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中介被骗的案例范文模板 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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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中介被骗的案例

篇一:

“大学生被骗自杀事件“评论集锦

愿所有的死亡都能带来进步

如果说之前的徐玉玉离世等事件是偶然的概率事件,可以将原因归结于骗子的无良,那么小段的自杀则就是彻底的悲剧了。

几乎是同样的骗术,几乎是同样的受害群体,也是同样惋惜的结局。

短时间几条人命陨落,在唏嘘哀叹的同时也让人难免困惑,非要用结束生命这样极端的方式?

信息泄露的危害已经不必过多赘述,但是生命之殇的代价未免太过沉重,在每个人几乎都变成“透明人”的时候,我们只能尽量保护自己。

骗子可恶,但这些大学生们才是受害者,没有人愿意被骗,但是被骗的结果不一定就要以死亡为代价。

在那些所谓的金钱面前,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可在这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眼中,他们没有看清利弊和侧重。

如果他们得以熬过这段时间,会发现与人生相比,这点所谓的金钱根本不算什么,但遗憾的是他们再也无法感知。

撇开这些事,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件越来越多,受浮躁社会的功利氛围影响很深。

年轻人不谙世事,又有着超越自己能力太多的渴望。

当能力无法满足渴望时,就容易陷入骗局。

说大学生们的心理防线太过脆弱可能有点难以接受,但在众多的选择面前,死亡是最不应该成为他们的选项。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即使是那些看起来能影响你命运的东西,在十几二十岁的年纪,是感情最为细腻的时候,不要被一时的冲动所害。

殊不知,你的撒手人寰,留下的是众人的无限唏嘘和父母的无尽哀叹。

我们可能无法预知骗局从哪里来,也不能保证我们就一定不会被骗局蒙蔽,但是我们可以端正自己的心态。

人生难免遭遇挫折和痛苦,但是不能在遭遇之后缴械投降,说放手就放手,不仅是不善,更是对生身父母的不孝,愧对父母养育之恩。

没有人生下来就久经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在一个又一个挫折中进步的吗?

骗子摧毁了你的信念,但是你的选择却毁了你们这个家庭。

世界上没有完全的清净之地,对于骗子我们要坚决打击,对于自己,我们的青年朋友要学会理性地发泄情绪。

只有让自己更强大,才能将阴霾驱散,没有什么比逐渐变好的生活更美好,只要生命还在,只要我心澎湃如昨,未来总会有光明和奇迹。

本不应该成为悲剧的案例却偏偏一次又一次成为悲剧,这不是单单他们个人的原因,还有我们无法决定的潜规则。

愿所有的生命都被珍惜,也愿他们的离开能够换来一个本就该有的结局。

光明日报:

从源头抓好网络安全治理

山东临沂两个年轻的生命因电信诈骗离世事件余波未平,清华大学教师被骗1760万元的新闻震撼仍劲,广东揭阳又有一女孩儿疑因电信诈骗而轻生。

电信诈骗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毒瘤,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及国家金融与经济秩序甚至社会稳定。

作为诈骗行为的新样态,电信诈骗涉及诈骗者、受害人、电信用户、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甚至政府机构等诸多社会主体,形成了复杂的行为链条。

201X年全国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59万余起,被骗走222亿元。

有统计显示,当前全国约有160万人“专业”从事网络诈骗活动,每年给网民造成损失达1100亿元,诈骗呈专业化、程序化和集团化的趋势。

有些省份局地形成电信诈骗聚集点,案件多、受害人多、破案成本高导致立案难、破案率低,电信诈骗越发猖獗。

在电信诈骗中,受害人的轻信、电信服务的缺陷固然是重要原因,但从根本上说还是网络信息安全出了问题。

无论是徐玉玉案,还是清华大学教师被骗案,犯罪嫌疑人都精准地知晓被害人的相关信息,而且是最新动态性信息。

较之骗子的狡猾、骗局的高明、受害人的

轻信,对被害人信息的精准捕捉才是诈骗得逞的最重要原因。

在电信诈骗链条上,受害人信息是关键。

在信息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正是由于我们每一个人相互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交流,才使得生活如此便利,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对我们至关重要的身份、姓名、消费、金融、财务等关键信息。

