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版本及执行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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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版本及执行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部规章制度

前言

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全过程。

它包括分工、权限与责任、纪律、命令的统一性。

指挥的统一性,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经济分配,竞争与公平公正,指挥人员稳定,首创精神,团队精神和教育培训等多项原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说要作好任何一项工作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保障,在当今我们也常说“一个企业的成败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这个“管理”指的就是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一个煤矿要实现人(操作者、管理者)、机(机电设备)、料(各种生产材料)、法(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环(地质条件、外围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进而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文明生产,靠什么?

靠科学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百万吨死亡率(1%以下)指标,我矿根据今年的预计产量(60万吨以下)情况,特制定出煤矿安全管理总目标:

1、全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各区队、班组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2、全矿重伤发生率为零(各区队、班组重伤发生率为零);

3、全矿轻伤负伤率为2%以下(各区队、班组轻伤负伤率为0、4%以下)

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经矿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煤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同时设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矿安全委员会每年初要与各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其现任到组、责任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人员方面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副矿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种要选派区队长的班组长。

各区队、班组每月进行考核一次,实现各自安全指标为突破的按照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当月兑现安全奖金;突破各自安全指标的将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的安全奖金和工资中扣除。

总之,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的实现,煤矿要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另外,安全管理机构要不断细化,真正做到责任层层分明,事事落实到位,保障整个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都肩负起安全重担。

其次,煤矿要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状况及目标进行一次总的评定工作,争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实事求是地评定出目标的执行情况,那些目标好,那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

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安全目标循环的开始。

(二)安技审批制度

1、煤矿安全技术机构的配置要由公司审批发文。

2、煤矿安委会人数及成员由矿长向批准。

3、煤矿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岗位人员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各特殊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招用,矿长审核、批准。

4、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及《设备操作规程》由煤矿安技科拟稿,生产副矿长审核,总工复核,批准后执行。

5、随矿井延深“三大规程”必须随时修订,并报总工批准。

6、煤矿年度采掘计划,中长期采掘计划审批程序同第4条。

7、每月底,安技科提交下月度“采掘计划”及“采掘工程交换图”,由总工审检批准后执行。

8、井下煤层遇水患、火区时,安技科要立即向总工提交采掘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通过并由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继续前进。

9、有害气体浓度超标,井口要立即停工,上报总工,并由煤矿安技科主任组织向总工提交通风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通过,并由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10、煤矿大型机电设备的添置更换,要由矿长组织机电人员,向矿长提交“设备购置、更换申请”,经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11、煤矿技改工程实施前必须编制专项作业规程,规程报请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井口主任、副主任每周日开井口安全生产碰头办公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研究下周安全工作重点。

2、煤矿安技科长每周本科室安技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交流总结各井口安全工作,对下周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3、矿长副矿长每周召开碰头会,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

4、矿长不定期组织各井口、科室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

5、矿长、生产副矿长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井口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召开安全工作现场办公会议,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

6、矿长或生产副矿长每半个月组织煤矿安委会成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各井口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7、矿长每月底组织召开煤矿生产调度会,对各井口上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度安全工作进行安全布置。

8、每年底,矿长组织召开煤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对下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

(四)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

一、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1、主持人:

矿长;

2、参加人员:

副矿长、各科主任、票房主任、技术员、会计、安全员;

3、会议内容:

(1)、研究制定煤矿中长期发展计划,研究解决上月矿内存在的问题,安排本月重要工作,讨论决定对职工的奖励和出发,听取指定部门的工作汇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其它须经会议讨论的问题。

(2)、凡经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副矿长负责督查催办,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

4、矿长办公会议制度原则上一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主持人:

矿长或副矿长;

2、参加人员:

安全管理小组全体人员;

3、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落实安全措施,听取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

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3)、对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追查事故责任,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检查总结部署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生产进度和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4、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三、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1、主持人:

生产副矿长、票房主任。

2、参加人员:

生产副矿长、票房主任、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

3、会议内容:

通报本旬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上旬工作,对上次调度会议决定的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的事宜及领导下达的指示。

逐渐进行检查落实,并听取执行情况的汇报。

对外办事宜加以吹催办。

4、生产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旬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五)安全检查制度

 

一、煤矿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安检员和必要的检查设备。

二、矿长每月亲自入井检查不少于四次;分管安全生产矿长每月入井检查不少于十五次;安检员每天必须跟班作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各自做好安全检查纪录。

