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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的婚姻问题

当今社会的婚姻问题

---浅谈“闪婚”问题

一、引言

一向崇尚“家和万事兴”的古老中国,正遭遇婚姻动荡的冲击。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及我国目前的结婚率和离婚率的一些相关情况。

我们都知道今年新修订了《婚姻法》,婚姻法中有关修改的部分有哪些,我们做了一下了解。

与1980年《婚姻法》对比,新婚姻法增加了一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增补了15条,删除了1条,修改了22条,完整保留了14条,共计6章51条。

其修改幅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增补内容之多、创新色

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

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

“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现象。

截至今年10月3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整好一个月的时间。

目前从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10月份结婚与离婚率同去年同期相比都呈现“双高”态势。

其中,共有6839对新人喜结良缘,1752对夫妻缘尽人散;而在去年10月份登记结婚者为2280对,离婚者712对。

提及到当今社会的婚姻问题,这些词语就会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婚外情,小三儿,婆媳关系等等。

近年来一些新兴词汇更是层出不穷,譬如,裸婚,闪婚,毕婚族……今天我们就闪婚问题做下介绍。

二、闪婚的含义、现状及类型4.对闪婚的看法

1.何为“闪婚”

“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指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相当短,一般只认识大概不到3个月就结婚的都算是闪婚。

闪婚多发生在时下青年男女身上,青年男女闪电相识,爱情速配,已成为一种时尚。

2.“闪婚”现状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快餐式的爱情和婚姻的潮流,那些选择快餐式爱情和婚姻的群体被称为“闪婚族”,其成员主要是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青年。

从其形成的过程来看,“闪婚”指的是两人在短暂的相识后,未经过一定时间的交往和相互了解而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快速的婚姻形式。

对于这些“闪婚族”而言,用最迅速的速

事业、学习也要搏,一切都只有靠拼搏才能去收获”。

所以,新生代在应接不暇的时空隧道中穿行,对持久战式的恋爱已心生叛逆,也因此,“闪婚”有市场也是有道理的。

三、闪婚原因

“闪婚”行为在都市里悄然兴起主要来源于社会。

即:

社会转型和人们观念转变的结果,其关键因素取决于城市化和文化变迁。

1.“闪婚”行为之所以在中国都市悄然兴起,是城市化的结果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

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产生了向城市集聚的观念和行为。

受城市内在拉力和农村外在推力的双重影响,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由此产生了新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产生了新的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

从客观上说城市化是“闪婚”行为的催化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市具有较强的竞争性。

生活节奏加快,生存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大。

而80后年轻人正处于这快节奏的社会阶段,大多人都疲于奔命,必须全力工作,为自己获取更多的成就,以避免被社会淘汰。

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他们无力再去追求马拉松式的恋爱方式,而转向追求一种快餐式的婚姻方式,即婚姻“速食化”了。

快节奏的社会培育了快节奏的爱情,也不断壮大了“闪婚族”的队伍。

二是城市具有信息获取快捷性,即“闪婚”还与媒体的信息传播有关系。

社会的每一项重大变革,都伴随着信息传播的痕迹。

信息传播融入社会大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改变着社会大众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

现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的信息广为传播一些关于相亲、速配、闪电式婚姻等。

这些都成了许多80后年轻人学习效仿的榜样,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更加壮大了“闪婚”族。

三是城市具有包容性。

城市的包容性使城市居民能够认识不同的观念,接纳不同的生活方式。

城市居民思想观念开放、生活方式更加前卫,造就了一个包容的社区环境,慢慢的产生了一种包容的态度,对这种“闪婚”行为也就见怪不怪了,并得到了理解和认可。

四是城市具有冷漠性。

城市中大多都是上班族,80后年轻人的生活中接触最频繁的就是工作单位,单位中形成的业缘关系成为他们主要社会关系的纽带和来源,而业缘关系却导致了他们社会关系网络的缩小化和疏松化。

城市化的发展,使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变的越来越表面化。

人与人之间缺少了心灵的沟通和情感的交流,人情变的越来越冷漠,因此,人的交际圈就不断缩小,这迫使80后年轻人选择快餐式婚姻。

2.社会文化的变迁是“闪婚”产生的思想根源

笼统地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

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

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文化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即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一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社会人们在经济方面的独立生存能力增强了,在选择配偶时对经济的依赖相对较弱,对情感的需求和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明显增加,年轻男女都各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因为经济地位的独立使他们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情,比如说买什么东西就跟着感觉走,婚姻也如此,不用过多考虑其他的因素,旨在自己的感受,婚姻已经变成一种很个人的行为。

