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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大纲doc

 

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大纲

(五年制毕业实习和七年制临床通科实习)

 

南京医科大学

二○一六年六月

第一部分 实习组织与管理

一、临床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规定1

二、实习生工作职责4

三、实习课程考核相关规定7

四、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试方案8

五、实习生岗位制9

第二部分 实习大纲

一、实习时间及科目11

二、各科实习大纲12

内科实习大纲12

外科实习大纲23

妇产科实习大纲37

儿科实习大纲53

急诊科实习大纲

传染科实习大纲69

社区卫生实习大纲76

神经内科实习大纲76

眼科实习大纲81

耳鼻咽喉科实习大纲82

皮肤科实习大纲84

放射科实习大纲86

心电图实习大纲89

临床英语应用实习大纲89

第一部分 实习组织与管理

一、临床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规定

(一)实习宗旨与目的

1、实习宗旨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学生通过临床实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临床实习实践过程中努力学习,培养高尚的医德情操、严谨的科学态度、优良的医疗作风,开放的合作精神,努力成为合格医务工作者。

2、实习目的

使所学的基础理论密切联系临床实际,巩固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基本诊疗技术和临床工作方法,培养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实习组织领导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医院的双重领导。

1、学校

临床实习组织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共同管理并组织落实实习大纲与实习计划。

学校在学生实习期间深入临床教学基地,掌握实习情况。

教务处、学院和各医院在工作中应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2、临床教学基地

各临床教学基地根据与学校签定的教学协议,对实习教学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1)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科(医)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生活、实习安排、思想情况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通报。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2)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3)按学校的实习计划和要求制定实习轮转表。

安排岗前教育和岗前培训。

(4)对每科由于病、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校教务处,并共同研究补实习方案。

3、实习科室

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科室是直接指导临床实习的教学组织。

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医务人员共同关心和完成教学任务,各科应指定一名教学秘书,协助主任管理此项工作。

具体任务包括:

(1)实习生入科时,进行入科教育,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指定带教老师并分配实习任务。

(2)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并经常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关心实习生的全面发展,掌握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情况,开展表扬与批评,定期向科(医)教部门通报实习生情况。

(3)定期开展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科室讲座等实习教学活动,归档保存做好记录。

(4)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习生的进行出科考评,评定成绩,填写考评表。

4、带教教师

(1)本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原则,在医德医风和专业学习方面严格要求实习生,按各科实习大纲进行临床实习教学。

(2)每位实习生实际管理6张以上病床,指导督促实习生及时完成分管床位新入院病人的完整病历和病程记录,认真修改、签名,指导实习生掌握各种特殊申请单、化验单及其它医疗文件的书写等。

(如医院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在指导学生学习书写电子病历之外,仍须按大纲要求督促完成相应数量的手写大病历,并认真修改签名后,交医院科(医)教部门作为教学文档存档。

(3)查房时结合病例讲解基础理论、临床经验、观察重点、处理方法,培养实习生人文关爱精神、临床诊疗思维与表达能力。

(4)指导实习生完成各种临床技术操作。

(5)指导实习生参加门急诊、值班和危重病人的抢救、监护工作。

(6)指导和训练实习生开医嘱、处方,认真复核、签名,以防发生医疗差错。

(三)实习生组织

实习生以实习医院为单位,成立实习大组,主要任务是在医院领导下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工作,实习组设正副大组长及小组长,其分工如下:

1、大组长

(1)全面负责大组工作。

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医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传达和布置学校和医院对学生的要求和任务。

(3)组织全组同学的政治学习和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2、副大组长

协助大组长工作,负责同学的生活管理。

3、小组长

协助组织安排组内同学的政治学习、实习、生活等。

(四)实习纪律和请假制度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实习生工作职责。

实习生应和医院医务人员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2、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

3、实习生的病假应有所在实习医院指定的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医院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4、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书面向实习大组长和带教老师提出,并经实习科室同意,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

