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登记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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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设立登记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此文本供参考,请至上海市社会组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在线填写、提交)
基本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是否
慈善组织
□是
□否
开办资金
数额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
□理事长
□副理事长
□行政负责人(为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
每届任期
(请按章程规定填写)
章程中规定的理事数
实际理事数
章程中规定的监事数
实际监事数
从业人员数
(应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数一致。
包括理事及其他工作人员。
)
其中执业
人员数
(与业务活动相适应,有一定技术或技能资格。
若无则填0)
所属行(事)业
教育事业
卫生事业
文化事业
科技事业
体育事业
劳动事业
民政事业
社会中介服务业
法律服务业
其他
是否需要
执业许可
□是
□否
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有效期
(请按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标明的有效期填写。
)
宗旨
(请按章程规定填写)
业务范围
(请按章程规定填写)
登记类型
□双重管理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直接登记
行业管理部门名称
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表。
双重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需要执业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附:
名称核准通知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立慈善组织申请书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慈善
活动
领域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
慈善
组织
条件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
财产及其孳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
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有明确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章程
载明
事项
□名称和住所;
□组织形式;
□宗旨和活动范围;
□财产来源及构成;
□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内部监督机制;
□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其他重要事项。
具体描述为:
。
资金情况
验资单位名称
开办资金
万元
申请设立慈善组织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
经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____届第____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其他
承诺
事项
□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
本组织承诺《设立慈善组织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认定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批准机关:
年月日
(如申请设立慈善组织,请填写此表;如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无需填写此表。
)
举办者情况
举办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捐赠金额
举办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捐赠金额
(可根据举办人、举办单位实际数量增减行数。
)
举办单位基本情况表
举办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举办单位简介
(请介绍举办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经营状况)
附:
举办单位证照(副本)。
(如无举办单位,无需填写此表。
)
举办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国籍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手机号码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附:
举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正面、反面等。
(如无举办人,无需填写此表。
)
资金情况
开办资金数额
(万元)
验资单位
附:
验资报告。
住所情况
地址
所属街镇
街道/镇
邮政编码
用房面积
平方米
住所来源
□租赁
□无偿提供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住所产权人
住所使用权
改变次数
次
(如:
产权人提供给A,A提供给社会组织,视为住所使用权改变2次。
)
附住所使用权证明:
(以下可根据住所使用权改变次数增减行数。
)
1、住所产权人:
附:
产权证明
2、产权人租赁/无偿提供给A
附:
租赁协议/无偿提供使用的证明
3、A租赁/无偿提供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附:
租赁协议/无偿提供使用的证明
内设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可根据内设机构实际情况增减行数;若无内设机构,请填无。
)
理事情况表
(经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第届理事会第次会议通过)
理事(人)情况
序
号
姓名
性别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所任
职务
职位
性质
是否
离退休
任民非
单位职务
是否需要兼职审批
□公务员
□国有企业
□参公单位
□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其他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提示:
1、理事一般为5人及以上,且为单数;
2、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县(处)以上)不得兼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3、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理事长、副理事长;
4、如需要兼职审批,请附兼职审批表。
5、
行政负责人情况表
(经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第届理事会第次会议通过)
序
号
姓名
性别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所任
职务
职位
性质
是否
离退休
是否需要兼职审批
□公务员
□国有企业
□参公单位
□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其他
提示:
1、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行政负责人;
2、行政负责人一般为专职;
3、如需要兼职审批,请附兼职审批表。
监事情况表
(经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通过)
监事(人)情况
序
号
姓名
性别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所任
职务
职位
性质
是否
离退休
任民非
单位职务
是否需要兼职审批
□公务员
□国有企业
□参公单位
□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其他
提示:
1、监事为3人及以上,一般为单数;
2、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县(处)以上)不得兼任监事;
4、如需要兼职审批,请附兼职审批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一寸照片
粘贴处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国籍
民族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专职/兼职情况
□专职
□兼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职务
职位性质
□公务员□国有企业
□参公单位□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其他
是否
离退休
□是
□否
其他社会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现拟在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为理事会成员)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正面、反面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一寸
照片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国籍
民族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
理事长
副理事长
行政负责人
专职/兼职
情况
□专职
□兼职
是否
公务员
□是
□否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本人签章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附:
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正面、反面等。
附件:
1、申请书(样本附后);
2、理事会决议(供参考样式附后);
3、监事会决议(供参考样式附后);
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样本附后);
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样本附后);
6、章程(示范文本可下载)。
关于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申请书
(样本)
上海市(**区)民政局:
为了***(成立的目的),***(举办人姓名/举办单位名称)捐赠***万元人民币、***捐赠***万元人民币,合计捐赠***万元人民币,拟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如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初衷、目的、业务范围及对业务领域的解释。
2、举办人/举办单位近年来参与、举办与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相关的活动的情况。
3、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筹备进展(表明人员、资金、场地、党建等已基本落实)。
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后的规划和打算(主要承诺加强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等内容,介绍发展愿景、如何提供社会服务等)
五、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成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举办人/举办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件及材料均为本人/本单位提供,且合法、有效、真实、准确。
举办人签字:
举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理事会决议
(供参考)
会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第一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
时间
****年**月**日
地点
**区**路**号**室
应到人数
**人
实到人数
**人
决
议
内
容
1、确认第一届理事会由**、**、**等**人组成。
2、经商全体举办人/举办单位,确认设立/不设立慈善组织。
3、以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本单位章程(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
4、以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选举**担任理事长(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选举**担任副理事长(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
5、经理事长推荐,聘请**担任行政负责人(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
6、经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选派,确定由**、**、**等**人组成监事会。
······
**、**、**等**人出席理事会,**、**等因**原因缺席。
监事**、**列席理事会,监事**因***原因缺席。
与会理事
签字
监事会决议
(供参考)
会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第一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
时间
****年**月**日
地点
**区**路**号**室
应到人数
**人
实到人数
**人
决
议
内
容
1、以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选举**担任监事长(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担任副监事长(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为监事(同意**人、弃权**人、反对**人)。
2、第一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召开的情况是否符合章程规定。
······
**、**、**等**人出席监事会,**、**等因**原因缺席。
与会监事
签字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详细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移动电话
拟任法定代表人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党员基本情况
工作人员总数
党员总数
其中:
1、专职
党员人数
2、兼职
党员人数
3、退休返聘
党员人数
4、其他
党员人数
拟成立组织党建形式
独立支部
负责人
电话
联合支部
负责人
电话
党的工作小组
负责人
电话
临时支部
负责人
电话
党小组
负责人
电话
党建联络员
联络员
电话
行政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党建工作挂靠(指导)单位党组织
党建工作挂靠(指导)单位党组织意见:
党组织负责人:
电话:
盖章(组织章):
日期: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上海市(**区)民政局:
我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支持开展党建工作。
经商全体发起人,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支持配合在本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内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支持配合在本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内发展党员,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特此承诺。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行政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承诺书
上海市(**区)民政局:
现申请办理****(社会组织名称)设立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依法原则,承诺如下:
1、根据《上海市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保证递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及其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恪守非营利原则。
3、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联系方式、人员情况、银行账户、印章样式等备案信息及变动情况,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4、主动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收费标准、接受捐赠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如涉及现职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均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监督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批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受理意见
审批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人:
批准机关:
年月日
提示: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受理意见
审批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人:
批准机关:
年月日
提示: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