大到升学就业、买房买车、银行账务,小到电信业务、饮食就餐、网络购物,都涉及这些关键信息的流通。

这固然有利于通过大数据、云服务为生活提供便利,但是许多社会主体,甚至包括某些政府部门尚未形成足够强的网络信息安全观念,重信息收集而轻信息保护成为公民关键信息泄露的根源。

当前社会存在那么多的个人信息买卖,甚至形成严重的“数据黑市”,同样是这个原因。

没有信息买卖,就很难有电信诈骗伤害;没有信息泄露,就很难有信息买卖。

严惩个人信息买卖、严惩电信诈骗犯罪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网络安全,以及严密网络安全保护下的个人信息安全。

从现实情况看,电信诈骗者大多是从黑市购买个人信息,而个人信息来源是各大网站、各类中介、金融机构甚至政府机关。

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主要有三种:

一是接触到数据的工作人员人为泄密甚至监守自盗,二是黑客入侵获取数据,三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获取数据后泄密。

调查发现,许多网站包括政府网站,在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形成庞大数据库的情况下,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和足够的防护措施,成为不设防的城池,任由黑客肆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

电信诈骗猖獗是流,网络安全缺陷是源。

虽然201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但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从机制上,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和互联网企业在内,全社会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并不到位,尤其是对重要网站、数据库和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缺乏有力的网络安全审查与保护机制。

在《网络安全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当下,我们更需要关注这些问题

徐玉玉案过后,能否堵上制度疏漏

希望可以通过徐玉玉案催生一个“徐玉玉条款”,并不是说要有多少新的法律得以出台,而是要让散落各处的现有法律和制度规范,可以借此梳理出一套完整、严密、可执行的操作规范。

一旦有新的案件发生,可以有一视同仁的接案、启动侦查程序,不仅能抓获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按图索骥找到公民信息泄露的责任人,个案责任人得到法律惩处,制度疏漏得以堵上(哪怕一个案件能堵上一个制度漏洞也好)。

有此制度运转的高效率,公民信息的安全方有保障,每一个普通社会成员的生活,才有可能不至于屡屡被诈骗短信、垃圾广告所侵扰。

少女因诈骗电话死亡,谁该负责?

山东临沂18岁的女孩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考上大学,却没能等到踏入大学的那一天。

诈骗电话,骗走了全家省吃俭用大半年攒下的9900元学费,并直接导致她心脏骤停离世。

不要苛责一个农村孩子的单纯,不要苛责一个孩子的“脆弱”。

我们常用“肝胆俱裂”与“撕心裂肺”来形容一个人所承受的惊吓或痛苦,总以为是比喻或者夸张,而现在,却遇到了活生生的例子。

单是设身处地地想想,我们也会感受到这个女孩在去世前短短的时间里所经历的伤痛。

一个孩子,一个身在贫困家庭又特别懂事的孩子,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孩

子。

然而,所有这些美好的东西,几乎都成为压垮她的稻草。

正是在兴奋与悲痛的强烈对比中,我们感受到她的难以形容的疼痛。

什么是悲剧?

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鲁迅如是说。

如何能免于悲剧,需要我们每个人在与命运的对抗中,把自己锤炼为强者。

而对于羽翼尚未丰满的孩子呢?