三、分别建立矿长、副矿长、安检员、上级主管部门下井检查的专门台帐。

四、煤矿实行不定期的领导巡回检查制度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度。

五、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停止不安全场所的工作。

六、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并认真进行处理。

(六)入井检身制度

一、井口要有专人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

二、安检员必须配随身携带高质量、高性能矿灯。

三、安检员必须配备瓦检仪及多种气体测定仪、自救器。

四、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五、新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

六、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七、严禁携带烟火及其它易燃物品入井。

八、入井前严禁喝酒。

九、严禁疲惫过度及带病人员入井。

十、严禁非本矿工人私自入井。

(七)清点人数制度

为使我矿员工能够在安全生产中如数正常上岗,下班后全数安全升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人员下井前、升井后必须签到入册。

二、在井下各爆破工作面必须做到“三清点”,即:

放炮前清点、放炮后清点、升井集合清点。

三、下井车辆由调度人员统一清点,由井下装载机司机分班清点,做到下井十个人,升井十个人。

本班次拉运完毕后,由各装载机司机及时报告车辆和人数。

如有井下故障,小修车辆必须点明车号和司机姓名,并由调度告知安检及有关人员。

四、每天工作完毕后,由主管生产领导进行全体职工大清点。

五、每工作一日,通过安全例会,煤矿对全矿工人进行一次点名,查明请假或其他原因逾期未归人员。

(八)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员必须积极负责,责任心要强。

2、矿领导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信息汇报卡。

3、信息员每天必须将信息卡筛选,并将有关问题迅速反映给值班领导及矿主要负责人。

4、矿值班人员和领导应根据信息反映的问题立即做好安排处理。

5、对于较大问题迅速反映给矿信息中心及矿调度室和值班矿领导。

6、对于矿信息办下发的信息整改单,要及时安排整改,并及时返还整改单。

7、对于信息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8、对于存在问题不填卡或填卡不合格的,每次罚款20元。

(九)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凭着对历年煤矿伤亡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的状态,人的行为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1、职责权限

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各分管矿长、技术工程师对公司董事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公司生产技术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统指各生产单位生产现场(场所)、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级: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

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上级主管煤炭监察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

难度较大,矿井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

由区(队)解决不了,须经矿井可以解决的隐患。

3、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采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

按事故类别上报矿部。

2、矿井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不报事故隐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事故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矿长组织各采区进行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五落实的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矿长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所在采区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

5、事故隐患管理

矿安全检查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

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1)、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2)、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不落实,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要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

(3)、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

希各采区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针对我矿生产现状,对煤矿顶板、瓦斯、火灾、爆破等事故隐患制定以下排查治理制度。

一、顶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做好顶板破碎的预报,及时的进行“敲帮问顶”,采掘中严格执行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随时注意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兆要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2、在松软膨胀岩体破碎煤中掘进,应注意它们具有“软、弱、松、散”的特点,应尽可能采用使围岩暴露小、悬露时间较短的施工方法,支架应及时有效的支护顶板。

3、安全员要严格执行跟班作业,在过旧巷、初次顶板周期来压、强制放顶、回柱放顶时务必提出相应的具体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4、加强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矿长要坚持现场指挥,不准空班,不离现场。

盯住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善于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

增强责任感。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两违”人员造成的事故来历追究其责任。

二、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采煤工艺,巷道布置预留煤柱,改进采煤方法,提高回采率,不丢失或少丢失浮煤,不留火灾隐患。

2、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实行定期检修制度,确保“三大保护”装置灵敏、有效,加强对电缆的检查管理,损坏的电缆要进行强化热补和浸入试验,防止引起火灾。

3、杜绝井下吸烟,对井下干燥地区及时洒水,密闭采空区、废巷、盲巷,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

4、必须熟练操作灾变的反风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风筒要采用内燃、阻燃材料。

5、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并经常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三、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防止瓦斯积聚。

建立健全可靠的通风系统,保证全矿井和各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对风量不足和通风系统不合理的区域要进行必要的改造,降低通风阻力,堵塞漏风,提高风量。

2、加强火工管理,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瓦检工要跟班作业,对掘进面、回采面的瓦斯浓度要及时检测,填报当日浓度表,如超限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4、加强机电设备维护,提高电器设备防暴功能,对井下电器系统要实行定期检查、维修。

