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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1

第一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

第一章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选址

1就选址而言,尽管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没有特殊的要求,但是从生物安全角度讲该实验室所处的位置比较理想。

第二章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结构与功能

第一节围护结构

1实验室围护结构采用彩钢板材料,表面光滑、耐腐蚀、防水,所有缝隙可靠密封,便于清洁消毒,且防震、防火。

2天花板、地板、墙壁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

3地面采用PVC材料,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4实验室的所有门均可自动关闭。

5实验台面采用理化板,防水、耐腐蚀、耐热。

6所有入口处均能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

7实验室出口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第二节平面结构与分区

1分区:

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1.1清洁区:

用于实验人员办公活动、休息的区域。

1.2半污染区:

即缓冲走廊,用于标本的传送、废物的输出、进入更衣室,

1.3污染区:

是实验室的核心区域,用于实验操作。

2设置:

包括配电箱、空调、更衣柜、II级生物安全柜、实验台、洗手池、洗眼器、传递窗等。

3平面结构分区示意图:

见图1

 

第二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组织管理

第一章组织建设

第一节莱芜市中医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

 

1主任委员:

2副主任委员:

3委员:

 

第二节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科)主任

1主任:

张九斌

2副主任:

吕宜爱张峰

第三节检验科生物安全小组

 

1生物安全小组成员

1.1组长:

张九斌

1.2副组长:

张峰

1.3成员:

2生物安全员:

 

第二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组织结构框架

 

院长

主管副院长

生物安全实验室

(检验科)主任

实验室负责人

生物安全员

实验室工作人员

实验室工作人员

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三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职责

第一节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

1评估开展生物检验项目的危害程度

2审批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审批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小组成员、生物安全员的资格。

4审批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检验项目。

5审查和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处理和解决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突发事件。

第二节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科)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室设计、危险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健康管理与监督及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决定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工作资格认可。

审批生物安全实验室相关文件并监督执行,特殊情况向主管副院长报告。

3负责实验室技术工作的开展,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认真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安全顺利完成日常工作。

第三节生物安全小组职责

1负责执行生物安全委员会各项决议。

2负责协助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检验质量。

3负责安全员和检验人员的上岗培训及考核,包括安全知识、安全防护、规章度、操作规程、紧急事件处理等。

4负责对生物安全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

5负责监督、检查、教育和指导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操作。

第四节生物安全员职责:

1生物安全员由主管检验师及以上的人员承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1具有实际工作的经验;

1.2对所操作的微生物有全面、完整的了解;

1.3具有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能力;

1.4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认可资格。

3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检验操作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范。

4负责各实验室仪器、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化学危险品的保存与保管。

5负责监督、检查标本运输、废物处理、标本储存是否符合规定。

6针对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实验条件的变更,以及引进的新设备,为检验人员提供安全文献和信息资料。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组织对实验室装备的常规保养。

8发现可能涉及潜在的传染性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泄露等苗头或隐患,以及在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决定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及时解决和报告生物安全小组或主任。

9了解检验人员健康状况、在岗、缺勤情况,拒绝带病上岗。

10定期向安全小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

第五节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自愿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熟悉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手册》的各项内容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

3熟悉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布局、结构、实验的危害程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4必须掌握实验过程中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接受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实验操作技术的培训及考核,并及时更新相关知识。

取得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工作的资格后,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颁发上岗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6按照本手册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正确、安全地操作,避免污染,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完成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常规保养。

8在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员报告。

 

第三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2管理制度

2.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有明显的生物危险标识,还包括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3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无论进入实验室时间长短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规程。

2.4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经考核取得资格认可方可上岗。

2.5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批准。

2.6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并做好登记记录。

2.7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8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2.9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入内。

2.10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及需运出的设备,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工作前后应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2.11实验室事故处理: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具体措施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执行。

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章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

与资格认可制度

第一节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防护意识,详细了解实验室危险的识别与控制,是有效预防和避免实验室获得性感染、意外事件及事故的关键所在。

因此,不断进行各项安全措施的有关在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冀卫科教字[2003]28号文件及冀卫科教字[2004]1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保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在进入相应实验室之前充分了解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本着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原则,结合我科实际情况,针对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特制定本计划。

1培训内容:

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方能取得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工作的资格。

培训由实验室小组组织进行,由实验室主任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

培训内容包括:

1.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

1.2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消毒方法。

1.3个人防护,着装方法。

1.4实验室基本技术及无菌操作方法。

1.5实验室清洁及消毒方法。

1.6标本的运输、保管和储存方法。

1.7有关潜在危险的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

1.8废物的灭菌与处理。

2课时安排:

培训内容

培训学时

主讲人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标准

2

生物安全手册

8

微生物的危险分组与危害评估

2

生物安全柜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

2

个人防护与着装方法

2

实验室清洁消毒方法及废物的处理

2

消防知识培训与训练

2

3考核:

3.1实验室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必须经过口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的考试。

3.2培训和考核由检验科生物安全小组进行组织。

3.3获得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资格者,以后每年要经过一次最新培训。

第二节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可

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由实验室主任批准、认可,并上报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批。

2认可条件:

2.1资格考核:

新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生物安全小组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考核。

考试包括:

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考核。

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

2.2人员准入的健康条件:

当前已获有效计划免疫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其中,必须的计划免疫项目包括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和结核分支杆菌。

凡患有严重疾病、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缺陷者、孕妇及其他所有未经科室主任授权及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本实验室。

2.3人员准入的专业技术条件:

当前已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其他所有未经科室主任授权及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本实验室。

3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适合工作状态: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不应进入实验室: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妊娠;已经在实验室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第三章健康管理与监督制度

1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

2工作人员应得到适当的健康医学监督(监测)以监测职业病。

2.1检验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得带病上岗。

身体出现任何不适时,应及时向生物安全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由其决定能否继续上岗。

2.3检验人员身体开放性损伤、患有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可导致抵抗力下降的任何疾病、妊娠6个月以上时,不得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

2.4连续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4小时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身体疲劳的,不得再次进入实验室。

2.5禁止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检验人员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

3体格检查。

3.1检验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

3.2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的检验人员,应一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3体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肝胆B超、胸片、血液检验等,应有检测报告并记录在档。

3.4应收集检验人员的本底血清,进行生化检测和免疫学检测,主要有肝功、HIV抗体、梅毒抗体、乙肝六项、HAV抗体、HCV抗体、结核抗体等。

4免疫接种。

4.1检验人员应定期接受常规免疫接种。

4.2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接触的标本类型,将拟进行疫苗接种的人员名单上报生物安全委员会和预防保健科,由他们共同研究决定接种名单和接种疫苗的种类。

4.3由预防保健科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实施疫苗接种。

4.4疫苗接种后,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疫苗接种登记表,登记备案。

 

第四章准入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自愿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本手册的各项内容,并填写相关文件。

2检验人员必须具有处理病原体及其毒素的工作经历,经过生物安全知识、个人防护和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资格认可,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3实验室及其辅助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新的培训。

4在进入实验室前,检验科主任有责任向所有检验人员提供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仪器操作规程。

5检验科主任有权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名单,并让所有检验人员了解实验室的特殊危险,检验人员要阅读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检验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并定期体检。

禁止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禁止有病或皮肤破损的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7应收集实验室检验人员的本底血清并保存,以后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标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必须按顺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就地消毒,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9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需填写《生物安全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记录进入实验室的时间、工作内容、离开时间及实验过程是否有异常情况。

10每次启动BSL-2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时,应有生物安全员在外巡视,观察实验室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向生物安全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

11检验人员应每天填写《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体温登记表》。

12孕妇、不健康人员、未成年人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除非得到实验室主任允许方可进入。

13禁止将无关的动物或物品带入实验室。

 

第五章检验人员工作行为管理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为专用实验室,只允许进行实验目的所规定的操作,不得进行与此无关的任何活动。

2进入实验室要严格穿戴适当的且符合风险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方可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

3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和喧哗。

4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有序,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洁台面,严格消毒,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等活动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均应例行彻底洗手;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6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规定的实验操作,以防漏出、污染或产生气溶胶。

7禁止口吸移液。

8应按培训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装置。

9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含有传染性生物因子,按相关规定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10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暴露或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时,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生物安全员或检验科主任,同时记录事故经过及处理办法。

11注意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向检验科主任报告,严禁带病坚持工作。

12实验完成后按规定离开实验室,在办公区域活动。

 

第六章标本污染报告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暴露于传染性物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或生物安全员,同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并进行危险评估。

2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详细记录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潜在危险的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消毒处理程序。

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培训。

 

第七章生物安全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节实验室消毒隔离要求

1要求

1.1实验室相对独立,通过隔离门与公共部位相隔。

实验核心区应包括实验室间及与相连的缓冲走廊,明确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1.2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专用,需带出时必须严格消毒。

1.3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4培养基、组织、体液等必须放入防漏密闭的容器内储运。

1.5血清学试验、致病菌检测、样品处理及分装应在II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1.6样本离心时,离心机应放在排毒柜内或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以防产生气溶胶或溅出。

1.7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8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空气消毒。

1.9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清洁消毒双手。

1.10仪器设备运出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2消毒方法

2.1实验室内空气消毒

2.1.1可使用送排风系统加强通风。

2.1.2紫外线灯管、灯车适用于无人室内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

常用的室内悬吊式紫外线灯对室内空气消毒时安装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强度≥70MW/cm2),照射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2实验室表面消毒