请假1天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医院科(医)教部门批准;3天以上,5天(含5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5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校批准,教务处备案。

假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所缺实践内容需补实习。

5、双选假总时间为2周(含双休日),用于学生就业面试、试用,每次请假须由用人单位提供面试时间证明,按时销假。

双选假按需请假,不得挪用,不得一次用完。

对于招聘单位需要试工的学生,最多请假一周,须按请假程序办理。

以上所缺实习内容须补实习。

6、凡未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实习论处,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7、实习期间原则上不予安排转实习。

确属已签订就业协议并且就业单位提出要求转实习者,应由本人填写转实习申请表,同时就业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盖章,经所在实习医院同意盖章,学院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实习科发“转实习通知”交学院通知各单位。

转实习后学生的实习考核由就业单位协调安排,毕业考核由学院统一协调。

学生在实习期间只能转实习一次,实习最后两个月内不受理转实习申请。

转实习学生的住宿及安全等事宜由本人负责。

 

二、实习生工作职责

1、学生进入医院进行临床实习或毕业实习,称为实习医师(简称实习生)。

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母婴保健法》、《输血法》,及学校、医院、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

2、实习生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生活管理、请假手续等方面应服从医院的管理,按期完成带教教师交给的医疗工作及其它各项任务。

3、在带教教师和护士长指导下,每位实习生应实际管理6张以上病床,对患者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状况,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不允许有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

4、及时规范完成各种医疗文书

(1)新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应在带教教师指导下,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并在次晨查房前完成病历,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请带教教师修改、签名。

特殊情况经带教教师同意后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如医院使用电子病历系统,除学习书写电子病历之外,仍须按大纲要求完成相应数量的手写住院病历,并请带教教师修改签名后,交医院医教部门作为教学文档存档。

(2)必须经常深入病房,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了解病情变化、做好病程记录、完成床边诊疗操作记录。

(3)应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学习并掌握规范的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如:

患者出院后应及时填写出院记录,出院卡及病历封面,并请带教教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患者死亡后应及时填写死亡记录;实习生于每次交班前,应将所管病人的病情演变(包括主要病史、体征、化验结果、治疗经过,目前存在问题及处理等)写成交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口头交待。

(4)须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填写各种临床化验申请单、住院证、出院通知单、疾病诊断书、休假证明书、病危通知单、传染病卡、病理检查申请单、透视摄片申请单、输血证明书、血型鉴定及交叉试验单等,实习生不得擅自签发。

5、值班、门(急)诊

(1)应按医院要求值班(包括门急诊)。

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医院。

因事暂时离开岗位须经带教教师同意,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寻找。

(2)除完成病历外,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检查及治疗工作。

(3)门(急)诊入院病人经会诊确定转科时,实习生应完成主要病史、体检及常规化验,交带教教师签阅后才转入其它科室。

6、病房工作

(1)每日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作好查房准备,随带教教师查房和巡视病房(包括主任查房),汇报新入院患者情况,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变化。

(2)下午和傍晚应随同带教老师或住院总医师巡视病房。

(3)实习生应遵守和执行病房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关于诊断治疗或手术后有所询问时,应遵守带教教师意见解答。

对手术预后不良或病情恶化等严重情况不得擅自向患者透露。

(4)在带教教师指导或允许下,施行各种诊治操作及手术,不得擅自单独进行。

(5)遇有患者病情变化应随时诊查并及时向带教教师报告。

7、医嘱、处方

(1)实习生无独立处方权。

(2)实习生可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开列医嘱和处方,并经带教教师审签后执行。

8、实习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作治疗(包括采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

协助做清洁卫生工作。

9、实习生应积极参加科内的病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等,参加为实习生、进修生安排的各种讲座以及会议等。

10、实习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财产。

如有损坏,应按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

重要药品、医药用具、未经带教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1、实习生在学习和工作中应谦虚谨慎、勤奋务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杜绝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

