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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一月

目录

1总论

1.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区域发展严重失衡的现象,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迅速,而东西两翼和北部广大山区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为推动全省经济的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05]15号)、《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印发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7]67号)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发展。

新丰县为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建设环保型涂料基地。

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分别坐落于新丰县的三个片区,分别为横江片区、马头片区以及紫城片区。

其中横江片区位于县城的西南面,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占地191.5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58.58公顷;马头片区位于新丰县马头镇,占地98.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90.91公顷;紫城片区紧邻横江片区,占地21.28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6.93公顷。

整体上来讲,涂料基地共规划用地311.12ha,其中,工业用地269.32ha,占总用地面积的86.5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57ha,占总用地面积的0.5%;道路广场用地6.99ha,占总用地面积的2.25%;绿地33.25ha,占总用地面积的10.69%。

规划产品以涂料、树脂为主,包括水性涂料、溶剂性涂料、粉末涂料、溶剂型树脂以及水性涂料用树脂等。

规划引进企业56家,规划产品总产量约为582000t/a,其中涂料362000t/a、树脂220000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园区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09年10月,新丰县环保和建设局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韶关市环境技术中心在韶关市新丰县组织召开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专家评审会,评价单位按照导则要求并充分采纳专家和技术评估部门对大纲的意见,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

根据有关资料,项目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2。

表1-2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

编号

项目

功能属性

1

水功能区

评价范围内,新丰江、梅坑河、双良河、姜坑河为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Ⅱ类;西坑河、朱峒河为Ⅲ类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般工业园和农村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

声功能区

基地内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5

是否风景保护区

6

是否水库库区

7

是否集水范围

横江片区为县城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马头片区为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8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9

是否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区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梅坑河、双头河、姜坑河、新丰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西坑河、朱峒河、小正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M10、TSP、SO2和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甲苯参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标准,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TVOC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

(4)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水质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基地横江片区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新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新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马头片区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或Ⅳ类(规划道路及两侧第一排建筑物)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3.3其它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82-1999);

(5)《综合类生态工业基地标准(试行)》(HJ/T274-2006);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1.4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重要的保护目标见表1-3、表1-4。

表1-3大气、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受影响人数(人)

所在位置与各片区相对位置

环境要素

县城

52785

紫城片区东北面约2.2km

大气

横江

横峒、坪岭、六心围、心堂围、望兴围、连堂下、山鸡屋

890

横江片区内(需搬迁)

大气、噪声

萌芽幼儿园、横江小学

180

横江背

200人

横江片区东面80m

大气、噪声

老下

190人

横江片区东面60m

大气、噪声

河江头

450人

横江片区东南面130m

大气、噪声

张田村

龙围

240

横江片区内

大气、噪声

良村、张田小学、竹园、下屯、上屯、坎下、大塘、白楼、湾仔

1630

横江片区西南约1000m

大气

高明镇

横江片区西南约200m

大岭

1938

横江片区南边1.70km

梅坑敬老院

25

横江片区西边2.6km

梅坑镇

10000

横江片区西南面3.0km

紫城村(径口、牛仔围、紫城小学、紫城中学)(7#)

350

紫城片区内(需搬迁)

大气、噪声

横岭咀

620

紫城片区东北面1800m

大气

曾屋

230

紫城片区东北面800m

大气

良田

180

紧靠紫城片区西面

大气、噪声

到水田

210

紫城片区西面1000m

大气

上围

220

紫城片区西面1900m

大气

石古围

730

紫城片区东南面2500m

大气

马头镇

2145

马头片区东南面900m

大气

马头中学

2063

马头片区东南面160m

大气、噪声

马头小学

937

马头片区东南面300m

大气

雅盖村

1190

马头片区西北面600m

大气

和乐围

760

马头片区西面1000m

大气

表1-4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所在位置与基地边界的距离

梅坑河

水质,水质目标为Ⅱ类

基地横江片区南面200米左右

双头河

基地内

姜坑河

基地码头片区西面

新丰江

-

2规划概述与分析

2.1地理位置

拟建基地位于新丰县县域中部,县城的西南面,是新丰县城的“南大门”。

基地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

沿G105国道南下经从化到达广州市区,路程168公里,车程约2.5小时。

沿S347省道西进,至英德市青塘镇转G106国道北上到达韶关市区,路程约160多公里,车程约2.5小时。

见图2-1。

2.2规划概况

2.2.1规划范围

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分别坐落于新丰县的三个片区,分别为横江片区、马头片区以及紫城片区。