确保短路、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完好有效,消灭“鸡爪子”、“羊尾巴”。

四、水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综合掌握水文地质资料,了解井下岩层的性质及含水层的补给来源和通道,查清地面和水区的水量变化。

2、坚决贯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及时填沟补坑,以防重新积水。

3、在雨季要抓好防洪抢险工作,并在雨季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五、爆破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不可用煤块、煤粉或药卷等可燃物当破泥充塞炮眼,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实,不准放炮。

2、严禁裸露爆破。

3、炮眼深度最小抵抗线不足的不准装药放炮。

4、放炮前必须撤出人员,未接到口头通知不能撤回。

5、处理瞎炮严禁用镐或从炮眼中取出原不放的引药的方法往外换药或用压风吹瞎炮炮眼。

6、遇有透水层、透水区、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时不能装药放炮。

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存在问题,立即处理。

同时,工作面的炮烟没被吹散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以防有毒气体熏人。

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煤矿职工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如遇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隐患发生。

六、“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井下爆破作业:

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后要由专职瓦检工对所要实施爆破的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查,发现超标要立即停止作业。

3、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即带班班长、瓦检工、爆破员三人连锁放炮,瓦检工负责瓦斯浓度检查;爆破员具体实施爆破;班组长负责监督警戒。

4、井下实施爆破前,要填写爆破作业表。

瓦检工、爆破员、带班班长要签字确认爆破,否则不准爆破作业。

七、安检员交接班制度:

井口安检人员交接班时,要在交接班纪录上签字,并对上一班次遗留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核查,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各井口负责人、组织井口安技人员每周召开碰头会,对本周安技人员检查情况进行交流总结,对井下及地面存在的安全问题落实到人,并留记录;生产副矿长每周召开碰头会,听取各井口及安技科的工作汇报,对本周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交流总结,对各井口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生产副矿长进行排查解决。

并落实本人具体操作,碰头会要留有记录;矿长组织的碰头会上,要通报上周会议的纪录内容,检查上周布置的安全问题处理结果,对仍未能达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要再次落实专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上报公司,并做记录。

 

第二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究,奖惩严明,特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总则

一、奖惩是推进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手段,其目的是鞭策教育广大职工,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三违”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本制度使用于矿属各单位及驻矿施工单位。

三、本制度奖惩的执行权限属于矿安全技术科。

对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集体,安全技术科填写三联收据,分别送交财务科和受罚者,安全技术科留一联存根。

罚款单据由安全技术科填写,分管矿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四、财务科应将奖罚款目立在矿安委会基金项目内,作为矿安全经费使用。

五、对施工队的罚款,财务科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对个人罚款,应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一)奖励

一、安全奖励不搞平均主义,奖励应向生产一线职工和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倾斜。

二、对于果断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在发生事故时指挥得当,操作正确,因而减少损失的职工,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三、凡检举、抓获“三违”人员均应受奖,奖励金额50~200元。

四、对于抢救事故有功者给予重奖,金额由矿安委会视实际情况而定。

五、对于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了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二)惩罚

一、入井:

1、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穿着水靴和非化纤工作服,否则,违反上述一项罚款10元。

2、严禁酒后入井。

凡有违者,给予一次100~200元的罚款。

同一人第二次违反本条款,罚款数目加倍,情节严重一律除名。

3、携带烟火入井者一次罚款100元。

班中严禁睡觉和脱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机电设备:

1、电缆与风筒吊挂间距小于0、3米时,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电缆不准与水管互挂,否则罚款100元。

2、36V以上电器金属外壳无接地保护,罚款100元/台次。

三、打眼爆破:

1、任何人不准带矿灯进入炸药库和雷管库,否则罚款100元。

2、施工单位取火工品时,必须用加锁的火工品箱领取,施工时,不准将炸药、雷管在井下乱扔,否则每卷药、每发雷管罚款10元。

3、放炮时必须用放炮器,不准采用照明电源或其它电源,否则罚款100元/次。

4、严禁雷管、炸药装袋运输,否则罚款200元/次。

5、放炮后剩余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分别退库,不得私自隐藏或带回家,否则罚款100元/次。

6、放炮时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连炮时放炮器和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否则`罚款100元/次。

