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097347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43.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docx

路基技术规范要求

4机械组合压实工艺

4.1风积沙路基压实机械的选择除满足压实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场地大小、压实机械效率及工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应选择在沙漠中能自由行走的前后轮驱动的振动压路机或履带式推土机.建议振动压路机自重20t,推土机功率不小于140马力.

4.2当填筑的路基较高时,可利用挖方段的自然坡度作为便道运送土料.在路基上,可利用公路路面的分隔带作为土料的运送便道.当在平原地带五挖方段时,可利用路基边坡与征地界限之间的空间建设施工便道,以便解决运送土料问题.

4.3振动压路机在天然含水率状态下的分层碾压压实工艺.

4.3.1此种施工工艺适用于振动压路机在天然含水率状态下的分层碾压或洒水状态下的分层碾压,也适用于小到中雨后风积沙的压实.

4.3.2施工工艺流程图

 

4.3.3施工工艺: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放样、清除填方路段原地杂草、树根及借方位置原地面杂草、树根等.

(2)原地表处理.填方地段清除原地表杂物后,采用140马力以上的推土机碾压,碾压时直线段应从路基边缘向内侧逐轮碾压,半径较小的曲线段从内侧向外侧逐轮碾压.沿一个方向压过后,沿原轮迹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当其中一侧碾压带压过一个轴距的距离时,将推土机向内移动一个轴距后继续碾压,单侧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可采用纵向、横向交错的方式碾压,一般碾压3遍以上(注意碾压一遍的定义),检测压实度,应达到本规程规定的压实度标准,否则应补压直到合格.

(3)推送填料.当采料场距离施工段较近时,直接用装载机运输,否则用自卸车运输.最大松铺厚度不大于35厘米,可采用填料前后定点测量高程控制松铺厚度.

(4)估计含水率.对摊铺后的填料的含水率进行初步估计.初始的估计可用经验方法.经验方法如下:

用手抓一把沙,用劲捏,如果成团,并在摔出这团沙时,手上仅有少量沙预留在手掌上,而无水珠留在手掌上,此时沙的含水率基本在我们建议的范围之内.建议的含水率在5%左右,最小是3.5%,最大是7%.如果含水率低于建议的最小含水率,用洒水车洒水,并通过洒水车的容积控制洒水量和洒水速度.

(5)摊铺填料.对推云至填方段内的填料采用推土机推铺并整平,或采用推土机配合平地整平.

(6)推土机稳压.推土机稳压按照一把土方路基的压实工艺,从路基边缘向内侧逐轮碾压,沿一个方向压过后,沿原轮迹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当其中一侧碾压带压过一个轴距的距离时,将推土机向内移动一个轴距后继续碾压,单侧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稳压一遍.

(7)振动压路机碾压.压路机碾压应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采用前后轮驱动的自重20t的沙漠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采用弱振进行碾压,压路机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性能:

A、振动频率在30~40HzB、振幅在0.4~0.1mm之间

C、碾压速度≤6km/hD、路基干压时,采用高频低幅原则

用压路机直接在风积沙路基上碾压时,碾压遍数一般为:

填方段3~4遍,挖方段2~3遍,碾压速度≤2km/h为宜(碾压遍数不宜过多,过多则将使颗粒重新分布组合,达不到压实效果)

②压路机的碾压行使速度不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前后相邻两区段(碾压区段之前的平整预压段与其后的检验区段)应纵向重叠2.0以上,达到无死角、无漏压,确保碾压均匀.

3为了保证沿同一个方向振动,规定振动压路机沿一个方向振动后,沿原轨迹在振动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不应小于1/3;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在本规程中,根据最大干密度确定最佳的压实遍数.

4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8g/cm3,对标准压实度94%的要求,最少碾压遍数不小于3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5遍.

5当最大干密度在1.78~1.80g/cm3之间时,对标准压实度94%要求,最少碾压遍数不小于4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6遍.

6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78g/cm3,对标准压实度94%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5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采用加大含水率或水坠法施工,并增加现场压实度的检测数量(见条10检测部分),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7遍.

7推土机终压.推土机终压压实工艺与推土机稳压相同,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终压1遍.

8分层洒水.当第一层的碾压结束后,在路基面洒适量的水,此时洒水车速度不大于4km/h.在晴天时,应分别在填筑下一层在路面洒水;在填料摊铺前在填料上洒水;在稳压后在路面洒水.

