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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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危岩排险

作业内容

危岩清理施工

交底内容:

进入作业区域,清理山坡坡面的浮石和危石,进行撬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清理前应熟悉掌握现场施工环境,确定人员行走路线,防止浮石和危石撬落后清理人员撤离时因紧张跑错路线导致跌倒等安全事故。

2.清理前对浮石和危石落点进行预判,对预判落点进行清理,避免落点处存在碎石等硬物,防止落石后落石碎裂产生飞石或地表碎石飞溅伤人。

3.清理中严禁施工作业人员在浮石和危石预判落点处站立或在拟清理浮石和危石下方站立。

4.严禁在浮石和危石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

施工作业人员要与预判落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5.施工作业人员要确保在撬挖工作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监护。

6.施工作业人员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7.施工作业人员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在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条安全绳。

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基桩上,禁止以人代桩拉绳,禁止无人监护进行撬挖作业。

8.危岩体较高时,应随时仔细检查站立的危岩体稳定性,甩的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

9.坡面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10.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场地等处于良好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锚杆施工

作业内容

风动凿岩机作业

交底内容:

1、风动凿岩使用条件:

风压宜为0.5~0.6MPa,风压不得小于0.4MPa;水压应符合要求;压缩空气应干燥;水应用洁净的软水。

    

2、使用前,应检查风、水管,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并应采用压缩空气吹出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

    

3、使用前,应向自动注油器内注入润滑油,不得无油作业。

    

4、将钎尾插入凿岩机机头,用手顺时针应能够转动钎子,如有卡塞现象,应排除后开钻。

      

5、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周围石质应无松动,场地应清理干净。

      

6、在深坑、沟槽、井巷、隧道、洞室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等安全措施,并应随时检查及严防冒顶塌方。

    

7、严禁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8、风、水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

不应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

  

9、开钻时,应先开风、后开水;停钻后,应先关水、后关风;并应保持水压低于风压,不得让水倒流入凿岩机气缸内部。

  

10、开孔时,应慢速运转,不得用手、脚去挡钎头。

应待孔深达10~15mm后再逐渐转入全速运转。

退钎时,应慢速徐徐拔出,若岩粉较多,应强力吹孔。

  

11、运转中,当通卡钎或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减少轴向推力;当钎杆仍不转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12、使用手持式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机上,应防止钎杆断裂伤人,凿岩机向上方作业时,应保持作业方向并防止钎杆突然折断。

并不得长时间全速空转。

  

13、当钻孔深度达2m以上时,应先采用短钎杆钻孔,待钻到1.0~1.3m深度后,再换用长钎杆钻孔。

  

14、在离地3m以上或边坡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风管,当需要拖拉时,应先通知坡下的作业人员撤离。

  

15、采用湿式作业。

在缺乏水源或不适合湿式作业的地方地,应采取防尘措施。

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6、作业后,应关闭水管阀门,卸掉水管,进行空运转,吹净机内残存水滴,再关闭风管阀门。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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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内容

交底内容: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非电工不准驳接临时用电线路(包括照明、工具、机械等)。

宿舍内不准私自更换大灯泡,严禁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燃火做饭。

宿舍内不准乱丢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

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临时木工间(棚)、木库应配足消防器材,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7、景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8、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做到群防群治。

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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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供用电

作业内容

电缆线路敷设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4.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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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供用电

作业内容

接地与防雷

交底内容: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图1所示)。

2.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有同一供电系统是,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5.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6.一次测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测为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测不得接地。

7.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表1),拉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拉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10.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1.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供用电

作业内容

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

交底内容: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用电人员“五做到”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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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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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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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供用电

作业内容

施工现场用电及照明

交底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4)安装的开关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照明线路用电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安装在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6.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

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锚杆工程

作业内容

空气压缩机

交底内容: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放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契紧。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两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

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坚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5.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6.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7.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8.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9.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能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才能送气。

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的地方,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10.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1.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时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12.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能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3.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4.每工作2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

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1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才能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④机械有异响或电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6.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能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以下才能加水。

17.电动空压机电源电线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重复接地牢靠,触电保护器动作灵敏。

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启动。

18.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及气缸和管道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也不能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

19.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20.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当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件存水放尽后,才能离去。

21.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22.工作完毕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

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2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如下:

第743条:

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第744条:

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

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第745条:

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第746条:

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突然超过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第747条: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第748条:

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本交底无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挡墙施工

作业内容

钢筋绑扎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现场绑扎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6.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7.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9.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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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挡墙施工

作业内容

钢筋冷拉、切断

交底内容: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一)冷拉:

1.作业前,必须检查卷扬机钢丝绳、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冷拉时,应设专人值守,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钢筋两侧3米以内及冷拉线两端严禁有人,严禁跨越钢筋和钢丝绳,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

卷扬机运转时,严禁人员靠近冷拉钢筋和牵引钢筋的钢丝绳;

3.运行中出现滑脱、绞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4.冷拉速度不宜过快,在基本拉直时应稍停,检查夹具是否牢固可靠,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控制伸长值;

5.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再装夹具;

6.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二)切断: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

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

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3.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4.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挡墙施工

作业内容

钢筋弯曲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4.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5.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格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8.弯曲未经冷拉或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

9.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金属屑,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10.检修、加油、更换部件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本交底未规定者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技术

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交底单位存档一份,接受交底单位一份,安全与施工管理部备案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施工

作业内容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

交底内容:

1.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3.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4.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JGJ130—2001第6.3.5条的规定;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JGJ130—2001第6.2.1条的构造规定;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JGJ130—200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7.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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