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支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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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一七年七月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前言
1、为切实做好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使中期计量工作标准统一,提高工程质量和
提供资金保障,特制定本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本办法依据湘交造价【2008】487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湖南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S238津市新洲至棠华岳山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并总结了以往中期计量支付的经验进行编写。
本办法未尽事宜仍按《湖南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工程合约部负责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
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财务审核与支付工作。
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核准、书面核实签认的方式进行。
4、本办法与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5、本办法由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工程合约部负责解释。
一、一般规定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报批后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
(3)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计量的主要依据
计量的主要依据有: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工程图纸、批准的变更、技术规范、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规定)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等。
3、计量的主要原则
计量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总原则,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计量项目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做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且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并经验收质量合格,严禁超前计量,小于设计数量时,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量;未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事先书面同意,对于大于等于设计数量时,仍按设计数量进行计量。
(2)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确认的过程,由总监办组织实施,关键性工程的验收,应通知业主工程合约部派人参加,总监办必须高度重视现场计量工作。
(3)分项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计量,隐蔽工程的计量在覆盖前应得到确认,每次计量时,承包人及总监办应严格按程序办事,必须做到手续完备,签字及时,资料完整,同时受总监办监督和工程合约部复查。
(4)变更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由总监办、业主签署工程变更令后,才能计量。
(5)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如果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对重复计量或漏计现象应及时更正,承包人如虚报工程数量,将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若业主发现往期计量存在问题,则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副主任、主任批复后,在下一期计量中修正。
(6)计量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计量原则。
总监办、承包人从事计量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原因必须更换,须在当期计量开始之前向业主工程合约部提交相关申请及身份证明,并得到书面批复后,才可更换。
如总监办、承包人在计量工作中擅自换人,且未经业主书面批复同意,其当期计量工作一律视作无效。
4、计量台帐
(1)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依据设计图纸,将各工程项目按工程量清单支付项目分解工程量,编制成工程计量台帐,并经总监办、业主审核后录入计量软件数据库,作为计量的重要辅助依据。
(2)计量台帐数量与合同数量的差值原则上必须履行变更手续,错误台帐的修改必须通过有关手续进行。
5、计量支付月报表组成
(1)计量支付月报表(正件):
ZF01-ZF13表
(2)计量支付月报表(附件):
封面目录;中间交工证书(SJ14);中间计量表(ZF11);工程量现场验收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量计算表、图纸;工程变更令(变表5、变表6);检验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等质检资料、及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包括现场彩色照片、详细说明、奖罚金证明材料等)。
二、中间交工、计量支付程序
1、所有工程中间交工前必须经开工报告或工程变更令批复。
以上必须是经业主或总监办书面批复。
2、已获批复的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根据已签发的书面中间交工证书填写中间计量表,并附工程计量附件资料报总监办审核。
3、总监办必须对计量附件进行详细审核,对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对多计、超计、重计的数量予以扣除,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及时准确计量。
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承包人的交工数量不准确,应对其进行核实并要求修改,同时对计算资料也做相应修改,保持资料的前后一致性,总监办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可将相关资料送工程合约部审核。