12、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实习组的政治理论学习,密切联系思想实际,做好实习小结,认真填写实习课程计划考核表。

上述规定实习生应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造成差错或事故,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和处分。

三、实习课程考核相关规定

1、“实习课程教学”的含义,就是把实习大纲中对各科的专业要求和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分解成具体“课程”,以学校课程的教学与管理方法实施对实习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在重视实习过程化管理的同时,更加重视实习目标管理,其核心是实行新的实习生考核管理办法。

2、对实习生的课程考核全部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即由科教科和各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实习课程的教学与考核要求,严肃认真地对实习生进行出科技能考核和有关考核,相关成绩应及时登录到实习管理系统上,平时各项考核成绩不与实习生见面。

每科(轮)实习结束后,各科室教学负责人在听取带教老师的意见后,组织3人考核小组为实习生评定本科室的课程成绩,并及时报送科教科备案。

3、实习生根据毕业实习考核及《实习大纲》中的教学要求与考核标准完成实习任务并接受有关考核。

带教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科。

4、课程总成绩和有关单项考核均以100分制记载(以整数记)。

单项获100分必须是表现出色且无任何违纪和差错行为者,所有单项得分为100分者该课程才可评为100分。

单项中如有1项低于60分,该课程最高为60分。

“出科技能考核”须至少二位教师共同考核评分。

考核应实事求是,杜绝打人情分,每一实习组的课程成绩均应符合“考试成绩正态分布曲线”的标准。

学生出科考核成绩应按理论、技能分别填入实习管理系统中。

学校将通过定期实习教学质量测评、中期教学检查以及毕业技能考核成绩监督评分的客观公正性,严重违规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单科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须返校后由学校安排医院重新实习该门课程,合格后方可毕业。

实习生不准用任何方式干扰教师评分,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课程即以零分计算,并给予纪律处分。

实习课程成绩将归入学生档案。

6、医院须开设1-2门实习选修课程,选修科室必须是未实习过的医院特色科室或其它科室,实习时间用机动计划。

选修课程不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形式和内容医院自定,选修课成绩均载入实习课程成绩表。

四、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试方案

(含七年制通科实习阶段考试)

为确保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质量,提高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毕业考试的导向作用,调动教、学、管三方面的积极性。

在总结近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核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巩固临床医学等专业理论知识,强化实践技能,提高实习生综合素质,严格教学管理,规范实习带教,优化培养过程,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考试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全科医学专业)临床实习、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临床通科实习阶段重点实习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实习大纲规定的理论内容及需要掌握的临床实践技能。

(三)考试方法

毕业考试采取双轨“理论+技能”(简称双轨“1+1”)模式。

即医院和学校均按“理论+技能”的模式组织考试,学年结束时,医院的成绩按照30%计入学生毕业考试的总成绩。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时间在阶段实习结束后安排,根据实习进度分三轮进行,每年10月中旬一次,次年3月下旬一次,次年6月上旬一次。

采用卷面考试,考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命题,组织人员下点监考,统一阅卷。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毕业实践技能考核,由学校教务处根据考核病例库和评分标准,组织专家组在实习结束回校后对学生逐一考核。

考核方法为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StructuredClinicalExamination,简称OSCE),设置多个站点:

模拟诊疗站、外科操作站、内(儿)科操作站、妇产科技能站、急诊技能站、实验室检查站、其他临床技能站、医患沟通站等等。

(四)考试成绩管理

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记分,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重修补考合格后方能毕业。

1、学校考试

(1)理论考试分内科卷、外科卷、妇产科和儿科卷三轮出科统考,毕业理论成绩计算按内科占1/3、外科占1/3、妇产科占和儿科占1/3合计为一门成绩。

(2)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且合计成绩为60分以上者,免于补考;其他情况均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最高成绩按学校规定以70分计。

(3)技能考核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医院考试

(1)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计分,出科时完成相应的考试,总计成绩为所有出科考试成绩的均分(内外妇儿)。

