据说,人的打嗝反射追溯到两栖动物,那么,生殖领域行为应当追溯到海洋里的体外受精的动物。
C.领域行为
领域——被动物所占有和保卫的空间或区域,领域是动物的一个排他性独占区,领域是不允许竞争对手闯入的一块禁地。
领域的类型A类型——生殖和取食领域;B类型——生殖领域;C类型——群体营巢领域;D类型——求偶和交配领域。
一个动物进入另一个同类的取食领域,不管是否存在食物的得失,都会激起这个动物的愤怒,引发攻击行为。
人类的生殖领域,有很明显的排他性,也有一定的行为界限。
爱抚,不会造成生育,但是很明显在排他性领域之内。
D.在进化中的“用进”快,而“废退”慢
一种动物一旦被人类驯化,其驯化种群的遗传结构就会发生变化,偏离其野生的祖种。
这说明了动物只经历一代,在一定强度的新的后天环境下,对遗传的影响。
漫长的进化就是量变的积累。
对于可以世代遗传的本能行为来说,如果本能行为的改变没有新的适应性意义,是很难退化的。
遗痕行为:
有些行为虽然已经丧失了它的功能,但却能使我们想起它们祖先过去的行为适应,这种行为被称为遗痕行为。
如猕猴的尾巴虽然已经退化残干,但它们仍保留着平衡运动,但是这种动作已完全失去平衡的作用。
黄麂在威吓其他个体时常常张开嘴唇露出犬牙,这些犬牙已经退化不再用于战斗。
这两种动物的遗痕行为还说明了行为的退化比形态的退化还慢。
“用进”快,有利于适应新环境,而“废退”慢有利于动物对环境适应能力的保存。
也因此本能行为总是那么刻板那么固定。
E.由遗传决定的定型行为(本能行为)
动物的行为分为先天性的本能行为和后天性学习行为。
定型行为是指具有固定动作模式的行为。
因为是生下来就具有的行为.因此,也称先天行为或本能行为。
定型行为的特点:
定型行为的行为模式主要是由遗传性所决定。
定型行为具有内源性:
即定型行为的发育不受环境刺激的影响,即使动物从未经受过刺激,也能正常发育而具备定型行为能力,一旦有外界刺激存在,就能诱使动物表现出完整的定型行为。
具有定向性和可预测性。
例如:
老王爷自己可以跟一个王妃生孩子,王爷的儿子也可以跟这位王妃生孩子,按理说,所生的后代都是王爷的后代,利益是相当的,但是排他性的本能不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人类能理解避孕技术、亲子鉴定技术的作用,“理解”属于后天学习行为。
对于爱人的出轨行为的刺激,呈现出固定的反应,不受后天理解行为或者因果关系的影响,因为这涉及到本能行为。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在自然形成的男女两性的交往中,有一般交往、恋爱、边缘性行为、性行为,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这些行为是可以被人类感知和区分的,人与人之间距离由远而近,事情逐渐深入发展,如果爱人与竞争对手深入发展,也就是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正在不断的发展,信号刺激从无到有,由弱至强,这些有别于普通交往的信息,都是没有被过滤去掉的有用信息。
经过漫长的遗传进化后,一些信号刺激的引发的反应就成了后代的本能反应。
在动物界的卵子争夺战中,雄性的生死搏斗往往都是在性行为之前发生,而不是等到交配即将结束才有所反应。
人们常说:
“男人总希望成为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女人总希望成为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
”这句话是对人类爱情排他性现象的总结,说明了男人和女人都有排他性,“总”字说明了有绝大多数的人都具有排他性,还有,这句话还说明了男女之间的排他性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根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规律,本能现象必然以全部或绝大部分的概率形式存在,如果拥有全部或绝大部分概率的现象,那么应该想到,这很有可能就是一种本能。
