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098767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9.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docx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综述

[作者:

章辉美赵玲玲    转贴自:

湖南社会学网    点击数:

462    更新时间:

2010-10-2    文章录入:

admin ]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革命在促进社会经济取得巨大发展之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种族主义、暴力犯罪、战争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病症。

在此背景下,批评家们开始纷纷指责“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残酷和冷漠,并由此引发出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最初思考。

时至今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已历经了百年的嬗变与转换,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讨论也一直持续不断。

尽管各种分歧与共识长期并存,但学者们都在努力促使这一理论体系日臻完善。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之争

    

(一)西方学者眼中的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是学术界首要争论的一个焦点。

工业革命早期,受亚当·斯密影响的西方传统经济理论学家曾普遍认为,企业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律允可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它就实现了其最主要的责任。

①直至1899年,美国钢铁集团公司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在《财富福音》一书中才首次提出区别于传统经济理论的“公司社会责任”的观点,这一观点建立在两个原则,即慈善原则和管家原则之上。

1905年,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在《公司》一书中指出:

“公司由社会创造,理应回报社会”,这是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初看法。

   进入20世纪20年代,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西方出现了三种支持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对于现代意义上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形成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在《管理哲学》一书中主张公司经营对社区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进一步扩展。

   1953年,Bowen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明确定义:

“企业有义务按照我们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做出相应决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

”KeithDavis(1960)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家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地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

②1975年,他进一步指出:

社会责任是决策者的义务,决策者在追求自我利益时必须采取行动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企业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同时,应自觉地将伦理规范引入企业经营理念并付诸行动。

Carroll(1979)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在某一特定时间条件下社会所赋予企业的经济、法律、道德的以及人道主义的期望③。

埃德温·埃普斯坦(198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与组织对特别问题的决策结果有关,决策要达成的结果应对利益相关者是有益而不是有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关注企业行为结果的规范性、正确性。

    

(二)中国学者眼中的企业社会责任

   在中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以后,至今不过20几年的时间。

1990年,袁家方在《企业社会责任》一书中最早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定义:

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学者逐渐增多。

高巍(199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逐利润,谋求自我生存与发展的同时,还要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承担社会发展的责任。

李鸿贵(199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量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标准,并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

1999年,刘俊海首次将企业社会责任引入公司治理研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意味着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讨论进一步扩大。

卢代富(2002)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叶祥松、黎友焕(2004)认为: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三)不同学科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

    不同学科对企业社会责任一词亦有不同的界定与侧重。

(1)从社会学视角来看,企业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次级群体,并与社会其他群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企业既然从社会中索取,也必然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回报社会的贡献。

(2)从法学视角来看,企业作为法人组织,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从市场获取利益的权利,也包括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两者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从伦理学视角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行为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市场秩序、公序良俗的道理和规则,企业将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则、规律变成自己的内在要求,这种责任关系是企业与外部世界的客观关系事实,是基本的道德伦理。

(4)从政治学视角来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力给政府或社会,从而换取企业在有序竞争的市场中生存,如果说企业让渡给政府的权力是企业法律责任的表现,那么企业以政府信任为基础而让渡给社会的权力,则表现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5)从管理学视角来看,权力与责任具有对等性,只有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才能拥有对社会的权力,因此以企业社会责任为生产宗旨和经营理念,企业才能建立起一套良好的约束企业内外部行为的管理标准和评价体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之辩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已逐步从传统的旧理念向现代的新理念转变,并经历着从一元到多元、从单一视角向协同视角的转化与扩大过程,学者们之间的论战也从单纯的对股东利益的关注,转变到关注社会、环境、相关者利益以及人类社会整体福利上来。

    

(一)股东利益至上论

   股东利益至上论主要源于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思想。

其核心观点是:

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性机构,首要责任就是股东利益最大化,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社会责任。

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

他还认为:

“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经济价值观应该是企业行为决策的唯一因素,如果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会威胁到政治的自由。

社会责任的教条意味着接受了社会学者的观点:

政治机制比市场机制更适合于稀缺资源的分配使用。

如果一个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职能。

这种混合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

”④贝利(1931)认为,企业管理者只能作为企业股东的受托者,其权力应本着股东是企业的惟一受益人之原理而创设和拥有,股东的利益始终优于企业的其他潜在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股东利益至上论为后来那些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学者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支撑,但是其对经济利润的片面追逐以及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社会责任倡导者的抨击和反对。

    

(二)社会契约理论

   社会契约的思想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等著述。

传统的企业社会契约理论认为:

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的基本任务是为追求利润而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时也是对社会作出最大贡献和承担社会责任。

发展的企业社会契约理论认为:

企业追求经济发展不会自动导致社会进步,相反可能会导致环境的退化、工作条件的恶化、对社会中特定团体的歧视及其他社会问题,企业有责任为社会和经济的改善而工作。

科斯(1937)是将社会契约理论纳入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第一人。

他将交易作为基本的分析对象,认为“企业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而存在的;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对价格机制的取代;企业是对市场中一系列短期契约的取代;生产要素的交易,确切地说是劳动和资本的长期的权威性的契约关系”⑤。

唐纳森(1982)是企业社会契约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他认为企业向社会提出了一个契约:

企业应对为它的存在提供条件的社会承担责任,社会应对企业的发展承担责任。

后来,他与邓菲(1999)在对传统与发展的社会契约论进行综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综合的社会契约论。

在他们看来,企业就是由不同个人之间一组复杂的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交汇构成的一种法律实体,在这种法律实体中,交汇的契约既有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契约、经营者与雇员之间的契约,还有企业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企业作为供应商(消费者)与消费者(供应商)之间的契约、企业作为法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等。

⑥可见,作为契约的主体,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行使权力,并且应对契约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负责,而不应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违背和破坏契约。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要追溯到公司的设立。

最早公司的设立都要经过政府“特许”或法律许可。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实现其公共政策目标的社会工具,其经营目标是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雇员、社区和政府等的利益,而不单纯是股东的利益。

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而最早正式使用该概念的是经济学家Ansof(1965)。

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就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

Freeman(1984)在《战略管理:

利益相关者理论》一书中指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人或群体。

Charkham(1992)根据群体与公司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性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分销商、供应商、贷款人,后者包括消费者、监管者、政府、压力集团、媒体、社区。

Clarkson(1995)指出,那些对企业及其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活动享有或者主张所有权、权利或利益的自然人或社会团体均属于利益相关者。

他提出了两种代表性的分类方法:

(1)根据相关群体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承担的风险种类,分为自愿利益相关者和非自愿利益相关者;

(2)根据相关者群体与公司联系的紧密性,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

⑦该理论同样是对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批判和修正,它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

    (四)企业公民理论

   “公民”这一概念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制国家,其原意是“市民”。

在工业化发展中,由于企业过度追逐经济利润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学者们强烈呼吁企业应以公民的伦理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

20世纪70年代,英国“公民会社”率先提出了“企业公民”的概念,它将企业看作是一个不仅要创造利润,还要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社会公民。

美国波士顿大学的“企业公民”研究中心认为,“企业公民”是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经营实践、运作和策略相整合的行为方式。

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企业公民意味着积极的贡献,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为社区带来改变,为社会和国家带来改变。

2003年,全球CEO世界经济论坛对“企业公民”的标准进行了概括:

第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第二是对人的责任;第三是对环境的责任;第四是对社会和经济福利的广义的贡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步深入,“企业公民”的内涵不断扩大,现已从一个社区、一个国家发展到“全球企业公民”,因而也在更高程度上推动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开展。

    (五)层次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层级理论主要探讨的是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这些责任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和层次性,以区分不同层次的社会责任。

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CED)提出了“三个同心责任圈”来说明企业社会责任的层级性:

最里圈,包括明确的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

包括在执行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权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新出现的还不明确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必须保证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改善社会环境的活动中来。

卡罗尔(1979)提出了一个“三维企业绩效模型”,认为企业除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有道德和慈善的责任。

之后,卡罗尔(1991)又进一步提出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四级金字塔模型”,从下往上依次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迈瑞维柯(2003)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五层次模型,依次分为:

(1)依赖驱动: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社会义务,其花费仅被看作一种成本,企业的经济责任是重要的。

(2)利益驱动: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策略,用企业社会责任能创造竞争优势。

(3)爱心驱动:

用企业社会责任去平衡利益、人类与地球之间的关系。

(4)互动的: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从长远角度创造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以便更进一步地提高企业的经济责任。

(5)整体的:

企业社会责任被作为一种企业文化,企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被企业策略性地用来创造企业文化,进而创造竞争力,以便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责任。

⑧虽然学者们划分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不同,但都强调在经济责任之外,企业还应承担起更广泛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和环境责任。

     (六)慈善投资理论

   早在18、19世纪的殖民地时代,慈善捐赠就被认为是企业家的一大善举,并涌现出了诸如乔治·菲布迪、安德鲁·卡耐基等早期的一大批慈善家。

慈善投资观点实际代表的是一种广义的社会责任观点,它主张企业应有意识地参加慈善活动,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是一种明显的净资本,而且可以获得收益,这种参与慈善事业的冲动源自于利他主义和乐善好施的道德情操。

约翰·埃尔金顿(1980)曾提出著名的“三重底线投资原则”,他认为公司的行为不仅要考虑经济底线,而且还应当考虑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

伍德(1990)、罗格斯顿(1990)等学者提出了“策略性企业慈善行为”的概念,并将其分别定义为“一种蓄意将企业捐赠与企业经济目标联系起来的努力”和“企业捐赠被导向既有利于企业商业利益又服务于受益组织或个人的慈善行为”。

迈克尔·波特(1995)提出了“战略性慈善行为论”,强调竞争环境导向型的慈善行为,即慈善行为应该对企业竞争环境相关联的四个方面(要素条件、需求条件、企业战略与同业竞争以及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产生积极影响,只有这样企业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才能相容。

此外,沃尔斯特(2000)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企业对社会环境的特殊投资;沃德柯(2000)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一种社会投资,认为企业的投资不仅要投向内部利益相关人也要投向外部利益相关人,企业的慈善行为不仅是“爱心”更是“市场”,企业面向“慈善市场”投资可以获得来自政府、社区、员工、社会等多方面的回报;佛波荣(2000)、哈贝斯(2001)等学者将企业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声望/荣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由慈善投资带来的资本积累可为企业赢得更多的顾客,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忠诚度。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热点之议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与理论争辩之外,还有与此相关的各种广泛的热点话题讨论。

尽管部分学者对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化问题存在一定质疑,但多数学者已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看作是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

   围绕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强烈地反对企业承担任何责任,认为承担责任倒不如高效地生产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尽可能多地创造金钱。

前面所提到的亚当·斯密、弗里德曼、贝利等人,就是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代表。

此外,自由秩序的著名倡导者哈耶克(1969)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有悖于自由的,因为企业参与社会活动的日渐广泛必然导致政府干预的不断强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结果是不得不按照政府的权威行事,从而损害到企业的自由。

波斯纳(199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来承担,这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企业最终也会被驱逐出市场。

   另一种观点是,企业应承担扩大的社会责任。

该派学者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产物,它们应对社会的需求和期望作出反应;企业的长期自我利益是通过充满活力的企业社会责任来实现的;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减少或避免公众批评的方法,这种公众批评往往会导致政府的干预。

多德曾强调,公司应对雇员、消费者和公众负有社会责任,尽管这些社会责任未必见诸法律而成为公司的法定义务,但应成为公司管理人恪守的职业道德。

被誉为“社会良心的维护者和社会问题的解决者”的安德鲁斯指出:

“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公司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

”⑨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但利润不是企业的目的,而只是一个限制因素,满足社会需要才是企业永恒的目的,利润只不过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

乔治·恩德勒认为,财富创造不只是利润最大化,财富创造过程本身应贯穿伦理道德准则;企业在创造私人财富的同时,也要促进公共财富的增加;企业既要追求经济上的盈利,也要追求环境和社会上的有利,以此才能增进企业与环境、企业与社会的和谐。

    

(二)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

   1997年由美国经济优先权认可委员会为首发起制定的SA8000,成为全球首个具有积极意义的第三方社会责任标准和道德规范认证标准。

关于这一标准是否真正适用于中国这样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国内学者始终持有“积极论”与“消极论”两种不同论调。

   持“积极论”的学者认为:

SA8000对中国企业并非坏事,它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催化剂”。

SA8000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奉行的都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其核心内容是相通的。

虽然这一标准在短期内会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竞争有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却具有积极意义。

因为这个标准会作为一种外部强化措施,迫使中国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两方面的内容考虑进去,促使中国处于原始积累状况中的经济发展尽快走向人道主义,同时有利于改善劳资关系、构筑企业诚信,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公正目标的实现。

   持“消极论”的学者认为:

SA8000实质上是一种潜在的“贸易壁垒”,是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平等契约。

由于SA8000是根据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的,其最终维护的也是自身的利益。

这就导致发达国家打着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的幌子,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国际贸易结合起来,使SA8000成为一种充斥着所谓“人权标准”的认证体系,并迫使发展中国家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削弱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进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最终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所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人口大国来说,SA8000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利于我国出口业的发展,并且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

   以上两种论调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然而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日渐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一张门票,所有企业都应当采取一种积极的应对态度。

不同国家的企业既要努力与全球经济接轨,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水平,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当然这一标准的建立,必须在遵循企业社会责任“三重底线”的基础上进行。

    (三)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早期的“公司治理”主要侧重于公司股权所有者和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制衡问题。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兴起,上世纪60年代之后开始增加了公司利害关系相关人的利益考量。

于是在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物化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的理论背景下,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被理解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经营权利配置的机制。

BryanW.Husted(2003)就企业参与何种CSR活动和降低参与成本两种战略性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总结了各种条件下最有效的CSR治理模式,给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很好的CSR具体实施模式。

韵江、高良谋(2005)在基于整合和协同演化的视角下指出,组织能力、治理结构机制和社会责任三者相互影响并实现着协同。

宋华(2006)探讨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认为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可借鉴欧美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使股东、职工、债权人等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成为公司的治理主体,并拥有自己的发言权,从而形成一种互动性的共同决策机制。

    (四)企业竞争力与企业社会责任

   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把社会责任看作是一种提升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构筑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波特(2003)认为,企业从事公共事业的目标,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博得更多的认同和社会影响,而实质上则应该专注于公司竞争力的增强。

仲大军(2004)认为,企业竞争力不应只体现在产品和技术上,而应更多地体现在企业的人文精神上;企业的核心技术可以为其带来短暂的竞争力,但是只有企业的人文思想、企业的人道主义才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加永久的竞争力;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企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及一位真正高水平的企业家必不可少的素质。

田虹(2006)指出,社会责任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保持,要求企业切实拥有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建立在符合企业自身长远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之思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为促使企业更好地担当社会责任,学者们提出了三种主要对策:

政府行政或民间组织认证的方式、博弈的方式和自愿的方式。

其中认证的方式是企业履行义务的他律方式,自愿的方式是一种自律的方式,而博弈的方式则是一种市场或契约的方式。

    

(一)政府行政或民间组织认证的方式

   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初级形式,是一种政府和民间组织或诉诸法律,或借助社会舆论来要求企业维护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的形式,主要有政府的行政行为、舆论监督和民间组织认证。

   1.政府的行政行为。

政府是保证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机制,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制度、行政监管、政策引导等手段来保障实现。

以英、美为例,两国都是政府层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

其相似之处在于:

(1)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

如英国1968年《城市法典》规定,董事在向股东提供建议时,应当考虑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雇员以及债券人的利益,它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对雇员的责任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美国自1985年后,有近30个州通过法律规定,董事会在制定重要经营决策时,既要考虑股东利益,还要考虑其他参与者利益。

(2)通过采取大量的公共政策,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如英国政府2000年公布的《白色文件》,要求企业关注世界贫困,提倡在投资和发展中关注贫困人口。

美国政府于2003年出版了名为《消除世界性贫困:

令全球化为贫困者带来好处》的白皮书,审视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并强调要通过与不同机构合作,促进商业及投资社群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

英国的特色之处在于:

设立了统一协调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专门职位。

2000年,英国设立了主管企业社会责任事务的大臣,2005年又将其提升为国务大臣。

这一职位具有政策与司法的双重约束力,它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把其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有利影响最大化,把不利影响最小化。

美国的特色之处在于:

制定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标准。

1999年,美国推出了“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它主要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