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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青建招(2011)第46号

 

工程名称:

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

招标人:

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代建单位:

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

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日期:

2011年9月1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青田县油竹小学位于青田县油竹新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6027平米,总建筑面积20150平米,教学楼2座,宿舍楼、行政楼、食堂、体育馆各一座,建筑物最高层高为5层。

项目估算总投资7995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被市建设局公示为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3.4本工程招标不允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5.1网上下载:

时间:

2011年9月1日起,网址:

.qtzfcg.gov./

5.2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

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2日(上班时间),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

静,联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6.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会确认事项。

7.联系式

县招投标中心:

项盈盈旭毅联系:

0578-6818307

招标人:

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市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99号地址:

市滨江区东信大688

号志成大厦11楼

邮编:

323900邮编:

310052

联系人:

曾松彬联系人:

电话:

0电话:

传真:

0传真:

09

第一章前附表

序号

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青田县油竹新村,桥头自然村西侧坡脚,四都港左岸。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

工期要求:

进场后30日历天

4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

5

招标容:

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岩土勘察

6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组织

7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及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疑问,可以于2011年9月5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09(:

wxjkof@qq.),工收。

如有招标文件容变更或补充,开标前招标人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qtzfcg.gov.)上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9

投标人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法缴费时间:

开标当天;

缴费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

缴纳费用: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

10

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汇票,其它交纳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汇票;3、投标保证金额度壹万元整。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10%

1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11年9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1年9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15

最高限价: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37万元,高于限价的投标报价均做废标处理。

16

评标办法: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17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等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第二章投标须知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

1.1.2招标人:

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1.3代建单位:

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建设地点:

位于青田县油竹新村,桥头自然村西侧坡脚,四都港左岸。

1.1.5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1.2.3被市建设局公示为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1.2.4本工程招标不允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1.3招标容:

按照前附表规定执行。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1)招标公告

(2)第一章前附表

(3)第二章投标须知

(4)第三章勘察技术要求

(5)第四章合同条款

(6)第五章评标办法

(7)第六章附件

(8)第2.2条发出的补充文件及其他有效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不记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开标前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qtzfcg.gov.)上发布修改或澄清纪要,修改或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具有约束作用。

2.2.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2.2.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投标函(附件三);

(4)勘察费投标报价表(附件四);

(5)投标人概况表(附件五);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附件六);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表(附件七);

(8)拟投入本工程设备机具、测量仪器表(附件八);

(9)资格审查表(附件九);

(10)不良行为情况说明(附件十);

(11)原件的复印件(附件十一)。

(12)勘察进度表和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13)勘察组织案(中标后提供)。

(14)其他容(自行设计)。

3.1.2投标人应按照3.1.1条容和顺序提供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第3.6条、第5款的要求签署、密封。

3.2投标文件的格式

3.2.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

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建议采用A4型纸。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送达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为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其它交纳式一律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度壹万元整;

(4)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容填写完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

青田县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账户: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开户行行号:

4;账号:

77303(注:

为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

3.3.2初步审查若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式、额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保证金缴纳专户名称、账号等容有错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投标保证金解付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后,到交易中心统一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会议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收讫单”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3.4在检查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阶段,发现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入账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做无效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3.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8.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3.7如投标人有下列任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未经同意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哄抬标价及其它违规行为;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的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日历天有效。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即不能要求也不允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本须知第3.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3.5踏勘现场

3.5.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围环境进行踏勘与否,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5.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5.3在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3.6投标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3.6.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1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不能擦去的式打印或书写。

3.6.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

3.6.4招标文件附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均须按要求签章。

4投标报价

4.1工程勘察费用所涵盖的容

4.1.1本次工程勘察费用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勘察围的全部工作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精心组织勘察和为完成上述勘察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须的全部费用。

主要有以下容:

(1)详勘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费;

(2)办理施工接水、接电、排污等相关手续费用均作为施工准备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3)勘察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封和原地面恢复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根据有关审查部门的审查结论以及配合招标人、设计单位在不超出勘察围的必要调整和补充的有关费用;

(5)须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套数:

详细勘察报告5套(均须按有关规定加盖印章);

(6)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现场服务费用;

(7)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进行的施工勘察的费用;

(8)因地质条件不明引起的风险费用;

(9)其他的一切费用。

4.2投标报价式

4.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4.2.2报价式: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按勘察总费用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业主所提供资料以及场地地质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4.3.3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的有效围: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37万元,超出此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1.2密封要求:

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封皮上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投标截止期

5.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商务资信标)递交至指定地点。

5.3.2招标人可以按投标须知第2.2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日期面的全部权利、责任、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5.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5.4.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6开标

6.1开标时间

6.1.1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6.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附件九),以证明其身份;参加人员同时提交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席位证。

招标人现场核对后,投标人派谴人员在投标确认书上亲笔签名并按本人指纹印。

本条规定的人员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其投标做无效处理。

6.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文件送达序号逆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容。

6.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1.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2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

6.2.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未按第3.6条、5.1条要求编制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的;

(6)招标文件其它有说明的情况。

7评标

7.1评标机构

7.1.1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全部从专家库中抽取,成员在开标前确定,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

7.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7.2评标原则

7.2.1按照《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7.2.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7.2.3开标及评标办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7.3评标容及

7.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7.3.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且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7.4投标文件的澄清

7.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以书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7.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7.5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7.5.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评审和比较,对出现第6.2条情形而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7.5.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是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对投标人商务报价进行评审。

7.6评标、定标办法

7.6.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容为主要依据,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商务报价等面进行评审,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7.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7.7评标报告

7.7.1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qtzfcg.gov.)公示三个工作日。

8授予合同

8.1定标

8.1.1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2中标通知书

8.2.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规定在交易中心接受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2.2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2.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合同签订

8.3.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7个工作日,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勘察合同。

勘察合同必须根据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勘察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

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2合同经招标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8.4履约担保

8.4.1签署勘察合同7天,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8.4.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8.4.3若中标单位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9其他

9.1知识产权

9.1.1中标案的著作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9.1.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9.1.3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1.4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可,不得将中标案成果用于其他任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案成果。

9.1.5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第三章勘察技术要求

一、现场条件

1、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具备勘探条件。

2、现场水电供应情况:

由勘察单位自行解决。

二、适用条件

1、本工程勘察必须满足以下规或标准的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容,如版本已更新按最新版本):

《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2009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01)(2008年版)

《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行业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02)(标准)

《土工试验法标准》(GB/T50123-1999)(标准)

《工程测量规》(GB50026-93)(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DB33/1001-2003)(省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JGJ120-99)(行业标准)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标准)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8:

8)(标准)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版)》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

98)(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省标准DBJ10-5-98)

三、本项目勘察具体要求

1、勘察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2001)(2009年版)及省有关地标准。

2、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第1.0.3A条,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3、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021第14.1.2条,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充分了解工程结构的类型、特点、荷载情况和变形控制要求;

(2)掌握场地的地质背景,考虑岩土材料的非均质性、各向异性和随时间的变化,评估岩土参数的不确定性,确定其最佳估值;

(3)充分考虑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的经验;

(4)对于理论依据不足、实践经验不多的岩土工程问题,可通过现场模型试验或足尺试验取得实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4、根据甲要求,本次勘察按详细勘察阶段要求进行,钻深度为进入基岩,至少达到中风化层以下5米。

用于结构施工图设计与后续施工,应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提出建议,应判明场地是否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并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5、根据建筑总平面图及上部结构,结合上述规要求,勘察单位应综合考虑地基条件,地基复杂程度或持力层变化情况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等多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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