他们不再把经济条件放在首位,而是把“感情”放在首位,对婚姻的感情含量要求越来越高,使婚姻变得更为单纯。

过去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已经不复存在,“爱”已成为缔结现代婚姻最大的理由,再加上这是个讲究“速度”的时代,于是“闪婚”就成了一些年轻人证明真爱的一种方式。

另一方面,从精神文化变迁的角度看,精神文化的发展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

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传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婚姻观多定义为责任,而现代的婚姻观则更多的是定义为感情而非责任,只要两个人感情好就可以结婚,结婚变得越来越简单了。

这些都是导致“闪婚”的原因。

3.“闪婚”的流行和当前社会宽松的思想、心理环境也是有着紧密关系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进一步发展,西方的女权思想也随之大量地涌入中国,极大程度地冲击了国人的传统观念,也带来了女性对自己地位的反思,使女性在权利观念上日益觉醒。

市场经济也带来了新的观念——自由理念。

于是在青年的行为上,日益表现为突出自己的自由。

这种自由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经济自由、个人意志自由、生活方式自由等等。

这也对80后年轻人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80后男女的成长阶段,正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时期,各种新的思潮、多姿多彩的生活方式、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使这一代人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观念,富有创新精神;他们对西方的婚恋方式照单全收,敢于大胆、直接地表露和追求爱情,敢于尝试各种新潮的生活方式,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成为追求物质享受和安逸生活的享乐主义者、物质至上主义者。

就女性而言,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也得到了法律的有力保障,她们有改变原先被强加的陈旧的婚姻观念的机会,婚姻观念对她们而言开始成为一种自我追求、自我适应的体现。

因此,婚恋观念的转变和女权思想的发展促进了“闪婚”。

4.其他原因

01、自己身边朋友的都已经结婚生子,就自己一个人每天拼命的工作,不知道还以为是同性恋倾向,所以面对父母的压力和朋友的怀疑,不得不抓紧时间找一个合适的对象赶紧结婚,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和流言蜚语以告天下。

02、在中国奉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所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年龄一到,必须考虑婚姻问题,现在的80后都已经29,在农村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有跌破发行价,结婚回家再说。

03、未婚先孕,奉子结婚,这是许多明星的做法,常常激情前没有采取措施,事后又舍不得打掉,如果没有结婚就弄出一个孩子来,这是没有名分的,所以许多年轻人也开始玩起这种游戏,没有办法,只好怀孕后快速结婚。

04、许多人不是不愿意结婚,而是没有遇到合适的,由于目标过高缘故,耽误了自己青春千金一刻,所以一直等待时机,比如说,只要一位剩女遇到一个有工作,有房子,而且还能苦苦追求自己的男人,就会立刻马上结婚。

05、由于自己的父母已经年迈,或者有病染身需要人照顾,但是自己的工作无法脱身,非要找一个合适的保姆来伺候不可,但是又怕保姆不专心,而且费用太高,支付不起,想来想去,觉得结婚后的妻子照顾是最合适对象。

06、参加时尚派对,在众多年轻的拥簇和张开心扉的交谈,找到一个说话投机的人,心里十分的激动,然后在交往过后,发现感觉还不错,在感觉的引领下,从上床到结婚自然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不过这也隐藏了许多漏洞。

07、某些男人急功近利,为能够在工作上得到升迁,千方百计绞尽脑汁,恰巧这个时候,上司的孩子是自己非常心仪的对象,就会主动找机会,不过有些男人甚至像卖青菜那样,随随便便就与局长级别的的千金秘密结婚了。

08、有些人是犯浑,明明是不喜欢人家,但是为了达到某种交易的性质,硬是把自己卖了,这种多是女性,尤其是农村来的女人,不是偏见,而是进城打工的小姑娘,为了能够获得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下赌注压上了自己。

09、倘若说犯浑的女人可以原谅,但是犯贱的女人就不能不让人揪心了,每个女人都是喜欢追求白马王子或者是高官子弟的,但是往往会得不到,于是自己开始施展美人计,或者下套,故意用美色让男人不得不与自己结婚。

10、待定,这最后一种就是把原因归在不确定的因素上,我不能把问题说的太绝对,世上没有觉得闪婚,结婚的时间是相对的,不管是处于任何原因的闪婚都是对传统的婚姻发起了挑战,这是社会进步还是倒退,不得而知。

其实总的来说,闪婚出现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婚姻性质的改变。

传统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需要互相仔细审查,要求门当户对,建立的关系复杂。

现在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结合,婚姻就变得简单许多,不用像以前那样考虑那么多,要建立的关系网小些,不需要进行以前那种方方面面的考察,不一定要求建立终生关系。