根据人们总结的现象,绝大部分人都有排他性,再加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分布规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爱情的排他性是一种本能。
当爱人与其他人恋爱、边缘性行为、性行的时候,人们能感知潜在的危险,往往都会心痛、愤怒、耿耿于怀。
对于行为发育正常的个体来说,这些反应是一种无意识的反应,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思考。
这些刺激,第一次出现就会表现出固定的反应。
这些外界刺激和它所作出反应之间有着非常强的联系。
这些问题都符合定型行为的特点。
动物的行为需要内外两方面的刺激,排他性的本能,同样受内因和外因的影响,性可以给人类带来两种利益,生育和快感。
人的行为可以是两种动机,如果外因是个荡妇或者妓女,不能纳入生殖领域,男人也会调整自己的动机。
不是自己的生殖领域,不表现出排他性的现象。
至于女人的排他性应该是在家庭中的协同进化中获得。
收养孩子、捐精表现出来的排他性和带着避孕套出轨的行为相对比,前者没什么排他性,后者则有强烈的排他性。
当一个人发现配偶出轨了,没有谁会关注他们是否戴套,因为这根本不影响排他性,不影响人们的激怒反应,人们的注意力完全在于信号刺激的问题上,这些信号刺激,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直接反应,无需经过大脑。
如果有两个女人供一个男人选择,一个带着小孩子,一个不带,而其他条件完全相同,人们则会使用学习行为里的比较行为。
2.家庭的起源
宇宙万物皆有起源。
那么,家庭到底是怎么起源的呢?
从一开始,行为学家就不是孤立地研究一种动物的行为,而总是把一种动物的行为同其他动物的行为进行比较研究。
一个物种要存活在地球上,必须要繁殖,平均出生率大于平均死亡率。
如果天敌的数量在增长,而这个物种不增长不发展,那么这个物种也会走向灭亡。
有的物种以量取胜,而且幼儿刚出生就能觅食,就算不照顾下一代,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去保护下一代,也能保证自己的物种存活在地球上;
有的物种,幼儿至少需要父或母一方的保护与照顾,即单亲家庭,而照顾子女的一方往往都是最后获得受精卵的一方。
对于这样的物种来说,只有交配生子不能完成这个物种的延续。
动物学家们发现,在水中的照料后代的往往都是雄性,而在陆上的动物往往都是雌性。
在水里体外受精的动物,由于精子较轻,比卵子更易散失,因此性鱼必须等待到雌鱼排卵后才在卵子上放精。
这样雄鱼成了最后获得受精卵的一方,如果它也不管自己后代,后代将会死亡,自己的基因不能延续,甚至种族将会灭绝。
还有的物种,幼儿必须父母双方的共同照顾才能保证物种的生存。
家庭family的英文构词,就是取father(父亲)and(和)mother(母亲)I(我)love(爱)you(你们)这句话的第一个字母。
抚养子女的合作关系又分两种,一种是一个抚养周期,另一种则是终身合作,终生关爱所有子女。
据我所知,那些因为失去配偶,会伤心欲绝,甚至为情自杀的物种,全部都是共同抚养子女的。
在动物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没有发现道德文明,这些双亲家庭往往都是别无选择,这就是动物界的家庭起源。
人们只羡鸳鸯不羡仙中的鸳鸯,就是双亲共同抚养子女的,在天愿为比翼鸟,绝大部分鸟类都是双亲共同抚养子女的。
我认为家庭是这些动物同心同德的根本原因。
贾斯丁·布拉舍尔认为,一夫一妻制的物种更加容易灭绝。
造成一些物种灭绝的根本原因,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单配偶制,应该深入地进行分析,很可能是因为这些物种的幼儿更难存活,失去父母任何一方都会造成幼儿死亡,如果不采用单配偶制,早就灭绝了。
动物行为学认为,任何行为的改变都需要有一个基础和开始点,如果不具备这个条件,行为进化的无从谈起。
比较以上三种情况的两性情感问题,第一第二种的关系冷漠,交配完很快就各奔东西,为各自的利益打算。
第三种,为了共同的利益聚在一起,则关系密切,有较丰富的情感。
于是我认为:
动物界的情爱应当起源于两性在家庭中的协同进化,这是情爱中的遗传成份。