其中横江片区(含紫城片区)位于县城的西南面,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马头片区位于新丰县马头镇。

2.2.2规模

(1)人口规模

涂料基地各片区内现有常住人口需全部搬迁。

为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技能,基地中各企业的一般职工将主要在本地招收,约占道基地总人口的70%,不在基地内居住;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约占总人口的20%,由于交通方便且距离较近,全部在县城居住。

基地各片区仅设置倒班宿舍,供倒班人员休息所用。

基地总规划人口2.969万人,其中横江片区1.822万人,马头片区0.94.万人,紫城片区0.0204万人,各基地无常住人口。

(2)用地规模

各片区用地规模为:

1)横江片区规划面积约为2873亩,约合191.54公顷;

2)马头片区规划面积约为1474.5亩,约合98.30公顷;

3)紫城片区规划面积约为319.2亩,约合21.28公顷。

2.2.3发展定位

涂料基地定位为:

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资金、技术和产业扩展的前沿基地,新丰县主要的工业经济发展区,以发展低污染、低资源消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技术含量较高、环境友好的新型涂料制造基地。

2.2.4规划结构

本涂料基地由横江片区(含紫城片区)、马头片区组成。

各片区地块划分以道路、自然分界线及单位用地界线等为界,考虑用地性质的单一性,单位用地的完整性及合理的开发规模等因素,便于地块的功能组织及管理,有利于分期分批进行涂料基地的建设,便于产业的发展。

紫城区片区中心位于横江片区,位于横江片区主入口,马头片区中心位于该区主入口,形成集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的片区服务中心。

沿G105国道,是连接涂料产业基地各片区的主要的交通干道,串联涂料产业基地的入口,是涂料产业基地功能拓展主轴。

基地内考虑现有地形,尽量保留原有风水林作为基地的绿地。

2.2.5用地布局

(1)整体规划布局

本涂料基地共规划用地311.12ha,其中,工业用地269.32ha,占总用地面积的86.5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57ha,占总用地面积的0.5%;道路广场用地6.99ha,占总用地面积的2.25%;绿地33.25ha,占总用地面积的10.69%。

各片区规划用地具体情况见表2.3-3。

(2)竖向规划

基地中,横江片区和紫城片区采用平坡式布置,马头片区采用台阶式和平坡式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场地设计坡度总体控制在0.5~3.0%,这样设计主要有以下优点:

1)满足基地防洪防潮规划的总体要求;

2)与邻近场地的G105国道的标高基本协调;

3)满足场地自然排水的坡度要求,使雨水等自流管线的埋设深度最少;

4)满足各工厂生产废水重力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坡度要求。

2.2.6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基地主要对外交通道路为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其中G105国道为最主要的对外交通通道。

(2)各片区道路系统规划

基地内的物流设施主要为道路,将道路系统合理的进行组织,达到人流、物流的安全及高效运行,因此基地中道路系统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人流和货流(主要指道路的货流)应尽量避免交叉干扰。

2)安全性原则。

由于基地内的运输的原料及产品多具有危险性,因此安全性原则应格外引起注意。

3)高效集约化原则。

(3)道路系统设置

1)通道宽度

由基地内主干道与次干道所形成的通道,既是公路运输通行走廊,又是各种管网敷设区域,故通道(界区红线)宽度是由道路以及敷设地下管线用地多少而定。

基地内的道路红线一般控制宽度统一为主干道红线宽度为22m或20m,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5m或10m。