2.2.1地面

实验室地面要湿式拖扫,禁止干拖干扫。

需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用量不小于100ml/m3。

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

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最好在阳光下晒干后备用。

2.2.2物体表面的消毒

实验台、桌、椅、凳、门把手等可用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并作用10-15分钟后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的消毒液。

2.2.3手的消毒

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采用感应式自动洗手设备,使用瓶装式液体皂,洗手后可用一次纸巾擦拭,最好用烘干机烘干。

离开实验室前,脱掉工作服后,应进行手的清洗。

标准洗手方法见图2

 

2.2.4病原微生物实验污水消毒

按GB(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执行。

第二节清洁管理制度

1实验室清洁的原则

实验室的清洁工作要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符合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由专门人员进行消毒,但每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实验室清洁和消毒工作。

2清洁和消毒用品

实验室应备有必要的清洁和消毒用品,主要包括拖把、抹布或纱布、水桶、消毒液、配好的75%乙醇等。

3消毒剂

主要是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

4消毒器械

主要是紫外线灯、紫外线灯车。

紫外线的穿透能力特别弱,因此必须定时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清洁。

一般情况下每月使用浸有75%乙醇的抹布擦拭灯管一次,擦拭前,先拔掉插头并冷却10分钟;还应经常检测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当照射强度低于原始照射强度的70%时,就应由专业人员更换灯管,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

5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和喧哗。

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洁台面,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

实验室台面和器械应在每次实验操作完成后及时用消毒液擦拭表面。

6实验室地面的清洁

实验室地面要湿式拖扫,禁止干拖干扫。

需消毒时,可用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ml/m2。

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

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最好在阳光下晒干后备用。

每次实验完毕后由工作人员使用消毒液拖地,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7实验台、桌、椅、凳。

门把手的清洁

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作用10-15分钟后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的消毒液。

8纺织品的清洁

棉织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放入专用的污物袋中,用70℃以上热水加洗涤剂洗涤;有明显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随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或放入专用污物袋中,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9仪器设备的清洁

可用消毒液或75%乙醇擦拭表面消毒,再用中性洗涤剂和清水擦洗去污。

10手的清洗

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采用感应式自动洗手设备,使用瓶装式液体皂,洗手后可用一次纸巾擦拭,最好用烘干机烘干。

离开实验室前,脱掉工作服后,应进行手的清洗。

第三节消毒隔离制度

1及时消毒

1.1当实验微生物污染实验环境时,应立即停止实验,用有效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2实验室被空气和气溶胶传播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立即关闭实验室进行消毒处理。

1.3可疑污染的物品带出生物安全实验室前,应进行彻底灭菌或消毒处理。

菌株和相关样本应对样本的载体和包装容器表面进行严格灭菌或消毒处理后,方可带出,且在取出样本时应对载体进行再次消毒处理,对包装容器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

1.4盛装污染微生物实验耗材的容器应有足量的消毒液,用过的耗材立即浸入消毒液中。

1.5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对实验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如擦洗、消毒工作台面、地面,开启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以上。

1.6实验完成后,对实验废弃物应立即进行高压灭菌或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1.7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脸,必要时应洗澡更衣。

2彻底消毒

2.1对需消毒的物品应采取彻底的消毒措施,不留死角。

2.2消毒液浸泡消毒时,要将被消毒物品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对有管腔的物品,应将消毒液灌入管腔,排除气栓。

2.3消毒剂擦拭消毒时,要将消毒液擦拭需要消毒物品的所有表面并保持充分作用时间。

2.4消毒对象的选择要根据试验情况而定,凡可能接触试验微生物的实验器材、试验环境(包括台面、地面、墙壁、空气)、人员(个体及防护用品等)均应采取相应消毒处理。

3有效消毒

3.1要根据消毒对象和微生物的种类选择合适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1.1对细菌芽孢、真菌孢子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法。

对于受高抵抗力致病因子污染的器材必须用氢氧化钠和高压蒸汽(136℃,60分钟)进行消毒处理。

3.1.2对受到分枝杆菌、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

3.1.3对受到一般细菌繁殖体、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方法。

3.14存在较多有机物(如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物的使用剂量和/或处长作用时间。

3.1.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的使用剂量和/或处长作用时间。

3.1.6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消毒液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3.2消毒器械和消毒液应有卫生许可批文。

3.2.1消毒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应按照说明书标示的作用浓度(或强度)、作用时间和使用方法进行消毒操作。

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测试有效成分含量并及时更换。

3.2.2消毒、灭菌设备应定期测定消毒或灭菌效果。

大型消毒、灭菌设备在正式使用前和大修后,应通过性能检测,证明可以有效使用。

4注意事项

4.1要减少消毒处理对人体的伤害、对物品的破坏、对环境的影响。

4.2根据被消毒物品的理化性状,选择相容性好的消毒剂。

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和器材,首选高压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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