再比较以上三种情况,第一种的雄性竞争激烈,而雌性则很少有排他性。
第二种单亲家庭情况,雄性竞争激烈,而雌性则很少有排他性,除非雌雄的作用颠倒。
第三种双亲家庭,在这些天生彼此忠诚的物种中,也很少表现出生殖领域的排他性。
动物物种不可以突破以上最低的要求,但是完全可以选择更有利于后代的事情。
这种情况介于上述第2和第3中情况之间。
对 陆地上的雄性来说,既可以选择薄情策略,通过多个雌性获得子女,也可以选择忠诚策略,与雌性抚养子女。
如果雌性动物能够抵制雄性动物与它们强行交配的话,她们就有一定的决定权。
当然我们人类文明是不允许强奸的。
子女是男女双方的责任,而不是单方责任,对女性来说,选择一个负责人的男人最有利。
这也是我们人类文明的必然选择。
对于还没有文明的动物和人类来说,情况就十分混乱,也可以说是十分多元化。
有的雌性被抛弃,有的雌性被迫欺骗其它雄性共同抚养子女,有的雌性明显大了肚子无法欺骗。
有的动物则进化出特殊功能,他们一旦同新妻子结为配偶时就采取积极行动杀死任何潜在的继子或继女。
这种现象说明了所谓布鲁斯效应(Bruceeffect):
雄鼠分泌一种化学物质,怀孕的雌鼠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
只有在这种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时,它才流产。
雄鼠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潜在的继子或继女杀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
雄鼠在“婚前”性行为的斗争中进化出特殊的本领。
我们人类虽然长期在类似情况下并没有进化出特殊功能,那么是否会进化出其他本能反应呢?
而且这还关系到生殖成功率这个重要的问题。
古代人类生产力低下,而且这种情况的时间十分漫长,建立家庭对女人有利,但是又存在着种内竞争,被抛弃则有害,女人的排他性长期处在这样的利害关系中,结合男人的生殖领域行为,这样相互作用的环境下,进化出排他性本能。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人最好的归宿是建立家庭。
想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需要像徐志摩那样“捏一个你,塑一个我”,在子女的身上就有两个人的基因。
在社会当中,往往亲兄弟都会分家,而夫妻俩的共产的跟本原因是因为家庭。
男人的家庭是建立在生殖领域的基础上的。
3.情爱起源于家庭中两性的协同进化
A.爱情的先天遗传成份探讨
评估遗传决性方法的公式:
VT=VG+VE+VI,其中代表VT总变异量,VG代表总变异量中的基因型成份,VE代表总变异量中的环境成份,VI代表基因型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异量。
这个公式可以更好地理解本能行为和学习行为。
人们常说爱情总是自私的,这一点符合自私的基因理论。
食物可以分享,唯独爱人不可以分享,爱情的排他性就是一种本能。
符合进化的不可逆律,动物在进化过程中所丧失的某些器官及其功能,即使后代重新回到祖先原来生活的环境,也不会重新回复。
观察动物的家庭现象,得知情爱起源于家庭,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没有感情的男女建立家庭,不会产生爱情。
这一点符合进化的不可逆律。
在自由恋爱的时代,是因为有爱情才建立家庭,不是因为建立了家庭才有爱情。
尚未建立家庭,只要真心相爱,就自然而然地相互关心,互利互爱。
真情流露不是靠学习得到的,爱由心生,指的是爱的先天性成份,经历一定的刺激或者刺激积累后,自然而然而产生的感情。
人们常说“爱是不可理喻的”,从后天利益的角度来看是不可理喻,那么,研究人类古代的生活状况,用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是否就可以理解了呢?
爱情总是自私的,那是对于外来竞争,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仿佛又是无私的。
为什么在爱情中会有思念和牵挂,会有朝思暮想如此强烈的情感呢?
