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工程师答辩题库及答案土建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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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工程师答辩题库及答案土建部分

高级工程师答辩题

一、公共题(关于政策、法规)

1、工程招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工程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3)施工招标的,应有满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从何时执行?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简述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和作用?

常见的工程保证担保一般主要有以下四种:

(1)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过程中,保证投标人有能力和资格按照竞标价签定合同,完成工程项目,并能够提供业主要求的履约和付款保证担保。

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有效期内退出投标或中标后不签定工程合同,担保人将负责偿付业主的损失。

(2)履约保证担保:

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履约,使业主避免由于承包商违约,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承包的工程而遭受经济损失。

如果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且业主并无违约行为,担保人可以向承包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或技术上的服务,避免工程失败的恶果。

担保人也可以将剩余的工程转给其他承包商去完成,并弥补差价。

如果以上手段均不能奏效,担保人则将以现金形式偿补业主的损失。

(3)付款保证担保

1)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

付款保证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业主(承包商)根据合同向承包商(分包商、材料商)支付全部款项。

2)业主付款保证担保:

业主付款保证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支付全部款项。

业主付款保证担保实质是业主的履约保证担保,应当同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对等实行。

保证担保方将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工程费用的到位,业主保证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

4、哪些工程必须实现行强制性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设部又进一步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5、常用的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两种?

并说明其含义。

单价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是指哪些单位?

违法分包的行为有哪些?

质量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工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要求有哪些规定?

(建质[2007]257号)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事故报告。

8、何谓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指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

9、何谓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的原则是什么?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实现绿色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2)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运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0、国家鼓励发展哪些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3)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4)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5)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6)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7)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8)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11、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时应如何处理?

1)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

2)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1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1)土木工程;2)建筑工程;3)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4)装修工程。

1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对涉及哪些内容的条文必须强制执行?

1)人身和财产安全;2)人体健康;3)环境保护;4)公共利益。

14、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物的不同要求分为哪两类?

各包括哪些建筑?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哪些?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5、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哪几个等级?

石膏板和纸面石膏板各属于哪一级?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

不燃性;

B1级:

难燃性;

B2级:

可燃性;

B3级:

易燃性。

石膏板属于A级;纸面石膏板各属于B1级。

16、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方案经论证、提交论证报告后,还需进行哪些工作?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1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对专项方案的审核签字做了哪些规定?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18、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0、国家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管理作了什么规定?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21、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2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例如:

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3、我国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2)董事会:

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

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

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

(1)层次性:

一级有一级的责任和权利,并且一级比一级高。

最高权力机构当然是股东大会,经营决策机构是公司董事会,执行机构是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办公会。

(2)完备性:

设立监事会督查董事会及高管的经营及决策是否合法3、权力性出资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以及最终处置权。

24、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分为哪两类?

(1)依法成立。

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将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

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5、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建设活动主体都是法人。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届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7、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应符合哪些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8、发明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作出的创造性构思;

(2)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3)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29、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0、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以及保护对象?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具体权利。

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必须使用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作为表现形式,并应当具备显著特征,便于人们识别。

31、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

1.文字作品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等文字作品、项目经理完成的工作报告等,都会享有著作权。

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文字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2.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3.图形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3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的赔偿损失确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最主要的还是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四种确定方法:

(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如侵犯的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3、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有哪些?

(1)施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2)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供。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多为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

(3)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通常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

34、民事责任包括哪两类?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虽没有过错,但在造成损害以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3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36、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返还财产: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

(二)修理

(三)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37、《刑法》对串通投标罪是如何定刑的?

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38、《建筑法》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39、可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哪些类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抢险救灾等工程

40、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是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建筑法》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2、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43、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44、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4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舞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47、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哪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

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4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有哪些规定?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4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哪几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

凡我男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和期限: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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