有赖于社会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建立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个孩子做对照,久经“考验”的我们,甚至都已经意识不到,我们所处环境的“恶”视若无睹:

在城市里,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各种来路不明的推销电话、骚扰电话、垃圾短信,以及诈骗电话。

记得曾有位公安局长拍案而起——诈骗电话甚至打到了他的办公室。

作为“常见”的注脚,几乎同一时间,同样是在山东,又一个农村女生,遭遇电话诈骗,被骗光了家里东拼西凑的6800元学费。

套用一句小品里的台词:

哎呀呀,真是防不胜防啊。

但我们已经安之若素,正如同我们习惯了长久的雾霾、拥堵。

直到这个花季女孩,带着对未来的希望,猝死于一个平淡下午的一个“常见的”电话诈骗。

这次事件,有罪的,不只是万恶的诈骗分子,还包括我们。

我们长期被其骚扰却一直无所作为。

我们每次都是怪罪受害者防范意识不够,似乎因此可以推卸了“我们”的责任。

我们忘记了“扬汤止沸,孰若釜底抽薪”的道理。

垃圾不清除,蚊蝇孳生,即便涂满了防蚊油,也难免被咬几口;而垃圾,本来是能够清除的。

今年5月,新华社曾发评论说,170/171号段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通信运营商监管态度“暧昧”,相关部门不能无动于衷。

语犹在耳。

面对花季少女的“心痛至死”,不知道“通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是否会继续“无动于衷”。

如果没有人被问责,没有人对此负责,歌舞升平中,逝者的坟茔很快就会被遗忘,而新的悲剧还会重新上演。

扼腕徐玉玉,她会不会是“魏则西”?

一通电话之后,山东临沂女孩、南邮新生徐玉玉的9900元学费被骗了。

她的母亲腿部残疾无法工作,父亲在外打零工挣钱,平均一个月只有三四千元的收入,9900元钱意味着父母要省吃俭用大半年才能凑出来。

徐玉玉在极度的悲愤中昏厥?

?

离世。

这个让人落泪而又咬牙切齿的故事,引来无数网友关注。

我们的悲愤集于一点,一个刚刚扬起人生风帆的女孩,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摧毁了,一个家庭的崩溃,一个群体的哀告,一个社会的哀恸,或许刚刚开始。

骗子玩的“套路”,是从“发放2600元助学金”开始的。

这对贫困生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故而教育部门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嘈杂的“声音场”里发声:

大学新生谨防以发放助学金等为名的欺诈恶行。

这样的提醒是必要的。

然而,这些年这样的提醒还少吗。

提醒着“提醒”,重复着“重复”?

踢厉害的足球,显然不是一味地被动防守,而是永远比对手多进一个球。

但反观我们面临的“骗局”,骗子似乎总是比我们先进球。

而这样的骗子或许如蚊子苍蝇般数不胜数。

遏制欺诈犯罪,当然靠包括教育部门在内的更多力量。

可问题是,在集体的防卫中,骗子似乎总是能够轻易利用篱笆上的各种漏洞。

“人多嘴杂”,信息泄露得更快、更分散。

徐玉玉死于一次精准的骗局,就连教育部门刚刚给她打过电话,骗子都知道,骗子掌握着各种有用的综合信息——那么,这样的信息从何而来?

谁是“骗子杀手”的帮凶和同谋?

徐玉玉几乎成为一个核心信息被泄密、被出卖的“典型”。

她仿佛是一个透明人。

人都

是有视觉盲点的,就连一些精明的“买官”官员都被骗子骗得体无完肤过。

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又如何防得住连环套。

徐玉玉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遭遇,也是我们的遭遇。

信息泄露是全方位的,买了车和房,交了学费,你就坐等各种推销电话轮番来轰炸吧。

有些时候,我们发现,“个人信息保护”往往是纸面的保护。

相比于政务信息公开之难,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多数情况下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对个人信息加强保护,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喊声震天,但鲜见改观。

今天现代快报同时报道了“变卖个人信息买卖双方均获刑”的案例。

“入刑”一度带来超高的期望值,但现实说明,乱象并没有那么容易被遏制。

这太值得深思。

别再陷入事件之后一切如常的诡异局面了!

徐玉玉一案,能不能如魏则西一案引来巨变?

对山东临沂警方刚刚成立的专案组来说,破案或许是小菜一碟。

但是,徐玉玉等不到光明的尾巴了。

她的死,能不能破除“信息泄露麻木症”,能不能掀起一场保护个人核心利益尤其是个人隐私的变革,值得审慎观望。

电信诈骗何时休?