因而现代婚姻不会像以前那样想得太多太远,不必考察非得那么合适,激情过去了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也可以轻易离婚。

历史地看,“婚姻”这个概念有一个演变的过程,传统的婚姻观多定义为责任,而现代的婚姻观则更多的是定义为感情而非责任。

闪婚似乎面对的结果是“快结快离”,乍一看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但快离也未必就是坏事。

四、闪婚相关案例及分析

案例一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识三天不到便订婚,结婚两月不到就闹离婚的离婚案,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21000元。

2009年8月25日,陈某与艾某经人介绍相识,8月28日两人便按风俗习惯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之时由陈某给付艾某彩礼30000元及金戒指一枚。

2010年10月9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10月31日,双方因故发生争吵,被告艾某便回娘家居住,直至原告向法院起诉期间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2009年12月23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相识不到三天便举行了订婚仪式,两个月不到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属于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到二十天,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准予原、被双方离婚。

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给付彩礼造成原告陈某一定程度上的生活困难,被告应酌情返还原告所给付的彩礼,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二

旧区改造,房屋拆迁,很多居民想趁机改善生活条件,由此导致“闪婚”“闪离”现象增多。

尽管事先有各种约定,但对动迁款的分配同样引发了不少官司。

日前,静安法院审理汪颖(化名)诉单星(化名)离婚后,判决准许离婚,但汪颖主张分得动迁款68万元的诉请不予支持。

家住新闸路的单星与葛某系原配夫妻,所居住的房屋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

去年该地块开始动迁,59岁的单星得知可通过“假离婚再假结婚”的方式增多被动迁人数、多分得动迁款,便与葛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经人介绍,葛某与施某结婚。

不久,单星也与携有一女的47岁离异女子汪颖结婚。

如此“闪离”又“闪婚”后,动迁安置对象从2人变成了5人。

去年11月,单星、葛某一起与动迁单位签订了动迁协议,将施某、汪颖及其女儿均作为动迁安置对象,共获得动迁安置款170万元。

之后,施某与葛某离婚,分到10万元,但汪颖与单星却在动迁款分割上产生了纠纷。

  一个月后,汪颖向法院起诉称,婚后她没有与单星共同生活,单星仍与前妻一起,遂以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遇到动迁,她应分得170万动迁款的五分之二即68万元。

  法院认为,汪颖与单星在婚前缺乏相互了解,且均不珍惜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恶化,应准许离婚。

但汪颖要分割动迁款68万元的主张,因该款涉及到动迁案外人,应另案起诉解决。

  法官告诉记者,这是近期该院受理多起离婚案件中,较典型的一起利用欺骗手段多得动迁款的案例。

根据市府第61号令,受安置人口须具备“在拆迁地有本市户口,且连续居住满1年”的前提条件。

而施某、汪颖及其女儿等三人,在该处既无户口也不居住,根本不符合安置人口的条件。

为此,法院向动迁职能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希望进一步规范动拆迁工作,也不排除有动迁户与动迁基地个别人员内外勾结,损公肥私的可能性,说明拆迁人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存在问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作进一步查证,来推进旧区改造健康发展。

80后闪婚案例

案例一济南每天三起“闪婚闪离”案件,多为80后小夫妻

记者采访了解到,如今济南“闪婚”后“闪离”的现象非常多,甚至平均每天三起,而这其中很多都是80后小夫妻。

案例二恋爱4个月后“闪婚”又“闪离”

  一对青年男女,恋爱4个月就“闪婚”了,可是合得快,分得也快,他们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走到了婚姻的尽头,通过诉讼的方式成为“陌生人”。

男方吕某,女方李某,两人在2007年的4月经人介绍相识相爱,短短四个月以后就登记结了婚,随后女方生下了一个男孩。

有了孩子以后,家庭琐事就多了起来,男方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女方终以感情破裂为由把男方告上法庭,诉求离婚。

女方在向法院陈述中强调了两人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她表示自己是由于与丈夫相识不久即草率结婚的缘故,导致互相没有深入了解,性格反差太大,随着时间矛盾逐渐加深,最终造成了现在无法继续相处的僵局。

案例三

  男方刘某,女方辛某,均为85后,家住历城区锦绣泉城小区。

小两口是在2006年的12月相识的,经过3年的恋爱期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然而结婚以后,家庭琐事接踵而来,两个人就不再像恋爱期那么甜蜜了,女方甚至标榜出“我任性所以我存在”的名言,两个人不再能够互相容忍。