9检测.压实度检测采用环刀法测定风积沙干密度,计算压实度.压实度质量以压实度控制.压实度应达到本规程规定的标准.若不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补压,直至合格为止,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作业.检测取样位置、深度也应符合本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78g/cm3,检测数量应增加30%.

4.4推土机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分层碾压的压实工艺.

4.4.1此种压实工艺适用于采用推土机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分层或洒水状态下的分层压实风积沙的填方路段,也适用于小到中雨后风积沙的压实.

6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6.1取沙和弃沙

6.1.1沙区路基施工取沙必须到规定的采料场采取.

6.1.2应尽可能以挖作填,减少弃方.确需废弃时应纵向就近弃于线路两侧沙丘低洼地,并予整平.当连续段挖方较长(大于100m)且挖方边坡高度在2.0m以内时,可就近横向弃于两侧堑顶的平整带内;挖方边坡高度超过2m时,2m以下部分应用推土机或铲运机沿纵向运出.

6.1.3弃方处理前,应提出弃方的施工方案报高级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公室批准后实施(该方案包括弃沙方式、调运方案、弃沙位置、坡脚加固处理方案,排水系统的布置及计划安排等).方案改变时,应报批准单位复查.

6.1.4涵洞、通道及桥头附近不宜进行取、弃,确保取、弃土时,应单独报高级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公室批准,并做好排水和防护,不得影响原有天然沟渠的排水功能或对路基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6.1.5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季节、路堑横断面形状、纵坡、横坡等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特别是夏季暴雨较集中时应防止雨水对路堤、路堑的冲刷.弃沙和借沙时应尽量减少破坏天然地貌,破坏的要是及时恢复.

6.1.6尽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线路两侧原有植被和地表硬壳.对因施工作业汲取、弃沙等造成原地表植被破坏的部分,路基成型且边坡整理后,应采取柴草网格屏障或粘土压盖等措施,对新出露的沙面及时防护,并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6.2施工机械要求与选择

6.2.1沙区路基施工应选择在沙漠中能自由行走的机械,如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铲运机和前后轮驱动的振动压路机等.

6.2.2施工机械的配备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工程量大小、取弃沙运距、工期要求及设备能力等综合因素,并制定详细的、切实的可行的机械施工作业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机械产量的要求,充分发挥机械效率

6.2.3沙区路基采用机械化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1)、制定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和油料供应制度.

(2)、制订机械调配措施.

(3)、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4)、制定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

(5)、设置临时机修厂房和就机械修理场地,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机械数量、完好程度恰当配置检修人员.

6.3填方路堤的施工

6.3.1填方路堤施工前的原地面处理,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2)、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风积沙或沙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3)、对填方高度小于1m的流动沙丘路段,应先将厚沙丘推平,并进行填前碾压,达到规定压实度后进行填筑施工.

(4)、对填方路堤地基应充分碾压,确保地表面以下30cm范围内沙层压实度达到本规程的要求.

6.3.2路堤填料应符合下述规定:

(1)、填方路基施工,应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或树根、生活垃圾和含有腐植物质的土,采用盐泽土、黄土填筑应是遵照《公路路基施工规范》中特殊地区路基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采用风积沙填筑路基时,各分层不得夹杂粘土、植物及树根等杂质,必须数纯风积沙.

6.3.3路基施工同时用风积沙和土做填料时,必须分层填筑,不得将风积沙和土在一层中混合填筑,也不得分层间隔填筑,用土填料累计压实厚度不小于50cm.

6.3.4对风积沙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的不同确定.若采用自重在20t以上前后轮驱动的自行4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5cm,若采用140马力以上的推土机分层碾压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

6.3.5用风积沙填筑路基附近取水方便时,也可采用水坠碾压法分层填筑.填筑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5cm.所设围堰每层应相互错开,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时应分段坠水,相邻段水坠重叠宽度不小于1米.填筑表面水头高度应保持在20cm以上.

6.3.6路堤填筑宽度每侧应宽出设计宽度30cm(已包含在设计工程数量中).

6.3.7填筑路堤应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按照横断面全宽度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检测压实度符合规定后,在填上一层.

6.3.8填方路堤,在地面横坡缓于1:

5且基底经处理符合要求时,可直接在经处理的地基上分层填筑路堤.地面横坡陡于1:

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进行压实.所有台阶填完后即可按一般填方进行.

6.3.9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的,应将先填地段挖成宽度不小于2m的台阶;同一时间填筑的则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2m.

6.3.10河滩路堤填筑应连同护道一并分层填筑.可能手水侵淹部分,应选用水性好的填料.河槽加宽加深以及调制构造物工程应在修筑路堤前完成.