或许这是所有人看到这条新闻时的共同心声。

对恶行的容忍就是对无辜者的伤害,除恶务尽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

落实银行、电话实名制,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都是我们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篇二:

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

求兼职勤工俭学提防几种骗术

兼职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们来说,有很大的诱惑力,行骗者正是利用了孩子们急于求职的心理和不谙世事的单纯。

因此,想兼职的学生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求职千万不要急于求成,中了职场骗子的圈套。

……

骗术一:

巧立名目连环骗钱财

严肃正规的经过面试,很快被录取,心里高兴极了,公司有什么要求,新员工当然要听话,于是,就要交报名费、服装费、保险费、培训费、押金等等,等交完钱,去上班,实际上等于自己给自己开了一个月工资,这还是好的;有的去上班时才知道,压根都没这单位,收钱的早已人去楼空。

劳动部门早有规定,招工不许收费,所以,凡是要你交钱的事,就躲开,那单位准有问题,第一笔钱交了,马上就处在被动地位,让人牵着鼻子走。

骗术二:

非法中介(网站)骗资料

看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工作,急忙发出简历,没有收到招聘单位的任何信息,却招来一些中介公司的短信和邮件,让人莫名其妙、心绪不宁。

原来是非法网站以招聘为幌子,骗取详细资料后出售给中介公司牟利。

而中介公司急功近利,频繁骚扰,给你的求职带来很多麻烦,如果继续受骗,那就更糟糕了。

所以,勤工求职中个人信息不要太详细,而网上求职,一定要到象智联招聘那样正规有名气的网站,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骗术三:

非法强迫逼传销

自从国家不让非法传销后,一些非法分子就将传销转入地下,为了发展传销网,强迫拉人、逼迫传销,一旦被高收入诱惑,骗入伙内,就成了地下人,想不干或要回家都不行,他们会非法扣留,一个北京打工崽,被同学骗到东北一个传销点,先是培训洗脑,他感到受骗不想干,却被看起来,上厕所都跟着人,后来他在一次上厕所时跑掉了,跑了好久,才甩开追兵,在一块庄稼地里扒了七个小时,天黑了才走了十几里路,赶到火车站见车就上,又转一次火车,才回北京。

所有物品全没带出,只有兜里的十来块钱,一个面包,是火车上的唯一旅行用品。

骗术四:

模糊概念给工资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工,高兴地去入职,谁知并不是求职大吉,而是入职在前、陷阱在后,就拿试用期这件事来说,有的单位是考察新人的工作能力,有的公司却在做''无本生意''。

先是以吸引人的条件吸引人员兼职,入职后,先谈试验期,什么都不给付,然后再讲转正后根据工作能力''月薪面议'',不给明码标价,在这种口号的鼓励下,同学们不知内情,工作吃苦在前,任劳任怨,让干啥就干啥,让加班就加班,辛辛苦苦试用期很快过去了,眼看就到了''薪酬面议''的日子,老板却开始以种种借口炒人了,并在某天来一群新的''薪酬面议'',之前进来的人几乎全部换手,没人告诉新来的人内情,他们依然在期望中为公司任劳任怨的干着。

总之,骗术种种,请希望涉足勤工俭学的同学特别是新同学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使身心受到伤害,面对花样骗术,长出火眼金睛。

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系列06:

大学生求职受骗案例

一、利用招聘,诱骗大学生踏入非法“传销”陷阱

张某、吴某、李某(女)是在同一高校上大三的美术专业的同班同学。

201X年2月的一天,认识张某的周某从广州打来电话,说他现在是广州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副经理,近来因业务发展,急需招聘美术、广告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希望张某和他的同学能利用寒假机会,来广州实习打工,月工资二千多元。

如果觉得可以,毕业后可去该公司工作。

张某便与同学吴某、李某三人一起到了广州。

第二天,周某拿来合同书让他们每人填写了一份,并说:

“您们现在已与公司签订了合同,明天就正式上班,但每人要交押金3千元。

如辞职离开公司,押金随时如数退还”。

三人一想,既有熟人,又有合同和承诺,便从准备交学费和生活费的钱里,拿出3千元交了押金。

当天下午,周某就带三人开始岗前“培训”。

“培训”并不是讲广告设计等工作方面的事情,而是讲怎样赚钱,怎样暴富和赚钱要不择手段以及“发展下线、金字塔”理论等等。

在这样几次的“培训”、“洗脑”中,主讲的这些人慢慢地就撕掉了遮羞布,“传销”的面目暴露无遗。

经过几天“培训”、“洗脑”后,公司让他们“上班”,就是打电话、动员蒙骗您认识的、想找工作的人来“工作”。

他们三人就这样上了“贼船”。

转眼到了开学,他们也没有回校上课。

学校向家里打电话寻找时,家里才知道孩子还没去学校报到,吴某、李某的家长忙从广州把二人追回送到学校。

此时,他俩一分钱也没挣下,反而连押金也没有要回来,前后每人共被骗了四千多元。

而张某却铁了心,死心塌地地走下去,最后被学校除名。

【分析】非法传销组织诱骗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已经参加非法传销的受骗者的同学、朋友向其灌输“金钱是多么重要”,“传销如何好”,“挣钱又快又多”,“要相信传销组织是不会骗人的”等等,把学生骗到外地。

二是利用毕业生急于择业的心理,冒充用人单位与学生联系,骗得学生信任,将学生骗至外地。

非法传销组织诱骗学生的主要方法是:

将学生骗到外地后以高回报和“参与创业”为诱饵,采取洗脑、上课、谈心、感情交流等方式,骗取他们的高额传销培训费并诱使其参与非法传销,同时让已被“洗脑”的学生,诱骗更多的同学参加非法传销;对于不被其所诱的大学生就限制其人身自由,强迫学生给家人、同学打电话,称自己有病或联系工作寄钱到他们的帐号。

【提示】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受困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二是对同学、朋友的介绍过于信任,没想到熟人还会骗自己;三是就业压力过大,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警惕,轻信以用人单位身份出现的非法传销公司;四是

个别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的高额回报引诱,甘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二、收取保证金,诈骗大学毕业生

201X年5月中旬,马上要从甘肃省服装学校毕业的中专生韩小花(化名)开始为找工作忙活了,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韩小花连日奔波于各类人才市场。

这时候,一家名为“武汉市广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的企业招聘启示进入了她的视野,经过初步了解,这家公司提供的岗位是商场里的营业员,两个月的实习期间,月工资600元加提成,转正后月工资800元加提成,如果营业情况好,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201X元左右。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中专生,这样的待遇对她来说,着实是很大的诱惑。

但韩小花了解到,进这家公司,每人要收取200元的服装保证金,用于制作工作服,离开公司的时候,200元可以原封退还。

“现在社会上各种招工骗局比较多,都是要收各种保证金,会不会是骗局?

”但是又一想,“广彤公司是在一家比较正规的人才市场发布的消息,应该不会有问题。

”为了慎重起见,韩小花决定等一等。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韩小花发现,这家公司仍然一如既往地在人才市场上招聘工作人员,不仅如此,兰州市一家较有影响的地方报纸也发布了广彤公司的招聘启示。

不愿放弃这样一个好的机会,韩小花决定去试一试。

5月下旬的一天,韩小花来到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某大厦广彤公司的办公地点参加面试,同时前来应聘的人有100多名,有些还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

韩小花说,一些应聘者为了安全,还专门到工商部门看了广彤公司的营业执照,没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韩小花和许多应聘者对这个公司深信不疑。

面试完以后,韩小花心甘情愿的交了200元服装保证金。

6月5日,韩小花按照公司的约定来到广彤公司的办公地点参加培训,但却发现,广彤公司和主管人员早已经人去楼空。

发现上当受骗,韩小花和被广彤公司“录用”的其它大学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据了解,在广彤公司诈骗案中,有150多名像韩小花这样的求职者上当受骗,其中大多数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提示】就业过程中,骗子最感兴趣的往往是金钱,只要您提高警惕,捂紧“口袋”,放好“钱包”,骗子也只能望洋兴叹,无计可施。