2)主要断面

基地内主干道:

双向4车道,12m宽。

基地内次干道:

双向2车道,8m宽。

3)基地道路路面结构

基地内项目建设采用滚动开发手段,道路路面结构采用砼路面。

同时为避免路面开挖,区内道路应在每一地块预留有地下管线穿越的涵洞。

2.2.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办公设施

本基地内不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基地入驻企业的职工住宅、宿舍等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依靠当地市场统一解决。

基地内各规划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得超过7%。

(2)消防站

规划在基地内马头片区中部靠近G105国道设置一个二级普通消防站,根据涂料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和起火特点配备泡沫车、干粉车、联用车等设备,保证消防人员能在5分钟内到达事故发生地。

由新丰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其隶属新丰市人民政府消防主管部门。

2.2.8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为节约用地,本基地绿地面积为33.25ha,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10.69%。

充分利用现有森林植被资源,结合规划区的功能布局,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为:

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水体和森林植被资源,形成点(街头绿地)、线(滨水绿地、道路绿化)、面(山体林地绿化、普通绿化)相结合的生态化的绿地体系。

基地的绿地系统由道路防护绿地、公共绿地及企业内绿地部分组成,规划地块内的绿地率不大于地块面积的20%。

内沿道路两侧各设置5米或4宽的防护绿化带。

1)根据工厂生产特性、可能排放污染物的性质和污染程度,选择耐性好、抗性强、衰噪和滞尘能力强及净化大气效果好的植物。

2)根据工厂防火、防爆及卫生要求,选择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含水份多、不含油质的常绿植物。

具体包括高山榕、印度胶榕、大叶榕、细叶榕、菩提树、台湾相思、麻楝、芒果、扁桃、人心果、鸡蛋花、夹花桃、米兰、九里香、红背桂、散尾葵、鱼尾葵、蒲葵等。

3)根据美化环境的要求,选择适合当地气候的观赏性植物。

4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污染源分析采用实地调查法,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41涂料制造业”的产排污系数进行污染源估算,估算结果见表4-1。

表4-1涂料基地污染源强估算

污染物种类

产生量

排放量

日产生量

年产生量

日排放量

年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万t)

0.231

84.315

0.19

69.35

单位

Kg/d

t/a

Kg/d

t/a

CODcr

1779.68

649.58

76.03

27.75

BOD5

200.4

73.15

38.02

13.88

SS

267.2

97.53

38.02

13.88

氨氮

87.28

31.86

19.01

6.94

挥发酚

0.2294

0.0837

0.2294

0.0837

六价铬

0.0197

0.0072

0.0197

0.0072

总磷

18.7

6.83

0.95

0.35

石油类

167.34

61.08

1.9

0.69

废气

单位

Kg/d

t/a

Kg/d

t/a

SO2

1.37

0.50

1.37

0.50

NO2

36.60

13.36

36.60

13.36

PM10

26.26

9.584

1.84

0.67

甲苯

53.86

19.66

53.86

19.66

二甲苯

35.89

13.10

35.89

13.10

TVOCS

99.73

36.40

99.73

36.40

CO

53.58

19.56

53.58

19.56

固体废物

单位

t/d

t/a

t/d

t/a

生活垃圾

8.90

3251.1

0

0

一般工业固废

153.97

56200

危险废物

78.08

28500

0

0

噪声

Leq(dBA)

≤85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新丰县环境监测站2003年-2006年的环境监测站设置的常规监测断面梅坑河、水文站和潭石桥的监测资料、2007年和2009年做的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5.1.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07年和2009年对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07年和2009年对涂料基地做的现场监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各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5.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评价区域特点,采用网格法并结合敏感点布点进行监测布点。

噪声监测于2007年和2009年进行,各测点监测分昼间与夜间进行,每天昼10:

00、夜22:

00各监测一次。

监测结果表明:

各测点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5.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采用2007年和2009年对评价范围内的6个点的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包括pH值、汞、镉、总铬、铅、铜、锌、总砷、镍。

监测结果表明:

位于村庄与林地的四个采样点的所有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二类标准的要求,基地及周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5.5河流底质现状监测与评价

在梅坑河与双头河各布设河流底质采样点一个,监测项目包括pH值、汞、镉、总铬、铅、铜、锌、总砷、镍等9项。

采样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为期一天。

监测结果表明:

梅坑河与双头河的河流底质现状良好,所有监测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l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

5.6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地的原生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主要植物群落有:

桉-杉混交林、粉丹竹林、岗松-芒萁灌草丛、芦苇丛、马尾松—粉丹竹林、马尾松—岗松-芒萁群落、马尾松-芒萁群落、芒萁—芒草丛、杉木林、松杉混交林、桃金娘+芒萁灌草丛和桉树林等。

生态环境质量良好。

6环境影响预测

6.1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经分析,本基地横江片区污水经处理达到新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新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马头片区污水经处理达到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新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较不利影响。

6.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基地能源全部采用电能。

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

经预测,基地建成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3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在采取《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及规划中的植树绿化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4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基地噪声污染源主要有工业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源。

基地所在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2类和4类。

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LT=10),距离100m,或者不采取隔音措施,距离200m以上,则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夜间)。

公路两侧20米处,昼间时段可以满足4类标准要求、但夜间时段超标;要使夜间时段满足55dB的要求,距公路的距离需要大于60米。

6.5固体废物影响预测评价

基地完全投入运营后,共产生工业固废232.05t/d,其中危险废物共78.08t/a;生活垃圾8.9t/d。

其中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收集并运至新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应交由专业公司处理。

6.6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6.6.1移民安置影响分析

基地范围内的居民全部搬迁。

基地开发运营后,部分村民将失去耕地,因此对失去土地较多的农户,政府应重新调配给一定数量的农田,以确保其生活质量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6.6.2社会经济影响

基地投入运营后,将增加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当地的产业结构。

7环境风险与防范措施

根据基地位置的敏感性及拟引入产业特点,基地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事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排放;

(2)基地内企业有毒有害原料或产品发生泄漏事故;

(3)基地内企业发生火灾事故;

(4)引发的周围山林的火灾事故。

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本基地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管理;

(2)成立风险事故应急小组;(3)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4)人员培训与演习;(5)配备相关应急设施、设备、器材与材料;(6)基地污水处理厂应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专人负责污水处理厂。

②设立四级风险防范池。

③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立水质自动监测仪,及时掌握废水排放的水质动态;

④污水处理厂设立足够容量的放流池,一旦废水不能达到要求的排放浓度时,进入放流池重新回到废水处理系统。

⑤建议保留基地旁的树林,减少废水排放量。

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废水收集后进入放流,避免直接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8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8.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8.1.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针对本基地,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应注重以下方面:

(1)成立环境监理工作组,并制定环境监理规章条例以及基地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培训。

(2)进行必要的施工期环境监测,重点监控搅拌站、弃土场的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体双良河、西坑河、小正河、姜坑河、新丰江等的水质监测

(2)基地内建设环境监理:

水源地、供水系统的管理及供水水质的监督,生活污水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大气、粉尘、噪声监控,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弃渣处理,卫生防疫,周边植被的保护等。

(3)移民安置区环境监理:

检查移民安置规划中是否有环境保护措施,水源水质、供水系统管理,生活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卫生防疫与居住区公共卫生,生物影响,水土保持,公共设施(医疗设施、学校、道路等)配套建设。

8.1.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护措施

为使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洒水作业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

(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落实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清运,不宜长时间堆积在施工场地内。

(3)运土及建筑材料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区行驶。

(4)运载余泥和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该加盖,防止被大风吹起,污染环境;进出工地车辆需清洗。

(5)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撒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6)实行全封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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