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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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 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
2016 年 6 月 10 日
— 1 —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
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
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
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 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
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
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
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
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
(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
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 2 —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
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
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 聘任条件
第六条 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
医疗 67%、
护理 20%、医技 10%、其他 2%、机动 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
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 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 3 —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 3 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的。
3.论文发表要求:
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具备 CN 刊号,下
同)发表专业论文 1 篇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 2 篇(省级
以上以交流性质发表成册的文章可计入市级杂志),论文署名均
要求为第一作者。
4.临床医生具有急救中心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 9 个月,
且取得《**县中医院急救工作考核合格证》。
5.临床医生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 2 个月或次
数累计超过 24 次或每年不少于 6 次。
6.临床医师近 2 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7.具备上述 1-6 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中级
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 1)打分,从高分到低分取 90%的人
员比例。
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 12 月 31 日。
(三)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2.论文发表要求:
副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
文 1 篇,正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 2 篇;论文发
表的杂志要求是在浙江省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
— 4 —
刊物名录(2012 年版)上的;其他非卫生专业的人员至少应在省
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以上论文署名均要求为第一作者。
3.临床医师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 4 个月或次数
累计超过 48 次或每年不少于 12 次。
4.临床医师晋升副高前的专科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 40 次;
晋升正高前的专家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 25 次。
5.临床医师近 2 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6.具备上述 1-5 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高级
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 2)打分,分系列分专业从高分到低
分聘任。
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 12 月 31 日。
离
退休不足一年,且不影响当年度高级岗位数的使用可免第 2 条
所列的论文要求。
7.各系列组中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
需要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
用期满(3 个月)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五)如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
1.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获奖的主持人或国家级重点学科
的学科带头人。
2. 援外(援藏、援疆)人员。
第四章 聘任管理
— 5 —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 1 次,定为 4
月。
超过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次受理。
第九条 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情况和聘任条件。
(二)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到人力资源科填写
《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并上报聘任所需材料。
(三)人力资源科对申请人员进行汇总,组织提交医院专业技
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拟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统一下发聘任文件。
(六)人力资源科办理聘任手续,需上报审批人员按规定逐级
上报审批。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 5 年,不足 5 年达到退休
年龄的,聘期自退休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聘期待遇
(一)聘任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聘期待
遇。
(二)聘期待遇自聘任后的次月起执行,待遇标准由医院人力
资源部按相关标准核定。
需上报审批人员,以上级批文为准,上
级审批执行时间计入工资档案。
(三)聘期待遇只在聘期内享受,解聘后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
准执行。
— 6 —
(四)聘期内因个人申请转岗从事非聘任专业岗位的,予以解聘,
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首聘聘书(或其
他聘任证明)的聘任书写时间以取得首聘所有条件的最后时间所
在年度起算。
需上报审批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上级批文时间为
准,其他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本院批文为准。