朝思暮想仅仅是因为考虑后天利益产生的吗?
对今天的人类来说肯定不是。
有人认为爱情的根本就是性,那么,为什么会觉得爱人无人可以替代?
爱上一个人,即使尚未发生关系,也会有为“我离不开你”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是普遍现象,性对象当人别人可以替代,离开这一个,还可以有另一个。
因为这些问题不能只靠后天的利益来考虑。
根据《动物行为学》的观点,动物的任何行为都是由外界刺激引起的,说明动物的行为都是有原因的,都是有某种刺激所引起的,不会平白无故的发生,必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任何动物的行为跟它的形态结构一样都是通过长期演化自然选择遗传下来的,都有一个遗传和进化的依据。
它对动物本身有着某种意义,有某种好处、某种价值,有某种功能。
在比较家庭的情感现象后,我发现动物雌雄两性的情感的是在家庭中协同进化而来的。
人类不是因为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存在某些利益关系,才思念、牵挂、朝思暮想,我认为这是长期遗传,协同进化的结果,主要受遗传因素的影响。
下面分析一下相思、牵挂等情爱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
在我所了解的物种当中,通过比较,我发现,因为失去配偶而伤心欲绝,甚至会自杀的物种,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共同抚养子女;凡是一夫一妻婚姻形式的物种,必然共同抚养子女。
雌雄两性在共同抚养子女的时候,双方都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相互依赖,需要对方,离不开对方,害怕失去对方,也因此相互关爱照顾。
这些问题起初是后天考虑和认识的问题。
这样的利害关系长期存在,经过漫长的遗传和进化之后,一些情爱的反应就变成了本能反应。
而不共同抚养子女的物种,只能找到交配现象,却找不到持久的相互关爱相互照顾的爱情迹象。
牵挂问题的欲求行为与完成行为分析,当一个人在牵挂着爱人的时候,如果找一个魅力不低于爱人的人,与之发生性行为,能解决或者缓解牵挂爱人的问题吗?
答案是只能解决性欲问题,不能解决爱欲。
当收到爱人的一封信,通一次电话,却可以缓解或者解决牵挂爱人的问题。
爱情不仅仅是那些必须选择一夫一妻并且共同抚养子女的动物才有,我们人类也有爱情的定型行为,也说明了我们人类的祖先以共同抚养子女的家庭形式存在。
关心可以学会,关切之情是自然流露,无需学习。
紧急的时候,没有时间思考得失,表现出关切之情。
思考问题是后天学习,思念与牵挂无需学习,也无需经验。
打在你身,痛在我心,无需学习,也无需思考到利益再心痛。
B.爱情的持久性探讨
还有,为什么人们又希望白头偕老呢?
爱情的持久性又是由什么利害关系来决定的呢?
在家庭的起源中提到共同抚养子女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在一个养育周期内的合作关系,另一种则是终身合作。
在动物世界的利他性行为中,父母对子代的利他性行为是非常普遍,非亲子关系的利他行为远远比不上有亲子关系的利他行为,中途更换伴侣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而人类幼儿的成年期较长,在幼儿的过程中又不断地有新生婴儿诞生,等到把最后的幼子抚养成人,双方都已经老了。
这些利害关系决定了爱情的持久性。
当一方渴望另一方成为终身伴侣,就算尚未发生性关系,也会有相思牵挂的现象,而且心不由己,会有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爱护。
要白头偕老需要两个人努力才可以完成,任何一方单方毁约都会终止家庭关系,这决定了爱情的相互性。
人们总是用“永远爱你”之类的话来表达情感,或者刺激对方的情感。