6.3.11机械作业时,应根据工地地形、路基横断面形状和风积沙调配图等,合理地规定机械运行路线.填方集中工点,应有全面、详细的机械运行作业图据以施工.

6.3.13桥涵及其他构筑物处的填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桥涵通道处的填料,出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采用风积沙水平分层回填,并保证压实度达到本规程的技术要求.当采用风积沙填筑时必须采用水坠碾压法施工,填料表面水头宜保持在20cm以上,分层最大松铺厚度不大于35cm,用140马力以上推土机碾压3遍或采用自重在20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碾压3遍.在水源确实匮乏的地段或填筑高度较小,经高级监理工程师驻地办批准,也可以采用机械压实施工,但必须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3)、桥梁、通道两侧菜一汤水坠碾压法的范围为沿线路纵向每端不小于10m.涵洞、挡土墙等构筑物填料长度每侧不小于3m.

(4)、桥台背填方宜与锥坡填方同时进行.

(5)、桥涵及构筑物台背回处理时,若压路机、推土机碾压受施工范围限制时可采用小型压实机具,但压实度应符合本规程规定,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机具类型通过试验确定.

6.3.14填方路堤完成后,应及时铺筑石灰土封层,并对边坡进行防护.

6.4挖方路堑施工

6.4.1挖方路堑施工前应:

(1)复查施工组织设计,核实(或编制)调整风积沙调运图表.

(2)施工现场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3)开挖前应按本规程的规定,以桩标明轮廓.

6.4.2挖方路堑的排水设施,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路堑开挖前应作好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

(2)、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不得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6.4.3风积沙开挖应遵照下列要求:

(1)、已开挖的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应堆积在指定地点.

(2)、根据试验结果,对开挖出的适用采料应用于路基填筑,各类材料不应混杂.不适用的材料应按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

(3)、开挖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

(4)、路堑开挖中,如遇地质变化需修改施工方案及边坡坡度时,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6.4.4施工过程中发现风积沙下部出现土质或其他材料,应将上部风积沙全部挖走后在进行下部开挖,土方路段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土方施工的有关条款办理.土方路段路堑边坡坡度应符合有关土方边坡规定,上部风积沙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5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深度和纵向长度,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横挖法:

以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从一端或二端逐渐向前开挖的方式称为横挖法,如图6,4,8,1所示.本法适用于短而深的路堑.

①用机械按横挖法挖路堑时,可在不同高度分几个台阶开挖,其深度视工作与安全而定,一般宜为3.0~4.0m .无论自两端一次横挖到路基标高或分台阶横挖,均应设单独的通道及临时排水沟.

②路堑横挖法可用推土机进行.若弃方或挖作填运距离超过推土机的经济运距时,应按本规程弃方有关条款执行.

③机械开挖路堑时,边坡应配以推土机或人工分层修挂平整.

(2)、纵挖法:

沿路堑全宽以深度不大的纵向分层挖掘前进时称为分层纵挖法,本法适用于较长的路堑开挖.

先沿路堑纵向挖掘一通道,然后然后将通道两侧阔宽,如图6.4.8.2b,上班通道阔宽至路堑边坡后,在开挖下层通道,如此向纵深至路基标高称为通道纵挖法.本法适用于路堑较长较深,两端地面纵坡较小的路堑开挖.

沿路堑纵向选择一个或及个适宜处,将较薄一侧路堑壁横向挖穿,使路堑分成两段或数段,各段在纵向开挖称为分段纵挖法,本图适宜于路堑过长,弃方运距过远的傍山路堑,其一侧堑壁不厚的路堑开挖.

1当开采分层纵挖法挖掘的路堑长度较短(不超过100m),开挖深度不大于3m,地面坡度较陡时,宜采用推土机作业.

2推土机作业时铲挖地段的长度应能满足一次铲切达到满载的要求,一般为5~10m,铲挖宜在下坡时进行;对于下坡坡度不宜小于10%,不得大于15%.

3当采用分层纵挖法挖掘的路堑长度较长(超过100m),宜采用铲运机作业.铲运机在沙基上作业可通过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方法.

4对于拖式铲运机和铲运推土机,其铲斗容积为4~8m3的适宜运距为100~400m,容积为9~12m3的适宜运距为100~700m.自行式铲运车适宜运距可照上述运距加倍.铲运车在路基上的作业距离不小于100m.有条件时宜配备一台推土机(或使用铲运推土机)配合铲运机作业.

