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0427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0.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docx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

77套讲座+324份资料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4879份资料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

77套讲座+324份资料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4879份资料

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拥有永久性居所,或者不拥有永久性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的个人;第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具体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有这样三种:

(1)中国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个人;(3)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按照国际通常做法,将纳税人依住所和时间两个标准,分别判定为居民和非居民,确定其纳税义务。

第一类纳税人为居民纳税人,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得承担纳税义务,但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若居住超过五年,从第六年起,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第二类纳税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承担纳税义务,但若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

  例:

香港人陈某担任香港某公司驻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1999年度他在深圳居住10个月,其余时间在香港,陈某在深圳工作期间有以下收入:

每月薪金2万港元;在港的物业租金收入每月1万港元,还有每月3000多港元的存款利息收入。

则他只应就深圳取得的每月工资收入2万港元在深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怎样确定所得来源地?

  我国个人所得税判断所得来源地遵循以下原则:

  (1)任职、受雇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以任职或者提供劳务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3)出租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被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4)转让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所得,以被转让的不动产座落地为所得来源地;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转让地为所得来源地;

  (5)提供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使用资金并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红利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7)得奖、中奖、中彩所得,以所得的产生地为所得来源地。

  根据上述原则,下列所得不论支付的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②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③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④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由其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⑤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⑥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的所得;

  ⑦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得到名次的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取得的中奖所得,以及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例(1):

孙先生是香港人,受雇于深圳某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其薪金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每月在深圳A公司领取的4000港元;另一部分是在香港派遣公司领取的每月12000港元。

依据上述原则第1条,应就深港两处所取得的薪金在深圳税务机关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2):

美籍华人李先生1999年4月1日受雇于美国A公司,到深圳B公司进行机器安装技术指导,工作了7个月。

其工资由美国A公司支付,依据其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事实,则共取得的工资不论是否在中国支付均应在深圳申报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的哪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下列各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它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它是指:

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它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的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它营利业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上述所得包括纳税人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联、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各种演出与表演、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它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的文字作品被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有技术使用权以及其它特许权利取得的所得。

所说的提供或转让著作权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它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它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凭证价格计算,无凭证的实物由税务机关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折算为金额。

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或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上列各项所得,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上述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类税率。

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相应的税率,随着级数的增加,税率也随之提高。

所谓比例税率,是不论所得多少,均适用同一比率征税。

这两类税率有各自的优缺点和作用。

简单地说,超额累进税率有利于加强调节力度,对所得多者、负担能力强者多征税,对所得少者、负担能力弱者少征税,体现纵向公平,但计算较为复杂;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不论所得多或少,均按同一税率征税,体现了横向公平,但调节力度不如前者。

  

(一)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见下表,对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或再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税率分别是: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对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的税率分别是: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对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按次征收,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但对稿酬所得,按应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