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031844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docx

杭州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杭州市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残工委〔2017〕1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或自然住宅建筑形成的居住小区内进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创建无障碍社区是我区当前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无违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家园等美丽余杭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居家生活和出行,宜居宜行,进一步营造社会文明氛围。

2017-2019年,全区计划创建50个区级无障碍社区,每年至少有1个无障碍社区达到省级标准。

二、工作措施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残工委牵头,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残工委主任王艳勤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静任常务副组长,区残联理事长王伟明、区住建局副局长张长永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信息中心、区老龄办、区新闻传媒中心、区广电传媒集团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残联。

(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学习,增强社区居民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

通过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栏(窗)、印发宣传资料,对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辖区单位及居民开展无障碍知识的普及培训等方式进行无障碍环境理念宣传。

3.进行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

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标准,对社区道路、公共服务机构及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4.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对社区辖区内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高龄、困难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并建立无障碍改造档案。

5.信息交流无障碍。

社区辖区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报警和医疗急救等信息交流服务。

6.残疾人服务无障碍。

对社区康复站进行规范化服务与管理,开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积极创建残疾人庇护机构,为辖区内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7.公众广泛参与。

组织辖区志愿者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

三、工作流程

1.申请。

由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并填写《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请表》(附件2)。

每年第一季度开始当年度的无障碍社区申报。

(2017年申报工作从9月份开始)

2.自评。

所在镇街根据《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总分100分,自评80分以上的上报区残联,参加区级无障碍社区评选,自评90分以上的社区,可申报省级无障碍社区。

3.区级考核评估。

根据镇街申请及自评情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附件3)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查、工作访谈和组织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体验等方式对无障碍社区进行考核评估。

优胜劣汰,考核得分高的胜出,2017年评出20个社区,2018年20个社区,2019年10个社区。

由区政府残工委予以公示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确认为“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并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区级考核评估结果推荐申报省级无障碍社区。

4.省级考核评估。

对申报省级无障碍社区的,由省政府残工委组织的考核评估组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达到85分(含)以上的社区,由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予以公示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政府残工委审定后发文公布“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评估结果,确认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

对省级无障碍社区,除省市奖励外,区政府按省奖励标准再给予1:

1的一次性奖励。

5.复核评估。

无障碍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评估。

复核评估合格的予以保留称号;不合格的予以黄牌警告,并责令在6个月内予以整改,整改后复核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无障碍社区”称号。

复核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无障碍社区”称号。

四、各部门职责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组织实施。

区残联:

牵头做好无障碍社区创建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社区内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配合区住建局、城管局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相应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

负责指导镇街制定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对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监督检查。

区城管局:

负责对社区无障碍设施进行管理养护和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老龄委:

负责指导社区各类福利设施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区经信局、区信息中心:

负责指导和支持推进社区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区卫计局:

负责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为社区康复站配备康复医生,建立康复档案,做好社区康复指导工作。

区新闻传媒中心、区广电传媒集团:

负责做好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街、村社区:

积极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争取党政部门支持,整合各方资源,特别是充分调动辖区各单位的积极性,合力推进本社区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附件:

1.杭州市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杭州市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报表

3.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报表

4.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杭州市余杭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组长:

王艳勤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

董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王伟明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张长永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

袁俊军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卫忠区城管局副局长

汤宝荣区民政局副局长

杭建飞区卫计局副局长

鲍永华区经信局副局长

蔡军兵区信息中心主任

曹炳和区老龄办主任

贾国勇区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

李育刚区广电传媒集团副总裁

 

附件2

杭州市余杭区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报表

村社区名称

(盖公章)

社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村社区

概况

居民总人口

辖内学校数

辖内医院(含卫生院、所)数

辖内银行、

邮局数

村社区残疾人和

老年人情况

持证残疾人数

老年人数

符合改造的

残疾人家庭

符合改造的

老年人家庭

拟投入资金

(万元)

资金主要来源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区政府残

工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验收日期

年月日

总得分

附件3

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报表

社区名称

(盖公章)

社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社区

概况

居民总人口

辖内学校数

辖内医院(含卫生院、所)数

辖内银行、

邮局数

社区残疾人和

老年人情况

持证残疾人数

老年人数

符合改造的

残疾人家庭

符合改造的

老年人家庭

拟投入资金

(万元)

资金主要来源

街道(乡镇)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县级政府残

工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市政府残

工委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验收日期

年月日

总得分

附件4

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验收

方式

验收标准

1

创建工作组织管理

10

1.县(市、区)政府成立无障碍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制定无障碍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和改造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

3.社区有相应组织和专人负责。

查阅资料

1.未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各扣2分。

2.无创建实施方案、无改造计划、未明确部门职责各扣2分。

3.社区无相应组织和专人负责各扣2分。

该项最多扣3分。

2

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

10

1.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学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

2.开展无障碍环境的宣传,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栏(窗)、印发宣传资料等。

3.对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辖区单位及居民开展无障碍知识的普及培训。

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1.三项工作未开展各扣1分。

2.宣传形式少于3种的,扣0.5分;随访10名居民,不了解无障碍概念的,按每人0.2分扣分。

该项最多扣3分。

3

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5

1.道路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台阶处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2.人行步道若有路缘石,在路口应设全宽式缘石坡道。

3.公共场所、绿地内应保证轮椅通行。

4.绿地内的主要通道宽度应大于1.5M,绿地内应设休息椅,在休息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5.所辖小区内住宅出入口,设有无障碍坡道或轮椅升降台。

现场核查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该项最多扣3分。

4

家庭无障碍改造

15

对辖区内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高龄、困难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有相应无障碍设施,档案规范。

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通过资料对比、实地查看和随机走访,每发现一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没有无障碍设施扣1分。

该项最多扣3分。

5

公共服务机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5

社区辖区内的下列5类机构无障碍设施健全,并存有照片资料。

1.党政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2.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3.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场(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

4.公交、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5.社区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场所。

现场核查

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和随机抽查,每发现一例所述机构或场所无无障碍设施扣1分。

该项最多扣3分。

6

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8

设有服务性厕所的应设无障碍厕位(内设坐便器及安全扶杆、设有紧急呼叫系统),在男厕所设低位小便器及安全扶杆。

小区停车场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泊位。

公共建筑入口处设有坡道(盲道),电子门上按钮设盲文。

现场核查

通过随机抽查,每发现一个前述小区无所述无障碍设施扣0.5分。

该项最多扣1.5分。

7

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7

社区辖区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报警和医疗急救等信息交流服务。

现场核查

通过随机抽查,至少提供三项以上服务,不足三项的每缺少一项服务扣0.5分。

该项最多扣1分。

8

无障碍公众参与度评价

8

社区内无障碍设施及标志达到系统性、整体性和规范性的基本要求,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无障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志愿服务作用发挥良好。

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现场核查和问卷调查

1.通过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轮椅无法通行的扣0.5分。

2.抽查10位残疾人或老年人,每发现一位对社区无障碍环境不满意扣0.3分。

3.无志愿者参与创建工作的扣0.3分。

此项最多扣1.5分。

9

残疾人服务无障碍

12

1.社区康复站配备康复医生与基本康复设施,建立规范化服务制度;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80%以上。

2.积极创建残疾人庇护机构,为辖区内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有需求的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1.社区康复站建设不到位的扣0.5分;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不达标扣0.5分;最多扣1分。

2.抽查10位残疾人,每发现一例托养、庇护照料服务不到位扣0.3分。

该项最多扣2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