5铲运车运输道,但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道宽度不应小于8m;重载上坡纵坡不宜大于5~8%,空使上坡,纵坡不得大于30~50%;弯道应尽可能平缓,避免急弯;路面表层应在回使时刮平,重载弯道处路面应保持平整.

6铲运车作业面的长度和宽度应能使铲斗易于达到满载.在地形起伏的工地,应充分利用下坡铲装;取沙应沿其工作面有计划地均匀进行,不得局部过多取沙.

7铲运机械料场的大小应满足分层铺卸的需要,并留有回转的余地.填方卸料应边走边卸,防止成堆,行走线路外侧边缘至填方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0cm.

(3)、当线路纵向长度和挖深陡很大时,宜采用混合式开挖法,即将横挖法与通道纵挖法混合使用.先沿路堑纵向挖通道,然后沿横坡向坡面挖掘,以增加开挖坡面.每一坡面应设一个施工小组或一台机械作业.

(4)、开挖边沟、修筑路拱、刷刮边坡、整平路基表面时,宜采用平地机械配合其他土方机械作业.

6.4.6边沟与截水沟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边沟与截水沟及其他引、截、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及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应先做好这类排水设施,其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截水沟不应在地面坑凹出通过,必须通过时,应按路堤填筑要求将凹出整平压实,然后开挖,并防止不均匀沉陷的变形.

(2)、平曲线外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的沟底相衔接.曲线内侧不得有积水或水外溢现象发生.

(3)、路堑和路堤交接出的边沟应徐缓引向路堤二侧的天然沟或排水沟,不得冲刷路堤.路堤坡脚附近不得积水.

(4)、所有排水沟渠应从下游出口向上游开挖.

(5)、所有排截水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沟基稳固,严禁将排水沟挖筑在未加处理的弃土上;

②构型整齐,沟坡、沟底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

③沟水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④截水沟的弃沙应用于路堑与截水沟间筑平台,并分层压实(夯实).台顶设2%倾向截水沟的横坡,土台边缘坡脚距路堑顶的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若无规定时可按本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6.4.7挖方路基施工中以及后期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本规程有关规定及时作好路堑边坡的防护.

6.4.8沙区路基挖方完工后,应及时在路基顶面铺筑石灰土封层.

6.5沙区路基的检查验收

6.5.1风积沙路基石灰过程中的检查及各项目控制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6.5.2风积沙路基施工完成后,石灰土封层施工前应对已完工的风积沙路基进行验收.实测项目及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和允许偏差见表6-1.

6.5.3石灰土封层完成路基整型后,应对路基进行全面的验收.测项目及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和允许误差见表6-2.

 

7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7.1路基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有关程序上报监理部门和业主,并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设计变更.

7.2根据设计要求和调查的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人员、设备、试验等准备情况,编制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必须要时应编制沙区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7.3修建生活和工程用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水的供应,修建工程所需的临时便道、便桥、预制场地,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并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7.4路基施工前应按现行有关规范作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抽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范》的要求.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是应增补点位.若发现控制点、水准点位于路基施工范围内应移至路基施工影响范围之外,并设在较为稳定的、长度小少于1.0m的砼桩上,必要时应社保护桩进行保护.

7.5路基施工前应按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并遵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榆神高速公路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放样.

(1)、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复测.复测时按设计文件提供的桩号进行放样,符合土方工程数量时不得增减桩号.

(2)、根据恢复的中线、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应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沙位置、平整带、弃沙位置等具体桩位,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应标明桩号和路基中心填挖高度,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3)、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5米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4)、施工期间,每隔一定时间应复测导线点、水准点.在春融后必须复测水准点、导线点、控制点等.

(5)、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出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若发现控制桩丢失或碰倒应及时补上.

(6)、对取沙位置应定点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允许的挖掘深度、宽度和所供应的路基范围桩号.

(7)、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米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8)、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以标志,特别是主要控制点、导线点、水准基础点等原始控制点.

7.6路基施工前应作好复查和试验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对路基范围内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

(2)、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或用于路堤填料的借方位置的风积沙每隔一定距离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对于土方路基地段的土样也应取样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

(3)、挖方、借方和用于填筑路基的风积沙、土及用于石灰土封层的石灰应做下列试验项目,其方法按照《土工试验规范》、《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等执行.

7.8场地清理

(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公路用地放样,并复核征用土地范围.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临时用地计划,并绘图用平面图及用地划界表,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拆迁及临时占用手续.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他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物应予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3)、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至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应将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碾压密实.

(4)、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腐土厚度决定,清除的腐土应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