三、盲目签约,不合理条款上当

王利(化名)由于急于找到工作,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结果不但失去了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

据其称,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

期。

在4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却只能得到300多元钱的“实习工资”。

今年5月,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

但当他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王利违约,索要违约金。

王利只好交了201X元的违约金。

【提示】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谨慎,要认真阅读协议中的每一条规定,反复斟酌,拿不准的要向有关法律机构咨询后再作决定。

四、只身应聘,女大学生做家教被害

201X年7月2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女大学生王京(化名)在做家教时遇害身亡。

今年23岁的王京,就读于省内某知名大学,几天前到省会某地做家教时被杀害,凶手的作案手段极为残忍。

据王京的朋友反映,她是一个文静漂亮的女孩,从小就很优秀,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班干部。

由于过分的轻信他人,该同学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只身去应聘家教,结果遇害。

【提示】安全问题要时刻牢记,危险离您并不遥远,就业机会有无数,生命只有一次。

五、利用求职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

近期以来,套取并利用求职者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报端。

毛先生日前在贵阳家中接到一长途电话,称其在广州读大学的儿子在车祸中撞伤,正在医院抢救,急需手术费5万元。

毛先生闻讯立即拨打儿子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相信真的出事了。

就在此时,一个自称是儿子学校领导的人又打来电话,证实确有其事,并留下一个广州账号。

毛先生连忙筹集了5万元汇过去。

几小时后,毛先生终于打通儿子电话,方知上当受骗。

原来,儿子不久前在网上发了一则求职应聘信息,有人自称是某公司总经理,想招聘他做兼职。

儿子便将贵阳家庭情况和电话号码告诉了对方。

谁知道对方招聘是假,套取家庭信息诈骗是真。

无独有偶。

201X年9月中旬,贵州邹先生突然接到一个告知儿子颅内出血入院抢救的电话。

邹先生立即给远在北京工作的儿子联系,电话同样打不通。

邹先生心急如焚,马上按对方要求筹集了10万元钱到邮局汇兑。

这一情况引起了邮局工作人员的警觉,问清原由一看,发现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是重庆的,就明白是骗局,才没有让骗子的阴谋得逞。

原来,

邹先生的儿子在事发当天接到多个电话,可就是没有声音。

后来又有一个电话打来,自称是重庆市公安局,称他的手机号码正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盗用,为方便调查,请他关机半天。

过一段时间,他觉得事情蹊跷,往家里打电话一问,方知上当受骗。

【提示】求职心切但莫大意,在填写有关应聘表格时没有必要留下家庭信息,尤其是联络电话等,骗子往往利用假招聘套取应聘者有关信息,从而实施诈骗。

应聘者家人稍不注意,就可能落入陷阱造成损失。

同时,要将案情通报给家人和亲朋,告诫他们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要轻信,不要乱了方寸,可向单位、学校查实后再做出相应决定。

六、未签劳动合同,自身利益受损

柳明(化名)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不仅工资待遇十分优厚,而且因为由好朋友介绍,柳明十分放心。

从事工作七月有余,一直未签订劳资合同,经打听企业内所有人员均未签订,好朋友拍着胸脯保证,柳明也没有多想。

不料一日忽被裁员,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

等到想起找朋友询问时,朋友已不知所踪。

柳明后悔莫及。

【提示】1、外资企业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柳明利益受侵害,可根据法律请求赔偿。

2、劳动法第16条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

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给赔偿。

赔偿办法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他医疗费用的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发生,合同都是必要条件。

没有合同,法律很难为之伸张正义。

大学生初入社会,一定要多点心眼,留心用人单位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法人资格是否确实存在,公章是否具法律效力等。

七、档案托管引发纠纷

篇三: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求职陷阱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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