第十三条聘期考核 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履行
岗位职责情况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
员解聘或续聘的依据。
聘期考核合格者,推荐晋升、续聘专业技
术职务。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
据实际情况给予低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缓聘或解聘:
(一)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
核不合格。
(二)在医疗质量检查中,所查出的“丙级”病历的直接责任人,
在任现职期间累计 2 份。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连续 3 个月,或一年内累计
超过 6 个月者;
1-3 条之一者,予以缓聘 1 年或解聘 1 年。
(四)造成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或给医院的声誉或经济造成较
大损失者。
— 7 —
(五)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
正者。
(六)不服从医院因工作需要安排的指令性任务者。
有 4-6 条之一者,视情况予以缓聘 1-2 年或解聘 1-2 年。
(八)有其他缓聘或解聘情况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聘任管理在岗位设置改革推进后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届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
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8 —
类别
项目
分值
考核说明
考
核
分
考核
人签字
个人
信息
18 分
专业工作
年限
4
从事专业工作的每年 0.2 分,从事
行政管理工作的每年 0.1 分(到 4
分为止)
任现职
年限
3
每年 0.5 分(到 3 分为止)
院龄
2
每年 0.1 分(到 2 分为止)
学历
3
3 分(硕士 3 分、本科 2 分、大专 1
分、博士 4 分)
急诊工作
3
满 9 个月计 1 分,每超 6 个月加 1
分。
职务
3
近 3 年,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
1 分。
工作情况
34.5 分
(数值取
近 3 年)
技术水平
10
任现职近 3 年来,胜任本职工作,
未发生差错事故得 5 分,在各项质
控检查中未发现缺陷得 5 分,每发
生一例轻度医疗过失、缺陷的,扣
0.5 分;发生赔款的,扣 2 分(扣完
为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例
加 1 分;技能比赛获奖的,按省、市、
县、院级,依次加 4、3、2、1 分(加
分不封顶)
业绩
4.5
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1 分,优秀
1.5 分。
下乡经历
3
满 24 次计 1 分,每超 10 次加 1 分。
献血加 1 分,每完成一项一般性任
专业:
现聘职称:
聘任时间:
总得分:
附件 1:
**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务
务加 1 分,一项特殊性任务加 5 分。
药占比
5
低于标准每降 1%得 1 分。
(近 2
年数据)
中药比例
5
高于标准的每高 2%得 1 分。
(近 2
年数据)
学习
培训
10 分
政治学习
4
无故不参加全院性活动及会议,每
次扣 0.5 分;不参加岗位培训及学
习,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业务学习
6
近 3 年,平均全年业务学习听课率
达到 80%,得 5 分;每下降 5%,扣
0.5 分(扣完为止);参加小课堂主讲,
每次加 1 分(加分不封顶)
出勤
考核
8 分
出勤
8
近二年来,病假每天扣 0.1 分,事
假每天扣 1 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优质
服务
9.5 分
医德医风
4.5
近 3 年,按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合格
得 1 分累加计分,优等每次加 1.5
分。
服务态度
5
近 3 年,无投诉得 4 分,每发生一
例院内投诉扣 0.5 分;卫生局投诉
扣 1 分;12345 投诉扣 5 分(可倒扣)
。
得到患者表扬,每次加 0.5 分。
荣誉
10 分
个人荣誉
10
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
10 分;省级荣誉,每次 5 次;市级荣
誉,每次 3 次;县级荣誉,每次 2 分;
院级荣誉,每次 1 分;被评为“十佳
职工”,每次加 2 分(加分不封顶)
评委
10 分
10
合计
— 10 —
序
号
类别
项目
最
高
分
值
分
值
考核说明
考核
分
考核
人签
字
1
加分项
专业工作
年限
0.2
每年 0.2 分,近 3 年有
病事假超 3 个月或纪律
查岗 2 次违纪,当年不
得分
任现职年
限
0.5
每年 0.5 分,近 3 年有
病事假超 3 个月或纪律
查岗 2 次违纪,当年不
得分
2
学历
硕士
10
10
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
取得满 2 年后等同于全
日制学历
本科
7
大专
5
中专
4
3
行政职
务
院领导
6
6
正职 6 分,副职 5 分
科主任
4
正职 4 分,副职(学科
主任)3 分
护士长
3
正职 3 分,副职 2 分
4
考核
年度考核
4
4
近 3 年年度考核,优秀
1.3 分,合格 1 分。
5
科研立
项
省部级
7
7
仅限前 3 名,按名次递
减 2 分
厅局级
5
仅限前 2 名,按名次递
减 2 分
县级
3
仅限前 1 名,
6
科研结
题
省部级
9
9
仅限前 5 名,按名次递
减 2 分
附件 1: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 11 —
厅局级
6
仅限前 3 名,按名次递
减 2 分
县级
4
仅限前 1 名
7
科研成
果获奖
省部级
15
15
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2 分,三等奖 10;按排
名递减 3 分
厅局级
10
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5;按排名
递减 3 分
县级
6
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2;仅限前 1
名
8
论文
SCI
13
13
仅限第一作者,总分数
不超过 13 分
一级
7
二级
4
9
专业技
能获奖
省级
11
11
一等奖 11 分,二等奖
9 分,三等奖 7 分
市级
8
一等奖 8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4 分
县级
5
一等奖 5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1 分
10
重点学
科
省级
14
14
带头人 14 分,后备学
科带头人 7 分,科内成
员 2 分,建设期减半
市级
10
带头人 10 分,后备学
科带头人 5 分,科内成
员 1 分,建设期减半
县级
6
带头人 6 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 3 分,科内成员
0.5 分,建设期减半
院级
4
带头人 4 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 2 分,科内成员
0.2 分,建设期减半
11
继续教
国家级
11
11
项目负责人 11 分,学
— 12 —
育
科秘书 5 分,成员 1 分
省级
7
项目负责人 7 分,学科
秘书 3 分,成员 0.5 分
12
加分项
国家级专
业技能比
赛获奖
5
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在省
级获奖分值上另加 5 分
13
减分项
专业工作
年限
8
不从事与现申报专业一
致的工作年限需减分,
每年 8 分
合
计
注:
①同一项目获奖 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②以上项目未注明时间的
均为任现职期内。
③获奖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职能审核确认。
④
第 2 至 11 项总分为 100 分。
⑤项目级别,成果排名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审核人签字:
抄送: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中医院办公室2016 年 6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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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