爱情的持久性,一直是我们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也是人类总结的经验,可以通过学习获得,是人类希望传承下去的宝贵经验。
爱情和家庭的利害关系,决定了人们的恋爱和择偶必须以选择终身伴侣为目的。
闪婚闪离的婚恋观不正确,态度不端正,离婚是对错误婚姻的修正,但是不能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如果没有白头偕老的决心,就应该分手了,而不是结婚。
真爱应该具有发自内心的关爱。
在恋爱关系确认的初期,爱情的排他性,思念牵挂都很显著。
因为女人是最后获得受精卵的一方,所以在传统的社会中往往都是女人考验男人是否真心。
4.性的私密性探讨
趋性是动物接近或离开一个刺激源的定向运动,趋性也属于先天性行为(也称本能行为或者定型行为)。
人类的性行为往往都要私密,属于负趋性,避开一个刺激源。
很多动物在交配时都有被中断的可能,如蝇类在交配时,前腿总提防着竞争对手的。
雄性在交配时当然不希望其他雄性的干扰。
如果雌性动物能够抵制雄性动物与它们强行交配的话,她们就有一定的决定权,当雌性选中某个雄性个体时,也会有这样的意识,也不希望其他雄性的破坏,为了交配顺利进行,动物们就要避开同类的视线,特别是雄性的视线。
我们人类也是如此。
性行为对同类来说是一种刺激,女性的裸体,对男性是一种特别的刺激,容易引发竞争。
马达加斯加岛环尾狐猴在交配时也会尽量避开同类的视线,特别是雄性。
这点和人类“趋同”。
性行为的私密的属于负趋性,属于本能行为,即便其他人保证不破坏他们的性行为,他们仍然希望避开同类的视线。
在家里,房子即便父母或者子女有股份,也要避开。
据说有的人房事时忘了关门,受到其他人的刺激会早泄,这样的应急反应也有利于提高生殖成功率。
生殖行为由性行为和育幼行为构成,哺乳动物的乳房是个重要的育幼器官,也就是说是重要的生殖器官,容易引起雄性的关注或者性冲动,所以我们人类很早以前就知道遮丑。
穿衣遮丑又可以避免刺激疲劳的现象。
即使在防盗窗外,无人可以进入房间内破坏两个人的性行为,人们的生活习惯还是需要拉上窗帘,避开同类的视线,这是趋性本能的体现。
即使两个人不发生性行为,男人也不希望爱人的裸体让男人看到,这是性行为的领域。
聚众淫乱违背了这个趋性本能。
5.婚姻起源于家庭
从人类的家庭起源可以看出,在没有婚姻制度的社会背景,是非常混乱的。
因为性的私密性决定了没有第三方证人,性关系的责任难以明确,男人的抚养责任也难以明确,也很难分辨是非。
动物行为学认为,欺骗信号欺骗行为普遍存在。
有的人发誓爱一生一世,却始乱终弃。
没有婚姻礼仪或者制度以前,是一个混乱的情况,也可以说那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
对于疾病,人们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对于消防,人们是“以防为主,防治消合。
”制定禁止婚前性行为的行为规范,在婚礼之前广而告之,婚礼时宴请男女双方宾客,可以让公众进行监督,男女双方的亲友邻居做证婚人,可以起到明确抚养责任的作用,明确家庭(Family=fatherandmotherIloveyou)关系。
或者在牧师和宾客面前当众宣誓,而不是只对个人发誓,这样更有约束力。
现在还保留“证婚人”这个说法,所谓的“证婚人”,准确的说应该是证婚人代表。
性是私密的,但是性关系要公开,这也成了我们道德的标准。
我认为这些礼仪制度是为了保障家庭,为了解决性的私密性所带来的弊端。
因此我认为婚礼起源于家庭。
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
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
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婚礼起源于家庭,也就是说婚姻起源于家庭。
强调婚姻文化还是婚前性权利?