4、工程合约部收到总监办审核后的中间计量表和计量附件资料后,作进一步的审核,并根据需要到现场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完成对交工数量(含计算资料)真实性的审查和修正,并对修正后中间计量表签字确认。
5、以上过程可随时进行,各承包人应对已签发中间交工项目及时完成上述工作,以免月底资料积压过多,给总监办、工程合约部造成工作压力,增加计量审核时间。
6、月底进行计量汇总,承包人将本月总监办和工程合约部已审核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资料整理汇总成册(不须装订)并录入计量软件逐级上报,工程合约部完成在电脑计量程序中的审核后通知承包人打印计量月报表。
7、有关计量工作流程如下:
中间交工证书(SJ14)签认流程:
承包人报送→总监办专业工程师审核→总监办总监签认。
中间计量表(ZF11-ZF13)签认流程:
承包人报送→总监办计量监理审核→总监办总监审核→工程合约部审核。
中期计量支付月报表签认流程:
承包人报送→总监办计量监理审核→总监办总监审核→工程合约部审查→副主任(总工)审查→主任审批→财务部支付。
三、中期计量支付的时间规定
中间计量月报表每月一期(若某一个月未计量或未达到规定最低计量支付额度,则本月不计量,当月签认的中间计量表累计到下期填报),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总监办当月2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程合约部次月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副主任、主任次月6日前完成所有电脑计量流程审核;承包人次月8日前完成所有计量月报表的签字盖章手续。
四、计量文件的装订、存档
1、计量支付月报表正件一式四份,计量支付月报表使用统一格式(A4纸)的红色硬封面进行机械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计量支付月报表附件待月报表完成所有签字手续后由承包人复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计量文件的存档
(1)工程合约部:
计量支付月报表二份(原件)和附件一份。
(2)总监办:
计量支付月报表一份(原件)和附件一份。
(3)承包人:
计量支付月报表一份(原件)和附件一份。
五、部分关键工程计量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对于已完成工程的计量,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修改与补充》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进行,现就部分关键工程和个别需澄清的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和说明
1、路基土石方的计量采用“总量(施工、监理、业主联测后确认的数量)控制法”,中期计量时,当期计量段落的顶标高为计量顶标高,计量顶标高必须与施工资料一致,经总监办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层厚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在进行路基土石方计量时,将构造物长度扣除,按结构物之间的自然段填筑数量分段计量,工程量中应扣除台背填土数量。
3、隐蔽工程计量
(1)隐蔽工程范围:
施工后难以确定工程数量的桥涵基础处理、软土路基处理、路基盲沟等工程,在施工前后应进行隐蔽工程现场收方。
(2)隐蔽工程收方参加人员:
现场收方采用三方联测,必须参加人员包括总监办专业工程师、计量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合约部专业工程师。
(3)隐蔽工程的收方程序:
分为施工前与施工后,以清淤回填为例,清淤前应该测量原地面标高,清淤完成并合格后测量清淤后标高,如采用本标段利用土以外的材料回填,还应该测量回填后的标高。
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后,施工单位提出收方申请,联测三方到现场收方,确保隐蔽工程数量的真实、准确。
(4)隐蔽工程收方包括设计内与设计外增加的工程,如清淤方量在原设计范围内,上报资料及现场合格后即可通知三方进行联测,设计外增加或清淤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隐蔽工程需在收方前签认好工程变更方案。
(5)收方资料一式二份,承包人和总监办各一份,收方工作完成后及时会签,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收方签认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需进行“开仓”核查数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根本不予计量。
4、桥梁砼工程原则上允许砼7天检测强度合格后即可计量,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一旦28天强度达不到要求,该工程的款项将从下期计量款中扣除。
5、预制梁板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且7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可按应计工程量(含钢筋数量)的80%申报计量,预制构件待安装完成后计量剩余的20%。
6、圆管涵、盖板涵等涵洞工程完成管节或盖板安装后可计量该构造物总价的80%,其余20%待台背回填、进出口等附属工程全部完成并取得交工证书后再计量,结构物钢筋计量100%。
7、变更工程计量
当工程变更令签发,且变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申请计量。
在计量过程中总监办及工程合约部应仔细审核变更工程实际发生的数量,同时应重新制表(变表6)按实际完成核算计量数量。
8、进行以上关键工程的计量工作时,尤其是隐蔽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总监办至少应派2人同时参加,并通知工程合约部一起组织计量工作,必要时提交现场彩色照片(施工前、中、后期的现场照片)及详细说明(具体桩号、部位、工程量等)。
六、有关计量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参建单位的计量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业主工程合约部请假,回工地后销假,擅自离开工地,造成工程计量延误,将视情况在承包人当季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和罚款。
2、若计量支付报表在工程合约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并责令承包人修改后,经承包人反复修改三次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总监办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单位暂停当期计量,并视情况在承包人当季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
3、分项工程完成工程计量后,该分项工程的试验资料、检测资料必须齐全,签字完善,符合规范化要求,工程合约部将不定期的抽查质检资料,若发现往期计量中存在质检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中止当期计量的支付。
津市市S238新岳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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