(2)合计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医院成绩按30%计入毕业总成绩,如医院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考勤到岗率低于80%,则不予以参加学校毕业考试的机会。

4、根据有关办法,将在毕业前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5、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如参加毕业前补考依然未能合格者,可于毕业后一年内提出重修,考试合格后方予以毕业。

(五)组织管理

学校临床医学专业的理论和毕业技能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医院的理论与技能考试由实习单位自行安排。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五、南京医科大学实习生岗位制

(一)实施范围

我校各专业凡涉及为病人或群众直接服务的实习生均实行本岗位制度。

(二)岗位管理

1、正常上岗

实习生在上一轮(科)学习表现和成绩较好者,由医院安排或根据轮转表正常进入下一轮(科)实习。

2、等待岗位(暂停实习)

(1)实习生实习表现和成绩较差者且有广泛不良影响,须待岗1-2天,本人写出思想认识。

态度较好者,由兼职班主任安排岗位。

(2)在实习过程中,实习态度较差,劳动纪律散漫,经多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或有一次较严重违纪违规者,待岗停实习2-5天。

(3)在实习中,因服务质量差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者,经查实,待岗停实习2-5天。

3、责令下岗

(1)在实习中,严重违纪违规、医德败坏或直接造成医疗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者,医院应立即责令其下岗,退回学校。

(2)对第3次待岗的实习生,医院须立即责令下岗,退回学校。

(三)待岗与下岗处理

1、待岗实习生须服从医院医教部门老师的安排,交出胸牌,在指定地点学习有关文件,写出书面检查等。

兼职班主任须及时将待岗实习生情况书面通报学校学工处和教务处。

对第二次待岗实习生,学校将通知其家长配合教育。

2、下岗被退回学校的实习生,在学校停岗反省2—4周,同时学校将视该生错误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处理后,由本人申请,学校实习科安排另外医院继续实习,该生所缺实习累计时间,待返校毕业考试后补修完成方可正常毕业。

(四)其它

各医院要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加大管理力度,医院可根据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在实施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学校教务处和学工处联系。

第二部分  实习大纲

一、实习时间及科目

(一)总时间按51周计划

(二)实习科目、时间分配及分组轮转方案:

组别

科室

专科

实习时间

备注

第一组

内科

(13周)

呼吸科

3周

门诊实习

穿插在

各科实习中

心血管科

3周

消化科

3周

内分泌科

1周

肾科

1周

血液科

1周

神经科

1周

急 诊

内科急诊

外科急诊

2周

放射科

2周

第二组

外科

(14周)

普外科

8周

门诊实习

穿插在

各科实习中

骨 科

2周

泌尿科

2周

胸外科

1周

麻 醉

1周

眼 科

1周

耳鼻咽喉科

1周

皮肤科

1周

第三组

妇产科

6周

儿 科

6周

传染科

2周

心电图

1周

社区

2周

(三)毕业理论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次:

十月中旬,第二次:

次年三月,第三次:

次年六月初。

(四)毕业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

二、各科实习大纲

内科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

通过内科实习,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进一步巩固诊断学基础知识和技术操作训练,巩固和提高内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毕业后能达到国家临床执业医师的要求。

二、实习时间

共13周,呼吸科、消化科、心血管科各3周,内分泌、肾科、血液科及神经科等各实习1周。

三、内容与要求

(一)要求

1.主动参加医院的各项政治活动和有关业务活动,参加病房、门诊、急诊的各种临床活动和值班工作,并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培养掌握内科常见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2.学会内科常见病的检查、诊断和处理以及常用急救技术、诊疗操作和基本的护理工作。

3.虚心向各级医务人员学习,实事求是和全面分析处理问题的工作作风。

4.同学之间要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在实习过程中共同提高。

5.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未经准假不得缺勤。

(二)主要教学内容

1.要求能掌握下列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和处理:

(1)呼吸系统: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炎、肺脓肿、肺结核、肺癌、肺血栓栓塞症、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胸腔积液、气胸等。