7、放炮后必须将放炮母线从放炮器上拆除,并扭结在一起,否则罚款50元/次。

8、装药前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在一起,否则罚款20元/次。

9、放炮时炮眼按要求封堵,不准用煤粉封堵,否则罚款20元/次。

10、对于瞎炮,必须按规程处理,否则罚款50元/次,留有瞎炮不处理罚款50元/次。

11、放炮时进入放炮地点的各条通道,必须设警戒,否则罚款50元/次。

四、通风灭尘:

1、掘进巷道必须安设局扇,否则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2、未经批准用串联通风,罚款50元,局扇循环风罚款100元。

3、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与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规定数值,否则不准开工作业;工作面炮烟没有散尽,人员不准进入,否则罚款10元/人次。

4、各掘进工作面不准随便停风,否则每次罚款20元。

五、采装运输:

1、严禁以汽油为动力的车辆入井,否则罚款50元/车次。

2、采装运输设备必须按计划检修、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否则罚款50元/车次。

3、运输车辆保持专人专车,替换驾驶员时必须经本井口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罚款50元/人次。

4、只持学习本的人员,不准单独驾驶,必须有师傅同时指导,否则罚款50元/车次。

5、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装载机斗内载人,否则罚款100元/次。

6、运输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速度和安全车距,具体如下:

坡道:

安全速度<30km/h;安全车距<30m。

平道:

安全速度<40km/h;安全车距<25m。

7、车辆的转向、刹车、灯光、喇叭、雨刷器、倒车镜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车容经常保持清洁,否则罚款50元/项。

8、工程车在生产运行中不准超车,执行交通规则,轻让重,下坡让上坡。

工作生产期间,严禁非生产车辆入井,如需入井,须经井口生产调度批准后方可入井,否则罚款50元/次。

9、正在装载以及在巷道内运行的车辆,驾驶室内人员不得将身体探出窗外,装载机、翻斗车司机入井后禁止离开驾驶室,在车内要戴安全帽。

否则罚款50元/次。

10、自卸车卸车后,必须遵守先落斗后行车的规则,严禁在行驶中起落车斗,否则罚款50元/次。

11、装载机在装车时,勺斗不允许跨电缆,勺斗严禁从车辆驾驶室顶部经过,严禁高吊勺斗。

勺斗及装载机前轮胎均不许碰撞车厢及其它部位,否则罚款100元/次。

12、严禁装载机勺斗挑挂电缆、铲顶抛锚车辆,否则罚款100元/次。

13、装载机在工作期间,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否则罚款100元/次。

六、综合项目: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50元/次。

2、无“作业规程”施工或有“作业规程”而未贯彻执行,罚款500元。

3、巷道贯通时,安全技术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措施”,批准后执行,否则罚款50元。

4、安全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不汇报,一次罚款30元。

5、凡发现事故,应立即向安全技术科汇报,否则按隐瞒事故论处,并罚款50元/次。

6、要害场所,如炸药库、变电所、油库、水泵房、监控室工作人员脱岗者,罚款50元/次。

7、违章作业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造成事故者。

追究其责任。

8、炸药库、雷管库、油库、变电所、水泵房除有关人员外,其它人不准随便进入,否则罚值班人员和进入者50元/次。

9、各队出现一次重伤罚款5000元,一次轻伤罚款2000元,一个死亡事故罚款10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对于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以及揭发隐瞒事故和坚持事实真相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1、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未整改者,罚款300~500元/次。

七、事故分析汇报制度:

1、凡下井发生的事故必须迅速如实汇报给矿值班领导,以便值班领导及时向矿长汇报。

2、所有事故由值班领导在班后会上组织分析,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责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拿出处理意见,即措施、效果、验收形成闭环。

对隐瞒事故或出现事故不报的班长及责任人各罚50元/次。

3、为加强全矿职工自主保安和遵章作业的意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轻伤事故罚款100元,重伤事故罚款200元,写出事故报告,在班前会上做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痛苦影响、以后打算),转岗培训,如不能转岗培训的给予开除处理。

4、出现轻伤事故时跟班区长、班组长各罚100元、出现重伤事故时以上人员加倍处罚。

5、出现重伤以上事故的班组长,取消月、季、年度先进评比资格。

6、隐患排查闭环图如下:

未尽事项矿管理人员研究决定。

 

安全检查记录:

姓名

日期

地点

存在隐患

清点人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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