婚姻礼仪文化,并没有剥夺任何人的性权利,而是要强调发挥婚姻礼仪文化的作用,只是多办一道手续而已,这样可以明确责任,可以明辨正当与非正当关系,趋利避害,能让婚姻社会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婚姻礼仪文化的性能作用很高,而代价只是一道手续,有很高的性能代价比。
而强调婚前性权利,只能节省一道手续,正好与婚姻礼仪文化的性能代价比成反比。
婚姻礼仪是人类重要的后天性学习行为,大大地改善了婚姻礼仪前的混乱现象,后来经历了道德化,法律化,德法兼治双管齐下。
“自愿、私秘、成人”只强调这三原则”,实际上是无视婚姻,无视家庭,无视婚礼仪的社会效果。
而所谓的“婚外性权利”则与法律明文规定的相互忠实的义务相违背。
6.性道德方案比较
性道德方案一:
允许婚前性行为的道德方案。
有人认为只要有爱情就可以婚前性行为。
性道德方案二:
以前有一种这样的礼仪,在结婚之前,男女之间不可以有性接触。
比较这两种道德方案,首先我们看一看“穿透率”的概念,一个空气过滤器的对大于等于0.3微米灰尘的过滤效率为99.97%,另一个为99.99%,看起来好像差不多,再比较一下它们的穿透率,前者为0.03%,后者为0.01%,相差了三倍。
也就是说,如果过滤器前面的灰尘数量相同,经过这两个过滤器之后的空气所含灰尘的数量相 差三倍 (空气调节的专业知识)。
两个除尘器,一个效率为95%,另一个97.5%,通过这两个除尘器后,排放到大气的灰尘,前者为5%,后者为2.5%,很可能后者能达到排放标准,而前者达不到,所以穿透率是个很重要的参数(工业通风的专业知识)。
贞操穿透率:
我们可以把某一时间段内(一年),发生了性接触,但又不能结婚的人与总人数之比定义为 贞操穿透率。
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以后会有很多变数,道德方案二,可以减少那些被骗、遇上不负责男人等因素所引起的穿透率增加,很显然,性道德方案二的穿透率比性道德方案一 要低得多,要优胜N倍。
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也有相当多的人并不赞同性解放的观点,但又支持婚前性行为,实践证明这种方法的穿透率是比较高的。
我们可以另外再估算一下,假设每年有一千万人未婚青年在恋爱,贞操穿透率相差10%(现在实际情况还远比10%大),每年就相差一千万人×10% = 一百万人,这样年复一年,世代相传,将会有多少人受益呢?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按照封建旧社会的办法,把未婚女子都限制在闺房里,这样穿透率不是更低吗?
由于管教更加严格,那些“知德违德”的人会有所减少,“贞操穿透率” 能降低一点点,但是这样女人就少了许许多多的自由,要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又怎么谈恋爱呢?
而道德方案二所要付出的 代价只是时间上稍为晚了一些。
结论:
通过上述的比较可以得知,性道德方案二,在结婚之前,男女之间不得有性接触的性道德方案为最佳方案。
7.浅谈男女平等的问题
有两个盗贼,盗窃时一个被发现了,另一个没被发现。
同样是盗窃行为,发现的要被惩罚,没发现的则不用惩罚,这样对这两个盗贼来说,太不公平了。
如果只用片面的公平观去恒量问题,对盗贼的惩罚是应该要废除的。
因为有的贪官贪污行为没有被发现,为了公平,就要废除相关的道德及法规。
如此类推,整个社会都会变成“男盗女娼”。
能够因为小公平而否定大义、大的原则,否定那些为人处世的准则吗?
再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样对被盗的人又公平了吗?
盗窃,违反了为人之道,不可取。
但是,有人认为:
女人有膜,而男人没有,婚前性行为,女人会被发现,所以不公平,所以婚前可以乱搞。
我们应该综合男女的差异来考虑公平,男女两性,什么都一样就公平了吗?
体育考试,男女同一个标准,那就公平了吗?
这是比较浅显的男女差异,如果采用同样的体育考试标准,那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男女两种性别,必然存在着差异,而人们又理解了多少呢?
又考虑了多少呢?
婚前都有性经历,如果不考虑子女的利益,对性伴侣来说,那是公平的。
但是对家庭合作关系来说,这就不公平了,家庭Family=father(父亲)and(和)mother(母亲)I(我)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