(2)心血管系统:

心力衰竭(急性、慢性)、高血压病、冠心病(心绞痛和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风湿性心瓣膜病、心肌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包疾病、周围血管疾病、休克等。

(3)消化系统:

胃食管反流病、食管癌、慢性胃炎、急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癌、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肝性脑病、肝癌、肝脓肿、急性胆囊炎、急性胰腺炎、胆管癌、胰腺癌、肠结核、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肠易激综合征、结肠癌、结直肠息肉、结核性腹膜炎、上消化道出血等。

(4)血液系统:

贫血(缺铁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性疾病、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淋巴瘤、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缺乏、中性粒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增多、红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输血等。

(5)泌尿系统:

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糖尿病肾病、狼疮性肾炎)、尿路感染(着重急、慢性肾盂肾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6)内分泌及代谢疾病:

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

(7)神经系统:

详见神经内科学实习大纲。

2.熟练掌握完整的病案记录和体格检查技能:

3.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下列急症的诊断、处理:

昏迷(糖尿病昏迷、尿毒症昏迷、肝性脑病昏迷及药物中毒昏迷)、休克、上消化道大出血、大咯血、急腹症、急性左心衰竭、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气胸及急性药物中毒等。

4.诊疗技能及技术操作:

(亦为转科考试时的考核内容)对以下各项操作应掌握其适应证、禁忌证、操作方法、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理。

技能:

完整病历书写:

内科至少完成12份住院病历

阅读心电图

阅读X光片

体格检查

查房汇报病历、回答问题

门诊处理病人

录像或病例分析

 

操作:

(1)胸腔穿刺:

至少完成2次

(2)腹腔穿刺:

至少完成3次

(3)骨髓穿刺:

至少完成1次

(4)腰椎穿刺:

争取独立完成

(5)掌握急救措施:

吸氧术、吸痰术、洗胃、胃肠减压、心肺复苏、电除颤、简易呼吸器的使用、心电图检查、三腔两囊管止血法

(6)参与相关护理操作:

皮内/皮下/肌肉注射、静脉穿刺注射、青霉素皮试、体温测量、灌肠、插肛管、物理降温(酒精擦浴等)、插胃管及鼻饲、护送及搬运危重病人、输血输液、导尿术、结核菌素试验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领导

1.在临床医学院领导下,由内科教研室指定主管教师负责实习的有关工作安排,定期了解实习医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研究和解决与实习有关的问题。

2.每批实习生进入内科时要进行入科教育,参加人员:

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各病区组长。

3.各专科设立教学日志内容:

轮科时间、学生和直接带教老师名单、学生考勤、专科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记录、学生书写病历的姓名、住院号和评分、学生专科平时成绩。

4.每轮结束时,实习生填写意见反馈表,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内科学教学质量。

(二)临床实习教学安排

1.直接带教老师应选派本专科有带教经验的医生,有利于加强实习生临床工作综合能力的培养。

2.病区应坚持每周一次由副高以上教师带实习生进行专门的教学查房。

目的:

通过实施本办法,提高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教学氛围。

3.每周安排一次由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带领的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病例讨论。

以利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4.每周安排一次由中级以上教师讲授的专题讲座。

以利于学生所学临床知识的概括并巩固理论。

(三)病房实习

1.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各位实习医生分管至少4-6张病床,对主管新收病人应书写完整病历,整个内科实习应完成完整病历12份。

2.新病人入院后,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应及时询问病史,作体格检查,开医嘱和进行必要的处理。

要认真书写完整病历,原则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应及时了解经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汇报上级医生协助其进行诊疗工作。

一般病人应2-3天记录病情一次,危重病人则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住院较久病人应定期写阶段小结。

交、接班时应写交、接班记录。

掌握经管病人的会诊记录、材料转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及各种检查申请单等的书写。

及时取回有关检查结果,并按规定张贴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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