最终也走上了离婚诉讼程序。

  其实这种案例太多了,据历城区人民法院统计,2009年历城区离婚案共700多起,其中80后小夫妻“闪婚”后“闪离”的占全部案件三分之一,而整个济南市则有1000多起,平均每个工作日都有三起。

  ◎原因分析

  不会处理家庭琐事是主因

  针对80后的高离婚率,记者专程采访了历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法官朱贵华女士。

  朱法官表示,现在80后孩子离婚的原因不外乎都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别看80后的孩子反叛心理严重,他们在结婚以后往往非常依赖于父母。

有的两个人本来感情尚可,吵了架就和自己的家长诉苦,家长护犊心切就会找对方或对方父母理论,这样有时候不但不能解决矛盾,反而更加激化了矛盾。

  ◎解决途径

  沟通是最好的法宝

  “怎么解决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有待于社会各界的一起努力。

我主要就自己的工作经验浅谈几点注意事项。

”朱法官对记者说。

  “建议小夫妻一定要多做沟通,什么叫沟通,不是在一起简单地说说话就是沟通。

夫妻二人可以定期委婉的向对方提建议,当然自己也可以主动做检讨。

两个人在一起说说对方哪里做得不好,要注意点什么,或是协商家务活怎么做,谁来做什么。

这样有利于日后两个人感情的发展、生活的提高。

”朱法官说。

五、人们对闪婚的看法

闪婚,对此有支持有反对,正所谓众说纷纭。

1.网友评论

一网友评论:

很多时候凭着热情和第一感觉做出的事情反倒不容易后悔.恋爱谈得越久越不适合结婚.所以,支持某种程度上的闪婚.

网友小罗说“闪婚闪起来有些刺激,也有幸福感,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危机。

只希望闪婚的人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幸福的走下去。

这是我们都想要的。

2.专家评价闪婚

闪婚导致"短高快"

天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社会学家郝麦收教授称,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对事业自顾不暇又经历几次恋爱未果的男女,他们不愿过多耽误工作和精力甚至浪费时间金钱。

据统计,一见钟情的婚姻成功率仅10%。

同时,闪婚也不符合婚姻的基本规律,爱是婚姻的基石,爱需要双方深入了解。

闪婚会使这种足够的了解打折。

目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快餐式的爱情和婚姻会将婚姻家庭卷入缺乏理性的旋涡。

闪婚已经导致"短高快"(认识时间短、激情高、离婚快)婚姻产生,这说明闪婚的支点不稳固。

婚姻的成功和稳定,需要感性、理性双轨发展,爱情列车才能行驶得稳定持久。

不能只凭激情和感觉开单轨的"磁悬浮",所以劝男女青年别让闪婚闪着。

据最新统计,目前昆明市初婚年龄:

男28岁,女25岁。

这样的晚婚框架,让一些大龄青年(特别是忙于事业的)在婚姻上不愿陷入拉锯战。

同时,结、离婚登记手续的简化,新人享有更大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也给闪婚提供了很大方便。

但由于彼此了解不够,闪婚确实有可能留下婚姻关系不稳定、离婚率相对提高等后患。

虽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也劝青年选择闪婚时更要头脑冷静。

选择"闪婚"要冷静

吉林省社会学家郑沪生表示,闪婚不能一味否定。

闪婚以前也曾出现过,那时是为达到某种目的,如转移户口、单位分房等。

而今的闪婚,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青年的婚姻观。

同时,结、离婚登记手续的简化,新人享有更大的隐私权和自主权。

但由于彼此了解不够,闪婚确实有可能留下婚姻关系不稳定、离婚率相对提高等后患。

虽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也劝青年选择闪婚时更要头脑冷静。

3.闪婚者:

闪婚与爱情

"闪婚"的概念,来自于"闪客"、"闪存"之类的新名词,意思是"很快很快结婚"。

婚姻大事,原本应该更细水长流一些,毕竟是要在一起过日子的,单凭一时的感觉就去民政局锁定彼此,颇有几分冒险意味,然而,在这个"快餐爱情"时代,就连结婚、离婚的程序都改成了更为便捷的方式,"闪婚"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一个产物。

"觉得找对了人,就立刻结婚,这样至少会认真对待彼此的这段恋情,否则不讲责任,随意谈来谈去,婚姻也就不再纯粹。

"——"闪婚"者这样说。

讨论:

在这个时代,结婚和离婚似乎越来越轻而易举,有时候,对婚姻做出决定几乎是可以不加思索的。

当感情和婚姻不按理出牌时,"闪婚"一定会带来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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